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昆明理工大学城市学院 吴长菲 张宇华(通讯作者) 孙刚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十八大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严厉高压的态势坚决惩治腐败,都体现了从严治党。坚持从严治党,是中国特色廉政建设道路的核心。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在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高校院系党委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的责任,是职责所在,是新形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要,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针对高校院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体制机制尚不健全等问题,提出如下对策及路径:
(一)以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教育宣传,着力构建学习型组织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永远是党员干部站稳政治立场、祛除贪欲、摒弃特权、经受考验、抵御诱惑的法宝。高校院系党委应努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党员干部学懂、弄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注重组织开展道德、法律等知识的学习,坚持“充电”“补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集中学与自学结合。此外,党委应注重宣传教育,依托传统媒介与新媒体平台,积极营造清风正气的廉政文化氛围。
(二)选好人用好人,加强队伍建设,保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在基层。院系党委应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选好人用好人,坚持注重基层、注重实绩、注重公论的用人导向。严把干部的质量关,把对党忠诚、德才兼备的好干部用起来。以“四有”好老师的标准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抓好师德师风建设,抓好教师党员和学科骨干教师的理想信念教育与廉洁教育,杜绝师德腐败,在履职考核、职称评聘等环节把好“严”和“实”关口。
(三)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担当,构建责权明晰运转有序的责任体系。权力就是责任,有责就要担当。高校院系党委应强化对主体责任内涵和基本要求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是不称职,不抓是失职”的责任意识。同时,应紧密围绕主体责任的五项基本要求,努力形成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责任体系。即院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主要领导责任”;下属各部门“具体责任”。制定各级责任主体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签订部门、个人党风廉政任务分解书,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具体职责,落实责任到人。形成党委有效领导,主要负责人自觉尽职,班子成员主动担责,下属部门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构建科学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要把习近平总书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重要论述落到实处,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关键在于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权力运行的机制体制。高校院系党委应“对症下药”,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从源头防治腐败。首先,应加强制度的顶层设计,整体规划,形成较科学、全面、配套的制度体系。其次应以务实管用为原则,及时修订更新制度,做好查缺补漏,解决源头治理问题。如制定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规范院系“三重一大”决策。出台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基建及设备招标采购、招生就业、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学术诚信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围绕重点廉政风险点,建立防控机制。三是要加强制度的认知力和执行力,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真正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使制度真正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
(五)优化考核体系,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和完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考核机制,能够激发各级责任主体履行主体责任的内在动力。应结合党委主体责任的五项基本要求、党的新理论新政策和工作实际,确定检查考核的内容,探索建立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考评体系。同时,优化丰富考核方式,年终考核与日常督查、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随机抽查与重点专项检查相结合。同时,应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不断总结经验。
(六)推进师生参与,强化民主监督,推动决策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师生广泛参与,强化群众民主监督、重视自下而上的监督是杜绝高校腐败的明智和审慎选择。要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保证教职工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参政议政作用。坚持政务、党务、财务信息公开。同时,发挥高校人才资源优势,在设备采购、基建工程等廉政风险较大的领域发挥专家参与的作用。支持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对院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考核及对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
(七)建立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问责追究体系。“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从经济学角度看,当腐败成本低于违法收益时,当权者就会冒险选择腐败。反之惩治腐败的力度越大,腐败成本越高,腐败被发现和查处的概率就会越高。建立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范高校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权利范围和岗位职责,促使他们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做到自净自廉,管理好自家“责任田”,出了问题要勇于担责。如果出了问题,领导班子及党委主要负责人也应被追责。做到既查直接责任人,也查领导责任;既查问题本身,也查监管不力问题,严格施行责任追究,真正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