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传承视野下我国民族地区小学音乐教育传承的思考
——以贵州省镇远县城关三小为调查个案

2018-11-17 08:20王建朝凯里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胡爱华凯里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
民族音乐 2018年5期
关键词:民族民间非遗民族音乐

■王建朝(凯里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 胡爱华(凯里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

2017年10月21~22日,笔者驱车前往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城关三小调查该校音乐教育和课程开设状况。在调查期间,笔者聆听了该校学生的一节民歌合唱排演课——邀请凯里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青年教师给学生排演苗族大歌演唱。据音乐老师介绍,该校学生要参加镇远县举办的民歌合唱比赛,囿于缺乏教唱本地区少数民族民歌的音乐教师,学校则不得不聘请外校教师来教授苗族大歌演唱。据了解,镇远县城关三小的学生主要由苗族、侗族、彝族、土家族、汉族等民族所构成,尤其是少数民族学生,他们大多不会说本民族的母语,基本以汉语作为日常交流和获取文化知识的手段。正是由于民族音乐教师缺乏和学生不具备讲说母语的能力,学生们学唱本地区少数民族民歌遇到了很大困难,主要表现在唱词发音不准确和音乐内涵理解不到位以及音乐基础知识缺乏等方面,这引发了笔者对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小学音乐教育传承现状的学术思考。

■贵州省镇远县城关三小的音乐教育传承现状及问题

贵州省镇远县城关三小是镇远县小学第一教育集团总校,总校设置东关校区、和平校区、顺城校区3个校区,下辖金堡镇中心小学和涌溪乡中心小学2个分校,并由4个片区中心小学、9个教学点所组成。就建校历史而言,镇远县城关三小始建于清朝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时称镇远府县蒙养学堂。1963年改称为镇远县宝塔学校,被贵州省确定为首批办好的重点小学之一。2014年11月更名为镇远县城关三小,同时成立镇远县小学第一教育集团总校。在实施集团化办学以来,实行教师交流、负责人交流、资源共享、拓展教研活动、艺体会演活动等措施,实现了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共同提高的目的。

据了解,目前镇远县城关三小共有48个教学班,学生2271人。学校占地面积18802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7364平方米,图书47608册,平均班级学生47人。学校整体师资力量雄厚,专任教师104人,多数教师具有大专、本科学历。就音乐软硬件条件来看,本校有专任音乐教师1人,大专学历。音乐舞蹈教室1间,教室中有钢琴1台、小号若干、小军鼓若干、竹笛10支、葫芦丝3个、铜锣2枚和镲2对。笔者通过师生采访获知,学生一周有两节音乐课,使用教材是2013年国家教育部审定,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科书音乐教材(一、二、三、四、五、六册,每个年级两个学期分上下册使用)。笔者通过教材分析发现,本套教材的内容主要以不同国家的专业音乐家的创作音乐、中国现当代音乐家的创作作品为主,其中也会有我国不同民族风格的音乐作品,但以音乐家的创作作品为主,绝少能够见到各民族原生态的民族民间音乐作品。以本套三年级音乐教材上册为例,内容安排按单元进行划分,每个单元主要分为唱歌、欣赏、唱一唱、练习活动等不同环节。譬如,第一单元的主题是欢乐的do、re、m i,本单元的教学歌曲是《欢乐的do re m i》,欣赏环节是美国作曲家奥斯卡·哈默斯坦作词、理查德·罗杰斯作曲的《哆来咪》;唱歌环节安排的是奥地利民歌《爱唱歌的小杜鹃》;唱一唱环节安排的是日本作曲家中岛光一词曲的《嘹亮歌声》和李众、嘉嘉作词,颂今作曲的《快乐宝贝》。第三单元的主题是进行曲,本单元的唱歌歌曲是周郁辉作词、寄明作曲的《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和黎汝清作词、金复载作曲的《小号手之歌》;欣赏环节是贝多芬作曲的《土耳其进行曲》和法国作曲家比才创作的《号手与鼓手》;练习活动环节是光锐、仁杰、陈膺作曲的《出旗》。就音乐基础理论知识而言,每个单元也都有涉及音乐基础知识,但并非是系统介绍,而是结合本单元所选择音乐作品涉及的相关音符、节拍、节奏型、速度、力度等乐理知识分别进行简单介绍,极少涉及音乐作品的风格特征和文化内涵等细节内容,大多都是一两句话的整体概述。然而,综观这套音乐教材,基本未涉及贵州少数民族音乐的内容。

从教学方面来看,该校音乐教师基本是讲说普通话照本宣科,采用钢琴伴奏或播放多媒体的方式进行课堂教学,基本未涉及本地区少数民族(主要是苗族和侗族)音乐的内容。另外,该校教师也未实行双语教学。笔者认为,这是致使该校聘请外援教师教习苗歌和学生学习苗歌困难的重要原因。

由此可见,黔东南州各少数民族音乐并未引入本地区小学音乐教育传承的渠道。换而言之,本地区小学在区域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方面并未起到积极的作用。可以说,这将极大地不利于孩子从小树立传承和保护民族民间音乐文化遗产的意识,甚至有可能造成他们对本民族音乐失去兴趣和放弃传承的弊端。

■基于贵州省镇远县城关三小音乐教育传承现状的学术思考

我们知道,为了传承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21世纪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工作提上日程,纳入政府工作的重点,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上至政府,下至社会各界踊跃参与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潮。尤其是各类学者的积极参与,他们针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当下生存窘境和脆弱状态,提出了原生态传承、专业传承、教育传承、文本传承、媒体传承等多样化的传承方式,力争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纳入整体传承的轨道,进而促进我国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在当代社会语境中得到很好的传承。就音乐教育传承而言,从当前学界的研究现状看来,学者们大多提倡将我国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课程资源纳入高等音乐教育的传承渠道,甚少关注小学教育传承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状况。因此,截至目前,我国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实践也主要是在高等院校的部分院系开展和实施,极少有小学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的小学将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课程教学的体系。笔者认为,这种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教育传承失调的状况应该引起我们学者的关注,我们也应该将我国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小学音乐教育传承的渠道。因为我国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当下生存状况极其不乐观,其传承与保护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这种状况决定了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应该从孩子抓起,越早越好,因为只有学校的孩子主动参与区域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才能够取得行之有效的进展。

那么,在我国音乐遗产极其丰富的少数民族地区,我们的小学应该如何开展区域民族音乐遗产的传承工作呢?笔者认为,具体措施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将本土民族音乐资源纳入小学音乐教学体系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拥有极其丰富的民族音乐资源。为了传承区域民族音乐遗产,本地区小学应该在开设公共音乐课程(即教育部审定,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科书音乐教材)和让学生学习国家音乐课程大纲规定的音乐作品及基本乐理知识的基础上,再将区域民族音乐遗产纳入专业音乐教师的课堂教学中,在培养孩子们基本音乐素质的同时,也培养他们从小热爱本民族音乐文化遗产的兴趣,进而树立从小学传承本民族音乐文化遗产的自觉意识。以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为例,这里居住着苗族、侗族、彝族、土家族等多个少数民族,每个民族都拥有丰富的音乐遗产。因此,我们应该将主体民族苗族较具代表性的飞歌、游方歌、酒歌、古歌、多声部情歌等民歌演唱及芦笙、夜箫、古瓢琴等乐器演奏和侗族较具代表性的大歌、琵琶歌、牛腿琴歌等原生态民歌演唱及牛腿琴、侗琵琶、侗笛等乐器演奏纳入该校音乐教师的教学体系,培养孩子们从小热爱和传承本民族音乐的热情。总之,小学应该是传承区域民族音乐遗产的重要阵地。

(二)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教学策略

一般而言,当下小学音乐教育多是专业音乐教师采用乐器伴奏或播放现代多媒体的方式进行音乐课堂教学。但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为了传承原生态的民族音乐文化遗产,除了上述一般的教学方法外,我们还应该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教学策略。所谓“请进来”,这里是指邀请本地区民间音乐传承人进课堂,采用口传心授的方式对学生进行直接教学,让学生在传统的音乐传承语境中深切地领悟和感受区域民族音乐文化的独特魅力,进而在小学课堂达到民间活态传承民族音乐文化遗产的目的。所谓“走出去”,这里是指让学生在课余或假期时间深入到本地区民族民间生活中去,体验和感受民间音乐的活态表演场景,并参与民众的表演实践,与民众产生良好互动,更加深切地感受民族民间音乐文化遗产的原生态,进而达到热爱和主动投入民族音乐文化遗产传承的目的。据此可以说,“走出去,请进来”的教学策略是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小学能够承担起区域民族音乐文化遗产之传承任务的重要改革途径。

(三)运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进行课堂教学

如上所述,当前各类小学主要是采用乐器伴奏和播放多媒体的方法进行课堂教学。但笔者认为,对孩子们教授区域民间音乐最好的教学方法还应该是民间口传心授的传统传承方法,就是“既通过口耳来传其形,又以内心领悟来传其神韵,即在传‘形’的过程中,同时对音乐的神韵进行深入的体验和理解”。62虽然这种传承方式缺少规范和多有即兴创造性,但是“口传得到了正宗的音乐精髓的真传,心授得到了音乐再创造的活性空间,使得教学双方具有自我创造的余地”。这是民间音乐艺人在民间社会传承民间音乐的主要传承方法,对我们民间艺人来说可谓是得心应手、游刃有余,但对我们在校教学的专业音乐教师来说可能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所以,我们在课堂教学中除了聘请民间音乐艺人采用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授区域民族民间音乐外,在校音乐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也应该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尤其是在教授区域民族民间音乐方面,应该尽可能地运用口传心授的教学方法。唯有如此,我们的孩子们才能够真正地汲取民间音乐的精华和掌握民间音乐的传承规律,进而促进本地区民族音乐文化遗产在小学课堂中得到有效的传承。

(四)编写本土民族音乐的辅助教材

我们知道,当前大部分小学主要使用2013年国家教育部审定,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科书音乐教材进行课堂音乐教学,普及的是基本的常规化的音乐作品和乐理知识。但是,在我们少数民族地区,为了更加完整地传承区域民族民间音乐文化遗产,除了教授孩子们演唱和演奏本土民族音乐外,我们还应该组织当地教师编写能够全面反映本土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知识的教材,让孩子们在获得音乐表演素质提高的同时,也让他们更加全面地了解本土民族民间音乐的历史脉络、风格特征等基础知识,既加深对本土民族民间音乐文化内涵的理解,也增强他们传承本土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的兴趣。

因此,笔者认为,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小学课程体系中加入能够体现本土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知识的教材,对本土民族民间音乐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五)提升小学音乐教师的民族音乐文化素养

众所周知,学校音乐教育传承必不可少的关键因素是音乐教师之音乐素养的重要性,小学音乐教育也是如此,这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小学音乐教育中更加重要。因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小学音乐教师不但要具备常规的音乐基础素养,而且还要对本土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知识较为熟悉。唯有如此,他们才能够将本土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知识传授给孩子们,进而加强本地区民族民间音乐在小学教育传承中的力度。无须说,如果一个音乐教师对本土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知识知之甚少,他是不可能对本土民族音乐的小学学校教育传承做出重要贡献的。

那么,我们如何才能够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小学音乐教师的综合音乐素养呢?笔者认为,除了教师本人的主观努力(如主动到民间学习等)外,高等学校也应该开设我国少数民族音乐内容的相关课程,让他们在高等学校就读期间就受到相关课程的学习和训练。以贵州省黔东南州唯一的本科院校凯里学院为例,为了培养小学音乐教师的整体素质,该大学除了开设《基本乐理》《曲式与作品分析》《音乐欣赏》《中国民族民间音乐》《音乐学概论》等音乐基础课程之外,还应该开设《黔东南民族民间音乐概况》以及苗歌、侗歌演唱和苗族、侗族民间乐器演奏等能够体现本土民族民间音乐内容的相关课程。唯有如此,学生毕业后才能够胜任本地区小学音乐教育传承的任务,加强区域少数民族音乐资源在小学音乐教育中的传承力度,进而为本土民族民间音乐文化遗产的整体传承做出应有的贡献。

总之,笔者认为,作为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小学音乐教育,为了承担起传承本土少数民族音乐文化遗产的使命,上述5个方面的意见和措施不应该独立实行,而应该相互结合,彼此促进,形成合力,进而推进区域民族音乐文化遗产能够凭借小学音乐教育的平台,让孩子们较早地承担起传承本土民族传统音乐文化遗产的重任。

■结 语

综上,笔者根据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城关三小的一次实地调查以及对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小学音乐教育传承状况的了解,同时针对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语境下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小学音乐教育传承现状的问题,而提出具有一定反思性的建议。笔者认为,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小学音乐教育应该将本土民族民间音乐资源纳入学校传承的渠道,培养孩子们成为本土民族音乐文化遗产传承的生力军。为了达到这一目的,笔者提出将区域民族音乐资源纳入小学音乐教学体系、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教学策略、运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编写本土民族音乐的辅助教材、提升小学音乐教师的民族音乐素养等5项相互结合、彼此促进的建议和措施,以期为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小学音乐教育传承区域民族音乐文化遗产提供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思路,进而对我国少数民族地区音乐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起到推波助澜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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