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司依提·艾迪艾木
(新疆大学 人文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6)
纵观我国影视产业的发展现状,民间文学作品已然成为影视剧创作的一个主要来源。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少数民族民间文学被改编成电影,这大大促进了民族文学向影视化叙事迈进的步伐,对民间文学作品的传承、保护及传播都起到了积极作用。这一期间,经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作品改编而成的代表性电影有壮族的《刘三姐》、彝族的《阿诗玛》、苗族的《蔓萝花》《孔雀公主》和侗族的《秦娘美》等。影片《艾力甫与赛乃姆》也是一部根据维吾尔族民间达斯坦改编的电影。1981年由天山电影制片厂摄制的该影片一经播出,得到了各族观众的广泛好评,在国内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艾力甫与赛乃姆》历经转型的两种叙事文本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互文性。与此同时,这种叙事媒介转换的过程,在保留了原作基本构架的基础上,呈现出不同形态的叙事形式。
《艾力甫与赛乃姆》主要讲述了艾力甫与赛乃姆动人的爱情故事。电影改编对原作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增减:
一是为了更好地凸显艾力甫与赛乃姆等正面人物,深入阐明矛盾本质,特增加了加拉力丁和夏瓦孜这两个大角色。影片中的加拉力丁大毛拉是公正、正义的化身,他睿智、知识渊博,不仅是艾力甫与赛乃姆的老师,而且还是两人的拥护者和引导者。为了捍卫正义,他坚决与黑暗势力作斗争,最终揭露了夏瓦孜、阿布都拉夏提等人的阴谋诡计。加拉力丁这一人物以其忠贞不渝的高贵品质以及炽热的爱国主义情怀深深地打动了观众;影片中塑造的另一银幕形象是夏瓦孜,他是邪恶势力的代表,是一个阴险、卑鄙、歹毒的角色。为了篡夺王位,夏瓦孜设计害死前宰相艾山,不择手段地拆散艾力甫与赛乃姆这对恋人,妄图让自己的儿子强娶赛乃姆,但最终邪不压正,阴谋败露。总之,电影版本中对这两个角色的设定,与原作有诸多不同。
二是电影版在保留了原作基本故事情节的前提下进行了部分增减。首先,为了使剧情更为贴近生活,删减了“艾力甫与角乃依特圣人对话”“梦中邂逅黑孜尔”“占卜老人预见未来”“阿巴斯国王对自己女儿一见钟情”等故事情节。其次,为了深入揭示剧中正反面人物之间的矛盾本质,用“不满暴政起义的贫苦山民”替换了原作中的“强盗”。“沙迪克”作为山民之首,为帮助艾力甫回到赛乃姆身边积极出谋划策。此外,还将前宰相艾山的死因由“坠马而死”改编成“被夏瓦孜迫害致死”,并在影片的开头就为“艾山之死”埋下了伏笔,直到剧情发展到十几年后才揭示,这一剧情设置让观众备感意外。
三是对原作中一些无关故事情节的歌曲进行了删减。即只保留了原作中近50首歌曲中的4首。同时增加了舞蹈的成分,加入了顶碗舞、赛乃姆舞等维吾尔族舞蹈。影片中的歌舞成为展现人物内心活动、演绎故事情节的重要手段。此外,维吾尔传统木卡姆艺术的加入赋予了这部电影浓郁的民族特色和民族气息。穿插在整部电影中的歌舞、音乐均将维吾尔人的生活鲜活地搬上了大银幕。
总之,影片《艾力甫与赛乃姆》继承和吸纳了原作的精髓,以其浓厚的民族色彩、鲜明的时代特征、精湛的文学艺术水平向世人再现了早期维吾尔人的艺术天赋和审美观点。这部影片语言优美、音乐悠扬、舞蹈生动活泼、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集多种艺术形式为一体,具有极高的文学艺术价值。
无论是电影还是达斯坦,蕴含的信息都需要通过叙事者来传达给接受者。因此,叙事者在叙事过程中处于核心地位。由于达斯坦和电影属于两种不同的艺术媒介,因此从达斯坦到电影的转换,首先要对其中的叙事主体进行重新置配。电影沿袭了达斯坦的这种叙事视角,通过全知的视听语言向观众讲述了艾力甫与赛乃姆之间的爱情故事。虽然在影片中寻觅不到清晰的“叙事者的声音”,但透过富有个性的镜头转换,我们却能感知到编导对他俩的人生命运了如指掌。这种用镜头向观众展示整个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果的方式,在影像叙事中最为常见,其中的镜头充当叙事者的角色。虽然达斯坦和电影中的叙事者都采用全知视角,但电影改编中的叙事者却要经历以下几种转换:
首先,直接叙事者向间接叙事者转换。传统的口头媒介最为直接,现代影视媒介相对间接,如达斯坦的叙事者就是其讲述者,他们一般都能在婚礼、聚会等场所与听众面对面进行交流,因此属于直接叙事者;电影的叙事者是借助银幕手段面向观众,因此只能算作间接叙事者。达斯坦《艾力甫与赛乃姆》中的直接叙事者,经电影改编后成为间接叙事者。其次,显性叙事者向隐性叙事者转换。达斯坦讲述以现实时间和现实空间为依据,这种叙事是现场的,叙事者是真实存在的有血有肉的人。在面对面的叙事交流中,叙事者的性别、年龄、面貌都是可见的。而电影的叙事者则以影像和字幕的方式展开剧情,这种方式消解了叙事者的痕迹,将叙事者巧妙地隐藏了起来。实际上电影中也存在叙事者,但是观众在观看的过程中却感受不到,更无法得到叙事者身份的详细信息,因为他是隐形的。最后,复数叙事者向单数叙事者转换。达斯坦的叙事者往往以“故事传说者们这样讲述……”等这样相对稳定的程式做引入。这种程式含有另外两种意思:其一,告知听众这部达斯坦是从祖先那里传承下来的;其二,申明所讲述的故事情节无论真实与否,与目前叙事者全无干系。从叙事学角度来看,这一程式暗示达斯坦中除了当前的叙事者,即公开叙事者外,还有可能存在很多隐含叙事者。达斯坦中的这些复数叙事者在电影改编中被转换成单数叙事者。
从接受学的角度来看,达斯坦与电影的接受途径不同,达斯坦一般先通过“听”来解析文本,再通过“想象”来完成对达斯坦艺术形象的再造;电影却不同,电影的接受途径更多的是直觉化的视听, 这种视听具体化了其中的艺术形象,因此观众无需太多想象。具体来说:
首先,主动叙述接受者向被动接受者转换。达斯坦在口头叙事过程中,叙事者特别重视来自接受者(听众)的各种反映。他们往往会根据接受者的年龄、性别、兴趣等信息,调整叙事时间、叙事内容以及叙事方法。而叙述接受者也可能以多种形式干预叙述,甚至有时还会打断叙事。但在电影的叙事过程中则不存在这样的主动接受者,观众只是被动地接受。其次,叙事传播的转换。达斯坦是一种以口头语言为传播媒介的文学艺术,虽然通过人们之间的口口相传能快速地在一定范围内传播开来,但也会因为受到时间、场所等因素的影响,传播速度受到限制。但是,如果与电影这种电子媒介相比较,不论是传播速度还是传播范围,达斯坦都只能甘拜下风。尤其是以电子技术为基础的影视网络的建立,更使电影能在第一时间传播到千家万户,这是发行量再大的文学作品都无法比拟的。再比较两者的传播方式,达斯坦在传播过程中可存在反复聆听及中断聆听等可能。而电影虽然在播放时也可中断,但那是以相对独立和完整为前提的,因此具有一次性、持续性等特点。因此,就使得达斯坦的“听”与电影的“看”出现了巨大差别。再将两者的叙事方式做比较,达斯坦的接受者能够在听到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己的艺术想象力;而电影通过动态性、空间性、画面性和造型性来完成故事的叙述。因此,接受者则更多的是直接感受,不需要太多想象。
总之,达斯坦向电影的转型是“听觉”与“想象”的媒介接受演变为“视觉”与“体验”的媒介接受。达斯坦总体上由声音空间与视觉空间共同建构,声音空间以想象性、间接性和播散性为特征,视觉空间则具有具体性和直观性;而电影作为在银幕上直观展示情节画面的艺术,其最大特点是具象性和可听性,它能提供可见的情景和人物以及可听的对话和声音,它不需要像达斯坦接受者那般凝思和想象。
达斯坦中的时序是顺时序,即按照主人公的出生、成长、恋爱、结婚等情节的时间顺序进行叙述。因此,达斯坦中就只有这种单一的叙事方式。而电影改编却会对原著中固有的叙事时序予以一定的重构,这也是中国电影导演一贯的做法。如影片《艾力甫与赛乃姆》就采用了这种方式来处理话语时间与故事时间两者之间的关系。影片通过画面的切换,按照一定的时间顺序按部就班地讲述了主人公几十年来的生活变迁。但是这种总体顺序实际上也包含了某些细节上的时间倒错,有些故事情节的倒叙和预叙都是时间倒错的灵活运用,比如对“狩猎”与“艾山宰相去世”等剧情以倒叙的方式进行了回忆性叙述。这正是达斯坦语言转变成电影语言的明显之处。电影中的“预叙”是指提前唤起将要在未来发生事件的一种叙事策略,此部影片中就运用了一次预叙。总之,电影叙事具有预叙、倒叙等多种叙事方式。因此,电影改编中的叙事方式也要历经由单一向多样转型的过程。
首先,叙事时间的确定性:两个版本的故事都跨越了艾力甫和赛乃姆的出生、成长、相爱和成亲等近20年的时间,但二者的叙事时间却不尽相同。因为达斯坦属于口头叙事艺术,叙事者会根据客观环境灵活掌控时间,叙事时间不固定。后来改编而成的同名电影片长90分钟,叙事时间相对固定了,这也意味着叙事时间从原来的不固定性向固定性转换。达斯坦以其开放自由的欣赏环境和独特的分集播出方式赢得听众;而电影则要求观众在封闭的影院中观赏,所以其叙事时间和叙事容量都受到限制。总之,二者不同的观赏方式也决定了文本时间的长短。 其次,故事情节的固定性:民间文学的另一显著特征就是故事情节的不确定性。达斯坦在口口相传的过程中,势必会加入一些个人的观点和感情,而且受环境、时间、心理变化等客观和主观因素的影响,每次讲述的内容也会存在或多或少的改变。接受者由于文化差异、理解能力的不同,对达斯坦内容的接受程度也因人而异,当作为传播者转述故事时,难免发生偏离。而达斯坦一旦被搬上银幕,内容就相对固定了下来。
综上所述,达斯坦和电影作为两类不同的艺术形式,首先它们的叙事语言是不同的,达斯坦通过口头语言传播,具有可听性、抽象性、间接性、模糊性、不确定性等特点;电影以银幕画面作为传播方式,不仅有声音,还有影像,具有可听、可视等特征。因此,叙事方式从语言到画面的转换是达斯坦影视改编的基础和首要环节。此外,二者在语言媒介方面也存在根本不同:电影运用视听语言,达斯坦运用口头语言,它们之间除了共性外,更多的是差异性,从达斯坦改变到电影必然会有一个从口头语言到视听语言的转换。
电影《艾力甫与赛乃姆》实现了达斯坦文本与电影文本的深刻结合,将达斯坦的内涵和情节通过电影的独特叙事方式展现出来,最终达到了完美的艺术融合,给观众以深刻的共鸣,是一部尝试性的改编电影。《艾力甫与赛乃姆》的影视改编堪称新疆影视产业以及保护“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口头达斯坦”方面的一项突破性事件。这部电影改编通过富有动态性表现力的电影技术,形象地反映了达斯坦的原型,丰富了达斯坦的传播途径,确保了其流传的长期性。使得濒亡的这部达斯坦被注入了新的活力,得以重新与人们见面。基于达斯坦《艾力甫与赛乃姆》的成功转型,我们不难推断电影完全能够成为保护和继承达斯坦或其他形式文化遗产最新、最重要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