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煤矿安全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2018-11-29 19:16寇文营
山东工业技术 2018年1期
关键词:旷工矿难煤矿安全

寇文营

(山东省新汶矿业集团翟镇煤矿,山东 泰安 271204)

试析煤矿安全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寇文营

(山东省新汶矿业集团翟镇煤矿,山东 泰安 271204)

随着煤矿开采相关技术的发展,以及市场经济的不断增长,近年来我国的煤矿产业仍然属于高收入产业的行列。技术和设备不断更新,大大提升了煤矿开采效率和开采总量。但是随之而来的,还有数不胜数的煤矿事故。本文就煤矿安全所面临的问题进行探究,寻找相应的对策。

煤矿安全;问题与对策;技术

煤矿安全问题,在挖煤工人这一行业诞生起,就随之而存在了。随着现代社会对金钱与物质的需求越来越大,各种暴利行业更多地进入了公众的视线。但是随着机遇一同到来的,是同等的风险。不断在暴露在公众眼前的,是各种瓦斯爆炸、矿车坠井、坑道坍塌、煤矿透水、触电死亡等等煤矿事故惨案。众多事故令人触目惊心,这些惨痛的教训不禁让人反思,在煤矿行业带来的这堆积如山的财富掩盖下,社会究竟牺牲了什么?究竟如何才能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降低煤矿事故带来的损失,笔者将进行探讨。

1 煤矿安全面临的问题

1.1 政府部门中存在腐败现象

根据近年来发生矿难事故的统计和相关资料显示,发生恶性矿难的多是小煤矿。这些小煤矿普遍缺少安全措施,缺乏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也没有事故抢救措施。有些煤矿根本没有工商部门的经营许可以及开采许可,有些煤矿却有着合法的经营许可以及一应俱全的相关证件。也就是说,这些矿难问题背后存在着政治根源。

部分矿业研究专家认为,我国部分省市存在着严重的“官煤勾结”现象。部分政府官员或在小煤矿入股,或收矿主贿赂滥用审批权,或包庇亲属违法办矿甚至暗中亲自办矿,或只重视效益政绩不顾工人安全。这些层出不穷的事故背后,正是政府责任缺失和官员腐败的缘故,从中体现出了政府管理体制的不健全。

煤矿主与政府官员结成利益共同体,从管理层面来讲,是煤矿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

1.2 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

除开那些在政府眼皮底下违规运营的小煤矿,还有一些通过了相关审核,合法运营的煤矿,也是“问题大户”。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理论专家组中有人指出,矿难频发的关键原因,还是法律法规没有在实际上落实到位。他们认为我国关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体系实际上并不完善,在各项问题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法律内容滞后、法律之间相互矛盾、法制不健全甚至法律空白等现象。这些相关法律实行已久,但是并没有得到及时更新,已不适应现下的市场情况和安全标准,因此丧失了时效性。

我国相关法律现下面临着两大难题:所有权主体位置空缺、责任主体模糊。在这种情况下,煤矿产业持续运营将会得到许多副产物:环境污染、严重浪费、危险性高,以及最严重的矿难。

1.3 市场经济管理不健全

针对煤矿企业事故频发的原因,我国诸多专家学者已进行了大量研究。其中利用博弈论模型做出相关分析吸引了笔者的注意。他们认为,当前中国的社会改革还不彻底,市场经济尚不健全,政府部门在相关管理措施上还存在着体制性的障碍,旷工、矿主、地方主管部门、中央政府之间,存在着隐藏的博弈关系。而在利益的驱动下,各利益群体相互博弈,在这一过程中,蒙受损失的,往往是其中的弱势群体——旷工。因此如何最大限度避免矿难事故,合理的经济管理政策是必不可少的。

2 处理煤矿安全问题的对策

只有对各种煤矿事故进行处理,从根本原因治理矿难,才能尽可能大地消减负面影响,维护社会稳定,助力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2.1 政府部门加强管理

政府部门中存在着腐败问题,是保证煤矿安全、治理煤矿事故所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因此必须建立合理有效的约束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官煤勾结”以及贪污受贿等社会丑恶现象,建立并落实相关的突发危机事件应急机制,以使煤矿事故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

在这一环节中,政府需要加强企业与官员监管和相关安全管理,严厉执法,已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查处和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以及相关领导、从根源上杜绝“官煤勾结”。

2.2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完善立法、强化法律适用,同时提高大众的法律意识,是遏制煤矿事故的有效手段。政府应当加强行政监督,完善现有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同时完善矿难赔偿,提高煤矿安全要求标准,健全行政问责措施。

而现下的相关法律法规,确实在某些方面存在着空白,因此有专家认为,应当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宪法》、《物权法》、《行政许可法》等现行法律。其中,在《宪法》中增加关于增加公民生命权的规定;在《物权法》中,修改或者重构采矿权、物权等的相关理论;修改《行政许可法》中关于行政许可等方面的规定,从法律法规层面减少煤矿事故损失。

2.3 严格督促煤矿企业

我国已有对旷工权利的相关法律规定,即《安全生产法》。其中规定了各类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的基本权利。包括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等五项权益。当下煤矿事故频发,与煤矿企业管理者缺乏基本法律意识,不了解旷工基本权利的有着重要的联系。因此政府和社会应当严格督促煤矿企业,强化企业管理者和普通从业者的法律意识。包括但不仅限于完善中国煤矿工会制度建设,组织旷工学习和培训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旷工收入等措施,是治理煤矿事故的一个独特思路和重要的战略举措。

3 结语

导致一场矿难的原因多种多样,各种相互影响、相互干扰的因素,可能使得一个原本不起眼的小动作或行为,招致一场矿难。故而研究矿难发生的因素,需要从多个角度去思考和探索,以有针对性地综合治理矿难。社会相关专业人士也应从多角度、多层次进行思考和探讨。

[1]金永飞,靳运章.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应对措施[J].煤矿安全,2015,46(04):234-236+240.

[2]邹涛,肖兴志,李沙沙.煤矿安全规制对煤炭行业生产率影响的实证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15,(10):85-99.

[3]亓蒙.当前我国矿难研究综述[J].唐山学院学报,2011,24(02):54-58.

10.16640/j.cnki.37-1222/t.2018.0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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