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丽 王书才
在文章中,将具体讨论“体”的含义。论例如下。
“体”字之义,刘熙《释名·释形体》云:“体,第也。骨肉毛血表里大小相次第也。”其本义当是“肢体”,按照许慎《说文》之说,即:“体,总十二属也。从骨,豊声。”“1十二属”指的是身体的十二个部位,段玉裁认为当指顶、面、颐、肩、脊、椎、肱、臂、手、股、胫、足。然并非“体”之本义。古人以四肢为体,《礼记·杂记》郑玄注云:“体,手足也。”手之属有肱、臂、手,足之属有股、胫、足,共六属,左右合计之,则为十二属。十二属仅笼括肢体而言,顶面颐肩脊背等不包含在内。《论语·微子》:“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可以证明。《诗经·相鼠》“相鼠有体”毛传云:“体,支体也。”《孟子·公孙丑上》“则具体而微”赵岐注云:“体,四肢股肱也。”体指肢体,与“身”对称,身指躯干部分,《说文》:“身,躬也,像人之身。”故而“体”与“身”可对称,如《礼记·祭义》:“曾子闻诸夫子曰:‘不亏其体,不辱其身,可谓全矣。故君子顷步而弗敢忘孝也。’”《礼记·问丧》:“孝子丧亲,哭泣无数,服勤三年,身病体羸,以杖扶病也。”
身、体非一,故用例中常多连称,如《礼记·乐记》:“奸声乱色,不留聪明,淫乐慝礼,不接心术,惰慢邪辟之气不设于身体。”
然“体”与“身”也可用为同义词,如《礼记·曾子大孝》:“身者,亲之遗体也。”《释名·释形体》:“腰,约也。在体之中,约结而小也。”腰既然在“体”之中,此“体”必不仅仅指四肢,而是指整个身体。
“体”本义既然指四肢外在部分,故又可与“心”对称,如《管子·君臣》云:“君之在国都也,若心之在身体也。”2《管子·心术》:“心之在体,君之位也。”3《礼记·缁衣》:“民以君为心,君以民为体。心庄则体舒,心肃则容敬。心好之,身必安之;君好之,民必欲之。心以体全,亦以体伤,君以民存,亦以民亡。”《礼记·大学》:“富润屋,德润身,心广体胖,故君子必诚其意。”
身体与心思是相对的,心思难见,身体易观,故而古人将凡是具象者都称之为“体”,而与抽象相反对。抽象的概念如“神”、“易”、“仁”、“礼”均无法认识观察,只有表现在具体事物上才能为人们所得见。故《周易·系辞上》云:“故神无方而《易》无体。”《荀子·富国》:“万物同宇而异体,无宜而有用为人,数也。”
占卜之时,吉凶的外在展现也称“体”,如《诗经·氓》:“尔卜尔筮,体无咎言。”《礼记·玉藻》:“卜人定龟,史定墨,君定体。”占卜者选用占卜之龟甲,然占卜结果的吉凶,只有君王自己才能下决断。
国家机构的外在机构,可称为“体”,如《管子·君臣》:“四肢六道,身之体也。四正五官,国之体也。四肢不通,六道不达,曰失。四正不正,五官不官,曰乱。”
贾谊认为,“善”本身是无法观察的,但可以通过个人对亲人、对朋友等言行中得其品质。故贾谊云:“曰:‘请问品善之体何如?’对曰:‘亲爱利子谓之慈,反慈为嚚;子爱利亲谓之孝,反孝为孽。爱利出中谓之忠,反忠为倍。心省恤人谓之惠;反惠为困。兄敬爱弟谓之友,反友为虐。……凡此品也,善之体也,所谓道也。’”4
“礼”作为概念是抽象的,无法观见的,所以要借助于具象的外在的动作行为来表现。所以社会交往中,人们内心态度表现在外,表达为躯体特别是四肢屈伸的各种动作,从而就形成为各种礼仪规范,犹如“身体动作”与“思想观念”之关系,故“体”本与“礼”为同源词,刘熙《释名·释言语》:“礼,体也,得事体也。”
故而又常与“礼”对称,并具有类比、隐喻之义,如《礼记·礼器》:“礼也者,犹体也。体不备,君子谓之不成人。设之不当,犹不备也。”5《韩诗外传》:“礼者,则天地之体,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者也。”《管子·心术》亦云:“登降揖让、贵贱有等、亲疏之体谓之礼。”体是礼的表现:“礼时为大,顺次之,体次之,宜次之,称次之。社稷山川之事,鬼神之祭,体也。”
“礼”重在外在表现,所以也就有敬在内心,表达于外而没有一定之规和动作模式的“无体”之礼,如《礼记·孔子闲居》:“无声之乐,无体之礼,无服之丧,此之谓三无。……无体之礼,威仪翼翼;无体之礼,上下和同;无体之礼,施及四海。”
重要的品质亦能称为“体”,如韩非子所谓“凡人之大体,取舍同者则相是也,取舍异者则相非也”6,言世人对于自己不赞同的总要寻找各种理由加以反对,对于自己赞成的总要随声附和,这是世人的重要意识趋向。
而且,某些象征性的形象也可称为“体”,如东汉大臣李固上奏记劝谏梁商,云:“月者,大臣之体也。夫穷高侧危,大满则溢,月盈则缺,日中则移。凡此四者,自然之数也。天地之心,福谦忌盛,是以贤达功遂身退,全名养寿,无有怵迫之忧。”7此言月亮是大臣命运的具象之物,不可能长保尊位与富贵,高则危,满则溢,为臣应效仿古贤,功成则退。
“体”由表现于外的礼仪规范,又引申为“纲领”、“法则”之义,郑玄云:“礼之言体也,故谓之礼,言本有法则而生也。”8《荀子·荣辱》:“荣辱之大分,安危利害之常体。”以“大分”与“常体”对称,则常体为一定之纲要明矣。
如《礼记·仲尼燕居》:“宫室得其度,量鼎得其象,……官得其体,政事得其施。”“体”与建筑宫室时的长宽高要求、与铸鼎时的形制等并列而论,则“体”明显为一定之规的含义。
董仲舒认为,求雨止雨亦均有应当遵守的“大体”,大体就是行为的总纲,就是抽象的理念核心表现在外部的重要事务。董仲舒思想核心乃阴阳之学,求雨要男藏女出,求止雨要女藏男出:“凡求雨之大体,丈夫欲藏匿,女子欲和而乐。”“9凡止雨之大体,女子欲其藏而匿也,丈夫欲其和而乐也,开阳而闭阴。”10
礼仪亦有纲领,重大环节是为“体”,如《礼记·昏义》云:“敬慎重正而后亲之,礼之大体,而所以成男女之别,而立夫妇之义也。”“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乡射,此礼之大体也。”
以“体”指称礼仪纲领乃先秦两汉学者之习语,如《淮南子·本经训》:“贵贱不失其体,则天下治矣。”上下指君臣、君民等等级,各守礼仪规范则能够和谐安定。
居官能够注意大处,分清轻重缓急,不因为细枝末节的事情耽误对大事的关注和处理,是为“知大体”。
人们的礼仪规范被称作“体”,那么合乎礼仪规范的行为就称为“得体”,违背礼仪规范的就被视为“失体”。如《管子·四称》所谓:“事君有义,使下有礼,贵贱相亲,若兄若弟,忠于国家,上下得体。”上下指君臣,君臣之间相处都遵守政治规章制度,便是“得体”。而注重无用的事务,则被称作“无体”或“失体”;违背朝廷礼法,亦为失体,如《汉书》云,汉末刘向因为假造黄金触犯国家法律,将受重刑,其父刘德上书为儿子辩解。大鸿胪遂弹劾刘德以父亲身份而为儿子辩解以求减刑,“失大臣体”11,违背了作为大臣当遵守的准则。
班固奏记东平王刘苍云:“时固始弱冠,奏记说苍曰:将军拥千载之任,蹑先圣之踪,体私懿之姿”12。句中的“体”即体现、展现之义。
体又有实践、践履之义,此亦从体现之义引申而来。古人多以此赞颂圣人与皇帝品德高尚。如“君子体仁,足以长人”13,言君子无一行为不在体现仁德,在时时处处履践仁,是抽象的“仁”的外在具象。犹如“夫绳之为度也,可卷而伸也,引而伸之,可直而希,故圣人以身体之”14,此刘安称扬圣人履行善变之德。“陛下躬天然之姿,体仁圣之德”15,此为邓骘上疏之句,言皇帝言行在实践仁君圣人的品质。
“体”作为外在展现,又引申为对事物的关注、顾及,这些事物包括大臣、民众等。如《礼记·文王世子》:“外朝以官,体异姓也。”言在外朝之上论官位尊卑而不论与君主的亲疏关系,此所以顾及异姓臣子之感受也16。《老子》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君王乃人中最大者,最当效法道,道又称“太一”,故而刘安主张帝王当以“太一”为体:“帝者,体太一;王者,法阴阳;霸者,则四时,君者,用六律。秉太一者,牢笼天地,弹厌山川,含吐阴阳,伸曳四时,纪纲八极,经纬六合,覆露照导,普泛无私;蠉飞蠕动,莫不仰德而生。”17此节以“体”与“法”、“则”、“用”并称,“体”字明显是接近于效法这一含义。也即帝王应当自觉地在言行之间把自己当作抽象的“道”的化身,去实践它,体现它。
国家章程合适为得体,社会交往动作合宜为得体,言辞也有得体与否的区别,也以得体为宜,故《尚书·毕命》云:“政贵有恒,辞尚体要,不惟好异。”这就将“体”与文学牵上了联系,以至于“体”成为在文学创作和文学评论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辞尚体要”的“体”,孔安国释为“理实”,孔颖达将此句释为“言辞尚其体实要约,当不惟好其竒异”。于“体”义仍不明晰。宋·夏僎讲得更加明白,云:“而或以言语号令于下,又当有体有要。体则欲其具于理而不至于不足;要则欲其啬于辞而不至于有余。谓所出之言,在理足而辞约。”18则“体”之含义是“充分地表达出来”,也即完全表现、全面展现之义。宋蔡沈《书经集传》:“完具而已之谓体,众体所会之谓要”,也是此意。
与后世文体直接相关的义项,是“体”字含有的事物的体态风度之含义。如《汉书·礼乐志》所录《日出入》乐府诗:“太一况,天马下,志俶傥,精权奇。籋浮云,晻上驰。体容与,迣万里。今安匹,龙为友。”“容与”不是指马的形体本身,而是指马的形体所展示出的从容不迫的气度。从具体事物上体现出的带有抽象意味的风度被称作“体”,此例是文献中出现最早者。由此引申,从具体的篇章语句体现出的带有抽象意味的文章风格,自然亦可称为“体”,由此中国特色的文学风格论中的“体”这一概念也就被逐渐创造出来了。
汉代文献中已经有将“言”、“辞”与“体”相连之数项文例,如董仲舒云:“古之人有言曰:‘不知来,视诸往。’今春秋之为学也,道往而明来者也,然而其辞体天之微,效难知也,弗能察,寂若无,能察之,无物不在。是故为春秋者,得一端而多连之,见一空而博贯之,则天下尽矣。”19此言文辞能够表现天地自然的微妙之处,所谓“体”虽仍是体现之义,然已有积极意义。至西汉末年扬雄则直接将“言”、“书”也即语言文字与“体”紧密对称:“言不能达其心,书不能达其言,难矣哉!惟圣人得言之解,得书之体。白日以照之,江河以涤之,灏灏乎其莫之御也。面相之,辞相适,抒中心之所欲,通诸人之嚍嚍者,莫如言。弥纶天下之事,记久明远,著古昔之惽惽,传千里之忞忞者,莫如书。故言,心声也。书,心画也。声画形,君子小人见矣!声画者,君子小人之所以动情乎!”20这段话的价值在于,扬雄第一次高扬了文字在表情达意方面的珍贵价值,并且将这一价值与“体”相提并论。他认为只有圣人才能够正确切当的运用语言文字,才能够做到“得体”。这里的“体”自然已经不是身体等具体的义项,而是指抽象意味的规范纲领等等,而且是指发言作文时的纲领和规范,在中国文学史和中国文学批评史上,这都是一个划时代的进步。到了东汉蔡邕,他已经将文章范式与“体”的概念直接相连,揭出文章范式要讲究“体”的要求,如他论述策书写作纲领时云:“策书:策者简也。礼曰:不满百丈不书于策。其制长二尺,短者半之,其次一长一短,两编下附篆书,起年月日,称皇帝曰,以命诸侯王三公。其诸侯王三公之薨于位者,亦以策书诔谥其行而赐之。如诸侯之策,三公以罪免,亦赐策文,体如上策而隶书,以一尺木两行。唯此为异者也。”21这里的“体”指的是篇章结构、行文用语等方面的规范,证明“体”的概念已经移入文章写作,而且较之《尚书》“辞尚体要”仅及言语的局限,文章理论概念的创造又迈上了新的台阶。
其后三五十年,到了曹丕《典论·论文》等篇里,将文章范式称作“体”,将文章风格称作“体”,已经是时人都能够理解的概念词语了。所谓“夫人善于自见,而文非一体,鲜能备善,是以各以所长,相轻所短”、“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此四科不同,故能之者偏也;唯通才能备其体”等句,则已将文章范式体裁称作为“体”;《与吴质书》“仲宣续自善於辞赋,惜其体弱,不足起其文”,则将作家气质个性的外在表现称作为“体”,已开风格论之先河。《典论论文》所谓“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此“体”指内在的“气”在外表上的有规律的表现。“日月逝於上,体貌衰於下”之“体”则指身体。短短一文将先秦两汉“体”之义项几乎尽笼其间。明瞭“体”在先秦两汉的义项,则曹丕所谓“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数句中的“本末”也就可明了,“本”指思想内容情感意志,“末”指行文范式,今人称作“体裁”是也。此后不久当代西方“文体”概念的三种主要含义,文章范式类型、体裁行文风格、作家作品风格,在中国魏晋南北朝时期已经落落大备,不需赘述矣。
注 释
1 《说文解字·骨部》,第86页。
2 《管子·君臣》,第583页。
3 《管子·心术》,第759页。
4 《新书·道术篇》,第303-304页。
5 《礼记·礼器》,第400页。
6 《韩非子·奸劫弑臣》,第98页。
7 范晔《后汉书·李杜列传》,第2078-2079页。
8 《礼记·丧服》郑玄注,第1672页。
9 《春秋繁露·求雨》,第554页。
10 《春秋繁露·止雨》,第556页。
11 《汉书·楚元王传》,第1928页。
12 《后汉书·班彪列传》,第1330-1331页。
13 《周易·乾卦·文言》,第4页。
14 《淮南子·泛论训》,第934页。
15 范晔《后汉书·邓寇列传》,第613页。
16 “体”字亦有解释为连接之义者,与此不相远。
17 《淮南子·本经训》,第582-583页。
18 宋·夏僎《尚书详解》,第587页。
19 《春秋繁露·精华》,第107-108页。
20 扬雄《法言·问神》,第159-160页。
21 蔡邕《独断》,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