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达
我是1958年春节在南昌结的婚。当时正是家里经济最拮据的时候,没有婚房,没有婚礼,没有娘家人,只有结婚证、两斤水果糖和姐姐给的一床新棉被。那时还飘雪了,小房子里只有一个小火盆。婚房虽小,但满室生春。
我感谢我的老伴,她为我做了最大的牺牲。她当时在南昌担任一个小学的副校长,手下管的人不少,后来调到另一个小学当校长。我们就是在她当小学校长期间结的婚。婚后一年,她调来人民大学,被安排在人民大学的报刊中心(现在改为书报资料中心),由领导变成普通职工。
事情都是有得有失的,如果她在南昌不在北京,“文化大革命”期间可能难逃批斗,因为大小是个“头儿”。我说幸喜调来北京,做一个小职工,平平安安。
我最感到愧疚的是,两个孩子出生时我都不在身边。儿子是在南昌出生的,出生一个月后随她来到北京。后来她告诉我,生儿子可受罪了,因为当时是校长,很忙,临产前仍在工作,等到去医院时,羊水都快流完了。儿子长大后可能从来没有听他妈妈说过,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女儿出生时,我正在湖南搞“四清”运动。她一句都没有跟我提,或要我回来一趟。
我家的主事人就是我的老伴,从年轻到年老都是如此。我全部放权,封她为总理,她说:“我是你家的炊事员、采买、保姆、出纳员、‘不管部’部长(因为我不管的事老伴都管)。”我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穷家难当。我们刚在北京安家时工资不高,可负担不轻。我家中有个妹妹上大学,我父亲无力负担,坚决不同意她上大学,但我支持她读书。我要给母亲和妹妹寄点生活费,我的老伴一点意见都没有,总是精打细算,把这个家维持下来。她过惯了苦日子,对过苦日子很习惯,过富日子对她倒是个难题。水果先吃坏的,等好的变坏了又吃坏的,我笑她蠢,可她过惯了这种生活,思想改不过来。虽然自己节俭,可她对我的学生或亲戚总是热情招待,从不怠慢。
我们从来没有红过脸,更不用说大吵大闹。矛盾有没有?有,主要是抢地盘。我的书多,到处都堆着,她见缝插针,把粮食、油塞在我的书堆边。还有一个矛盾,她老要我下厨房学做饭,理由是“我不在了,你可以自己照顾自己”。
有一次她住院,我自己一个人在家,煮面条还凑合,太复杂的就没辙了。我也想下厨房,但总离不开我的书和电脑。古人说,会之不如好之,好之不如乐之。我对下厨房实在难以做到好之、乐之。算了,一辈子都是这样过来的,临到“总清算”的时候还要改变生活方式,很难。可她坚持要我学做饭,老说:“我死了,你怎么办?”我说:“一道走。”她说:“蠢话,你到女儿家去。”年老了,她老想到这个问题,我可以理解。
我想起元稹的诗——“昔日戏言身后事,今朝都到眼前来”,总有一种凄凉之感。唉,不想它啦,这个年纪,顺从自然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