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对学术道德提出了明确要求,学术期刊肩负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建设,维护学术诚信,保护作者权益的重任,中国教育技术协会期刊专业委员会的会员单位经过充分讨论,决定联合抵制各种学术不端行为,特联合发表如下声明:
一、学术不端行为是指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等发表学术成果的个体或群体,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
二、作者均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要求。
三、向会员单位刊物投稿或在发表稿件中出现以下情况,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
(一)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
(二)篡改他人研究成果,不当署名;
(三)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四)一稿多投、一稿多发;
(五)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
(六)其他根据高等学校或者有关学术组织、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的行为。
来稿如出现以上任何一种情况,一经发现,立即撤稿。对由不端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者,有关期刊将在刊物上对其不端行为进行公开曝光,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权利。专委会将采取一定方式向业内各刊通报汇集到的学术不端信息,逐步建立科研行为严重失信记录制度和黑名单信息共享机制,以便联合抵制学术不端行为,根据严重程度,2-5年内将共同拒绝刊发其任何文章。
四、欢迎知情者举报学术不端行为,我们将对举报者予以保密。
期刊专委会全体同仁愿与广大作者一道,为共同构建公平合理、规范健康的学术环境而不懈努力。
中国教育技术协会期刊专业委员会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