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平 王 群
(作者单位:王平,莱芜市人大常委会;王群,中石化销售公司济南分公司)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入了天高地阔的历史发展时期,人大工作和建设焕发出勃勃生机。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政治架构和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和完善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内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决定着其能否担负起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把人大及其常委会真正建设成为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国家治理水平的重大政治责任。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建设,努力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厚植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基础,确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行稳致远,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强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建设,是顺应新时代新征程新目标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从十九大到二十大,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我们既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又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各级人大代表是改革开放的主力军、经济建设的排头兵、民主法治建设的先锋队,面对“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必须更加注重履职能力建设,不断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在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中作出更加出色的表现,向历史、向人民交出满意的答卷。
(二)加强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建设,是提高代表队伍素质、发挥代表整体效能的需要。依照宪法规定,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次换届会有大批新生力量进入国家权力机关,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永葆青春活力的重要制度保障,是人大工作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源泉所在。代表的新老交替、成分的多元构成,一方面保证了代表的群众性、广泛性,另一方面也对代表履职能力提出了新要求。人民代表大会作为集体行使职权的国家权力机关,只有提高代表个体素质,使之具备更强的履职能力,人大代表履职才能得心应手,人大工作整体水平才能水涨船高。
(三)加强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建设,是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需要。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形势下,人大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节奏越来越快、要求越来越高。形势越发展、改革越深入,遇到的艰难险阻就会越多,解决这些问题最终要靠法治。只有不断加强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建设,推动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有机结合,才能确保人大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四)加强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需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四种考验”“四种危险”,沉着应对、有效化解这些考验和危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紧迫和重要。人大代表要不忘初心,坚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性和本位,坚定党领导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自觉和自信,担负起人民当家作主的使命与责任,为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筑牢党的执政根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作出应有贡献。
(一)先天条件不足,缺乏内生动力。长期以来在人大代表产生过程中,更多注重候选人的性别、年龄、民族、学历、现实表现等,而对履职必备能力,如社会活动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思辨表达能力等没有硬性要求,少数代表素质上不能适应履职要求,能力上难以表达选民诉愿。个别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对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认识模糊,缺乏应有的履职意识,满足于获得人大代表的政治身份,缺乏履职愿望和热情。
(二)素质能力欠缺,履职效果不佳。一是调研能力欠缺影响民意汇集。一些代表缺乏对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深刻把握和对社情民意的全面了解,审议发言站位不高,提出的建议意见缺乏“言值”,因而未能充分有效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二是表达能力欠缺影响民意反映。一方面口头表达能力欠缺影响审议实效,基层意见得不到充分有效反映。另一方面文字写作能力欠缺,难以将选民意见整理成高质量的议案或建议,供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影响代表履职效能和作用的发挥。三是协调能力欠缺影响履职活动的开展。现实生活中,群众提出的一些意见、反映的一些问题往往涉及多部法律、牵扯多个部门,需要与不同部门甚至不同层级之间打交道,对此不少人显得力不从心,有的甚至干脆做“甩手掌柜”,使群众反映的问题难以得到落实解决。四是法律知识欠缺影响履职效果。人大工作具有很强的法律性、程序性,代表发言从法、履职依法、行事守法,所有活动都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进行,否则就会贻笑大方,甚至误入歧途。湖南省溆浦县油洋乡就曾有29位“糊涂代表”在一次人代会上投出了“糊涂票”,选举一位不是人大代表的副乡长担任乡人大主席职务,因选举结果无效,导致没有选出乡人大主席。
(三)平台建设滞后,影响能力建设。基层人大代表工作室(站)建设相对滞后,代表活动更多采取走访、座谈等传统形式,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助力代表活动的做法还不普遍。在信息平台的深度开发、新媒体的有效运用等方面地区差距较大,板块设置不够合理,代表网站不够活跃,有的长期不加更新,沦为“僵尸网站”。
(四)监督机制缺失,服务保障不力。一是选举制度缺失,选民和选举单位既不了解所选代表履职情况,也缺乏监督代表的意识和途径;二是考核机制缺失,部分代表职务意识淡化,对履行代表职责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积极,有的甚至长期不参加代表活动;三是监督机制缺失,使代表履职没有具体标准,履职不履职少有问津,称职不称职无从界定;四是激励机制缺失,代表履职激励机制不够健全完善,实绩突出的代表没有荣誉感,实绩“差评”的代表没有耻辱感,代表群体优劣不分、好差一样,影响代表履职热情和积极性。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素质。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首先是重要的政治机关,必须把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确保代表队伍鲜明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纯洁性。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把握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议会制度的本质区别,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一根本遵循上来,深刻认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意义,以改革思维、创新理念、务实举措,推动代表加强学习、拓宽思路、开阔视野,不断丰富履职必备知识,着力培养代表为民履职的匠心精神。
(二)深化履职培训,提高综合素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事业发展没有止境,学习就没有止境”。要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切实把提质增效贯穿履职能力建设全过程,把加强学习培训作为一项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抓,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实现新一届本级人大代表任期内学习培训全覆盖,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打下坚实基础。要精心制定学习计划,合理设置培训内容,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对代表“应知”知识进行传授、对“应会”内容进行培训、对“应做”工作提出要求,通过“充电”为代表履职提供充足“能量”、系好“第一粒扣子”。要把信息化运用纳入培训内容,让代表敢于触网、学会上网、善于用网,推进人大工作与信息化建设齐头并进、互利多赢。要加强组织协调,结合国情省情市情编写代表履职学习读本,供代表学习使用。代表培训结束应进行结业考试,成绩不达标或缺席的代表应予补课补考,学习培训情况及考试成绩要记入代表个人档案。
(三)抓好平台建设,激发履职活力。“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代表履职能力不是纸上谈兵、墙上画饼,而是在依法履职的深入实践中锻造和形成的履职方法、履职经验和履职成效,抓好平台建设就是为代表履职提供良好的实践基地。一是要建设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平台。按照“全覆盖、重规范、求实效”的要求,在乡一级建立“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室(站)”,各级人大代表均以工作室(站)为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活动平台,确保辖区内站点建设全覆盖、代表活动有场所,实现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常态化。县乡人大应当为平台选配熟悉基层情况的工作人员,并逐步发展建立志愿者团队,为代表开展调查研究、联系人民群众提供服务。二是要建设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网络平台。积极适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跟上网络技术发展节奏,开辟“网上人大”、建设“掌上人大”、打造“智慧人大”,架设代表履职“网络直通车”,服务百姓24小时“不打烊”的网上代表联络站,实现代表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全天候、即时化,切实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建立网络民意收集、研判、互动机制,拓展联系群众渠道,延伸代表工作触角,实现由人大“单向传输”到与民众“双向交互”的转变,切实打通代表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实现人民群众诉求与国家权力机关的无缝对接。
(四)优化代表结构,完善履职保障。人大代表不只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国家职务,承担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大职责。要按照“事业至上、人岗相宜”的原则推荐、提名代表人选,努力使适应工作需要、适合担任职务的人选成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注重兼顾多元利益主体,通过自荐和公推等形式,吸收在改革中成长起来的优秀分子、代表人物、新利益主体,以保证代表的广泛性,逐步实现代表结构合理化、知识结构多元化、年龄结构梯次化。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活动,努力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有关国家机关应当及时向本级人大代表提供信息资料、通报工作情况,使代表能够及时了解工作动态,熟悉面上情况,从容应对和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切实把代表素质转化为“依法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的能力”。要引导代表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履职方式方法,使议题审议更加注重大局、提出议案建议更加注重质量、闭会期间的活动更加注重实效。要加强履职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老代表要发挥表率作用,做好传帮带,传授好经验,让新老代表凝心聚力,激活履职一池春水。要充分尊重代表履职成果,建立健全分析处理机制,对既切合实际又力所能及得到解决,且产生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授予“优秀代表建议奖”,对广泛联系人民群众、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履职成效突出、在人民群众中享有良好口碑的代表,授予“代表履职贡献奖”。
人大代表是国家职务,行使的是国家权力,应列入宪法宣誓范围,进行入职宣誓,以增强代表的宪法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关部门单位要本着为党和国家事业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办理代表意见建议,着力推动解决突出问题,使代表话语权掷地有声,确保民意开花结果。要正确处理党性与人民性的关系,充分信任党员代表能够正确理解代表选民意愿与维护党的利益的关系,让代表在执行职务时能够更好体现人民性、代表性。要改进表决方式,推进电子表决,以方便并保护代表行使民主权利。要落实代表发言免责权,依法维护代表权利,让代表大胆开展工作,为代表履职创造宽松条件。要建立统一务实高效的人大干部队伍,配强配齐工作力量,提高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为代表履职提供高质量服务、高水平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