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硕, 赵 息
(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 天津300072)
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创新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驱动力。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振兴装备制造业,广泛应用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孕育着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逐步形成。2010年,国务院出台加快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决定,标志着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实现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及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国家提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以来,中央财政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计划、技术创新平台、产学研协同创新等产业发展措施[1]。专项发展资金通过补助拨款、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等支持方式,鼓励新兴产业企业技术创新,其中,直接补助成为政府鼓励新兴产业企业创新的主要支持方式之一。
由于研发活动具有连续高投入、收益滞后及产出不确定特征,研发产出具有公共品属性,造成企业研发投入不足。政府补助作为缓解“市场失灵”的途径之一,成为影响公司研发活动的重要外部因素[2],然而政府甄别补助对象存在信息不对称以及企业获取政府补助存在逆向选择问题,政府补助是否推动新兴产业企业创新投入及产出水平提高,成为战略新兴产业政府补助政策后果研究的重要问题。基于此,本文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从政府补助规模和滞后性角度,采用分位数估计方法,研究政府补助与公司研发投入及产出的关系,为完善新兴产业政府补助政策提供丰富的经验证据。
研发活动作为知识生产的重要方式,外部性导致公司研发活动的私有收益与社会收益非均衡,与此同时,研发投资风险性较高及研发投资决策的道德风险问题,进一步降低公司研发活动的积极性。因此,为推动经济可持续增长,政府补助作为改善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途径,成为影响企业研发活动的重要推动因素[3]。
近年来,国外学者从补助方式、补助配置及效率等角度研究政府补助对公司研发活动的政策效果。Marino等[4]在研究法国研发费用税收优惠政策变更期间政府补助与公司研发投入水平是否存在差异时发现,补助规模中等以上的公司研发费用与研发补贴存在杠杆效应,接受研发税收优惠规模较大的公司研发费用与研发补贴存在增量效应。Busom等[5]研究表明,政府补助与研发投入存在补助方式及公司规模差异。直接补助及税收优惠推动中小企业研发投入增加,而融资约束程度较高的大型企业通过税收优惠增加研发投入的可能性较低。Boeing[3]对补助资源配置及效率的研究发现:发明质量、产权性质及市场化程度成为公司获取政府补助的主要影响因素;研发补助对研发投入存在杠杆效应。Bronzini和Piselli[6]对补助政策实施与公司创新产出的研究发现,同研发补助政策实施前相比,接受研发补助的公司专利申请数量及申请次数显著增加,规模较小的公司尤为明显。
国内学者基于公司特征,分别从投入与产出角度研究政府补助对研发活动的影响。刘小元和林嵩[7]研究发现,政府补助对创业公司研发投入存在杠杆效应。肖丁丁等[8]以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省级数据为样本,发现政府研发补助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政策效果存在地区差异,东部地区政府研发补助对企业研发投入存在杠杆效应,伴随分位数向高分位点移动,政府补助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杠杆效应逐步减弱。郭迎锋等[9]以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省级面板数据为样本,发现政府研发补助对公司研发投入存在杠杆效应,随着工业化阶段深入,政府研发补助的杠杆效应逐步增强。熊和平等[10]研究不同生命周期阶段政府补助与研发投入的关系,结果发现:政府补助对初创期公司研发投入存在杠杆效应;政府补助与成长期公司研发投入水平存在倒U型关系,即政府补助超过临界值后,其杠杆效应减弱;政府补助与衰退期公司研发投入呈正向几何级增长关系,即政府补助超过临界值后,政府补助杠杆效应伴随规模增加而放大。白俊红[11]在研究中国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补助与创新投入关系时,发现研发补助对研发投入存在杠杆效应,知识存量水平、公司规模及行业技术水平提高,研发补助的杠杆效应尤为明显;国有产权比重增加,抑制研发补助的杠杆效应。解维敏等[12]研究发现,政府补助增加,推动公司研发支出水平提高,政府补助对公司研发支出水平的杠杆效应不存在行业技术差异。曹建海和邓菁[13]在研究政府补助与创新产出的关系是否存在研发沉没成本差异时发现,政府补助对公司创新产出具有推动作用,研发沉淀成本较低公司的补助激励效应尤为明显。政府补助规模增加,推动公司发明及新型实用类专利数量上升。郭晓丹等[14]发现,政府研发补贴对公司专利获取数量具有推动作用。
综上所述,政府补助与公司研发投入及产出存在相关关系;公司发展阶段、产权性质及市场化进程等成为影响政府补助与研发投入及产出关系的重要因素。上述研究多为基于时间序列的面板数据进行估计与检验,考察政府补助对公司研发投入及产出的影响关系,以及补助规模对公司研发投入的杠杆效应是否存在补助政策差异,但是,上述研究并没有从持续性角度反映政府补助对公司研发投入及产出的刺激作用具有滞后性。类似研究采用普通最小二乘法等估计方法只能检验政府补助对公司研发投入的平均效应,并没有反映其对公司研发投入影响的整体分布特征。因此,本文从持续性角度检验政府补助与公司研发投入及产出的关系,以及二者关系是否存在规模差异。
由于研发活动产出具有公共品属性,研发投入产生的公共溢出收益难以内化于公司,公司无法完全获取知识创造的社会收益,研发活动风险高且投资回收期较长,易于增加公司短期资金流动性紧缺和资金压力,因此,公司研发投入动力不足。政府投资基础性研究,推动公司借助基础技术成果进行后期接近产品市场的开发活动,降低研发成本,提高预期收益率,有助于增加公司研发投入的积极性[12]。此外,政府资助公司研究开发活动,有助于弥补公司研发私有收益与社会收益的差距,增强研发活动预期收益估计,推动公司研发投入水平提高。由此,提出假设1。
H1: 其他情况不变,政府补助规模增加,公司研发投入水平提高。
政府资助公司研发活动,有助于公司新知识及技术积累,增强公司技术开发能力,提高创新水平。但是技术升级过程具有复杂性,公司通过研发资源再配置以满足技术开发需求,客观上增加研发活动的调整成本。同时,技术进步引发的产品或服务新供给同市场需求存在非均衡,导致政府补助对公司自有研发投入增加存在滞后性[15]。另外,公司研发投入存在企业资源边界依赖,技术开发能力具有研发资源规模依赖性[15],政府补助规模增加,客观上增加公司资源规模,一定程度上提高公司资源配置倾斜于研发活动的可能性,进而获取研发投入增量的边界收益。由此,提出假设2。
H2:其他情况不变,补助规模增加,政府补助对公司研发投入水平的杠杆效应存在滞后性。
政府资助公司技术开发活动,实质上表现为政府对公司的无偿资金转移,因而,政府机构有动机监督接受补助公司的相关资金使用情况[7]。补助授予机构通过规范资助资金用途等监管手段保证政府补助的专款专用。补助申请时,公司披露资助项目形成的技术成果先进程度以及资助项目实施计划和阶段性成果,以确保资助资金的针对性。补助授予机构通过技术专家团队鉴证,监督补助接受公司相关研究开发项目阶段性成果的技术水平,以保证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率。因而,资助资金的政府监督行为,一定程度上推动补助接受公司的研发产出效率提高。由此,提出假设3。
H3:其他情况不变,滞后期政府补助规模增加,公司研发产出水平提高。
参照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标准①,本文选取2007—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A股上市公司为初始样本。由于2010年国务院正式颁布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规定,为检验新兴产业政府补助对公司研发投入及产出的影响滞后性,采用政府补助向前滞后三期值反映政府补助的变化水平,研发投入及产出数据区间为2010—2015年,剔除金融业、特殊处理及数据缺失的样本,最终实际样本为1 164家公司,共计4 984个观测值。为降低极端值对回归结果的影响,本文对连续变量进行双向1%缩尾处理。收到的政府补助数额和研发费用来源于WIND数据库,专利授予数量及其余数据来源于CSMAR数据库及中经网数据库,市场化指数来源于中国市场化指数报告[16]。
本文采用研发强度及专利授予数量分别反映公司研发投入及产出水平,变量定义如表1所示。由于公司获取政府补助存在选择偏误,为控制样本选择偏误引发的内生性问题,参考解维敏等[12]和Boeing[3]政府补助选择模型设计,构建政府补助与研发投入及产出的两阶段模型。首先,采用Probit估计,构建政府补助选择模型,以检验政府补助的选择偏好;其次,采用固定效应及分位数估计,构建模型(2)来验证假设(1)至(3),即
dum=β0+β1export+β2profit+β3capital+
β4minor+β5pri+β6age+β7GDP+β8size+
β9market+β10industry+β11year+μ
(1)
RD(patent)=α0+α1sub_as(sub)j+α2top1+
α3dual+α4indep+α5incentive+
α6OCF+α7return+α8growth+
α9gear+α10fix+α11leverage+
α12age+α13size+α14SOE+
α15market+α16λ+α17industry+
α18year+ε
(2)
式中:j为政府补助滞后期数,j=0, 1, 2, 3;λ为政府补助选择模型估计的逆米尔斯比率,以控制政府补助选择偏误。模型(1)解释变量及模型(2)控制变量均采用滞后一期。
表1 变量定义及描述性统计
表1显示,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均值和中位数分别为0.959和1,说明补助成为政府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方式之一,海外业务收入及盈利状况均值与中位数偏差较低,说明海外业务经历及盈利水平成为战略新兴产业公司获取政府补助的重要特征。表2显示,当期及滞后期收到政府补助数额及水平均值均小于中位数,伴随滞后期逐步降低,收到政府补助数额及规模平均水平逐步增加,补助规模偏移程度逐步降低,表明战略新兴产业公司获取政府补助呈普遍化趋势。由产权性质及市场化程度差异检验可知,战略新兴产业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存在所有权属性及市场化进程差异,所有权属性差异较为明显,表明所有权属性成为影响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主要特征因素。
表2 滞后期政府补助描述性统计
注:均值采用T检验,中位数采用卡方检验,*、**、***分别表示10%、5%及1%水平的显著性。
表3结果显示,当期及滞后期政府补助在10%水平以下同研发投入水平显著正相关,说明政府补助规模增加,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研发活动资金压力,提高了公司研发投入水平,假设1被证实。滞后一至三期政府补助水平估计系数显著为正,表明政府补助对公司研发投入的杠杆效应在平均水平上存在滞后性,假设2被证实。滞后期逆米尔斯比率(λ)与研发投入水平呈显著的正向关系,表明政府补助与公司研发投入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补助选择偏差。此外,销售收入增长率、现金流水平、财务杠杆率及公司规模同研发投入水平显著正相关,说明盈利能力、资金流动性及负债程度成为影响公司研发投入水平的重要特征因素。
表3 政府补助与研发投入固定效应估计结果
注:括号内为T值,*、**、***分别表示10%、5%及1%水平的显著性。被解释变量为RD。限于篇幅,部分控制变量估计结果未报告。
表4结果显示,当期及滞后期政府补助分别在5%及1%水平同专利授予数量显著正相关,说明政府补助规模增加,有助于提高公司专利获取水平,假设3被证实。滞后一及二期政府补助水平估计系数显著为正,表明政府补助对公司研发产出的刺激效应在平均水平上存在滞后性。同研发投入相比,政府补助对研发产出的刺激效应滞后性相对较短,表明补助政策对公司研发活动的刺激效应存在临时性。
表4 政府补助与研发产出固定效应估计结果
注:括号内为T值,*、**、***分别表示10%、5%及1%水平的显著性;被解释变量为patent;限于篇幅,部分控制变量估计结果未报告。
表5报告了不同分位点下当期及滞后期政府补助与研发投入的估计结果。结果显示,当期及滞后期政府补助在1%水平同研发投入水平显著正相关,假设1被进一步证实。不同分位点政府补助估计系数变化趋势说明,政府补助对研发投入存在杠杆效应,伴随条件分布向高分位点移动,政府补助的杠杆作用逐步增强,假设2被证实。这一结果可能缘于以下原因:一方面,政府补助规模增加,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现金流压力或研发投资风险,进而推动公司扩大研发资源规模,提高研发投入水平;另一方面,公司持续接受政府资助,一定程度上降低研发资源规模增加引发的调整成本上升,优化研发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研发投入的边际水平。
表5 政府补助与研发投入分位数回归结果
注:sub_as、sub_as_lag1、sub_as_lag2及sub_as_lag3分别为政府补助水平当期值、滞后一期至滞后三期值,括号内为T值;*、**、***分别表示10%、5%及1%水平的显著性;被解释变量为RD。
表6报告了不同分位点下当期及滞后期政府补助与研发产出的估计结果。结果显示,滞后一期政府补助在分位点0.3、0.75及0.9处同研发产出水平分别存在10%及5%水平的显著正相关关系,假设3被证实。不同分位点政府补助估计系数变化趋势说明,政府补助对研发产出存在刺激效应,伴随条件分布向高分位点移动,政府补助的刺激效应逐步增强。
同非国有性质公司相比,国有背景公司同各级政府机构存在天然的政治关联关系,国有公司作为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等经济改革措施的重要参与者以及社会责任的主要承担者,政府对公司生产经营决策干预程度较深,国有公司获取政府资助可能性较高。但是国有公司产权主体缺失,一定程度上加剧管理层代理冲突,管理层易于抑制投资风险较高且周期较长的研发活动,抑制研发投入及产出水平提高。同国有公司相比,民营公司产权主体较为清晰,公司治理机制相对完善,股东更加注重长期盈利能力形成的研发活动。基于此,本文将样本划分为国有和非国有性质,检验政府补助与研发投入及产出的关系是否存在所有权属性差异②。
所有权属性差异下政府补助与研发投入的估计显示,非国有公司政府补助在5%水平以下同研发投入水平显著正相关,不同分位点下政府补助与非国有研发投入水平存在差异,随着条件分布向高分位点移动,非国有公司政府补助对政府补助的杠杆效应逐步增强。国有样本结果显示,0.1分位点当期及滞后期国有公司政府补助与研发投入水平均不显著,0.25至0.9分位点国有公司政府补助估计系数低于非国有样本。上述实证结果可能缘于以下原因:战略新兴产业多为中小板及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司规模较小,研发活动调整成本较低,政府资助规模增加,推动公司研发资源集聚,提高研发投入水平。所有权属性差异下政府补助与研发产出的估计结果显示,处于0.9分位点当期及滞后一至二期非国有公司政府补助分别在1%及5%水平同研发投入水平显著正相关。不同分位点下当期及滞后一期政府补助与非国有研发产出水平存在差异,随着条件分布向高分位点移动,非国有公司政府补助对研发产出的刺激效应逐步增强。
经济转型升级以及经济发展程度存在地区非平衡性,市场化进程成为影响公司创新活动的重要外部制度因素之一。市场化程度较高地区,金融服务发展较为成熟,有助于缓解公司研发活动的资金困局,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相对健全,产业化集聚能力较强,推动公司创新活动的积极性[17],进一步提升政府补助刺激公司研发投入及产出增加。市场化程度较低地区,产业化水平较为单一以及金融发展程度较低,降低公司创新活动的积极性,政府补助对公司研发投入及产出的刺激作用相对较弱。基于此,本文以年度市场化指数的中位数为基准,将样本划分为较高及低市场化程度,检验政府补助与研发投入产出的关系是否存在市场化程度差异③。结果显示,地区当期及滞后期政府补助在10%水平以下同研发投入水平显著正相关。随着条件分布向高分位点推移,当期及滞后期政府补助估计系数逐步增加。低市场化程度样本结果显示,0.25至0.9分位点当期及滞后期政府补助估计系数均低于高市场化程度样本。这一结果表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逐步完善以及金融服务日趋成熟,有助于推动政府补助对公司研发投入的政策效果。市场化程度差异下政府补助与研发产出估计结果显示,低市场化程度地区当期及滞后一至二期政府补助同专利授予数量显著正相关。随着条件分布向高分位点推移,滞后一至二期政府补助估计系数逐步增加(如分位点0.75及0.9所示)。低市场化程度地区政府补助对公司获取专利的持续刺激作用明显优于高市场化程度地区,可能缘于以下原因。市场化进程迟缓,增加研发活动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的差距,导致公司研发积极性下降。政府补助有助于缓解市场配置资源的外部协调失灵,引导并鼓励公司技术创新活动,推动研发产出水平提高。
表6 政府补助与研发产出分位数回归结果
注:sub、sub_lag1、sub_lag2及sub_lag3分别为政府补助当期值、滞后一期至滞后三期值,括号内为T值,*、**、***分别表示10%、5%及1%水平的显著性;被解释变量为patent。
为验证上述结论可靠性,本文进行如下稳健性测试:1)以研发费用除以期末营业收入反映研发投入水平,选取政府补助除以期末营业收入为政府补助的替代变量,检验政府补助与研发投入的关系以及二者关系是否存在产权性质差异;2)采用年度市场化指数的均值为基准,将样本划分为高市场化程度及低市场化程度,以检验市场化程度是否影响政府补助与研发投入及产出的关系。测试结果同上述实证结论基本一致。
补助政策作为政府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活动的外部干预手段,政府补助规模及政策连续性成为影响战略新兴产业创新投入及产出的重要因素。本文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为对象,研究政府补助与研发投入及产出的关系。政府补助对公司研发投入及产出具有刺激效应且存在滞后性,表明政府机构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研究项目的资助计划应保持连续性,有助于企业研发资源及能力积累,以实现企业自身研发水平提高。规模较大的政府补助对公司研发投入及产出的刺激效应尤为明显,表明政府机构应提高企业研究项目的资助规模,帮助企业缓解研发投入“瓶颈”,引导企业创新活动方向,以提高企业研发活动效率。本文从持续性角度分析政府补助对公司研发投入产出的刺激效应存在滞后性及规模差异,然而,本文并没有研究补助实施的政策效果是否存在补助方式差异,未来研究可以从补助方式角度分析政府补助对公司研发行为的影响关系。
注 释:
①分类标准来自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
②限于篇幅,所有权属性差异下政府补助与研发投入及产出模型分位数回归结果未在正文中报告。
③限于篇幅,市场化程度差异下政府补助与研发投入及产出模型分位数回归结果未在正文中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