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特色优势产业 强化职业农民培育

2018-11-28 11:59陈昌华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江苏省东台市分校
江苏农村经济 2018年11期
关键词:培育农民职业

陈昌华/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江苏省东台市分校

江苏省东台市围绕特色优势主导产业,以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和农业职业技能为核心,以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农民经纪人、农业园区(基地、企业)负责人、农业服务人员以及有志从事农业创业的初高中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和返乡创业农民工为重点,分类开展技能培训,实行资格认定管理,强化政策扶持措施,健全长效保障机制,建设了一套与市情和产业匹配、有利于各类职业农民发展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和扶持制度,培育造就了一批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夯实教育培训基础

加强调研,优化方案。根据全市产业特色、种植结构和务农人员的情况,编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实施方案。全市统一实施要求,统一培训教材,统一考核标准,分部门组织实施,分专业开展培训。围绕职业农民自身需求和现代农业发展,科学设置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技能知识、经营管理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制订全年跟踪回访活动计划,每年培训结束后,分批对上年培训学员进行跟踪回访,登门入户了解培训效果、技术难题、培训需求意向等事项,回访学员数不少于参训学员总数的5%。

多措并举,提高实效。不断优化培训教学形式,推行固定办班与巡回宣传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观摩咨询相结合、传授技术与提供实物相结合,增添培训活力。开设“固定课堂”。充分利用市镇村现有公共会议室,以专家为依托,采取菜单式集中授课形式开展培训,推广普及农业实用科学技术。开设“田间课堂”。将学校搬到田间地头、市镇农业综合示范基地、涉农公司、产业协会、合作组织的生产基地等,进行手把手、面对面地现场教学。开设“空中课堂”。在市电视台、电台开辟“现代农业直通车”等农民培训专栏,专题讲授农业技术。开设“流动课堂”。以农业科技入户科技直通车为主,定期下乡,上门培训,流动教学,开展主推技术、放心农资、品牌农机下乡等活动。开设“网络课堂”。充分利用东台农业信息网、东台农委微信公众号、“农技耘”APP以及微信群、QQ群等网络资源,将培训课件挂在网上,接受咨询,方便农民网上“取经”和互动交流。

开发资源,建好“四库”。一是“培育对象数据库”。对全市务农人员开展摸底调查,以村为单位,对培育对象的年龄、文化素质、种养规模等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各村明确专人对培育对象进行动态管理。二是“实训基地库”。围绕“四个一”(一根丝、一篮菜、一只瓜、一棵树)农业品牌战略,按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实训基地建设规范》“六有”标准要求,建立了4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训基地。各镇根据培训专业需要,结合本镇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发展情况,每个培训专业建立1个实践教学基地或者观摩点。三是“培训师资库”。把市相关部门单位的业务骨干、农广校(农干校)教师、镇村农技人员作为师资库的主要成员,同时选择一批种养技术能手、农业企业家、农业创业成功人士,作为“土专家”“田秀才”充实到师资库中,聘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理论实践知识丰富的专家、学者作为师资精英。四是“培训教材库”。优先使用中央校和省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材,同时根据本地产业特色和培训需求,组织和鼓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自编乡土文字教材、讲义、PPT课件、微视频、电视专题片等。

把握认定管理关键

明确认定标准。基本要求是年龄不超过6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好的职业素养,从事农业生产经营5年以上,接受过农业系统培训,取得相关证书或证明。同时根据申请人从业类型、知识技能水平、系统培训情况、产业发展规模、农业收入水平等多重因素,分别制定初、中、高三级认定标准。

规范认定程序。按照个人申请、镇村审查、市审核发证的程序开展认定工作。由符合条件的农民自愿提出申请,填报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认定信息采集表,经村、镇审查同意后连同附件证明材料(学历证明、从业证明、产业规模和收入证明以及农业系统培训合格证),由各镇农业服务中心统一报送市农委审核确认。对符合条件和标准的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农委颁发农业农村部统一样式的新型职业农民证书,作为享受扶持政策的有效凭证。

严格认定管理。对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的农民每三年进行一次年检,对已不具备条件的农民取消新型职业农民资格,对三年以上未年检或产业发生变化的农民重新认定。市农干校指定专人负责新型职业农民信息采集、录入和更新工作,将认定和统计信息及时录入新型职业农民信息库,实行电子化管理。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服务扶持。对新型职业农民实行免费技术培训、免费赠送科普资料;建立专家与新型职业农民结对挂钩服务机制,每年跟踪指导服务不低于4次;面向新型职业农民免费开通“12316”信息网络,及时传递天气、农事和技术信息;优先支持和免费发放相关技物结合的药剂、疫苗等物化补贴物资。

政策扶持。对新型职业农民创办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在申请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引导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向新型职业农民流转,扩大经营规模。新型职业农民优先明确为科技示范户。农村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河道综合治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向新型职业农民生产区域或领办的经营主体倾斜。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确保工作开展,新增农业补贴和项目建设向职业农民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金融部门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给予贷款利率优惠。开展农业保险险种创新,提供优质保险服务。人社部门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鼓励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半农半读”中职教育,免费学习。□

东台精品西瓜生产基地。 张 捷/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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