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 凯秦子来
健身气功功法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研究*
牛 凯1秦子来2
(1.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2.武汉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9)
运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逻辑分析法、实地考察法、比较法,对健身气功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进行研究,发现未雨绸缪地展开健身气功“申遗”研究,不仅能把其从单纯一个体育项目提升到民族文化遗产的高度,对国内外推广宣传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而且可以提升国家的文化软实力,为健身气功的长远健康发展保留根基,使其更好的传承与发展。从健身气功特点分析其非物质文化遗产属性,通过对撰写健身气功申遗材料着手,建议在健身气功申遗时应借鉴申遗经验、指导工作紧扣申报规则,明确申报内容、明确申报主体,重在保护等,确保申遗的成功。
气功;健身气功;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遗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保护和传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是维持我国经济、社会稳定可续发展源源不断的动力。随着昆曲、古琴艺术、中国书法、中国剪纸、端午节、中医针灸、京剧等先后入选“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单,我国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愈加重视。为更好的保护和弘扬健身气功文化,加强对健身气功的传承与创新研究,让健身气功文化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活力,更应未雨绸缪地展开健身气功“申遗”研究,使其更好的传承与发展。健身气功功法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不仅能把其从单纯一个体育项目提升到民族文化遗产的高度,对国内外推广宣传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而且可以提升国家的文化软实力,为健身气功的长远健康发展保留根基,使其更好的传承与发展。
气功在我国早已存在,拥有着漫长的历史,它是中华民族在健身祛病过程中创造的一项锻炼方式。道家、儒家和佛教都存在大量关于气功文献记载,由于儒、释、道对“气功”的理解差异,古代对气功没有统一的称谓,如吐呐、导引、服气、行气、守神、炼丹、坐禅等[1]。“健身气功”一词最早出现在1996年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体委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社会气功管理的通知》中,该《通知》明确了健身气功强身健体和养伤康复的功效。2000年,国家体育总局在《健身气功管理暂行办法》中,将健身气功概念进行界定,指出“健身气功是以自身形体活动、呼吸吐纳、心理调节相结合为主要运动形式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是中华悠久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保护人类文明的共同财富,在2003年正式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下面简称公约)。《公约》设立了两个名录,其中一个是“代表作名录”。代表作名录是指历史悠久、具有独特的文化价值和民族价值的文化遗产,是一种荣誉性的称号,把某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遗产上升为全人类的遗产,彰显遗产的地位以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世界的重要地位。我国也在2004年加入《公约》,并于2011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再“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下,我国制定了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的四级保护体系。
1.3.1健身气功体现时代特征,展现传统功法神韵,具有独特的文化价值和民族价值
《公约》中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是指历史悠久、具有独特的文化价值和民族价值的文化遗产。健身气功孕育我国传统功法,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能够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杰出价值;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博采众长、与时俱进”的方针指导下,各子课题组为了做好编创工作,对世代相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的传统功法进行了文献资料检索考证和广泛的交流研讨。先后在武当山、上海、北京等地举办了传统功法观摩研讨会,吸取各流派之长。健身气功在编创过程中聘请养生、体育等多方面的专家学者,对功法动作的健身性、科学性等进行了认真探讨,在遵照中国保健理念和传统养生的基础上,既展现了传统气功的神韵,又体现了时代特征。因此,健身气功的编创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气功功法的传承和创新。
1.3.2 健身气功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特点
健身气功具有独特性、流变性、民族性、群体性、地域性、历史积淀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特点。健身气功是中国传统哲学在养生文化方面的结晶,是儒家文化、佛家文化和道家文化在养生方面的集大成者,承载着华夏民族特有的价值观念和审美理想,具有民族独特性;健身气功在发展过程中,通过不断的继承与发展,由最初的“熊经鸟伸”发展到后世多种功法并存的局面,体现了具有流变性的特点;健身气功是中国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出现的集合体,是体育文化与气功文化的有机综合,具有强身、教育、欣赏等多种作用,体现了综合性的特点;健身气功的产生与发展都与中华民族密不可分,从外在的演练服装、语言、礼节到内在的技术理论、审美意识、价值思维都是中华民族所特有的,无一不映射着民族的文化心理结构与生活方式,具有民族性;如易筋经兴盛在少林寺是有其历史地理背景的,与其时其地佛教文化和养生文化的繁荣昌盛密不可分。同样,其他健身气功功法的发展也各有其生存、壮大的地域因素,具有鲜明的地域性;健身气功最初由个体创造,再在传承与完善的过程之中,取百家之长,吸收借鉴积累了几代人的聪明才智与经验、创造力,终究成为集体智慧的产物。健身气功的每一个功法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都产生了很多杰出人物,为其技术、理论体系的完善做出了重要贡献;健身气功本身隐藏着丰富的政治、经济、社会、历史、文化信息,不是一时一世的产物,而是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由历代传承者的智慧、技艺和创造力积累而成,具有深厚的历史积淀性。
撰写健身气功的申报材料非常重要,为确保申遗成功,健身气功申遗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规定和申报指南进行准备和整理材料。
申报报告主要包括,申报项目名称、保护单位、申报目的和意义等。
(1)遗产名称:遗产名称必须简洁,虽然健身气功的定义相对比较明确,但内容繁杂,整体申报不利于保护,最好以健身气功·易筋经等单独申报,确保申遗成功;
(2)相关社区、群体或个人的确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申报主体和传承人的确定是一个需要特别关注的课题,直接关系到保护工作能否有效地落实[2]。健身气功是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组织创编的,由各课题组承担研究任务。故应将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和相应的课题负责单位确认为传承的相关社区、群体;
(3)遗产体现的领域: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分为六大类,之前成功进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华佗五禽戏在“体育、游艺与杂技”类,所以健身气功因其体育属性和民族性应归属于“体育、游艺与杂技”类。
(4)申报目的和意义:“申遗”是宣传、保护和推广健身气功的一种形式,目的是让大众珍视民族的宝贵文化遗产,引导群众科学习练健身气功,激发民众正确传承健身气功文化的责任心,以保证健身气功能够原汁原味的在社会上流传,而不被一些错误的理论和观点所左右。目前健身气功在国内外的开展势头良好,越来越被全世界的人民所熟知,健身气功申遗,可以把其从单纯一个体育项目提升到民族文化遗产的高度,不管是对国内推广,还是对海外宣传,都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项目申报书主要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等。健身气功编创是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中心组织下,各课题组对文献资料和传统功法进行了大量的研究,编创了健身气功功法,同时各子课题在全国各地进行了为期数月的新功法试验,并进行大量的项目论证。因此,通过已有的大量的资料可以很好的填报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等内容;健身气功项目的负责和管理主要由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和相应的课题承担;申遗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健身气功文化,对该项遗产进行抢救、保存、保护和振兴。因此,健身气功申报文本中要在传承保护内容、传承机制、传承人和传承队伍进行具体研究保护,对健身传承资料的进行收集、整理、保存、出版等制定详实、具体可行的五年保护计划。
辅助资料:包括录音、录像资料、代表性图片等其他有关资料。主要筛选一些能够直观化地阐述健身气功的内容的代表性图片,图片能够用于健身气功的宣传推广活动等;录像片大概10分钟(限DVD)主要从健身气功最核心、最关键的内容与环节进行阐明申报书的主题,其中主要包括展示健身气功文化表现形式、解释健身气功的价值、说明健身气功传承现状、陈述健身气功保护计划等4个方面[3]。
自2006年至今,我国一共公布了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项目名单,共有1372个项目。特别是武当武术,少林武术、中医诊法、华佗五禽戏等申遗的成功经验可以为健身气功作指导工作。首先可以成立了“申遗”委员会,并由国家体育总局气功管理中心牵头成立专家组,协调各健身气功子课题负责单位的相关申报事项,并选派合适人选主持工作;其次,明确保护内容,健身气功是一个比较庞大的体系,目前流行的主要有健身气功·易筋经;健身气功·五禽戏;健身气功·六字诀;健身气功·八段锦;健身气功·十二段锦;健身气功·大舞;健身气功·导引养生功十二法;健身气功·马王堆导引术;健身气功·太极养生杖等九套功法,因此要应制定一个对传承人进行遴选的标准和保护管理计划,并以此为根本进行申报;再次,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要求提供各种材料,并做好长期申报的准备。
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是有规则的,在编写健身气功功法代表作材料时一定要“循规蹈矩”,按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文件和具体要求填写文本。学好、理解好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件,紧扣申报规则;虽然健身气功的定义相对比较明确,但内容繁杂,体系十分庞大,流派众多,内容丰富,理论深奥,整体申报不利于保护,最好以健身气功易筋经等单独申报,明确申报内容,确保申遗成功。
健身气功功法申报资料的撰写中要注重个人及相关的群体的保护意愿,强调代表性传承团体和传承人的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要“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特别是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4]。”因此,申报健身气功功法时要细化近五年的保护计划,不能只有简单的承诺和誓言,地方和地区政府、非政府组织等应为遗产持有人或单位的健身气功功法的申报资金、学术的支持和帮助。健身气功申遗,可以把其从单纯一个体育项目提升到民族文化遗产的高度,而且能够加强对健身气功的保护,让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活力,使健身气功为人类的健康做出更大的贡献。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历史过程中其生活方式、智慧与情感的载体,是认定一个民族的文化身份、保持民族特性的至关重要的宝贵财富,它蕴藏民族传统文化的根源[5]。健身气功功法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不仅可以更好的保护和弘扬健身气功文化,而且能够创造更大的社会和经济价值,促进健身气功更好的传承与发展。健身气功功法“申遗”只是一种形式,并不能解决健身气功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因此,我们进行健身气功功法“申遗”研究的同时,更应深层次地关注健身气功保护、传承、创新和发展等方面的研究,在“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下,促进健身气功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从而更好的丰富人们精神文化生活和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
[1]刘天君.中医气功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1999:1.
[2]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60-70.
[3]樊嘉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评定中的几个问题[J].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31(4):37-39.
[4]罗薇.名录申报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为例[J].民族艺术,2010(2):13-16.
[5]邹启山.保护民族的根基——回顾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代表作”的申报[J].中外文化交流,2006(6):10-11.
Research on Declaring Health Qigong Exercise as “Representative Work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NIU Kai, etal.
(Wuhan Polytechnic, Wuhan 430074 , Hubei, China)
2015年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课题(QG2015045)。
牛凯(1986—),河南开封人,硕士,助教,研究方向:民族传统体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