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供给侧改革和去产能的双重压力下,目前我国煤炭企业面临这富余职工安置的难题。文章通过深入调研,对目前富余职工安置的现状进行研究,分析目前安置的难点和影响因素,并对此提出有效的安置措施。
关键词:煤炭企业,富余职工安置,影响因素
一、研究背景
自2015年,国家酝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6年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文件以来,“去产能”一直是悬在煤炭企业上的“达摩克里斯剑”。围绕去产能所带来的一些列问题尤其是富余职工安置问题备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的关注。
全国总工会宣教部部长王晓峰委员认为“做好职工安置工作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能不能顺利推进的关键一环,关系到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今年这项工作仍需稳妥推进”。一直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5年来,中央财政安排1000亿元专项奖补资金对去产能予以支持,用于分流职工安置。目前安置分流职工110多万人。目前煤炭企业职工安置成本构成如下图所示:
由于客观原因,一般煤矿所在区域以煤炭和煤周边产品为主,产品同质化程度高、产业单一,对劳动力的需求也比较单一、社会吸纳能力较弱,企业内部消化的富余劳动力有限,职工安置越来越难。面对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任务,2018年要退出煤炭产能 1.5 亿吨左右,淘汰关停不达标的 30 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与此同时要将加大“僵尸企业”破产清算和重整力度,做好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理,煤炭企业在执行去产能的道路上任重道远。。
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煤炭行业面临国家供给侧改革和化解产能过剩的硬调控,如何变被动为主动,提升和优化行业效率与效能是关键。而企业富余职工的安置是衡量成败的标准之一,也是煤炭行业转型发展的主要环节。本研究基于人力资本价值性出发去探索煤炭企业目前在职工安置存在的问题和影响因素,进而提出富余职工的优化安置措施。
二、煤炭企业富余职工安置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目前煤炭企业富余职工安置措施
所谓富余职工是指企业因生产经营发生困难不能正常生产,而无法安置工作岗位的这部分职工。目前我国煤炭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对实施优化劳动组织调整过程中精简下来的富余人员的安置基本上有如下措施。
在实践的过程中基本上是各企业根据自身的现实情况自主制定多渠道安置就业人员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妥善解决承包方式、费用支付、资金来源、劳务输出等相关问题。
(二)目前富余职工安置的难点
从目前调查情况来看,在企业的精简人员导致员工下岗分流及再就业的形势不容乐观,亟待解决。
1.企业积重难返,安置难度大
我国国有企业承担了大部分政府和社会管理的职能,尤其老牌企业在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后,退休、退养人员,社区建设等这些都成为企业改革路上负重前行的因素。笔者工作的平煤集团从1955年开建,是我国“一五”计划重点项目之一,在经过60年的发展后,一些矿井的负担沉重,退休、修养人员比例过大;矿井煤炭开采也从最初的富矿到残次矿,煤炭赋存量也逐步减少甚至消失,这些都造成煤炭企业富余职工安置的难度难以想象。
2.员工老弱病残,职场竞争力差
在经济新常态下,优化人力资源效率是煤炭行业改造升级和化解产能过剩的重要途径。在此目的和要求下,煤炭企业富余人员主要呈现如下特点:
①年龄偏高,文化程度偏低。退休、内部退养、协议保留劳动关系、延长缴费年限、提前离岗、提前退休等大多是年龄偏大,临近退休;据统计,绝大部分的下岗员工其文化程度普遍都不高,初中和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所占比例最高,高中文化程度所占比例最低。较低的文化程度限制就业的选择面窄,只能在有限的快递、外卖等行业就业,再就业能力差。
②职业技术和专业素质偏低。个人技能差不仅是造成员工下岗的一个主要原因,也是制约下岗之后再就业的关键因素。因为技术行业的壁垒,富余职工再就业后,之前的工作技能就不能运用到现在的工作中,自己又没有新的职业技能,这样的情况使他们在重新对就业岗位进行寻找的时候有着非常大的挑战。就业的技术能力比较欠缺,从而使得他们处于不利的地位,导致再次陷入就业难的困境中。
3.员工抱残守缺,就业观念落后
囿于传统的经济制度,煤炭企业富余职工对国家和企业依旧存在着相当强烈的依赖心理,这就导致许多员工在新的就业机会出现的时候选择不就业,“等靠要”落后严重。在调研的过程中发现,为数不少的煤炭企业富余职工仍旧存在着“等靠要”落后思想,认为自己“为企业贡献一辈子、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我们为企业奉献了青春、企业不能在我们老了把我们抛弃”,“企业不管我们了,国家会管的吧”……在经历了一系列改革之后仍然没有转变观念和态度,致员工下岗分流及再就业能力差。
(三)影响富余职工安置的因素
1.宏观环境的原因
①经济体制转变。在新的经济增长过程中,煤炭企业由于缺乏自己的创新,适应市场经济较慢,导致经济水平持续下降,不能为员工提供工作,这就导致员工失业问题不能很好的解决,因此该企业一直处于亏损的状态。从调查现状来看,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刻不容缓。而煤炭企业是能源资源型企业,效率低下,效益持续下滑,违背國家倡导的绿色发展、节能环保的理念。
②国家政府帮扶力度不够。在调查中,可以发现员工对国家及政府对他们给予的帮助并不满意,有一些员工甚至不了解国家对这一方面的政策。并且政府对企业的监管也不完善,扶持力度不够,对员工的福利也不是很好,政府和企业没有做好沟通。在培训的资金上,资金较少,没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渠道也是单一。
③技术革新取代大量劳动力。随着自动化的生产,以前靠大量劳动力生产的煤炭企业,已经逐步迈向机械化生产。先进的机器,先进的技术,导致员工不得不面临下岗分流及再就业。大机器的生产不仅节约成本,还可以提高效益,降低污染的排放量,为企业带来更好的利用价值。所以煤炭企业已经不适应劳动力为主导的生产方式。
2.企业方面原因
①人力资源结构的不合理。煤炭企业在经历过一系列变革之后,逐步建立了适应当代经济发展的管理体制,都是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仍然比较落后。主要表现在:一是员工招聘没有自主权、缺乏规划,目标不明确,招收的员工并不适合企业的发展需要;二是绩效考核管理缺乏激励性和约束性,针对管理人员实施的绩效考核办法没有得到贯彻和落实,不达标人员的裁剪和解聘流于形式,导致企业内部机构膨胀,效率低下;三是在工资发放方面。没有标准的工资制度,完全取决于出勤率,忽视了最重要的效率,劳动力资源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②培训的不规范。下岗员工再就业能力的培训机构不够规范,没有形成严格科学的培训系统。培训课程不齐全,忽视企业发展的需求和员工个人的需求,培训内容与现实脱节等问题,导致部分下岗员工就算通过了培训仍然没有办法找到工作。同时培训的资金不到位,并且政府提供的帮助没有达到切实的帮扶。虽然国家对煤炭企业提供了培训资金,但是地方资金不多,资金有限。没有充分的提供帮助,渠道出现了障碍。
三、积极做好煤炭企业职工安置
在最大限度保障职工利益的基础上,企业应该多方举措,积极拓展、拓宽就业渠道和分流安置政策
1、积极做好分流安置政策
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各单位在实施优化劳动组织调整过程中,精简下来的富余人员,可选择以下分流安置政策在积极协商、职工自愿、企业同意的基础上,按照依法依规、稳步实施,以人为本、有情操作的原则。通过以下措施多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
2、外部拓展就业扶持性政策
企业富余人员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外部拓展就业途径上岗的,企业将按每人每月给予一定金额的生活补贴进行奖励,用于鼓励富余职工选择重新就业,并通过外部拓展就业途径在外上岗的人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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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树瑜,张秀福.拓宽就业渠道 多向分流安置——浦城县3926名下岗失业员工多渠道多形式就业[J].福建劳动和社會保障,2002(11):14.
[3]高鹏. T市破产企业下岗员工再就业研究[D].内蒙古农业大学,2017.
作者简介
蔡钢,男,36岁,河南信阳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阳光物业有限公司,中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