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生,班主任的合法权来自哪里?

2018-11-16 09:46涂俊礼
河南教育·职成教 2018年11期
关键词:越位任课教师寝室

涂俊礼

合法权来自于组织制度,是经由组织任命而形成的权力。也就是说,一个人如果被学校任命为这个班的班主任,他就拥有了管理这个班级的权力。否则,他就无权管理这个班级。

一位系副主任最近十分郁闷,跟我聊了一件他亲手处理的事:有一个寝室住了四个学生,其中一个学生偷了另外三个人的钱。被发现后,盗窃者认错态度不错,钱也退了。没有想到的是,后来这三个学生孤立她。她觉得自己没办法在这个宿舍待下去,就找到班主任要求调换寝室。调整寝室不在班主任的权力范围之内,于是班主任就把这件事汇报给了身为系副主任的他。他一想,如果将该同学调到别的寝室,别的同学就会问其换寝室的原因。这样一来,偷钱的事情不就张扬出去了吗?于是,他就打电话把这个学生请到了办公室,劝她不要调整寝室。谁知道学生听完一番分析之后,竟然对他说:“同意还是不同意吧,如果不同意,你费那么多话干什么?”

“涂涂老师,您说我这样做错了吗?站在学生的立场考虑问题,最后却是这个结果,我真有点想不通。”副主任很是懊恼。

遇事是要站在学生的立场考虑问题,但还要全面,不能片面。虽然,为学生考虑问题无可厚非,但真正去办的时候,还有一个身份问题,也就是合法权问题,正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

我对他说:“这里面,有人越位了,有人缺位了。您能不能告诉我,是谁越位了?是谁缺位了?假如不是您,而是班主任跟学生说这些话,这个学生敢这么说她班主任吗?”

这位副主任一听就明白了,是他越位了,班主任缺位了。班主任负责直接管理学生,系副主任是间接管理学生。如果什么事你都一竿子插到底,那还要班主任干什么?

班主任、系副主任各有各的职权范围,应该各负其责,互相配合,而不是越俎代庖。班主任处理不了的事情,告诉系副主任,系副主任协调处理,帮忙出主意、想办法,都是可以的。但这种帮助不能演变成包办和替代,班主任也不能一推了之,将什么矛盾都上交。

中小学里政教处与班主任之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科与班主任之间,大专以上院校学工部、学生处与辅导员(班主任)之间,都是如此。当一个班主任随随便便把学生交给学生科、交给政教处的时候,他在学生面前就没有威信了。为什么呢?因为班主任归学生科直接领导,如果遇事都让学生直接找学生科,是不是学生也归学生科直接领导了?如果学生和班主任都归学生科直接领导,那么班主任还怎么管理学生呢?

把问题交给上级处理是一种不自信的表现,同时也是一种自觉自愿放弃合法权的表现。因为随之上交的,还有班主任管理学生的权力。

有人说,是不是系副主任的权力太小,所以学生不听?那一校之长呢?权力够大了吧?如果没有了合法权作支撑,照样出问题。

一个学生从菜鸟驿站取了快递之后,随手把快递包装袋扔在了地上。一位路过的教师看到后说:“这位同学,请把包装袋捡起来扔进垃圾箱。”

学生扭头看了一眼,发现不认识,就没有理她,继续往前走。这时候,校长正好路过,看到了这一幕。

校长自然不能视而不见,于是过来维护纪律:“这位同学,请停下来。老师跟你说话,你没有听到吗?请把垃圾捡起来扔进垃圾箱。”

学生一看,心想:“今天怎么这么多管闲事的人,这老头是谁啊?不认识!”停是停下来了,可就是没有捡垃圾的意思。

“我是校长!”校长亮明了身份。谁也没有想到,学生回了一句:“你说是就是?我还是校长呢!”把校长气得够呛!

如果这名学生的任课教师遇到这种情况去管,学生会这么做吗?不会,因为学生认识任课教师。那么他的班主任去管呢?毫无疑问,学生更不敢不予理睬。

在学校里,很多班主任都对一类任课教师很有看法。这种类型的任课老师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动不动就让学生找班主任,甚至动不动就撂挑子,不给学生上课。

我也经常遇到这样的任课教师。一天,一位老师正在上课,突然发现有两名学生在窃窃私语。

“不要说话。”老师用手敲了敲讲桌,以示提醒。

看到老师注意到自己,学生停了下来。谁知,老师刚一转身,学生又聊了起来。

“你们俩,找班主任去!”老师十分生气。

学生坐着没动。

“你们出去不出去?!”老师更生气了。

学生还是无动于衷,一动也不动。

“你们不出去,我出去!”老师一气之下就离开了教室,到教师休息室喝水去了。

班长和课代表赶紧跑到我的办公室,不安地说:“班主任,有学生把老师气走了!”

我連忙问:“是谁啊?赶紧让他们过来找我。”

两个肇事者低着头来到我面前,我一看,竟然是两个平时表现还不错的学生,就赶紧询问:“你们俩不是一直听课都很认真吗?这次是怎么回事?”

“老师讲得挺有意思,我们俩就讨论开了,没注意课堂纪律。”

“我说呢!那就不会课后再讨论?”

“涂老师,我们错了!以后我们会注意的。”学生认错态度还算积极。

“跟我认错没有用,赶紧去找任课老师认错去。”这两个学生一听,赶紧跑去找任课教师承认错误。于是,任课教师又回去上课了。

这种场景班主任是不是经常见到?我有时候就想问任课教师:“您出去了还回来吗?”有的教师说:“那肯定得回来,不回来不就成教学事故了吗?”那自己出去了还怎么回来呢?回不来了!得靠班主任去救援。

“我的地盘我做主。”作为任课教师,只要是您的学生,您就要管理好他。教书、育人本来就是统一的,随随便便把学生推给班主任,您还怎么教育他?当一个任课教师能被学生气跑或者把学生推给班主任的时候,这个任课教师就是在主动放弃合法权。

当然,假如任课教师太忙或者能力有限处理不了问题,班主任予以配合处理,也是完全可以的。但自己不处理,直接交给班主任则是不妥的,这样任课教师的威信何在?管理能力如何提高?毕竟组织课堂也是任课教师的工作内容之一。

上面讲的是不重视合法权的现象。当然也有把合法权运用到“极致”的班主任。这种班主任很强势,他会公开宣称:“我是学校任命的班主任,假如不服从我的管理,就是跟学校作对。”极个别的班主任忽视学生的意见,说一不二,以致到最后“民怨沸腾”,学生集体罢课,要求调换班主任。这也是没有合理使用自己的权力的现象。

余世维先生认为,组织安排你担任某种职务,你就具有了这一职位上的合法权。作为班主任,要合理、合法运用自己的权力。

(责编 张德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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