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不是“述绩”

2018-11-29 10:36吴国良
人大研究 2018年11期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评议作风

吴国良

为了提升乡镇人大工作质效,切实履行人大监督职能,根据《地方组织法》《江苏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转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乡镇长、副乡镇长要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述职,亮一亮各自的底,取长补短,接受评议,本来是件最简单不过的事。然而,不少述职报告却习惯于报喜不报忧,把“述职”变成了“述绩”。稿子通篇功绩,无一丝缺点,述职人员讲起成绩来眉飞色舞,滔滔不绝。而对缺点和不足轻描淡写,或避而不谈,谈到工作计划“海阔天空,不着边际”“文不惊人誓不休”,但实则没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只是“纸上谈兵”。在组织评议时,热衷唱赞歌,根本触及不到“痛处”,使“述职台”变成了“报功台”。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述职者工作上不可能没有丝毫不足之处,述职时只有面对现实,正视自我,找准症结,才能对症下藥,解决实际问题。既要总结工作成果,肯定成绩,更应从改进提升的角度,谈问题和不足,认真审视和检查过去的工作和作风情况。如果述职时只追求好听好看,将成绩最大化,沾沾自喜,就失去了述职的本意、作用和效果。

乡镇长、副乡镇长述职,可以让代表们看到自己选出来的“官”是怎样为民履职的,是怎样为民说话的,是怎样为民办事的。通过述职的形式,可以提供一个直面交流、直面沟通、直面提问的机会。述职报告要简练务实,不说空话。这样的述职让听者信服,对自己也有益。

述职报告结束后,要接二连三地抛出一连串问题,请他们回答。之后,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形式,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对述职对象进行满意度测评,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并公布测评结果,将测评结果反馈给组织部门,作为选任和提拔的依据之一。这样,可使述职对象掂量人大代表选举时手中一纸选票的分量,从而通过述职变压力为动力,克服缺点,改正不足,增强主观能动性,依法行使好人民给予的权力,不辜负人民的期望。乡镇人大要把乡镇长、副乡镇长述职成为“规定动作”,每年定期组织乡镇长、副乡镇长向人代会述职,使述职成为推动工作、改进作风的有效形式。

(作者单位:江苏省宜兴市张渚镇人大)

猜你喜欢
人民代表大会评议作风
南京市集中“检视”三方评议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幕
“三老四严”作风诞生记
难忘的两次评议活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
创新评议形式 提高评议实效
西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
谁最早提出人民代表大会的概念
提能增效转作风 真抓实干谱新篇
从严从实抓作风 力促落实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