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蒙,张 强
(1.东北师范大学 体育学院,吉林 长春130024;2.北京体育大学 艺术学院,北京100084)
“获得感”(Sense of Gain)属于本土性概念,2015年2月,由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提出。获得感的提出是对新时代社会主义矛盾转化的呼应,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新需要。体育是作为人民对健康生活的追求、对休闲生活的向往、对生命质量的渴望,被西方发达国家广泛列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政府应该提供给公民的基本公共服务[1]。体育公共服务是由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所生产和提供的,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公共体育需求而供给的公共物品或混合物品。我国也先后在《全民健身计划纲要(2016—2020年)》《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体育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等文件中,都明确将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作为新时代满足人民日益多元健身需求的重要内容。但随着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档次的提升,对体育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体育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显得尤为迫切。这一点可以从国家发布的《公共服务蓝皮书:中国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力评价》的调研数据中得到验证[2]:2011—2017年间,我国居民对体育公共服务的关注度在9项基本公共服务排名中从第8名上升到第6名,但居民对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满意度的平均得分则从75.89分下降到64.26分,略高于及格分数。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可能是由于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与需求缺乏有效对接,导致供给内容与人民需求之间存在偏差,突出的问题就是“相对获得感较低”[3]。基于对此的认知,以获得感提升为导向,探讨获得感提升视域下我国体育公共服务发展的功能定位,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体育公共服务发展的现实困境进行分析,提出破解现实困境的实施路径,为体育公共服务领域改革破解人民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与供给之间的主要矛盾提供实践指导价值。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进入新时代的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改革开放40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随着经济水平的提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长,但由于城乡二元体制、区域经济结构的失衡,导致贫富差距过大,家庭收入两极分化问题严重。根据2015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家庭司发布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数据显示,中国家庭年收入在前20%与后20%的比例达到了19:1,基尼系数达到了0.47,超出了社会分配公平 0.4的警戒线[4]。基于这种认知,党中央将人民利益摆在了至高无上的地位,紧抓人民最关心的现实利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通过深化改革解决社会主义主要矛盾。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获得感”,不仅体现了坚持人民利益为中心发展的新理念,而且还是准确把握新时期社会主要矛盾、推进深化改革的新工具,同时更是新时期国家治理的良政基准[5]。因此,系统梳理获得感提升的理论内涵有助于增进深化体育公共服务改革的实效性,实现人民获得感的提升。那么,深入剖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社会主要矛盾”“获得感”等的系列讲话思想,认为获得感提升主要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基本立场、以人民利益获取为价值追寻、以人民评判为实现标准。
首先,获得感提升的主体是全体人民。习近平在第十次全面深化改革会议上提出“要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这句话蕴含着丰富的人民性思想,将获得感提升的主体定位在人民群众。而党的十九大报告开篇也提出,“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篇章,进一步强调改革要让全体人民受益,实现全体人民利益的获取和满足。其次,获得感提升的评价内容是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人的问题是马克思自始至终关注的核心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获得感”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继承和发展。他强调:“坚持在发展中改善和保障民生,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补民生之短。”这表明获得感是必须建立在现实利益的获取和满足的基础上而提升的;最后,获得感提升是评价人民群众在现实利益中收益的标准。获得感在字面上可以理解为“获得”和“感”,“获得”体现了人民群众对现实利益的获取,“感”则体现了人民群众对现实利益获得的感受,只有在“获得”的基础上才能实现“感”,但即便有了“获得”也未必能得到“感”,这要基于人民群众对现实利益获取的考量和评价。总而言之,获得感提升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破解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矛盾的工具,具有精准性、有效性和动态性特征。
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国家“十三五”规划的战略目标。体育公共服务作为公共服务的9大内容之一,对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体育需求与体育公共服务有效供给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具有其他服务不可替代的作用[6]。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更是赋予了体育公共服务在新时代建设中的新使命、新功能和新定位[7]。进入新时代,按照获得感提升的内涵要求重新审视我国体育公共服务发展的功能,确定其发展的作用,关涉着我国体育公共服务事业发展的方向性、全局性和战略性。
改革开放至今,随着国家治理体系的逐步完善,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式也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政府供给、市场供给、社会供给被作为当前我国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3种主要方式。政府供给是指以政府为主体的直接供给方式,政府不仅要承担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还要扮演管理者的角色。这种供给方式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和社会背景下具有其合理性,但是往往容易受社会支持、仕途晋升等因素影响而产生政治偏好,进而形成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博弈。市场供给则是以市场为手段的政府主导供给方式,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政府通过购买体育公共服务与企业签订供给协议,提升了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和质量。但市场化运营具有逐利性,而处于社会转型期的政府又缺少对市场监管的相关制度,导致市场受利益牵制而抬高体育公共服务产品的价值,人民利益容易受到损失。多元供给是以多元利益为主体的新型供给方式,是发达国家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主要形式,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根据不同主体的优势和特点形成最佳的供给模式,但目前由于缺乏完备的追责机制,存在较大的法律空缺,难以将供给行为保障具体化和精细化。所以,针对目前的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方式,都缺少一种基于需求表达而实施的供给方式,更缺少对地方人民征询意见进行回应的一种做法。“获得感”的提出是以人民的基本诉求和反馈为导向,提高社会供给的可持续性与精准性,满足多样化的国民需求,更好回应社会呼声和群众关切。如同2016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指出的“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一样。换言之,就是改革是否成功关键在于人民群众获得感是否提升。所以,将获得感提升作为衡量我国体育公共服务改革的成效标准,能够促进政府定期、主动地去调研人民群众真正所需要的服务,民众的回应性越强,越能准确感知体育公共服务的需求,这也是实现有效资源最大化和体育公共服务精准化供给的关键。
获得感提升是党中央在政策语境下将社会资源与民生资源相对接的生动诠释,强调社会供给状况要与国民需求满足程度相适应。但现实生活中获得感提升与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水平呈现出边际效用递减规律下的“餍足效应”,甚至出现了“钝化”倾向,究其原因是由于人民实际获得结构与马斯洛梯形需求结构所显示的多层次需求之间的匹配失衡所致[8]。体育公共服务获得感则是在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对区域体育公共服务资源提供的充足性、资源获取的便携性、资源分布的均衡性、资源共享的普遍性等方面实实在在的感知,基于对体育公共服务资源的感知而表现出的满足感。所以,在精准识别人民群众对体育公共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再对服务需求进行细化和分类供给。体育公共服务是保障人民群众休闲健身权利的条件形式,可分为基本体育公共服务和非基本体育公共服务,其供给主要决定于区域社会生产力水平。欠发达地区社会生产力水平较低,人民群众的需求是保障其生存权利和发展权所需的基本体育公共服务;在发达地区,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升,人民群众因生活水平提升而追求新的改善性和发展性的非基本体育公共服务需要,而在中等发达地区则需要兼顾两者的均衡供给。所以,精准识别人民群众对体育公共服务的需求是实现与产品有效供给的前提,通过调研、了解和协商,从人民群众的需求层次和特征出发,兼顾效率与公平原则,使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产品与不同区域人民群众的需求形成有效对接,才能提升人民群众对体育公共服务感知的满意度,这也是促进体育公共服务供需信息更加对称、服务模式更加多元化的核心。
均等化是体育公共服务改革的目的,但目前学界对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普遍存在两种观点:机会均等和福利平等。机会均等是指人民群众具有相同机会享受到体育公共服务;福利平等是指根据人民群众对体育公共服务的需求偏好,表现出的同等满足程度[9]。很明显,这一观点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获得感不谋而和,且与前文所述的观点也相一致,体育公共服务获得感是基于人民群众对体育公共服务感知的效果,而要实现结果层面的“获得感”,必须在过程上下功夫,在每个环节、每个阶段都要追求获得感。所以笔者认为基于获得感提升的视角,福利平等才是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新时代体育对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求工作的出发点。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的健康服务”。因此要实现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必须以人民健康作为基础保障,通过全民健身实现人人运动、人人健身、全民健康、全民幸福。但健康属于一个动态平衡的状态,就像从儿童到成年、再到老年的生命周期内都需要相应的体育健身活动一样;再比如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可能已经不需要基本的体育公共服务,而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还可能存在体育公共服务短板。所以,以获得感提升为导向,要求体育公共服务改革要主动适应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关注不同地区不同人群对体育公共服务的不同需求,实现动态的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保证在当下甚至更长的一段时间内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十二五”期间,我国公共服务总体水平呈上升趋势,从2011—2015年公共服务满意度的平均得分看,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以63.65位居9个公共服务领域最高。“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体育需求的美好生活、解决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问题,打通体育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的最后1公里。获得感的提出为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的改革提供了功能定位,厘清我国体育公共服务发展的现实困境,是获得感提升的起点,也是确定体育公共服务改革的前提。
改革不仅要有顶层设计,也要有评价标准,缺少清晰的评价标准,就很难抽象出下一步的改革路径。评价标准作为对公共服务供给的一种预期,是有效供给的逻辑起点,也是改革实践的归宿;是有效供给所期望达到的一种结果,也是改革的供给机制。在计划经济时期受制于物资匮乏,人民群众对生存生活必需品的需求强烈,加之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建设的需求,地方政府为了获取社会支持和晋升政绩会把有限的公共服务资金优先投入到教育、医疗、卫生、交通等方面。而在非常有限的体育经费投入中,为了能使投入立竿见影,将大部分的经费投入到竞技体育领域中,体育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微乎甚微。进入改革开放后,这种财权分配制度依然存在,据统计2005年国家为竞技体育的投入经费约为4.8亿元,在群众体育上的投入为2.7亿元,两者相差接近2倍[10],而在同一时期江苏省的体育事业经费共计支出12756万元,其中竞技体育支出10027万元,群众体育基本建设支出100万元。这种受竞技体育优先发展战略的影响,导致政府难以在群众体育上有所作为。尽管在新一轮的体育强国建设战略下,国家和地方都加大了对体育公共服务的投入,尤其是在获得感成为体育公共服务领域改革的新标杆、政府体育政绩考核善治标准的背景下,但由于政府缺少对人民群众体育公共服务精准需求的评价标准,造成政府所提供的体育公共服务离人民群众所期望的还有很大差距[11]。2014年国家体育总局在全国12个省份对体育公共服务质量公众满意度的调查数据显示,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指数仅为68.7分,且公众对体育场地的管理水平、体育组织的专业化程度以及体育活动数量的满意度都低于50分[12]。随着国家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为了使有限的体育资源实现最大化效益,体育公共服务领域进行了行政分权和财政体制改革,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成为了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主导力量,并且为了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需求,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必须借助社会组织和市场组织的力量协同破解这一难题,但受“注册挂靠制度”和“非竞争性原则”的约束,我国体育公共服务民间社会组织数量严重不足,阻碍了对人民群众体育公共服务精准需求的评价标准的制定和完善工作的推进。根据《中国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报告(2016)》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我国正式登记的体育社会组织共有32785个,平均每5万人才拥有不到1个正式登记的体育社会组织,与德国每890人拥有1个非营利体育组织相比相差甚远[13]。此外,我国除了数量上少之外,体育社会组织的成立带有明显的官办色彩,对体育行政部门具有极强的依赖性,在体育公共服务过程中只是充当“助理”的角色,处于从属地位。
获得感属于需求端,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与需求的关系是公共服务市场的基本关系,体育公共服务供给必须聚焦需求端的现实问题,才能实现改革的创新。如果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不能与需求形成有效对接,其评价标准和精准供给机制将事倍功半。但从现实情况看,无论是“全民健身计划”的颁布,还是促进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践改革,如“新型城镇化规划”“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实施,我国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实践路径基本还是由政府领导层面进行领导的,尽管政府开始尝试通过财政拨款、专项资助、委托购买等形式与体育社会组织合作,但由于缺少法律赋予的职能,导致体育社会组织在实施过程中“同构”于政府的权力框架之下,致使基层民众主动诉求倒逼形成的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机制至今仍未形成[14]。而在这种以政府主导为行政指令下的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在政府决策实施的背后更多的是一种自导自演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漠视人民群众在体育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而倡导冠以立足以人民群众有效需求为导向的全民健身工程太过牵强,人民参与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主体性不仅得不到“发声”,且长期处于“沉寂”状态。在这种需求表达渠道阻塞的情况下,人民群众对体育公共服务的主体、内容、形式、方式等信息的需求无法进入政府决策议程,造成供给不能与现实需求有效对接,体育公共服务就会形成无效供给,出现国家向体育公共服务投入的有限但逐年增加的财政资源,反而引发了新一轮基层治理“内卷化”。如肇始于2006年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关于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意见》中,将我国行政村的公共服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标准定为1块混凝土标准篮球场,配备1副标准篮球架和2张室外乒乓球台,并提倡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增加体育场地面积和体育器材的数量[15]。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我国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水平,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实施具有较强的推动作用。但是篮球和乒乓球作为大众体育项目,并非是所有行政村村民所需要的,也并非不同年龄段和不同性别村民所喜爱的。这种单向度、自上而下的线性供给模式无法与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应然需求格格不入。为了能使体育资源要素和公共服务更好地满足农民需求,2017年农业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共同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要以激发和满足农民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提供广大人民群众对体育公共体育的满意度[16]。但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与人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升,对体育公共服务消费需求的不断升级,由于缺少有效的人民体育需求表达机制,出现政府在体育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回应缺失、被动回应与回应迟钝等现象,导致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明显滞后于现实需求,难以形成与人民体育需求相适应的供给体系,供给侧结构性矛盾突出。《中国体育报》报道称,简易的场地设施与更优化的需求是当前我国基层体育场地设施供给中的主要矛盾,在现实中,政府投入修建的体育健身场地被闲置,而私人投资的体育健身会所则坐无虚席[17]。这一冷一热的体育公共服务供需格局,背后却隐藏着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不能与现实需求形成有效对接的事实。
以获得感提升为导向的体育公共服务发展,其重点在于精准评价人民体育需求的标准,难点在于实现供给与现实需求的有效对接,核心在于关注不同地区的差异需求。但在现实社会中,由于社会资源结构性矛盾和动态性失调,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缺少关注不同地区公共服务的差异需求,这种缺失反映在私人商品消费范畴中以消费者购买力及收支比的变化为集中反映,而在公共服务领域则以供给量不足、覆盖面有限、供给不均等为主要表现[18]。研究报道称,2007—2014年我国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从0.42提高到0.81,供给效率从0.724提 高到0.903[19]。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2014年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公报》的调查数据也显示,从2007—2014年我国经常性参与体育锻炼的人数从28.2%上升到33.9%,体育消费支出从593元提升到926元。但公报数据还显示,年龄在20~35岁之间参与体育锻炼的群体选择在公共体育场馆锻炼的比例仅占18.4%,且“缺乏场地”在影响这一年龄群体参与体育锻炼的因素中排在了第3位[20]。显然,在我国体育公共服务总供给水平呈稳步上升趋势的前提下,缺少关注不同群体差异需求的问题依然凸显,导致供给质量难以满足人民需求。不仅如此,由于缺少对不同地区体育公共服务需求的关注,还造成了体育公共覆盖面狭窄的现象。据《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显示,截至2013年末,我国城镇居民所拥有的体育场地数量是农村居民的4.7倍,室内场地面积占有率为10.8倍,城镇每万人拥有1.76个室内体育场地,农村每万人则拥有0.43个,相差4倍,而室内面积占有率更是达到了9.37倍之多[21]。并且在对农村居民进行调查的一项数据显示,45.3%的农民认为我国体育公共服务在农村地区的供给存在“不充分”问题,26.4%的农民甚至直接表示“完全没有提供”体育公共服务产品[22]。可以看出,缺少对不同地区差异需求的关注点仍然集中在城镇与农村,但无论是城市,或是农村的发展都受经济水平的制约,正如前文所述,经济发达地区的城镇或农村有可能已经不存在需求,欠发达地区依然还存在供给短板,而在同一地区由于不同群体对体育公共服务的需求既有共同之处,又有差异化的需求。以获得感提升为导向的体育公共服务改革就是要关注不同地区的不同需求,并对同一地区不同群众的需求进行有效识别,最终实现动态的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获得感是反映社会供给满足民生需求程度的重要指标,体育公共服务发展的目的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与供给之间的不平衡和不充分。以获得感提升为导向,有益于精准识别体育公共服务需求、实现与人民需求的有效对接和动态的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但我国体育公共服务发展尚存在缺少精准评价人民需求的标准、供给不能与现实需求有效对接和缺少关注不同地区的差异需求的问题,事实上这些问题已长期存在,虽然在以政府为行政指令的倡导下有所改观,但效果不是十分明显。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社会治理格局下,针对我国体育公共服务发展所面临的现实困境,提出具体的实施路径,着实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结构与人民需求变化的主动性和灵活性。
进入新世纪,满意度作为评价经济社会改革成效的标准,尤其是在公共服务领域通过测量公众满意度来评价公共服务质量,有效提升了我国公共服务绩效水平。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改革成效的标准”。评价指标是获得感提升评价标准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构建获得感提升的评价指标能精准地反映人民群众对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物质和精神需求,对完善获得感评价标准体系、推进体育公共服务的改革创新具有重要的意义。但体育公共服务获得感提升是一个多方面的问题,它涉及的学科领域广泛,内容形式多样,体现了构建获得感提升的评价指标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因此,在构建获得感提升的评价指标上,重点是发挥多学科协作能力。政府作为体育公共服务的主要供给主体,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首先,发挥多学科学会的作用。可由政府牵头,组织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中国管理学学会、中国社会学学会、中国心理学学会等国字头学科学会举办“体育公共服务获得感提升评价指标多学科研讨会”,倾听来自不同学科对构建体育公共服务获得感提升评价指标的观点和意见,由中国体育科学学会负责梳理构建获得感提升评价指标的观点,形成具体实施框架、思路和方案。其次,由政府通过课题招标的形式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会、协会等进行投标,通过申请择优确定课题立项,并根据项目的研究难度、周期或涉及大型数据库与工程计算性质,如对体育公共服务获得感提升的数据的调研、收集、挖掘和开发的研究,可单独编制经费预算。另外,除了挖掘数据外,需要与实际案例结合进行情景实验方法,根据对个体案例进行深度剖析所呈现体育公共服务需求现状成果的进展情况,经相关专家评审后选择质量和价值较高的项目予以滚动资助。最后,由政府再次牵头汇集多学科领域的专家和学者,针对课题研究的成果,从多学科、多理论的视角构建我国体育公共服务获得感提升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区域实践的形式对构建的评价指标进行修正和完善,并系统制定体育公共服务获得感提升评价指标的实施细则与统计方法。
由于信息不对称、沟通阻碍等问题,政府委托方与课题代理方的研究目标和任务可能会出现偏差,还可能存在代理方采取机会主义,所以在构建体育公共服务获得感提升评价指标时,还应加强政府对委托课题的科学管理。一是要建立体育公共服务获得感提升评价指标的研究信息公共平台。由于课题项目任务繁琐、涉及学科门类多、研究人员地域分布广以及经费使用效率低,容易出现低水平的重复研究,并出现经费浪费现象,为了保证课题项目的顺利实施,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有必要建立一个动态的、公开的(涉密内容除外)信息共享平台,共享不同课题项目的研究内容、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由政府管理人员负责审核、共享、协调、沟通、预算等工作。二是要健全课题项目管理机制。针对课题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技术路线变化、成员变更、内容调整、进度缓慢等系列影响项目顺利实施的问题,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针对课题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研究停滞、进度过慢、私自改变技术方案、研究内容和成员等情况问题,建立相应的约束管理机制。
基层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基层体育公共服务的工作就是要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落脚点。在过去计划经济时代,受二元结构体制的影响,我国政府在纵向的层级结构中,将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组织的末端限定在了区级,并未延伸到城市的街道办。另外,受举国体制、竞技体育优先战略的影响,不仅弱化了体育公共服务供给部门职能,而且还形成了基层体育公共服务供给制度的缺失,进而导致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与现实需求不能形成有效的对接,亟须构建体育公共服务供需相匹配的制度框架[23]。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新型城镇化的持续推进,社区将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基本“单位”,社区体育组织将成为我国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组织的末端。所以,构建供需相匹配的制度框架,必须建立在“社区体育”基础上构建新的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管理体系。首先,强化街道办事处的职能,因为目前我国行政管理权力过度集中于市、区两级政府职能部门,而街道办事处作为社区基层管理机构,由于其职能相对被削弱,导致在体育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无法落实到实处。所以建议强化街道办事处的职能和权力,将原来的市、区两级管理体制转变为市、区、街道办事处三级管理体制,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工作,市级政府主要负责体育公共服务整体规划,区级政府主要负责对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监督工作。其次,发挥社会体育组织的功能,因为体育社会组织保障和维护社区群众的体育权利,是反映人民体育需求的重要载体。而目前我国民众对体育公共服务需求的表达主要通过两个途径:一是由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过提案来反映;二是通过政府调研、座谈等形式来了解,缺少自下而上的需求表达渠道[24]。所以,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的功能既可以缩减自上而下的政府管理和协调成本,避免政府在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低效率”倾向,又可以建立自下而上的需求表达途径。但要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的功能,就必须放宽我国社团组织的登记制度,鼓励体育社团组织效仿企业的管理制度框架,成立董事会并完善组织结构职能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体育社会组织在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作用效应,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供需相匹配的制度框架。
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既需要供给侧,也离不开需求端,于供需两端寻求最佳的平衡点才能实现供需两端的有效对接。虽然在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搭建起供给侧与需求端相匹配的制度框架,但由于体育公共服务供需两端的信息不对称,缺少精准化的需求识别机制,导致供需两端信息的传递受阻,且在“供弱需强”的现实情况下,容易造成体育公共服务无效供给过剩与有效供给不足并存现象的发生[25]。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供给侧改革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与人民有效需求之间存在偏差提供了解决思路。供给侧改革是以新常态理论为创新内容的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指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性调整,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实现精准化的供给[26]。它主张将“双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作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核心是降低供需两端信息的不对称,目的是建立供给与现实需求之间的精准化识别机制。因此,在构建精准化需求识别机制上,离不开双创。首先,搭建供给侧与需求端连接的桥梁,疏通供需两端的信息传递渠道。互联网时代摒弃了信息之间传递的障碍,政府鼓励大众创业群体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作为承载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信息的载体,用来收集人民群众对体育公共服务需求的信息,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获取人民对体育公共服务的需求信息,并通过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手段分析民众的需求特征,实现对需求端信息的精准识别。其次,创新公共服务的供给模式,实现供给管理向精准治理转变。所谓体育公共服务精准治理就是指,按照民众对体育公共服务的需求差异,采用按需多样分类的供给模式。政府在全面掌握体育公共服务需求信息后,按照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的需求特点识别体育公共产品的需求程度,确保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优先次序。最后,政府降低市场组织投资体育公共服务的准入门槛,政府应通过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制度,以财政补贴、土地廉价等形式鼓励市场参与体育公共服务的按需多样分类供给。但同时,政府还要建立完善的市场监管机制,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防止市场暴利和过度竞争现象的发生。此外,还应完善市场信息公开制度,公开体育公共服务招标信息,防止“权力寻租”现象发生。
“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既是党和国家工作的核心目标,也是社会各领域关注的焦点;它既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群众现实利益期待的积极回应,又体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后一公里“落地”的关键一步。获得感的提出是对新时代社会主义矛盾转化的呼应,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新需要。随着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的日益提升,对体育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获得感提升作为评价我国体育公共服务改革成效的新标杆,有助于精准识别体育公共服务需求、实现与人民需求的有效对接和动态的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但目前仍存在缺少精准评价人民需求的标准、供给不能与现实需求有效对接、缺少关注不同地区的差异需求的现实困境。建议通过构建获得感提升的评价指标、构建供需相匹配的制度框架、构建精准化的需求识别机制三个路径来提升我国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结构与人民需求变化的主动性和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