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编办
昌邑市以全市“思想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确定每年3月份、9月份为“机构编制督导月”,扎实开展机构编制大督导活动,切实提升服务效能。
一、紧抓关键环节,完善“全程化”督导流程
一是精准谋划,统筹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大督导活动方案》,明确督导目的、督导对象、督导内容,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将督导形式和时间进行统筹部署和安排,并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督导组长分工抓、科室负责人协调抓、全办上下共同抓”的工作机制,确保督导工作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取得实效。组成5个督导组,班子成员任组长,挑选熟悉放管服改革、行政体制改革、机构编制管理、事业单位监管的骨干力量为督导库成员,根据实际随机从中挑选督导组成员,对督导库成员和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制发调查问卷,细化督导重点,明确责任分工,严肃纪律,确保大督导活动顺利推进。
二是全面覆盖,精心组织实施。利用2个月的时间,深入全市400余家机关事业单位进行督导,实现全覆盖。督导过程中,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实地督导,深入了解掌握督导对象的机构运转、职责履行和机构编制管理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与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代表座谈,了解机构编制方面的需求与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听取对机构编制部门的意见建议。大督导严格遵循制定方案、单位自评、现场核查、综合评定、反馈整改的程序,该走的程序一个不少,该抓的环节一个不漏,该查阅的资料一样不缺,确保大督导活动的严密性和准确性。
三是查缺补漏,强化结果运用。将发现的 69 个问题、收集的 73 条意见建议,按照主要职责是否清晰、内设机构是否规范、人员使用是否存在混编混岗等方面逐项进行梳理,分类汇总,深入剖析研判,形成问题清单、建议清单。对于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属于机构编制部门研究解决的,及时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属于被督导部门整改或者改进的,及时书面反馈督导对象,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跟踪抓好问题整改。适时开展督导“回头看”,重点查看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推进相关事项的解决。根据实地督导和综合分析情况,形成督导报告,作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机构编制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将督导结果运用于部门单位“三定”规定修订完善、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和动态调整中,提高了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二、强化监管合力,开拓“综合化”督导思路
将机构编制大督导放在机构编制整体工作中通盘考虑,与放管服改革、行政体制改革、事业单位监管、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机构编制跟踪问效相结合,坚持做好结合文章,强化监管合力,全面提升工作效能。
一是将机构编制大督导与放管服改革相结合。注重结合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重督导涉改部门单位衔接落实上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落实“两集中、两到位” 情况、优化和规范行政审批流程、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 “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等情况,贴近实际、贴近一线、贴近中心,进一步加大“放”的力度,强化“管”的能力,提升“服”的水平。
二是将机构编制大督导与行政体制改革相结合。注重结合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行政体制改革,着重督导涉改部门单位职能调整划转、人员分流及履行职责等情况,与其主要负责同志沟通交流,着重查找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征求意见建议,摸清摸透实情,找准找实瓶颈症结,为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有效破解矛盾和难题打好基础,着力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行政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
三是将机构编制大督导与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相结合。注重结合全市集中清理“僵尸”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业单位绩效考评等工作,着重督导相关事业单位的履职情况、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是否按规定置于醒目位置、是否按规定进行登记信息公开并备案等情况,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规范事业单位法人行为。
四是将机构编制大督导与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相结合。注重结合重新修订“三定”规定、机构编制评估、实名制管理、云平台建设、党政机构挂标等日常工作,着重督导相关部门单位职责是否明晰,职责是否与其他部门单位存在交叉,是否认真履行主要职责,有无错位、越位或缺位情况,实名制系统动态管理情况,并对党政机构挂标情况进行抽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行政效能。
五是将机构编制大督导与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工作相结合。在大督导过程中,对涉及市编委、编办研究确定的或者批复的机构编制事项,按照跟踪问效指标,进行跟踪问效。梳理掌握部门单位机构编制事项执行的具体情况,形成跟踪问效报告,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节约行政成本,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的服务水平。
三、规范台账管理,健全“一体化”督导体系
为确保机构编制大督导更好服务于当前改革工作和机构编制管理重点工作,按照“利于管理、便于使用”的原则,创新规范“事项审批”“问题整改”“信息数据”3项台账,确保大督导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建立事项审批台账。将事项申报情况、调研情况、决策情况一并计入事项审批台账,确保机构编制大督导有据可循。严把事项申报关,要求各部门单位在申报调整机构或编制事项时,详细说明事项的工作动因、上级的文件规定、外地的有关情况以及初步的工作打算等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严把内容调研关,相关业务科室对机构现状、人员编制、领导职数、政策依据、需求情况以及配套措施、效果预测、后续管理等各个方面进行先期调研,对确需深入掌握了解的事项,组成工作组进行实地调研,确保机构编制事项准确合理、扎实无误。严把决策落实关,在机关办公会研究决策时,详细汇报前期调研情况,并提出初步意见。
二是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通过在全市面上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大督导活动,排查机关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梳理问题清单,及时跟进解决,并将2013 年以来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机构编制跟踪问效及各项专项督导调研所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完善问题清单,分类施策,逐项确定整改情况,根据实际制定整改计划,将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列明问题类型、原因、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等内容,不断完善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确保不漏掉任何一个问题,为机构编制监督檢查工作提供参考,为机构编制事项审批提供依据。
三是建立信息数据台账。深入实施“互联网+大督导” 工作模式,建立机构编制电子档案,将执行不严格、落实不到位、运转不流畅的部门(单位)纳入诚信“黑名单”,并借助实名制系统和云平台对机构编制事项实施预警监测、研判分析和管理控制。对机构编制数据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实时检查,推行数据“及时检查、每月核对、每年剖析”的监督模式,同时强化数据分析功能,将数据应用作为机构编制大督导的重要手段,增加机构编制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和人员编制情况动态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E:CSQ
关键词:昌邑市 机构编制 大督导 行政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