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涛
专题询问是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之一。青岛市城阳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发挥专题询问作用,坚持每年选取两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询问,积极探索提升专题询问实效的有效路径,推动专题询问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取得了良好监督成效。
自2014年首次开展专题询问以来,城阳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围绕法院执行工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卫生事业均衡发展、综合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等议题开展专题询问。经过多年探索实践,专题询问以其针对性、互动性、实效性强的特点,成为城阳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头戏”。专题询问工作的开展,激发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的履职热情,督促“一府两院”更加积极地开展工作,提高了人大工作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力。今年下半年,坚持问大事、询大局,紧扣社会热点,开展学前教育发展、养老服务业发展两项专题询问,进一步提高询问质量和效果,使专题询问真正问出实效、问出权威。
(一)精准选题,充分准备。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一府两院”重点工作和群众普遍关切,由各工作委员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报专题询问内容和选题原因,并经主任会议多次讨论后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确保专题询问的选题质量。去年6月,《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刚刚实施,针对“三小”食品经营单位责任意识不强、管理水平较低以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成立时间短、执法体制机制尚不健全等问题,区人大常委会选取了食品安全和综合行政执法两项议题召开专题询问。为提高询问的质量,坚持早着手、深调研、适时开展。着重抓好事前调研,年初及早制定调研方案,专题听取相关部门及街道的情况汇报,组织专委会组成人员对相关工作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深入调研,充分了解政策法规在全区的贯彻执行情况,找准存在的实际问题;注重广泛参与、追根溯源,询问前,面向全体区人大代表征集询问题目,并对收集的问题集中梳理分类,确定拟进行询问的内容,确保询问问题的广泛性和针对性;在时间安排上,询问尽量避开年初和年末,主要将专题询问安排在下半年,给前期调研和问题汇总预留充足的时间,确保了询在点上、问到难处。
(二)直面问题,坦诚交流。为切实将问题摆在桌面上、置于阳光下,通过录制、播放专题片的形式,客观详实地记录调研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并组织媒体全过程报道专题询问实况,引起监督对象和全社会对专题询问的重视,促使应询部门实事求是、坦诚客观,将问题说实讲透。为保证询问现场当面锣、对面鼓,高效询问、切实回应,问答环节结束后,现场对相关工作和应询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测评结果报告区委、反馈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增强了专题询问的刚性。通过增加监督力度和透明度,促进了区人大常委会与政府工作的沟通,拉近了政府部门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距离,政府更加真切地感受到群众的所急、所需、所盼,对自身工作有了更明确的方向和定位;广大群众更加清楚地了解了相关工作的政策、现状、举措,对政府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有了更多理解,在全社会形成了同心同力推动工作的良好氛围,实现了询出决心、问出良策。
(三)精心组织,严格督办。一是重制度。常委会科学制定实施办法,对2015年制定的专题询问工作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重点明确了专门委员会在专题询问和调查研究中的职责,增加了人大代表在询问中补充提问环节,并对落实询问意见不力、工作不到位的情形规定了开展质询等监督手段,专题询问制度的内容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更有刚性。二是高规格。专题询问由常委会主任主持,分管副区长与多个部门一把手接受询问,并规定可以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有关专家列席询问,提高了专题询问的权威性。三是细环节。在问答程序设计上,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委员和代表分别询问,分管副区长和相关部门分别回答,并设置了追问和随机提问环节,在互动中促进监督压力的传导,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了改进工作的强大合力,一些重大问题得到了回应和解决。四是严督办。在对整改落实的督察上,坚持持续发力、跟踪问效,通过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打好监督“组合拳”,切实推动了实际问题的解决。去年,专题询问后全区“三小”食品经营场所未注册率由专题询问前的90%降为38%。
目前,专题询问工作在操作程序、监督效果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仍有探索创新的空间,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也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应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注重询问的专题性。专题询问是行使询问权的一种创新形式,是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对特定议题进行问答的活动,在选题上要突出典型、突出准确。可行性上,应力求做到科学具体,不宜过于宽泛、问题不切实际,也不宜过于狭小、陷于“家长里短”,应当在确定议题时,找准社会关注,突出问题导向,以让询问工作有的放矢,为询问对象“把脉开方”为目的;时效性上,应聚焦中央和省、市、区委的新部署新举措,关注法律法规出台和实施情况,选择具有前瞻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着重以专题询问加强事前、事中监督;针对性上,应紧紧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社会普遍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以深入地调查研究切中被询问工作的要害,在设计题目时做到“精”“深”“专”,为专题询问的成功开展打牢基础。
(二)探索“全链条”监督模式。现阶段,专题询问与其他监督手段的组合相比还比较单一,今年区人大常委会采取了“审议报告+专题询问”的形式来提升监督实效。但是应该看到,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审议报告、专题询问等多种监督手段的“全链条”监督模式相比,我们的“组合拳”还不够多,形式还不够丰富。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就把专题询问作为执法检查的一个重要环节,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机动车污染监管不到位、召回制度不落实等问题进行了询问,取得了显著效果。我们应以全国人大常委会为新的标尺,顺势而为、积极实践,以提高询问实效为目的,探索专题询问与其他监督手段的有效结合,开创人大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三)完善询问方式方法。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完善专题询问的准备和组织流程。一是继续坚持制度引领。及时完善专题询问工作办法,以制度要求促进常态化,确保每年开展2~3次专题询问。二是继续坚持问题导向。专题询问的目的不是“对口型”,也不是让监督对象难堪,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与监督对象提前沟通询问的范围、领域和方向,既避免告知具体问题而造成“照本宣科”,又便于监督对象充分调研,有针对性地回答问题。三是探索公开的新形式。通过电视、网络等途径以合适的方式适时向社会公开专题询问实况,这是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整体素质的考验,也是对监督对象应询能力的检验,将对专题询问的组织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四)强化跟踪问效。专题询问的刚性不能止于“问”,更应该体现在跟踪督办上,专题询问的实际效果,在于现场询问的组织,更在于答复后的行动。专题询问的审议意见凝聚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应询部门的智慧,要在督办落实上进一步严格要求,在专题询问审议意见的处理上强化刚性,建立全面的督察系统,除审议意见外,还应探索办理清单制度,由办理清单明确整改落实的问题、时限和要求,经主任会议确定后印发监督对象,并将清单全部纳入督察内容,既全程留痕、书面报告,又通过听取汇报、代表视察、专项检查等形式,督促落实整改,确保善始善终,促进问题的根本解决和询问成果的转化,增强专题询问的严肃性和实效性,树立人大监督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