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煜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进程。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失业保障体制已经成为了当前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本文以我国失业保障制度为研究对象,基于理论基础的分析,阐述了其在新形势下面临的覆盖率低和保障力低的新困境,并对完善失业保障制度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关键词:失业保障 中国特色 理论基础
一、失业保障制度的理论基础
失业保障制度旨在劳动者在非自愿情况下失去工作的时期,提供给他们维持基本生活的经济保障。相较于法国经济学家在20世纪30年代提出的传统就业理论,我国的就业理论研究直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才引起经济学理论工作者的重视。我国失业保障制度是以劳动者维持基本生活为关键因素进行构建,同时重视在市场经济转型的新形势下,保护劳动力资源的在生产,同时它可以促进再就业、建立新型的管理职能等。
失业保障体系主要是由失业保险模式(Unemployment Insurance)和失业救济模式(unemployment Assistance)相结合而组成,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条例。它最主要的特征包括普遍性,对所有具有劳动力并且愿意工作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进行保障;和强制性,制度范围内的单位和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以及互济性,收缴的失业保险金由地方政府统筹安排。
二、失业保障制度面临的困境
随着经济制度体制的转轨,我国失业保障制度不仅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环节,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保障范围、资金来源、资格条件、给付标准、给付期限和管理体制等。失业保障制度对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者再就业等方面有着诸多作用。
(一)失业保障覆盖率低
根据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统计数据,2006年-2016年我国失业保障的平均覆盖率(失业保险年末参保人数/城镇就业人数)为41.22%。这是远远低于《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规定的50%的标准。导致这种现状的产生主要有两种原因:一方面的我国失业保障实施的范围并未覆盖到城镇里的自由工作者和农民工。另一方面是城镇里的一些民营企业认为失业保险是一种额外的负担,而且企业中的员工流动频繁,故未不愿缴纳失业保险费用。
(二)失业保障能力弱
我国失业保障资金主要是政府财政补贴、雇主提供的资金和劳动者个人三个方面筹措。根据表1中提供的统计数据,可以得出在2006年-2016年我国的失业平均率(4.10%)长期高于了国际警戒标准(4.0%)。这就表示近几年来,我国失业人员的大幅度增加导致失业保障金中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部分资金的减少状况在日益加剧。根据失业保障资金的组成部分可以看出,国家和企业在其中担任着重要的角色。显然这给企业也带来了很大的压力,特别是现在正式市场经济改革的关键时期,给企业也带来不小的挑战,企业拖欠失业保障资金的情况也在加劇。所以我国失业保障面临着资金积累较少,保障失业者维持基本生活的能力较弱。
(三)失业保障待遇的标准偏低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人员要满足交满一年失业保障金的条件下才能领取三个月的失业金,每多交一年则增加2个月类推。而失业保障金的发放金额是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的生活保障为准则,由此计算出来的失业救济金根本不能保障失业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因此导致了在失业偏高的情况下,失业救济金的领取率偏低的非正常情况的产生。
三、中国特色的失业保障制度构建
(一)拓宽失业保险支付方式
坚持只有履行了缴纳失业保险金的义务,才能在失业期间享受对等的待遇。因此在发放失业保障金的时候要严格审查领取者是否满足相应的条件和资格:一是要在法定工作年龄之间;二是要失业者要有继续就业的意向,并且是在自己不自愿的情况下失去工作的;三是在失业者工作期间必须缴纳了至少一年的失业保险。在失业者满足领取失业金的情况后,在支付失业金的方式上要灵活:一是在失业者想自谋职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时需要资金周转时,可以一次性发放失业救济金;二是将领取救济金的金额与失业者个人缴纳的金额相结合,鼓励劳动者多缴纳失业保险金,相对减少企业缴纳的金额部分,则降低企业负担。
(二)扩大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
根据我国失业保障制度具有普遍性的特征可以看出他的目标是保障所有雇主的劳动者,但就我国目前发展的现状来看,失业保障制度远没有达到这种范围。特别是在城镇中由雇主的广大农民工作者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自营业者,他们都具备劳动力并且在失业状况下愿意再就业。鉴于此,我国失业保障制度在改革中应该把他们纳入保障范围之内。
(三)加强失业保障金的统筹管理
改革过程中,失业保障制度的目标是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者再就业、预防劳动者失业。各级经办机构在规范业务流程时,除了积极地为失业人员提供服务,推动将失业者的个人信息系统与就业信息系统相互连通的发展建设,准确而及时地掌握相关情况,为政策的制定提供很好的依据。
综上所述,我国失业保障制度在经济市场的变轨下面临了覆盖率低、失业率高、失业救济金低等新的困境,基于失业保障制度的理论基础,完善国家、雇主、劳动者三方在失业保险金的缴纳比例,改善失业救济金的支付方式提高政府部门对失业保障金的统筹能力,在筹集、支付、管理上进行政策上的创新性,促进其进一步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