黑龙江省乡村旅游合作社发展分析

2018-12-05 10:13李朗玥邢玉升
北方经贸 2018年5期
关键词:黑龙江省农业旅游

李朗玥,邢玉升

(黑龙江大学,哈尔滨150080)

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中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目前中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根本保障。黑龙江省作为农业资源大省,培育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业产业链,促进农村三产融合,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也是提高农业农村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村增绿、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

一、黑龙江省发展乡村旅游产业的必要性

随着国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国民消费需求层次也随之上升,人们除满足日常生活的物质需求外,精神消费需求日渐增长。在此背景下,乡村旅游业顺势而起,其集合乡村田园风光、旅游休闲娱乐于一身的特性,既满足人们观赏风景的要求,又符合人们放松休闲的期望。

黑龙江省拥有大森林、大湖泊、大湿地、大冰雪、大界江、大熔岩、大油田、大农场等优势明显的旅游资源。利用“旅游+”“生态+”“互联网+”等模式,将农业、林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打造出不同种类的主题乡村旅游项目,开拓了具有连贯性的多样化项目,发展了富有个性化的乡村特色旅游业和养生养老基地,在提高了乡村旅游收益的同时也提升了市场竞争力。2016年黑龙江省共接待游客1.45亿人次,同比增长11.27%,创收1603.27亿元,同比增长17.76%,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农业农村产业结构、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奠定了基础,也为拓宽增收渠道、农民增加就业机会提供了契机。

但是也应当看到,随着游客偏好的不断细分,个性化需求的逐渐增多,黑龙江省传统的乡村旅游经营模式已经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要。乡村旅游应整合资源,发挥集聚优势以及各类物质与非物质资源的特色,延长产业链,实现从现有的一家一户的单一经营到高附加值多样化服务的转变。

二、合作社发展乡村旅游的优势

(一)明确组织性质,注重经营者利益

乡村旅游合作社是“经营者依法自愿联合,以开展乡村旅游为主要业务,共同分享收益的新兴互助性经济组织”。因其属于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范畴,这就决定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和可持续性是其发展的核心。这种集合式的发展经营模式,一方面,能够使乡村旅游资源得到整合、提高利用效率,增加从业人员收入。另一方面,群团协作,减少个体经营存在的管理经验缺乏、资金不足等所造成的投入产出比低,降低经营风险。

(二)缔结农业之基,发挥服务业效用

截至2016年,黑龙江省就业人数构成中,第一产业就业人数仍高达760.7万人,占总就业人数的36.6%。为此,黑龙江省应发挥农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而乡村旅游合作社可以打破乡村旅游发展滞后、产业链条短、附加值低等局面。这种以农业资源利用为前提,融入服务业的发展理念,将农业与服务业有机结合的模式,将极大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同时也将改变原有的自发经营混乱无序的旅游市场。

(三)统一服务条件,打造品牌效应

为改变传统乡村旅游业发展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旅游体验度不高,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的状况,乡村旅游合作社能够统一服务条件,并开启综合评分机制。统一服务条件,既包括标准化硬件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如:路牌、公厕、民宿内部构造等设施;又包括规范化软件设施,如:服务标准、服务质量等。而综合评分机制的开启,可以实时反馈旅游过程中消费者对于卫生安全、服务质量等评价,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优化乡村旅游合作社的管理机制。统一服务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培养了消费者归属感,为打造品牌效应做出有力保障。

(四)整合闲置资源,实现利益更大化

乡村旅游合作社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为农户提供就业机会,实现持续增收,还能够合理利用闲置资源,例如,将闲置的房屋土地用以旅游业务。另外,乡村旅游合作社也能够将单一的农业生产融入体验型经济理念,例如,开展果蔬采摘、垂钓休闲、观光旅游、亲子互动等项目,将原本的农村劳作生产发展为手工技艺、民俗表演等娱乐项目,纵向延长了农业产业链,实现利益更大化。

三、黑龙江省乡村旅游合作社发展的策略

(一)政府:积极引导,政策扶持

政府应充分发挥其职能,结合黑龙江省乡村旅游发展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政策扶持。应坚持以农户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以引导、支持、服务为手段,不断加强分类引导的实施。在推进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大力开展示范建设,完善监督管理机制,逐步提高乡村旅游合作社的发展水平。同时加大财税扶持,提供金融支持;加强人才支撑,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1.财税扶持:财税扶持能够在发展乡村旅游合作社中起到保障性作用。各级政府应安排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支持乡村旅游合作社的发展。针对农村基建设施、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应当给予适当财政补息补助。而对有特色的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历史文化地区给予优先发展支持,对于已发展起来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先进乡村旅游合作社给予重点支持,对于符合条件的乡村旅游合作社,应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落实营业税、土地使用税、增值税、印花税等优惠政策。

2.金融支持:涉农金融机构要积极构建与乡村旅游合作社的互动合作机制,从银行、保险、证券三大机构全方位实现与乡村旅游合作社的联动。建立专门的乡村旅游合作社信用等级评定机制,对于评定为“优秀”的,给予重点扶持;对于评定为“合格”的,给予继续扶持,实时追踪其发展态势;对于评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其金融扶持待遇。保险机构,应积极创新、切实推出符合乡村旅游合作社发展特色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不断为乡村旅游过程中可能遇到人身、财产等问题推出保险预防措施,为乡村旅游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证券部门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旅游合作社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不断拓宽其融资渠道,促进乡村旅游合作社实现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

(二)企业:协助发展,互利共赢

企业应该抓住乡村旅游市场需求不断增大的机遇,协助乡村旅游合作社发展,鼓励已发展趋于完善的旅游企业参与乡村旅游合作社建设。一方面,企业对有潜力的乡村通过注资的方式进行经济投入,既推进了企业自身的前向发展,又可进行有效投资。另一方面,可通过技术支持,对乡村游经营者进行统一规范化培训,诸如厨艺、礼仪、装修、接待等。除此之外,各相关企业,亦可联系自身企业运行项目,与乡村旅游合作社进行业务合作。同时企业在促进了乡村旅游合作社发展的基础上,也得到自身利益最大化。

(三)农户:提高认识,积极参与

农户作为乡村游的经营核心,亦是乡村旅游合作社的主要组成者,必须要不断提高自身的认识。第一,应提高对乡村旅游合作社组织的认识,在了解乡村旅游合作社对其经营发展的作用,明确自身在乡村旅游合作社中的角色定位。只有真正了解乡村旅游合作社对于其经营规模发展壮大以及在创收中所起的作用,才能实现从以往的低附加值传统农业生产转变到“观光采摘”“民风体验”等高附加值新型农业生产。第二,是对于目前乡村旅游业现状的认识,在明晰乡村游现状的基础上,抓住自身农业资源特色,打造个性化品牌,实现在规范统一中不断追求特色个性。第三,农户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培养管理、创新、法律意识,在为消费者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统一的服务标准的基础上,划分不同吸引点,满足不同消费者多样需求。另外,加快融入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新时代,以微信、微博、美团、去哪儿、Airbnb等互联网营销平台,以放射性的传播方式宣传自身旅游项目,提高自身旅游地的知名度,实现基于乡村旅游业的增收渠道。

[1] 肖华.乡村旅游合作社发展研究——以河南省为例[J].经济论坛,2015(10).

[2] 孟铁鑫.我国乡村旅游合作社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J].江苏农业科学,2014(3).

[3] 刘年艳.我国乡村旅游发展未来展望[J].中国农垦,2016(7).

[4] 刘海英,王海荣,等.农民专业合作社休闲农业创意旅游研究——以黑龙江省绥化地区为例[J].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

猜你喜欢
黑龙江省农业旅游
国内农业
国内农业
国内农业
2022年1-5月黑龙江省各市(地)国民经济主要指标
2022年1-6月黑龙江省各市(地)国民经济主要指标
擦亮“国”字招牌 发挥农业领跑作用
黑龙江省海伦市永和乡中心小学简介
旅游
动词的时态中考高频考点练习题
出国旅游的42个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