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医疗商业保险的发展及其重要性

2018-11-22 02:36吴音音
商情 2018年48期
关键词:商业保险医疗保险商业

吴音音

一、背景现状

(1)二十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逐步建立起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并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通过实践证明,我国目前的医疗保险制度己不能满足人们的医疗需求,尤其是在当前的经济和人口发展现状下。单单依靠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本身的改进来解决这一问题,通过国家财政来满足更加庞大的医疗保险资金,显然在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无法与之相适应,也是不现实的。因此必须大力推广和发展各种形式的医疗保险,以此来作为对目前社会医保的补充和完善。

(2)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各自所承担的任务及区别。首先,两者属性不同。商业医疗保险是人寿保险公司运用经济补偿手段经营的一种险种,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一个方面,是由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按照自愿原则签订合同来实现的,人寿保险公司可以从中赢利。而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规定,为保护和增进职工身体健康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或地方通过立法强制执行的,不取决于个人意志,同时作为一种社会福利事业具有非赢利性质。

其次,保险对象和作用不同。商业医疗保险以自然人为保险对象,其作用在于当投保的公民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而支出医疗费用时,可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减轻损失,而不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基本生活,也不具有维护社会公平的作用,社会医疗保险主要以劳动者为保险对象,当劳动者因患病就医而支出医疗费用时,由社会保险部门或其委托单位给予基本补偿。

再次,两者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商业医疗保险的权利与义务是建立在合同关系上,任何一个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或法人,只要与保险公司自愿签订保险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缴纳了保险费,其本人或成员就能获得相应的保险金给付的请求权,保险金额的多少取决于所缴保险费数额的多少,即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一种等价交换的对等关系,表现为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而社会医疗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建立在劳动关系上,只要劳动者履行了为社会劳动的义务,就可以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有时为了便于用经济手段进行管理,增强劳动者的费用意识,要求缴少量保险费,但他们所领取的保险给付金与所缴纳的保险费数额并不成正比例关系,即权利与义务关系并不对等。

二、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作用及意义

(一)必然性

如上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了起伏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线以上和最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虽然以统筹基金支付为主,但个人也要负担相应的比重。尽管个人需要支付的费用所占比例不高,但由于误工而导致收入下降,对于普通的工薪阶层来说,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影响。而对于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更多的家庭则是无力承担。

其次,随着医疗水平的提升和人口老龄化,老年人口作为一个患病率较高,对医疗保障依赖更强的特殊人口群体,对医疗保险的需求,也就自然更高了。习近平同志再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们更关心自己的生活质量,因此也更愿意投资各种医疗保险来满足这种需求,尤其是商业健康保险,以其独特、灵活、多样等特点,通过设计不同的费率,不同的产品,给人们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二)可行性

从业务规模来看,销售商业医疗保险的公司机构呈逐年增多的趋势,截至2018年5月,保监会备案销售的健康险产品,涵盖疾病险、医疗险、护理险和失能收入损失险四大类,总计己超过3000种。说明我国民众对于商业保险的接受程度已基本成熟,城市居民对于通过商业保险来作为社保的补充这一模式,也己基本接受。加之小额中短期医疗险的推广,所需支付的费用完全在经济承受范围之内,人们可根据自身需求,酌情选择一个甚至多个商业医疗险。

三、如何更好的推进商业医疗保险

完善现有国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大前提。我们时刻应注意,商业医疗保险是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一个重要补充,始终是在补充层面的,因此,开发商业医疗保险市场,应该时刻立足于“补充”二字。商业医疗保险可根据民众的实际经济承受能力,多层次的开发以基本医保为基础的商业保险。

(1)不可忽视市场。在完善商业医疗保险的过程中,应树立牢固的市场观念,这也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以实际需求为依据,以市场人口分析为基础。商业医疗保险经营的目的非常直接,就是为了获取商业利润,因此也要求该行业的从业人员及决策者,必须加强经济核算,力争拓展业务,否则自身被市场的淘汰,也会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

(2)具体实施与操作需格外谨慎。商业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全面衔接,把社会医疗保险未覆盖的人群覆盖起来,这是我们最初的也是最理想的构图。但是近几年来,随着商业保险的繁荣,越来越多的案例反映出了商业医疗保险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如续保问题,赔付问题等,都是商业医疗保险行业较为尖锐突出的。这也是“商业”这一性质所决定,正如前面所说,不同于社会医疗保险的再分配机制,商业医疗保险的经营目的还是盈利,而现存的规章制度尚不完善,这也导致了部分商家为了最大程度的获利而侵害了消费者的权利,甚至是欺诈隐瞒,这都将使医疗保险在商业化的道路上放慢前进的步伐。

(3)除了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之外,我们还应该鼓励其他非营利性的合作医疗保险组织形式作为有益的补充。由于是非营利性组织,合作医疗保险享有税收优惠,同时和医院的合作,使得赔付的媒介从金钱变成了具体的医疗服务。

综上所述,参加了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并非一劳永逸,同时疾病帶来的不仅仅是病痛,随之而来的还有各种经济上的负担,所以公民在经济能力允许的基础上,不妨投保商业医疗保险,为自己以及家庭的平安和健康构筑一道坚实的防线。而作为政府方面,更应该大力推广发展商业医疗保险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充和支持,为相关企业提供政策上乃至经济上的支持。同时,还应该再进一步细化相关法律法规,使整个商业医疗保险市场规范有序,真正的为公民们提供支持,使人们在面对疾病的同时,能够少一些经济压力,积极治疗,早日康复,早日重新投身到生活和工作中去。

参考文献:

[1]胥延良.我国商业医疗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研究[J].金融经济,2016,(20).

[2]向国春,顾雪非.从国际经验谈我国商业医疗保险经办社会医疗保险[J].中国卫生经济,2012,(6).

猜你喜欢
商业保险医疗保险商业
韩国临终关怀事业与医疗保险制度研究
韩国临终关怀事业与医疗保险制度研究
记录二十年商业社会的风云变幻
我国商业保险参与养老保险的协调发展
论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探讨如何促进我国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融合发展
绿建筑的商业姿态
中国商业医疗保险的增长轨道
商业物业经营个股表现
关注儿童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