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通辽市科尔沁区委党校 邬海军
通辽市是以蒙古族为主体、多民族聚居的城市。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牧区开发力度的不断增强,通辽市出现了城市少数民族人口不断增多及民族成份多样化的趋势。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为扎实做好新时代通辽市城市民族工作,通辽市在借鉴改革开放以来城市民族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努力提高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确保通辽市繁荣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安定和谐。
纵观通辽市城市民族工作的发展轨迹,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城市民族工作在城市工作的地位也不断凸显,城市民族工作也作为一个正式概念被提出。1979年,国家民委的职能正式恢复,并于天津召开了国家民委第一次委员会议。在这次会议上重点探讨的“杂、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标志着城乡民族工作的开启。哲里木盟(1979年7月,哲里木盟复归内蒙古自治区)的城市民族工作也以此次会议的召开为起点,直到1999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城市民族工作座谈会,哲里木盟的城市民族工作处于初步探索阶段。
改革开放伊始,哲里木盟各族人民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切实解决民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随着“城市民族工作”的提出,城市民族工作也开始作为哲里木盟党委、政府的主要工作职能而开展。比如,1982年,通辽市(1999年10月,经国务院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地级哲里木盟建制,成立地级通辽市)民族宗教委员会成立,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与市民委合署办公。同年,通辽市民委组织市直专兼职翻译人员、蒙古族学校教师,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容办等执法单位组成5个小组,对全市区主要街路的驻市单位牌匾进行检查整顿[1]。
进入新世纪以来,通辽市顺应城市发展趋势,把城市化作为新一轮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城市化进程获得快速发展。2000年,通辽市城市化率是22.4%,2005年达到34.76%,预计2010达到45%[2]。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少数民族人口不断聚集,对通辽市城市民族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在这种形势下,通辽市以1999年、2010年召开的两次全国城市民族工作座谈会为契机,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城市民族工作进入了全面推进的阶段。
撤盟建市以来,通辽市切实加强城市和散居地区的民族工作,城市民族工作不断走向成熟。特别是通辽市设置了管理城市中少数民族的“专业对口”部门,公共管理职能得到了充实和完善,与少数民族群体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得到快速发展。比如,通辽市全面贯彻民族教育政策,教育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在“十五”期间累计投入资金1亿元。全市民族中、小学校舍砖瓦率达到100%,高中校舍实现楼房化,规模不断扩大。全市民族小学和初中实现“两基”达标[3],城市民族教育获得了巨大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城市民族工作,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以及第三次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对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作了全面部署。通辽市以此为契机,将城市民族工作向纵深推进。
近年来,通辽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以及自治区关于全力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精神,努力提高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城市民族工作迈上新台阶。比如通辽市先后制定了各项扶持政策,在市政设施、生活环境、文化资源、公共资源等多个方面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政策保障。通过举办科尔沁民歌大赛、乌力格尔大赛、那达慕大会等系列民族活动,加强少数民族进城务工人员的文化调适。为进城务工少数民族人员就业创业提供机会,在民贸民品项目资金使用上,向进城务工少数民族人员倾斜,提高他们的适应能力,以便使他们更好、更快、更稳地融入城市生活[4]。
改革开放以来,通辽市委、市政府从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大局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各项要求,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城市民族工作的对策措施,在实践中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一直以来,通辽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城市民族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市委、政府主要领导经常听取涉及城市民族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在全市的民族工作会议上,将城市民族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进行总结部署,形成了齐抓共管、上下联动、保障有力的工作格局。比如,“为保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试点工作顺利开展,通辽市陆续制定下发了《通辽市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社区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市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集中检查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5]。此外,为了推动宗教与城市民族工作的有效衔接,在市委统战部的推动下,于2003年、2008年分别成立了通辽市佛教协会和通辽市伊斯兰教协会。
通辽市城市民族工作管理部门突出重点,保障法律赋予城市少数民族的各项合法权益。比如,1993年,通辽市民委根据回族群众居住集中的特点,同内蒙古蒙医学院附属医院协商合办了1所穆斯林医院[6]。针对“清真不清”、擅打或滥用“清真”品牌的问题和现象,通辽市成立了市政府清真食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清真食品市场的管理和监督。此外,在民族语言文字使用以及城市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方面,切实尊重和保障城市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社区是城市人口和流动人口安身的港湾。城市民族工作的重点在社区,关键在基层。近年来,通辽市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通辽市开展城市民族工作进社区试点工作方案》为主要依据,着力提升社区民族工作实效。比如,霍林郭勒市紧紧围绕“主体在市、延伸到街道、落实在社区”的工作要求,通过关注民生、强化载体、营造氛围等举措,努力拓展城市民族工作新领域,辖区居民幸福感、满意度显著提升[7]。近年来,通辽市以“双城同创”为契机,在科尔沁区的街道社区开展试点,将城市民族工作与幸福社区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城市民族工作全覆盖。
在当前形势下,做好通辽市城市民族工作,既要借鉴改革开放以来城市民族工作的成功经验,更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努力提高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城市繁荣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安定和谐。
关于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们国家民族工作成功的一个根本保证,也是我们实现各民族团结有力的根本保证。所以,民族工作到底能不能做好,最根本的就是我们党的领导在民族工作中是否坚强有力。”[8]作为民族工作的重要方面,城市民族工作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夯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政治基础。
通辽市做好新时代的城市民族工作,最根本的就在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提升各级党政部门和领导干部对做好城市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知,增强党在城市民族工作中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时解决城市民族工作实践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机构设置、机制建设、工作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同时要提升各级党组织在城市民族工作中把方向、谋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邓小平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稳定性。”[9]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在城市民族工作实践中,要针对不断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推进制度建设,保障城市民族工作的有序进行。
从城市民族工作的长远出发,通辽市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在城市民族工作制度的顶层设计方面做出更加积极的探索。特别是近年来,随着通辽市少数民族进城务工人员的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诸多社会问题向城市民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辽市要着力构建多部门联动合作机制与协调机制,进一步推动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社会矛盾预警和化解以及城市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有效衔接,不断探索城市民族工作实践的新方法。
在2018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指出,“殷切期望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10]城市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政治和科教文化的中心,不仅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在维护民族团结中具有决定性影响。因而,践行守望相助理念,不断夯实城市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是新时代通辽市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努力方向。
通辽市各族干部群众要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以城市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开创城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结合当前民族工作实际,通辽市有关职能部门要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抓手,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城市社会生活的各方面,使全市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意识,共同擎画通辽市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繁荣发展的美好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