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东斌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一方面海南又一次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建设自贸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贸港是海南对国家的特殊责任和应有担当。以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工商局迅速行动,在全省工商系统内抽调精兵强将,成立自贸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贸港建设课题研究工作小组。对标香港、新加坡等知名自贸港的通行规则和惯例,瞄准当前营商环境中的堵点、痛点、难点、盲点,以制度创新为动力,紧紧围绕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探索推进更加便利的登记注册和严格的信用监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以实际行动在践行“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上勇当先锋,在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上做好表率,用实际业绩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
市场准入环节是市场主体感知营商环境的窗口。以商事登记管理制度创新为抓手,对照国际规则和标准;以便利市场准入为目标,着力破除市场主体发展中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是构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必由之路,也是打造公平开放统一高效市场环境的必然要求。
赋予企业登记自主权。企业自主登记制度改革作为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转变和优化政府职能的重要突破口,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中央宣布建设海南自贸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贸港后,省工商局提出启用特区立法权,着力推进《海南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实行企业名称和注册登记自主申报。目前已经列入省人大立法项目,并召开了立法论证会,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同行资深人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进行研究论证、修改完善。放权于企业、还权于市场是企业自主登记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坚持以市场主体发展需求为导向,对于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市场主体能够自主管理的事项由其依法依规自主决策,促进市场主体便捷入、自主营、自由退。对标国际自贸港先进登记规则,在企业名称、住所和经营场所、经营范围、涉企信息变更、企业注销等方面探索全面实行自主申报登记,最大限度提高企业自主权。如成功立法,将是市场准入改革中全国唯一的突破性制度创新。
实行简约高效的登记服务。国务院明确要求,2019年上半年在全国实现企业开办时间由目前平均20个工作日减至8.5个工作日以内。在法律适用尚未调整、没有新增特区立法的情况下,省工商局不等不靠,以问题为导向,以强烈的担当精神和紧迫感,相继出台两批共14条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包括办结提速、登报承诺即办、清算功能执照、解散清算组、核查后置、住所核查提速、公示信息核查提速、增加名称表述、服务总部经济、简化身份证明、试行住所申报、简化集团登记、免交核转证明、拓展信息服务,大大缩减了企业办理证照的时间和次数,现已基本达到国务院的时限要求。在此基础上,省工商局要进一步疏堵点、解痛点,减少不必要的材料和证明文件,应用人脸识别等技术进行身份信息采集验证,实行住所申报承诺制,实现“一表登记、自主负责”;深化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逐步实现“一网通办”;推进登记业务“全岛通办、一口办理”;全省推行“证照分离”改革,以“照后减证”实现“减证便民”。年底前,全省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5个工作日内。优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支持企业快速退出市场。
遵循开放平等的准入原则。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提出,“海南要坚持开放为先,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要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对外资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各类市场主体实行平等准入、给予公平待遇,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统一标准,允许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法无禁止”的领域。通过全面实施精简规范、标准清晰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明确政府发挥作用的职责边界,促进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监管市场,提高按国际通行规则办事的能力,形成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市场准入环境,提振外资投资创业的信心,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不断提升我省营商环境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和吸引力。
信用监管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为事前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支撑,是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构建“信用海南”的重要抓手。政府不为企业的信用背书,只设黑榜,不设红榜。将企业信用信息公之于众,强化企业信息披露、自我声明和信用承诺,实现“阳光监管”。
建立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近年来,政府各部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开展企业监管。但多个部门各自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既需要更多的监管人力,也会对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过多干扰。去年,工商与食药监部门在海口试点联合开展“双随机”抽查,取得一定效果。接下来,省工商局将与质监、食药监、农业、商务、环保、国土、海关等部门一起,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合抽查机制。编制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建立联合随机抽查对象库和联合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一单两库”动态管理。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过多干预,形成监管合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使得所有市场主体面临随时被抽查的可能,促使其诚信经营,维护自身信用。
建立健全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以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探索建立市场主体失信行为与法定代表人、相关负责人及高管人员个人信用信息挂钩的机制,将信用信息作为惩戒失信市场主体的重要依据。争取将全国其他省市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信息以及有关高管人员的信息共享到海南出入岛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对其实施出入岛管控,倒逼市场主体主动诚信经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机制。推行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使失信企业受到严厉惩罚甚至是寸步难行。在现有机制下,企业有心改过但却缺少相应的渠道,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给失信企业修复自身信用的机会。失信企业在履行法定义务、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后,可以通过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活动等方式修复自身信用。登记机关可将企业信用修复情况作为从“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移出的重要条件。
建设以大数据为支撑的市场监管综合业务平台。借鉴发达地区经验,依据改革后的市场监管部门职能,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建设以大数据为支撑的市场监管综合平台,覆盖市场监管的所有对象、所有事务和业务全流程。加强大数据采集、开放、分析应用,通过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发现违法违规线索,提高市场监管的精准度及适配性,实现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协同监管的目标。
经济增长背后的真正力量是法治。特区立法权是海南发展特有的法治优势,海南有条件在加快市场监管法制体系建设上有所作为。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市场监管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探索建立重点行业长效严管机制,大幅度加大对制假售假等恶意破坏市场秩序行为的处罚力度。执法是最好的普法。今年以来,省工商局积极探索实践以执法办案为重要手段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针对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等恶意破坏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等问题,省工商局开展了以打击假冒农资、保护知识产权、整治旅游市场为重点的“2018打假风暴三大行动”,与国务院春季农业生产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高度契合,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果。针对我省11家企业的“不合理低价游”扰乱正常旅游市场秩序行为,迅速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依规顶格处罚,立案调查9家企业,其中吊销营业执照7家企业;停业整顿2家企业;罚没款共计480万元。以此为契机,从建立常态化的风险评估、监管执法、信用监管机制入手,着力建立旅游市场常态化长效严管机制。截至8月31日,全省工商系统共立案1414宗,同比增长208.73%;罚没款共计3907.19万元,同比增长508.55%。
完善的制度和市场规则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现有机制下政府多部门对制假售假等行为都有监管处罚的职责,而工作实践中往往是“九龙治水”、乱象丛生。市场监管制度不完善,违法成本低、利润高、风险小,客观导致不法企业频频以身试法,攫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屡禁不止。通过特区立法大幅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赋予将要成立的市场监管部门对恶意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经营者一次性罚到倾家荡产的职权,从根本上扭转对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等恶性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的局面,让违法者既无能力也无胆量再犯,有效震慑企图效仿的蠢蠢欲动者,是治本之法、长远之策。此举符合法治精神,符合国际惯例,符合海南人民的共同愿望,更是工商部门助力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必要之举,也符合李克强总理的指示精神。如该立法建议得以采纳,将是目前全国市场监管在该领域唯一的改革创新,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维护与国际标准、国际规则接轨的市场秩序,真正做到“产的合格、买的放心、吃的安心、用的舒心、消费称心”。
发挥竞争政策的基础性作用,着力营造符合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统一开放和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竞争政策是市场经济的核心政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地区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因素,是构建开放新格局的重要基础。目前,我省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尚未完全形成,虚假宣传、垄断经营、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仍然存在,不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和提振投资信心,更严重妨碍了质量提升和企业创新。省工商局已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申请反垄断执法长期授权,若成功获批,可及时统筹运用事前预防和事中事后监管手段,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吸引更多市场主体进驻我省开展经营活动。
政府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去做市场“管不了”和“管不好”的事情。结合海南建设自贸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贸港的实际需要,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化广告、网络交易、知识产权、旅游市场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执法,提升执法透明度和可预见性,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让各类市场主体在同一起跑线上出发。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构建统一规范、权责明确、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在执法实践中,打造一支对党忠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高素质专业化执法队伍,保障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的高效开展。
积极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和完善消费维权制度体系,全力服务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推动消费安全立法,为消费者权益保驾护航是打造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内在要求。吸收、借鉴国际通行的惯例和规则,推动《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审议通过,实行企业消费投诉信息和违规记录公示制度,建立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积极探索消费者委员会新的工作方式和机制,充分发挥消费者委员会在消费维权中的作用。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关口前移,引导经营者建立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开展“放心消费在海南”创建活动和消费环境指数评价。推动成立“放心消费在海南”社会组织,引入第三方开展消费环境影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