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敏
《周易》在产生之始,是作为占筮之用的。据《周礼》所载,太卜、筮人掌《三易》之法。由此可见,《周易》主要是太卜、筮人所掌握的,具有严格的专门性和职能性。此种状况在《左传》多有表述,如《左传·僖公二十五年》中,晋侯使卜偃筮勤王,遇《大有》之《睽》,曰:“吉,遇‘公用享于天子’之卦也。”《左传·昭公五年》:“初,穆子之生也,庄叔以《周易》筮之,遇《明夷》之《谦》,以示卜楚丘。”据此可知,“卜偃”“卜楚丘”应是当时太卜一类的官员,卜偃所说“公用享于天子”是《周易·大有》九三爻辞,卜楚丘解筮占时所说“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是《周易·明夷》初九爻辞。显然,这都是春秋时太卜使用《周易》的明证。
就《左传》《国语》所见,当时掌易者不仅仅是卜人,还有一些史官。如《左传·庄公二十二年》周史以《周易》见陈侯,《左传·昭公七年》中记载史朝为卫国嗣君之事占解,《国语·晋语》中载董因为重耳筮之,得《泰》之八之事。由此可证,史官掌《易》之史实。
可见,春秋时期人们多从卜筮的角度使用《周易》,反映出当时《周易》的使用者主要是卜筮官和史官,他们作为国家的重要官员,使用《周易》为国家大事占定吉凶,专司职守。
时至战国,随着义理易学深入发展,《周易》文本开始具有一定权威性,其政治功用更加扩大化,战国晚期主要为君主所用,这点从成书于战国晚期的帛书《繆和》《昭力》可清楚地看出,这是春秋至战国《周易》流传的显著变化。
《繆和》篇孔子曰(引文中难字和借字,参考刘彬等著《帛书〈易传〉新释——暨孔子易学思想研究》,以通行字写出[1]):“夫《易》,明君之守也。吾慧不达问,学不上与,恐言而贸易,失人之道。不然,吾志亦愿之。”又说:“夫《易》,上圣之治也。”又说:“夫《易》,圣君之所尊也。吾庸与焉乎?”刘彬先生认为:“夫《易》,明君之守也”,谓《周易》乃圣明君主守护不失的对象。[2]“夫《易》,上圣之治也”,“上圣”犹明君,指高明的圣王,谓禹汤文王。“治”,治理。此言《周易》是高明的圣王治理天下的宝典。[3]“夫《易》,圣君之所尊也。吾庸与焉乎?”谓《周易》是圣明的君主所尊崇的,我怎敢谈论呢?[4]其说甚是。由以上可见,战国晚期《周易》一书已经被定位为古代圣王治理天下之书,已经被当时君主所使用,而作为治理国家的重要宝典。
此种现象在《昭力》篇也有例证。《昭力》篇学《易》弟子昭力问先生说:“《易》有国君之义乎?”先生曰:“《师》之‘王三赐命’与《比》之‘王三驱’与《泰》之‘自邑告命’者,三者国君之义也。”[5]传《易》先生分三节论《易》有国君之义:“《师》之‘王三赐命’”讲作为人君要知人善任,赏赐臣下,使君臣相知;“《比》之‘王三驱’”讲作为国君要能够鞭策监督民众,提前训导告诫他们,做到“抚人以宽,教之以义,防之以刑,杀当罪而人服”[6];“《泰》之‘自邑告命’”讲君主要把自己思虑的伦理道德与治国方略告知民众,从而告诫、引导、引领他们,而不是“不教而杀”。此三节国君之义主要以“昔之君国者”、“昔者明君”、“昔之贤君”,也就是上古圣贤君主的做法来明示当时的君主应当如何做,这种现象在春秋时期是没有的,表明当时《周易》已引起国君重视,并作为治国之要书。
在孔子以德代占说的影响下,战国时各家多从德义角度阐发《周易》,其功用开始主要集中在治国理政之上。《周易》的使用者已由卜史之官转变为君主。
综上可知,《周易》主要使用者从春秋至战国晚期发生很大变化。那么,其原因何在?
帛书《易传》所含有的政治思想,历来被学界肯认。“在帛书《易传》这里,《周易》中的政治智慧并不是来自于神秘的卜筮,而是来自于先王的德思。”[7]这一点为《周易》由卜筮之用转化为君主政治之用提供了合理的契机。
帛书《系辞》:“《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8]今本《系辞》同。《周易正义》孔颖达疏:“‘以言者尚其辞’者,谓圣人发言而施政教者,贵尚其爻辞之辞,发其言辞,出言而施政教也。”[9]由此可见,《周易》卦爻辞中含有“施政教”的圣人之言。有学者指出,此处“圣人之言即‘古之遗言’,亦即古代先王,尤其是周文王的仁德之教。”[10]
帛书《要》孔子曰:“《周易》未失也,且有古之遗言焉。予非安其用,予乐[其]辞也。”[11]刘彬先生指出:“古之遗言”,“古”为《系辞》所言的“中古”,应指殷周之际的中古时代,“言”应指古代圣人的一些义理性的遗教和圣道,这些遗教和圣道成为后来孔子创立儒家思想的重要资源。孔子认为《周易》卦爻辞中保留了一些这样的“古之遗言”。[12]由此可证,孔子认为《周易》一书含有古代圣人的政治教诲与思想。
可见,《周易》之所以在战国晚期被君主使用,孔子在其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孔子对于周代尤其向往,因此,对于《周易》中蕴含的“古之遗言”予以审视、解说就显得尤为重视。孔子使中国易学的发展实现了由“古义”到“新义”的重大转折,在易学史上意义极大。孔子中年时期视《周易》为卜筮之书,晚年则对《周易》的态度发生了重大改变。《要》篇载孔子说:“《易》我后其祝卜矣,我观其德义耳也。幽赞而达乎数,明数而达乎德,又仁(存)者而义行之耳。赞而不达于数,则其为之巫。数而不达于德,则其为之史。史巫之筮,向之而未也,恃之而非也。后世之士疑丘者,或以《易》乎?吾求其德而已,吾与史巫同途而殊归者也。君子德行焉求福,故祭祀而寡也;仁义焉求吉,故卜筮而希也。祝巫卜筮其后乎?”[13]由此可以看出,晚年的孔子对于《周易》着重观其德、义,他明确指出自己与史、巫等人学《易》的最终归途不同。在这里,孔子不仅仅看到了《周易》文本的卜筮之用,更看到了文本下所隐藏的德义思想,所蕴含的先王之道。因此孔子对其进行解说,加以发挥,进而对整个战国时代的易学产生重大影响。帛书《易传》中《繆和》《昭力》提到的《易》,已不仅仅指文王所写定的《周易》古经,而且还包含孔子所阐发、弟子所传播的德义思想和圣王智慧,这也是当时君主使用《周易》的关键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