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我是杀人犯》反讽价值

2018-11-15 07:49邱鹏程
电影文学 2018年8期
关键词:遗属真凶韩国

邱鹏程

(长春建筑学院 基础教学部,吉林 长春 130000)

相对于奉俊昊的《杀人回忆》(2003)、罗泓轸的《追击者》(2008)这类根据切实可查的真实刑事案件改编而成的电影而言,韩国导演郑秉吉自编自导的犯罪电影《我是杀人犯》(2012)中的案件类型尽管接近《杀人回忆》的原型,但是却是郑秉吉虚构的。电影也因此有了更大的娱乐性。而只要对韩国影坛近年来的整体创作趋势稍作了解就不难发现,以当代社会为背景的罪案惊悚悬疑电影每年层出不穷,甚至已经拥有了较为成熟的量产模式。这也就导致缺乏真实案件支撑的《我是杀人犯》在思想性上无法与《杀人回忆》等严肃犯罪电影匹敌,而在艺术上又不可避免地因为同类电影的大量涌现陷入了“俗套”。但这并不意味着《我是杀人犯》只是一部无法超越同侪的平庸之作,否则电影也无法获得百想艺术大赏和大钟奖最佳编剧和最佳影片的提名。《我是杀人犯》的亮点就在于,电影抛弃了同类电影“真凶是谁”这一惯用的以悬念为推动力的叙事模式,而是设置出了层层反讽,电影中的正反双方、围观者,甚至银幕之前的观众,都有可能成为电影讽刺的对象。电影正是借助这些反讽,实现对社会的控诉以及对人性弱点的揭露。

一、对法制漏洞的质疑

在具体分析《我是杀人犯》中的反讽之前,有必要明确何为电影反讽辞格。反讽是与滑稽有所区别的表达方式,相对于滑稽往往是对愚蠢的行为进行直接的嘲笑,反讽所要达到的目的则是通过某种巨大的反差或矛盾来发人深省。在电影艺术中,它有着特有的修辞特征。电影中的反讽主要是通过剧情的表象和内涵来体现的,其基本要素就是必须存在对立。观众在电影中能看到如“情”与“理”、“说法”与“真相”等的尖锐对立,这些对立造成了人和人之间的冲突。而主创的意图就隐含在这些对立之中。在电影中,主创者一旦拥有了反讽意识,开始营建反讽情境时,他与他所要批判的对象就是需要保持一定距离的,只有有着清醒的心智状态和超脱的眼光,反讽辞格才能较好地完成,促进接受者进行反思或检讨。

正如《杀人回忆》的批判直接指向的是当时韩国警察系统低下的工作效率以及混乱的社会治安状况,《我是杀人犯》将批判的苗头指向了韩国法律存在的漏洞,即韩国死刑犯的诉讼期限只有15年,如果警方不能在15年内将真凶缉拿归案,那么真凶在15年之后就可以逍遥法外。在法律为一切行为的准绳的当代社会,任何法制的不完善都有可能对社会带来巨大的伤害。针对这短暂的15年诉讼期,韩国一度有国会议员在提案中建议将其延长至20年。对于这一问题,韩国电影人也拍过不少类似题材的电影,如郑根燮的《抓住那个家伙》 (2013)等。死刑诉讼时效在许多国家都是存在的,其存在有着减少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节省司法资源等颇为无奈的原因,是人们在执法力量有限的情况下对罪恶做出的一种妥协。然而这又在客观上造成了部分人可以逃脱恢恢法网,这又是与追求公正公平的法制精神、惩恶扬善的主流道德精神相违背的。尤其是对于个别罪大恶极的案犯,他们不受到法律的制裁,甚至出来自认犯罪挑衅社会,则更是为人们的道德所难以容忍的。在讨论法律对于罪恶不得不“网开一面”的这一内容上,与《我是杀人犯》类似的还有格里高利·霍布里特的电影《一级恐惧》(

Primal

Fear

,1996)和陈思诚的《唐人街探案》(2015)等,电影中真正操纵了犯罪的人都因为警方搜集的证据不足,加之其骇人的智商对自己行为能够自圆其说而没有受到法律的惩罚,尽管办案者已经洞悉了真相也无能为力。只是和《一级恐惧》与《唐人街探案》中警方独自默认了不公正的结果不同,《我是杀人犯》中提出了另一种伸张正义的方式,即私刑复仇。

对于绝大多数的守法公民而言,他们至多只能在道德上谴责,在情感上畏惧、远离这一类人。而只有饱受创痛的受害者家属才会选择以私刑复仇的方式来“弥补”这一法律的漏洞。在《我是杀人犯》中,斗赫等受害人家属便组成了一个“复仇者联盟”组织,自己来对凶手实施报复。最早这些受害人家属是以单打独斗的方式寻找真凶的,如斗赫便因为捅错了人而被关入监狱中多年。在意识到个人力量的弱小后,他们彼此联系,建立起了一个小小的基地,综合了每个人的长处,如郑秀妍母亲的财力、少女崔江淑的箭术以及江淑父亲的养蛇术等,并且在每次行动前都会做出周密的计划。从目的上来看,遗属联盟的目标当然是为了维护正义,为了不让真凶能够以无罪的身份大摇大摆地存在于这个社会上,然而他们的做法又是违背法律和程序正义的,甚至有可能是违背结果正义的。如当遗属们认定真凶就是李斗西的时候,就对他实行了绑架,在绑架失败后,崔江淑选择了带上弓箭,在天桥上李斗西巨大的广告牌后,从李斗西巨幅画像的眼睛中对李斗西本人射出复仇之箭。然而与此同时,其他遗属已经从电视中确认了李斗西并非真凶,痛悔崔江淑不但杀错了人还将身陷囹圄。如果说,法律对于犯罪者的制裁无力是电影进行的第一重反讽,那么代替法律完成制裁的遗属反而违背法律,这便是电影的第二重反讽。如在电影的最后,同样身为遗属的崔邢久就因为杀死了凶手而服刑五年。可以说,电影在他们身上寄托了某种对于殉道者的情感。

二、对惨淡人生的关注

在《我是杀人犯》中,郑秉吉以存在反讽的方式考量了人们的生存现状,包括受害人、受害人家属和警察等。存在反讽是“表达主体对存在本身的悖谬性具有明确意识的一种文学表达,是叙事主体在面对世界的悖谬、荒诞以及面对自我的生存困境所持的哲学思考和生存态度”。如前所述,《我是杀人犯》中的法律缺陷让遗属们承载了最大的痛苦,他们秉承着复仇的信念,甚至不惜为了给亲人复仇而触犯法律。在电影中,遗属们的亲人因为凶手的作恶连续逝去,其中有的人因为不堪忍受这种痛苦而自杀。如电影一开始就表现了认崔邢久为哥哥的年轻人玄植当着崔邢久的面跳楼自杀,原因是在取得了那么多的拳击荣誉后,被杀害的母亲却再也看不到了。玄植的自杀一方面是为了后来的情节埋下伏笔,另一方面也是在影片伊始就奠定了悲痛的基调。而最后一个受害人郑秀妍生不见人,死不见尸。郑秀妍的母亲和男友崔邢久心中存了郑秀妍依然还活着的一线希望,在郑秀妍的白骨被挖出来,并且这个过程还被电视台转播时,崔邢久等人心中的痛苦可想而知。

如果说仅仅是批判韩国社会治安状况的恶劣,抑或是凶手J先生本人的丧心病狂,那么存在反讽是不能成立的。电影中的反讽就在于“存在本身的悖谬性”。部分悲剧的发生在某种程度上是与无辜之人有关系的。郑秀妍之前被崔邢久送回家,而崔邢久在独自返回的路上遇到了郑秀妍的母亲,郑母因为嫌弃崔邢久只是一个穷警察而不愿意女儿和他交往,责怪崔邢久那么晚还跟郑秀妍在一起,崔邢久解释是因为太晚了怕郑秀妍不安全才送她回家。然而在电影的结尾,观众才知道,崔邢久一直无法忘怀他最后一次和郑秀妍分手时的情景,女友希望他送她回家,然而崔邢久却因为想起了上次和郑母的偶遇婉拒了郑秀妍,说“妈妈又要不高兴了”,结果导致无人陪伴的郑秀妍落入了J先生之手,在被囚禁了两年,甚至怀上了J先生的孩子之后,惨遭杀害。女性的生存困境在此被电影放大了。郑母出于对女儿的爱而阻止崔邢久和她交往,结果却导致更为悲惨的后果。她对女儿的关爱反而导致女儿的悲剧,这种悖谬然而又合理的情节让人看到了郑秀妍人生的惨淡。观众也由此更能理解,为什么在整个警方系统和遗属联盟中,崔邢久和郑母是复仇心态最为坚定的两个人,因为他们都对于郑秀妍的死有着深深的自责,然而也正是这两个人,由于崔邢久对自己计划的保密,他们在李斗西的问题上几乎刀兵相向、自相残杀。此时现实出现了悖谬之上的又一重悖谬。在这种存在反讽中,情节的内在张力被孕育了出来。

三、对悖谬现实的批判

如果说,《我是杀人犯》对于法律制度的指责还是较为温和的,那么对于现实中的一些悖谬现象的批判则采取了一种极为有力的否定态度。观众也能感受到,电影进行的是一种持续不断的,对一个群体的追问,而欣赏电影的观众也有可能成为电影反讽的看客之一。

在电影中,一个重要的戏剧冲突就在于,李斗西当众承认自己是15年前的连环杀人案凶手,并且在众声喧哗的各大媒体的包装之下,不断作秀,包括将自传《我是杀人犯》所得的版税两百亿捐给福利院,到受害者遗属面前下跪谢罪等,加上李斗西长相英俊,成为一时炙手可热的明星。由于观众是从崔邢久的视角观影的,李斗西的嚣张气焰更是将崔邢久的生活推向了一种极为尴尬的局面。最为荒诞的是,在李斗西风光无两的时候,J先生却打入热线电话,直接声称自己才是真正的杀人凶手。原本可耻的杀人凶手身份却成为争抢的对象,这正是社会异化带来的后果。

这种异化一是反映在推波助澜、如蝇逐臭的媒体上的。在J先生打入电话后,电影中的当红节目“国民讨论”马上不惜代价地组织崔邢久、J先生和李斗西三方来做一场关于到底谁是真凶的讨论。显然,对于媒体来说,真相究竟是什么,被害人是否能死而瞑目,法律的尊严能否得到维护并不是他们考虑的,最大限度地抓住观众的眼球获取收视率才是他们想要的。因此电影专门设计了一个情节,在崔邢久忍不住将手中的杯子砸向前来挑衅的J先生后,主播赶紧插播了一条讲述友情的奥利奥派广告,而导演则抱怨主播插入广告会导致降低收视率,宁可出演播事故也要将这一“火爆”场景直播出去。电影的反讽达到高潮。由此可见,媒体人的职业操守是值得担忧的。电影中还有一个细节,即在李斗西的新书发布会上,女记者问的问题居然是李斗西的皮肤保养经验。

而媒体的受众也对于这一悖谬现实的形成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由于李斗西外形俊朗,对自己的犯罪经历能面带微笑地侃侃而谈,他坐拥大量拥趸,女学生甚至组成后援团在电视台外挥舞标语齐喊口号表示李斗西哥哥才是真正的杀人犯,而J先生只是个“诈骗犯”,当李斗西承认郑秀妍不是自己杀的以后,女学生们泪流满面地互相鼓劲“前几个人一定是哥哥杀的”等。在公安局时李斗西和崔邢久对峙这一情势严峻的时刻,女学生们却能在旁边如追星一般渴慕着李斗西的手碰到她们。李斗西完全成为一个偶像,对于这些民众而言,没有什么是不可以极尽追捧的。唯利是图的其他人,如渴望崔邢久也出书的书店老板,李斗西的经纪人和电视台等所看到的李斗西身上的商业价值正是这些民众赋予的。在媒体和网络日益开放的当今社会,这种乱象无疑是值得观众反思的。

当代韩国犯罪电影可以说是在特定的时代以及政治文化背景下,出现并且蔚为大观的一种具有批判现实主义品格,直指韩国现实生活与人性深层道德、情感困境的电影类型。《我是杀人犯》便是这一片热闹繁荣的创作景观中的一部佳作。电影以一种亦庄亦谐的叙事方式,运用了大量反讽,表达了郑秉吉对韩国法律漏洞的质疑,对人们荒诞、悲惨人生的关注,以及对在商业时代悖谬现实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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