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徐智英:追讨欠薪必须经过劳动仲裁吗?
本刊编辑部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应当首先经过劳动仲裁方可启动民事诉讼程序,但国家基于公共政策的需要,也规定了法定的除外情形。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据此规定可知,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事实明确,劳动者要求偿付欠薪的诉讼请求又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民事纠纷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