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4日,湖北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晋点名通报一些基层检察院干警因“三观不正”、律己不严而违反党纪国法最终被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的案例。这说明检察机关也不是绝对的“一片净土”,这些反面案例值得每一位检察干警高度警惕和深刻反思。
古语云:“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纵观腐败分子的人生轨迹,可以看出,他们在取得一些成就后,就飘飘然不知所以,在平时细节方面不注意,在自身修养上不把关,对自身放松要求,甚至自我放纵,为所欲为,最终掉入腐化堕落的深渊,为党和人民所唾弃。如何加强自身修养,争做合格检察干警,笔者认为至少要从以下方面付出努力和行动。
政治上的可靠,源于理想信念的坚定。信念不牢,地动山摇。所谓信念,就是在一定的认识基础上,对某种理论、学说和理想所持有的坚定不移的观念、真诚信服与坚决执行的态度。从宏观上讲,共产党员的信念就是要对党绝对忠诚可靠,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与实践党的基本理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不动摇,坚持“四个自信”(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说通俗点,就是要通过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途径,让干警坚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全体党员的不懈努力下,我们的国家会越来越富强,人民会越来越幸福,政治会越来越清明,社会越来越进步,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将顺利实现。
律己不从严,律他无底气。只有自身过硬,领导、教育和管理他人才有威信,才能服众。“祸患常积于忽微,智勇多困于所溺”等古训名言诠释着一个真理:“不自律,不注重个人修养,放纵自我,贪图享乐,长此以往,必然坏事!”我们千万不要以为廉洁自律只是领导干部的义务,每一位干警都要时刻坚持公正、廉洁、慎独、明理,时刻注重自律、自省、自警、自励。首先,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时处处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看齐,自觉同违犯党纪国法、损害党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言行做坚决斗争。其次,我们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强化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和规定,自觉做到不碰“红线”、不越“底线”,确保思想上不抛锚,行动上不出轨。再次,我们要以案为戒,以正反典型为明镜,恪守“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从检”的原则不动摇,努力做到志存高远,清正廉洁。最后,我们要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理念,在生活上保持艰苦朴素的本色和作风,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铺张浪费、损公肥私等行为,坚决杜绝求享乐、讲排场、比阔气的不良风气。这样,久而久之,才能养成高度的自觉性,最终成为一个自控力强、严于律己、作风过硬的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员干部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坚守岗位、乐于奉献、勇于担当、善作善成是每一名党员干部应有的责任担当。当前,检察机关正面临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各方利益错综复杂,这尤其需要党员干警强化担当意识,提高担当能力。所以,我们要积极投身改革当中,大力弘扬攻坚克难的“铁人精神”、埋头苦干的“黄牛精神”、深耕细作的“工匠精神”和久久为功的“钉子精神”,立足本职岗位,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不怕困难,不畏艰辛,在改革之际付出最大的努力,在工作岗位上不断取得新成绩,圆满完成职责范围内和领导交给我们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检察工作不断争先进位贡献自己最大的力量,同时也为自己的人生增光添彩。
明代于谦的《咏煤炭》诗句有云:“但愿苍生俱饱暖,不辞辛苦出山林。”从唯物主义角度讲,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推动者。从我们党的发展历史来看,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坚强后盾,是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的衣食父母。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党的事业很难成功,国家的繁荣发展更是空谈。所以,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必须做到心中装着群众,坚持为民服务。而且,我们必须牢记:党员干部在群众面前要讲奉献,不谈代价;要讲付出,不求回报。具体而言,一是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时刻把群众的安全、冷暖和利益放在心上;二是要把群众当做自己的亲人一样看待,把群众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来做,认真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做精,从而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党的温暖,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关怀;三是要向杨善洲、沈浩、杨汉军等新时期模范领导干部学习,切实强化公仆意识,在为民服务的基础上,多接触和了解群众,做群众的知心人,在当前精准脱贫攻坚战中,努力为群众多干事、干实事、干好事,真正为他们谋取福利,帮助他们脱贫奔小康;四是要在实践中低下头来,自觉向人民群众学习,向广大百姓取经,努力提升自己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本领,以便更好地为群众答疑解惑,排忧解难。
古语说:“学所以益才也,砺所以致刃也。”意思是说,要想增长才干,就得努力学习;要使刀刃锋利,就要勤加磨砺。加强学习、不断增长本领是当今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适应社会日益竞争的迫切需要。“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作为党员干部、检察干警,我们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和法律监督属性要求我们始终坚持学习,当前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落实司法责任制也逼迫着我们不断学习。不学习就意味着落后,不经常学习、不擅长学习注定要被淘汰。所以,我们首先要继续努力学好法律知识和检察业务知识,全面了解、掌握自己业务范围内的基本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坚决不说“行外话”,更不做“门外汉”,要让自己“有两把刷子”。其次,我们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基本理论知识,加强理论素养,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再次,我们要加强调查研究,特别注重实践能力的锻炼和经验的积累,从而了解第一手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进而耳聪目明,心中有数,下笔有神。
新思想开创新局面,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我们要从典型案例中吸取深刻经验教训,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指导下,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种意识”,牢记廉洁从检基本准则,严于律己,善于学习,勇于担当,乐于奉献,全面加强自身修养,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争当一名合格共产党员,一名合格的检察干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时刻准备、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