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10:20分,被执行人李某经我院传唤后到庭。李某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长期拖欠郑某欠款13万余元不还,成为我院被执行人。进入执行程序后。我院责令李某报告个人财产状况,其一直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且虚假报告财产。我院依法对其名下8万元银行存款进行了强制执行。剩余5万余元欠款,李某一直未予偿还。针对其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行为,我院依法对其做出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并将其送往拘留所。
10:40分,被执行人高某经传唤到庭。高某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因长期拖欠债权人金某借款不还,经法定程序后,金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该公司仍找各种借口,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我院对其依法实施拘留措施。
“雷霆行动”启动至今,向阳法院对妨碍执行、抗拒执行、干擾执行的被执行人,一律采取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目前我院已成功拘留9人,严厉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强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