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明
2017年秋,按照教育部整体部署,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启动了高考综合改革试点,试行2017版新课标教学。由于高中新教材未能完成审定,不能出版、发行,故四省市只能以“三新一旧”方式进行试点,即按“新课程方案、新课程标准和新高考方案”这“三新”的要求组织推进,沿用各省原来选定版本的教材这“一旧”实施教学。
教育部办公厅于2018年4月25日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材厅函〔2018〕5号),其中指出:“普通高中国家课程各学科仍使用《2011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变动部分)》(教基二厅函〔2010〕20号)和《2009年基础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教基厅〔2008〕6号)公布的教材。因普通高中教材正在进行全面修订,各地仍沿用原选用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不得更换其他版本。”
2018年8月15日,教育部又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18〕15号),其中提出的工作目标包括“2018年底完成新课程全员培训工作,2019年上半年开始,分批分步完成新教材培训工作,普通高中校长和教师队伍组织实施新课程新教材的能力整体提高,教研机构和教研队伍的专业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2022年秋季开学,全国各省(区、市)均启动实施新课程新教材,相关工作推进机制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到2025年,新课程新教材的理念、内容和要求全面落实到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并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步骤:“统筹考虑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和高考综合改革等多维改革推进的复杂性,为保障普通高中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分步实施、自主申请的原则,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全国各省(区、市)分步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其主要的要求是参考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进度——“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可以于2019年秋季学期高一年级起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其余可酌情推迟,最迟的可在2022年开始使用新教材。
由此看来,全面实施新课程的过渡时间将从2018年延伸至2022年,而在此时间段,各省区的新课标培训、新课程的实施将陆续进行,但由于进入新高考改革的时间不同,全国范围内“使用旧教材实施新课程”“新课标、新高考影响下的旧课标、旧教材、旧高考的教学”等类似“三新一旧”的状态有可能延续五年之久,因此开展“三新一旧”的学科教学的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对于信息技术学科来说,在过渡时期的课程设计及教学安排都必然受到新课程、新课标、新高考理念的影响,如何开好课程、怎样实施教学的确考验教学管理者及教师们的智慧。
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中规定,必修课程与通用技术共享6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0~18学分。具体在《信息技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中的要求是:必修模块3学分、选择性必修模块4~6学分,修满3学分就达到高中毕业的要求。而在2003版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中,技术课程的学分是8学分,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各4学分;信息技术课程要求必修2学分、选修2学分,修满4学分才达到高中毕业的要求。
具体到课标模块来看,在《信息技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中,必修模块包括“模块1:数据与计算”和“模块2:信息系统与社会”;选择性必修模块包括“模块1:数据与数据结构”“模块2:网络基础”“模块3:数据管理与分析”“模块4:人工智能初步”“模块5:三维设计与创意”“模块6:开源硬件项目设计”。按《信息技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的表述:“高中信息技术必修课程是全面提升高中学生信息素养的基础,强调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的培养,渗透学科基础知识与技能,是每位高中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是选择性必修和选修课程学习的基础。”“高中信息技术选择性必修课程是根据学生升学需要、个性化发展而设计的,分为升学考试类课程和个性化发展类课程。选择性必修课程旨在为学生将来进入高校继续开展与信息技术相关方向的学习以及应用信息技术进行创新、创造提供条件。”选择性必修课程中1~3模块是“为学生升学需要而设计的课程,三个模块的内容相互并列”;4~6模块是“为学生个性化发展而设计的课程,学生可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进行选学”。[1]
而在2003版的《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中,必修部分只有一个“信息技术基础”模块,“它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相衔接,是信息素养培养的基础,是学习后续选修模块的前提”。该模块着重强调在大众信息技术应用的基础上,让学生“通过亲身体验与理性建构相结合的过程,感受并认识当前社会信息文化的形态及其内涵,构建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价值观和责任感,建议该模块在高中一年级第一学期开设”;选修部分包括“选修1:算法与程序设计”“选修2:多媒体技术应用”“选修3:网络技术应用”“选修4:数据管理技术”和“选修5:人工智能初步”五个模块,“强调在必修模块的基础上,关注技术能力与人文素养的双重建构,是信息素养培养的继续”。[2]
从这些表述中我们可以看到,新旧课标的学分要求是不同的,模块内容更是相去甚远。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探索过渡阶段的教学经验,教育部于2017年在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四省区开展了试验。试验过程中,各省区都做出了一些有益的尝试,摸索出了一些宝贵的经验,为新课标的全面推行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各省区的经验表明,以新课标为指引,重整旧教材内容开展教学,是可行的办法。无论是天津的“以学科核心素养培养为主旨,整合用好旧教材”,还是北京的“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落实新课程理念”,无论是山东的“指导意见解读”,还是海南的“专题教学研究”,都显示出明确的指向。仔细研讨四省区的做法,无疑会让我们受到启发。
受学业水平考试的制约,各省区范围内,地市一级的调控手段都会有一定的局限,所以在“三新一旧”实施的过程中,省区应当发挥重要的作用。从参加试验的省区的经验来看,各地市学校教师以新课标为指引,重整旧教材内容开展教学,其难点还不仅仅在于旧教材内容的重构与组合,更多的是担心所学内容与现行的学业水平考试脱节,以致学生学业水平成绩受到影响,带来负面的效应。而省区整体规划,全面实施就可以打消这些顾虑,让教师、学生轻装上阵,推动新课程的实施。省区整体规划可以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全省区课程整体设计。按照以往惯例,高校录取指标是直接分配到各省区的,所以省级教育部门的高考压力不是太大,对各地市的高中课程设计显得比较超脱;加之站位点高,对教育部精神理解更深透,有利于新课程、新课标、新理念的贯彻落实。
(2)全省区教学统一要求。新课标对教学的要求是统一的,但在“三新一旧”的过渡时期,如何把握新课标的要求,整合旧教材的内容,开展教学,其要求必须统一。省级教研机构在此时期必须发挥引领作用,包括制订教学指导意见、提出教学要求、调控教学进度等,以保障课程的正常过渡。
(3)全省区教师统一培训。在新课程实施的整个过程中,教师培训是最为关键的环节。由于师范院校专业设置的原因,高校中不见设置技术教育专业,所以目前各省区的高中教师来源各异,有教育技术专业的,有计算机科学专业的,还有物理、数学专业的,甚至还有语文等文科专业的,这些教师的专业水平差异较大。另外,信息技术自身的发展迅速,知识更新加快,信息技术教师的专业知识技能亟待提升,省级平台是一个适合的选择。
(4)全省区评价统一考试。新旧课标对学业质量评价要求存在明显的差异,教学要求也有太多的不同。因此,过渡时期采用什么样的标准来衡量学生的学业水平,这事应该由省级教育部门来确定。建议在采用统一教学要求的基础上,吸收新课标理念,逐步引入新课标内容,引领教学平衡过渡。
总之,实施“三新一旧”的学科教学,其目的是让学校、教师了解新课标,认识新课标,逐步实现向新课标的过渡。这不仅仅是信息技术一门学科的事,它需要整体设计和规划,它需要各级教育部门及各学科共同努力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