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和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核心、全党核心的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理论、实践、制度创新成果,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强调,把《规则》上升为中央党内法规,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高度重视。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扎紧制度笼子,强化自我约束,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一体推进,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坚持执纪必严,用铁的纪律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严肃处理违反党章党规的行为;坚持纪法协同,依法监督公职人员严守底线。要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实事求是,力求精准科学。
会议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打造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带头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能力,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始终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敢于斗争;带头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严格遵守执纪执法的各项制度、规定、规则,坚决防止“灯下黑”,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