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羊羊
主人先向客人敬酒叫“酬”,客人又回敬主人叫“酢”,这一来一去合称“酬酢”,后来也写成“酬醋”。贾思勰的《齐民要术·作酢法》有“酢,今醋也”,这个标题注应该是之后的版本新添而不是他自己作的。酱在宋朝才明确为酱油,宋朝以前,醋还不是生活必需品。宋代中叶以后,醋字才慢慢习惯作为“酱醋”的“醋”字。
与“酉”相关的字眼大多让我看着舒心,这个“醋”是例外。我不爱吃醋,所以此物少见于厨房。一桌人坐下来,有九个会在小碟里倒点醋,我则添点酱油,这一点我随了父母,特别是冷菜中有一道“盐水猪肝”。
以前我们那办喜事丧事,最后一个菜总是猪血汤,后来喜事不用了,丧事还保留,这个汤是我唯一需要加勺醋才喝的,特别开胃。村里已少有老人过世,偶尔回去,和一个人二三十年没有交集了,我也谈不上什么悲伤可言,也许就为了那一碗“酸血汤”的念想。
吃醋有很多典故,它的现代汉语释义是产生嫉妒情绪,多指男女关系方面。我十几岁就做得一手好菜,却极其讨厌洗衣服。离家上大学时没了办法,只能厚脸皮求助于一个女生,她倒是洗得欢快。后来觉着老麻烦她过意不去,让另一个女生洗了几天,这个女生几天没理我。那时我不懂。金镶玉和邱莫言初次相遇在房间大打出手,金镶玉对邱莫言说,“也有两分姿色。”两人你来我往,解衣穿衣,邱莫言占了上风,也夸了句金镶玉“你也有两分姿色”,“可是我看你要比你看我要通透啊”,“那你也得让我看你看得通透一点嘛”。看上去高冷寡言的邱莫言却为周淮安和金镶玉“假洞房”而饮酒落泪。每看《新龙门客栈》的这一幕,我就想起那两个女生的可爱来。
我们吴语的吃醋叫 醋,和 饭 茶一般喊。我见姑姑放下大外孙,去抱小外孙,大外孙就哭了,使劲去拉姑姑的衣角。姑姑放下小外孙,重新抱起大外孙,他就笑了。小外孙不干了,也去拉姑姑的衣角,姑姑只能一手抱一个。结果大外孙还在不断地推开小外孙。若这也算是一种 醋的话,真是纯真美妙。
醋确实在宋代才大量出现在诗词中。华岳日子过得很清苦,写《邸食责庖者》:“陋邸已无味,庖人更不材。?炊全做粥,烧鲞半成灰。添醋酸绵齿,研椒辣木腮。何时耸堂脔,香雾霭樽。”这个被佘翘称赞为“论事似晁错,谙兵似孙武”的人,此时仅盼望能吃上一盘炒肉片,那个香才配得上酒香。而宋代诗词中,写醋写得最多却是姓“释”的一批人,释慧远、释师范、释绍昙、释普度、释印肃、释咸杰、释师体、释修演……且多为“咸盐酸醋”、“盐咸醋淡”之类佛门养生之句。还有个宋末元初的方回,写“屡尝三斗醋”、“一吸三斗醋”,似乎搞了个“三斗醋”的意象。“三斗醋”实指很难吃的东西,陈与义就很有个性,“宁饮三斗醋,有耳不听无味句。”
我提方回这个人,其实想说唐人岑参的那首《北庭作》,“雁塞通盐泽,龙堆接醋沟。”方回说过了,盐泽人皆尽知,醋沟人所未知也。北魏郦道元在《水经注》中记载,“役水自阳丘亭东流,经山氏城北,又东北为酢沟。”我地理学得不好,也懒得摊开一张地图好好推敲考据,不知龙堆接不接得上这“酢沟”。我的直觉是,若能一睹早年刻本,岑参的原句会不会是“雁塞通盐泽,龙堆接酢沟”呢?我这人对很多东西好奇,而答案往往难以获得,实则很无聊。
盐咸醋淡。盐泽醋沟。味道也好,地名也罢,这俩在一起似乎特别工整。我来说点不是太遥远的事吧。十五年前,中国南方出现一种怪病,医院的死亡率很高。坊间流传煲醋和喝板蓝根可以预防这种怪病,于是市面出现抢购米醋和板蓝根的风潮。有些人买不到米醋和板蓝根,转而向香港的亲友求助,这才使病情得以为外间知悉。我老家的一个“二流子”,其时正好在南方“创业”,恰逢大好的机会,于是让家人大量收购米醋,一卡车一卡车的米醋从中国东部运往南方。平时几块钱一瓶的醋在那卖到了两三百块钱一瓶。此人“创业”成功,荣归故里,说话嗓门极大,走路近乎横行。七年前,日本发生里氏9级地震,导致福岛核电站爆炸,核辐射开始向外蔓延。人们担心日本核泄漏污染海水,中国多地爆发食盐恐慌性抢购,许多地方盐价暴涨15倍,食盐依然脱销。此人又逢大好时机,大量囤积食盐,准备大赚一笔。后来谣言一破,醋可以几个月不吃,盐不比醋啊,国家怎么可能放任哄抬盐价呢?如意算盘砸碎后,好几年没碰上天灾人祸,此人在游说乡亲的可怜的土地,用的是“移花接木”、“瞒天过海”,我觉着这种人最后等来的是“走为上”。
起初,醋是做坏了的酒。后来贾思勰在《齐民要术·作酢法》中归纳了数十种酿醋的方法。有“小麦苦酒”、“大豆苦酒”、“乌梅苦酒”、“蜜苦酒”,甚至还有“外国苦酒法”:蜜一升,水三合,封着器中;与少胡 子著中,以辟得不生虫。正月旦作,九月九日熟。以一铜匕,水添之,可三十人食。很多人以为一杯苦酒喝的是闷酒。
1918年正月十五,李叔同皈依佛门,剃度后给日本妻子诚子写信:“请吞下这杯苦酒,然后撑着去过日子吧,我想你的体内住着的不是一个庸俗、怯懦的灵魂。愿佛力加被,能助你度过这段难挨的日子。”诚子伤心欲绝,但抱有最后的一线希望。“叔同——”“请叫我弘一。”“弘一法师,请告诉我什么是爱?”“爱,就是慈悲。”1942年九月初四,弘一大师安详圆寂于“晚晴室”,九月初一书最后绝笔“悲欣交集”,悲怆而恬然,我看着这四个字,就是“油盐酱醋”的样子。
爱德华多·加莱亚诺在阅读路易斯·埃德里希的一本小说。在某一章节,一位曾祖父有了曾孙。这位曾祖父已经年老昏聩,他有着刚刚出生的曾孙一样恬静的微笑。曾祖父非常幸福,因为已经失去了原先的记忆。曾孙很幸福,因为他尚未拥有任何记忆。爱德华多·加莱亚诺认为,这就是完美的幸福,但他不想要这种幸福。
我也不想要这种幸福。在一些影片中,因为意外失去记忆是可怕的,你甚至连爱过的人都不认识了。你收拾了多年的屋子成了个陌生的世界,你所有的举动都令人诧异又心疼。而现实中,确有许多年老的妈妈都不认得自己的孩子了,那真是足以好好哭一回的事。我试过很多次,闭上眼努力去捕捉第一眼见到妈妈时的模样,可无论怎样尝试,都没法达成心愿。我想,这是摆在所有孩子面前的一个难题,第一记忆永远是消失的。
所能寻回的,是那个还扎了辫子,穿花衬衣戴破围裙,从灶壁间提了沉甸甸的木桶晃向猪圈的妈妈。我想看清她的脸,她却似乎总是低了头。我弯下腰来看,她又把脸扭了过去,我只能看到一个侧面。而从灶壁间到猪圈的那块院落,墙角的苔藓却绿得十分抢眼,一条蜒蚰在上面一弓一曲地爬着。角落有三种花,鸡冠花、美人蕉和凤仙花。清晨摘了朵美人蕉,轻轻吮吸一下,露水带了甜味,有时也会吸进来一只蚂蚁,于是连忙吐口水。凤仙花的果荚由绿变黄,用食指一弹,果荚会炸开,种子们在院子里飞散。我分明记得很多细节,却看不清妈妈的脸,这让我很不甘心。
妈妈也会说起最初的我。说的最多的是,挺了肚皮在田里割麦子,割着割着肚子痛了起来,放下镰刀、篮子就往家跑。没有去医院,因为我有个堂伯阿姆就是乡卫生院的妇产科医生,带上几样简单的接生工具就来了我家。生我的过程比较长,那个痛是实在难熬的,一直持续到半夜。出生后“吵夜”吵了一周,没有觉睡,脚都提不起还得洗尿布啊,大盆的衣服啊,没过三天又得下地“挣工分”了。我对自己出生的感知,是通过爸爸抽屉里那张被虫噬过的包云糕的褪色红纸,上面用铅笔写了:农历1979年5月17日子时,公历6月11日。这是我人生的第一张简历,每年我过生日吃面都在农历这一天,公历好像和我没什么关系,唯一给我的标签,是在星座流行时,将我归类为“双子座”。
妈妈一和我提起这个事来,我就想笑。我有个喜欢的作家苏童也不容易,他在《一份自传》里说过,他是小年夜出生的,那天他母亲原来准备去上夜班的,仓促间把他生在一只木盆里。我还好,至少呱呱落在床上。我想笑,他的母亲会不会轻拍肚皮,你就不能等我下班回来?我现在骗孩子时,老说他是妈妈生在马桶里的,我赶忙捞出来洗了洗,要不你就是个臭小子。他听了就会难为情地笑起来。
没有记忆,我不知道如何进行我的写作。这些年来,我发觉所有的文字都在还原童年的本来面目。当我感觉到一种被记忆“雇佣”的状态时,另一个远方的诗人早就说过了这样一句话 “我受雇于一个伟大的记忆”,他叫特兰斯·特罗默。如果记忆不给我指令,不跟我“作祟”,恐怕我就是那个像曾孙般有着恬静微笑的曾祖父了,含了根手指当糖一样舔着。
苏童也是属于被记忆“雇佣”的作家,他那本收入《一份自传》的散文集《河流的秘密》里,有好多散文与他的小说流淌着同一条 “记忆的河流”。《鱼头》中的干部叫居得胜,《人民的鱼》中叫居林生,都是送礼的送来的鱼太多,家里坛坛罐罐已腌不下,就把鱼头送给了嫉妒的邻居吃,反而成全了邻居开饭馆时有了一道看家菜 “红烧鱼头”;《肉铺》和《白雪猪头》中干脆主人公的名字都不改了:小兵。细节则更为一致,街上的人有的一早去排队也割不到好肉买不到猪头,有的到七八点钟太阳升得老高了照样从肉铺拎回热腾腾的新鲜猪肉和硕大的猪头。“猪耳朵那么大,那么肥”在苏童笔下出奇的诱人,若下次遇着他,我定会问问,你小时候是不是很爱吃猪头肉。
有阵子读汪曾祺,觉着这老头特别爱唠叨,一个事说得反反复复,光说他父亲拉胡琴很好、会养蟋蟀、给母亲糊的冥衣像真的就写了好些遍。《浮生杂忆》翻第一篇《自报家门》,“他会糊风筝。有一年糊了一个蜈蚣——这是风筝最难糊的一种,带着儿女到麦田里去放。蜈蚣在天上矫矢摆动,跟活的一样……他放蜈蚣用的是胡琴的‘老弦’。用琴弦放风筝,我还未见过第二人。”再翻几页到了《多年父子成兄弟》,“他领一群孩子到麦田里放风筝。放的是他自己糊的蜈蚣,是用染了色的绢糊的。放风筝的线是胡琴的老弦……用胡琴弦放风筝,我还未见过第二个人。”再翻两页到了《我的父亲》,“他糊风筝。有一年糊了一只蜈蚣,是绢糊的。他放这只蜈蚣不是用一般的线,是胡琴的老弦。我们那里用老弦放风筝的,家父实为第一人。他带了几个孩子在傅公桥麦田里放风筝。”连续的、密集的麦田、风筝、蜈蚣、胡琴老弦在多篇文章出现,写散文的我还真没“见过第二人”。
回头想想,不是汪曾祺先生太“嗦”,是某些片断将我们内心扎得太深了。它属于年纪再大、脑子再糊涂也无法挥去的部分。仔细去读一些作品,好作家都是被记忆深深“雇佣”的。
不由地翻翻旧文章,“爷爷躺在门板上,那门板是用他自己的好手艺打的”、“烘麻糕用的是圆柱形铁炉,做出来的椭圆形麻糕尤其金黄香脆”之类的画面也重复出现在我不同的篇目里。有些东西藏在脑中,像八分面值的蓝色长城、二十分面值的上海民居般粘在承载二十克体重的牛皮信封上,再也撕不下来。
鸡冠花、美人蕉、凤仙花依然在院落开着,妈妈从灶壁间拎了沉甸甸的木桶晃向猪圈,我分明能看见猪食冒出的腾腾热气,却看不清她的脸。我弯下腰来看,她又将脸扭了过去……
巢与窠,都有个果子,家里总会有好吃的,看起来就很是欢喜,好像特别适合松鼠居住。《说文解字》有,“鸟在树上曰巢,在穴曰窠”,这么说这两个字皆因鸟而来。我是习惯了用“巢”字的人,很少写“窠”。见时不时地有人写“不落窠臼”,方注意到这个字的面容来。
有一种牙齿叫臼齿,也就是磨牙,我掉过一颗磨牙,放在手心盯了好久,还确像那个“臼”字。窠臼说的是,旧式门上承受转轴的臼形小坑。那门我见过,两扇对开,晚上拴上一栓子。哪天要从窠臼里卸下一扇来,怕是家里有老人过世了。我爷爷就躺在这样的门板上,白布蒙脸,领受后人的纸钱和香烛。
“尘世兔三穴,古人蓬一窠。”爷爷就要出远门了。那年春天,燕子在堂屋筑窠,从不远处衔来暖心的泥土和稻草。窠下,爷爷正等着入土为安。因唢呐声杂,燕子受了惊扰,筑窠比往年多费了好几日。
窠在我们那发音“kou”,鸡窠、鸭窠、鸟窠、狗窠、老鼠窠都这样喊,其实窠对应的是棚、窝、洞之类的形状,马蜂窝也喊‘胡蜂窠”。乡下孩子生来和胡蜂窠有仇,蜜蜂是好人,胡蜂是坏蛋,于是丢以石块、捅以竹竿,胡蜂从窠中纷涌而出,你跑得越快它追得越凶。我的后脑勺被蛰过一次,头胀痛了老半天,另一个孩子不巧被蛰在人中上,那脸几乎肿得变了形。一朝被蛇咬还真有十年怕井绳的阴影,孩子们却总是看不惯胡蜂窠,年复一年地相互对峙着。其实,一群胡蜂在构树上安个家真心不容易,构树上也没什么可以吃的果子,何必与它们过不去呢?
小时候从未听说过燕窠和蜂窠可以是滋补之物。燕窠叫燕窝,蜂窠叫蜂房。
乡间最常见的鸟窠是麻雀窠和喜鹊窠。我不会爬树,所以从未掏到过鸟蛋。我拥有过的鸟蛋也是作为一个爬树高手的跟屁虫分来的。他有个习惯,一个鸟窠一旦摸空会随手拆掉,摸到了鸟蛋直接磕破灌进嘴巴。而他分我的一粒,或两粒,我恨不得装在被他拆毁的破窠里捧回家孵小麻雀。我在《鸟巢》里纪录过一段有关他的文字,“一次他摸到四只还没长羽毛的小麻雀,那些肉丸子似的小家伙被一一摆在树底下,它们张着小嘴以为父母来喂食了。他却折了根柳枝,用手甩了甩,四下,我看见了四具血肉模糊的尸体。他转过头来对我们嘿嘿一笑,证明他的眼法之准。”
斑鸠不会做窠,于是强占了喜鹊的窠,这是“鸠占鹊巢”的由来。我是没亲眼见过这一幕,“维鹊有巢,维鸠居上”,先人们不会瞎编故事吧。我觉着吧,斑鸠也是会做窠的,只是懒了点,村里的懒妇种的田永远没有别人的亩产高,不种菜地去邻家拔点挖点,她不脸红,别人也不会说她。白居易有意思,他写了首《问鹤》,说“乌鸢争食雀争窠”,你独自立在风雪多的池边,终日站在冰上,抬起一只脚,不叫也不动,你是想要干什么呢?转个身,他又来了首《代鹤答》,“鹰爪攫鸡鸡肋折,鹘拳蹴雁雁头垂”,我收起翅膀则在水边站立,飞上云松就稳稳地停栖在松枝上。白居易显然以 “饥不啄腐鼠,渴不饮盗泉”的鹤自喻,我感兴趣的是,鹤做的窠是什么样子。
再说一个当过和尚的唐代诗人贾岛,他写了首《题李凝幽居》搞出了个“推敲”的典故。李凝此人身份无法考据,到底是贾岛多么要好的朋友也不得而知,至于“草径入荒园”那样的“幽居”,实则差不多一个破败的“旧窠”。所幸,还有个鸟窠尚带了点生气,“鸟宿池边树”嘛,有没有鸟睡在里边也真不能确定了。他就在驴背上琢磨啊琢磨,究竟是“推”还是“敲”月下的那扇门呢?我想问下,你去访故人时是先“推”的门还是先“敲”的门?换作我,如此荒凉之地,我先轻轻推下门,推不动,再敲吧。当然,出于礼貌的原由,可以是先敲两下门,没动静,再推一下,推不开,于是只能离开了。贾岛寻思“推敲”之际,恰遇上了个大人物韩愈,名声显赫的韩愈分析了推与敲的语境问题,建议贾岛用“敲”字。我有两个问题,贾岛琢磨此事时与韩愈真是巧遇?如果碰上一个小人物,这个意见贾岛怕是根本听不进去的。其实,整首《题李凝幽居》一个好句子都没有。“鸟宿池边树”好吗?“一茎青竹初出水,数个黄蜂占作窠”(孔文仲《句》)、“麦风翻蝶梦,花露湿蜂窠”(陈必复《和客用韵》)、“游鱼怀旧池,倦鸟怀故窠”(鲍溶《经旧游》)都比这句子好。
贾岛是挺用心的,也容易落泪,写三句话花了两年时间,读着读着就流泪了。换李白可不会干这样的事,写诗这么折腾还有啥意思呢?连喝酒的工夫都没了。
还有种窠,我们那方言喊起来很是拗口,蜘蛛网网窠,网字还叠了下。其实都能听明白是蜘蛛网,古人称丝窠。一只蜘蛛辛苦织了张网,捕食,睡觉,自食其力,人们过年过节打扫屋子时,首先会用掸子或扫帚清理蛛网,“又欲及岁晚,空堂扫丝窠”,俗称“掸檐尘”。幸运的蜘蛛跑得快,另处安家,倒霉的,则碾碎于鞋底。而蚕被人伺候着,它的窠成了丝绸。
二十年过去了,只有爷爷一个人出了远门。奶奶还守着那个老旧的房子,她的手脚早已不利索,年底回家却总能远远看见她那打扫屋檐的身影。那是我的窠。
墙并不高,是我的个子矮了点。当毛茸茸的脑袋慢慢鼓起来,把花瓣挤落,我就开始盯上了它们。起初透出墙外的桃子红熟后,沉沉的,几乎将枝儿压到了墙沿下,每天上学路上,我一个箭步跳将上去,伸手就能够着。尽管每次只摘一个,几天过后,墙外的桃子就摘完了。接下来若想继续解馋得有人合作,一般是那个连夏天都拖两条恶心黄鼻涕的同桌,他抱起我双腿,然后攀到墙沿,墙内地方不大却有豁然开朗之感,那么多大个头的熟桃啊!大概真有了偷的紧张,心跳得尤其快,胡乱摘两个就慌忙塞书包溜了。
水在洗桃子时尤其欢快,像是天生就有一副会唱歌的好嗓子。那是1988年左右。上学路过的孔家村的一户人家,就在自己院里种了那么一棵令人羡慕的桃树,那家的女孩比我低两个年级,长得十分好看。孔家村是外婆出生的村子,那户人家离外婆老家不过几十米远,也就是说离“破四旧”后残存的孔庙差不多距离。孔庙拆得看不见一点儿墙的痕迹,只剩下四根柱子撑住一个顶,四面漏风,里面倒是堆满了整齐的稻草。那时候我不清楚孔庙是做什么的,也不晓得有孔子这样一个人物,乡间的墙上什么乱七八糟的标语都有,学校的墙上永远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八个红颜色的大字。
我以为这点小勾当从未被主人察觉。在某次有点得意有点慌张地往书包塞桃子的间隙,我下意识地回头一瞥,她右手扶着墙,微微笑着。我赶忙转身就走,再回头时,墙边那个满头白发的矮婆婆也不见了。后来我知道了,那个老人是比我低两级的女孩的外婆,和我外婆一样用小脚走路,二十多年后我亲眼见到她和我外婆常在一起打那种我不认识的花点纸牌。转眼,两个外婆都不在了,那个鹤发童颜的老人,依然在墙边看着一个少年偷摘桃子,她什么也没多说,眼里甚至有疼爱,像个菩萨。
墙出现后,应该有了摇头的姿势,主人不在家时,它虽然闭口不言,却在向另一个人摆手,里面的一针一线、一草一木不是你的哦。可墙又往往是朴素的,不拘小节,“邻家鞭笋过墙来”,摘两支笋做盘菜,邻居还真向你讨回去啊。没有墙,门前的菜地上相互间都摘着呢。情感有时也会变质,当年魏夫人看见了“出墙红杏花”,宋话本就有了“如捻青梅窥少俊,似骑红杏出墙头”,到元杂剧来了个《墙头马上》。一个少女趴在墙上爱上了墙外骑大马而过的少年,很美妙的事,到了近代干脆变成了“红杏出墙”的固定语式。我还是喜欢古人“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的单纯,只不过,比我低两年级的十分好看的女孩尚未到佳人的年龄,我只是个贪吃甜果子的少年。
少年时的墙是个动人的容器。比如那种土墙,布满了小洞眼,折根细长的竹枝,探进去,右耳贴在洞边,稍稍拨几下,若有“嗡嗡”声,抓紧把一只小玻璃瓶的口对住洞眼,蜜蜂就嗽嗽地爬出来飞进了瓶子。再拧好瓶盖。有时,一个洞眼里能掏出好几只蜜蜂。幼时虽贪玩,捉弄了许多小生灵,却还是有梦的,瓶里会塞下一两朵油菜花,以为蜜蜂在自己的手中依然不耽误采蜜,它还拥有万亩金黄。却未想到,半天下来,瓶中空气不足,见蜜蜂没了精神,翅膀都湿湿的,打不开来。再想放出来挽救它们时,有的还真来不及喘回气了。土墙洞里当然也会有蛇游出,我见过,那种肚皮斑斓的火赤链,老吓人的。
年少的我,将耳朵贴紧墙壁,蜜蜂不知道有这双好奇的耳朵会和它开玩笑,玩笑开大了还丢了性命。成长让一个人在心里筑起墙来,不在乎高,不在乎厚,反正不像从前通透了。如我之类,常读孔孟,不大会“筑墙”的人,则如外婆老家那个被折腾得遍体鳞伤的“孔子”。读《战争状态》,有这么一段,“在简陋得不能再简陋的生存状态中,是否吃上猪肉,成了日子是否富庶、还是否快乐的一个标识。但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快活是要独自享受的,如同财产最好不要外露,有红烧肉吃,多半是夜里爬起来和老婆孩子一块吃,不要说拒绝别人,就是东房住着的老爹老娘也最好免了……”,这类事儿时我也听讲过,村里某某人就是这样背着父母吃红烧肉的。几块猪肉也可以在至亲间筑起一道墙来,想想真是不可思议,之后的孩子听起来更像是一点没意思的笑话。
可确实有很长一段时间,“在中国农民的集体潜意识里,吃猪肉,而且,是聚在大院或草场上一起吃猪肉,一定是个很重要、很活跃的意象”。人们被一道“苏维埃”的墙遮挡了眼睛,打完“土豪”呢?又要持着每月半斤肉票去排队买肉,好不容易排到了,真恨不得叫那位吹胡子瞪眼睛的卖肉师傅一句大爷。这种情景遥远的地方也发生着。有那么实实在在的一道长155公里的墙,墙东面的人被迫“只要生产好才能生活好”,墙西面的人顺应“只有生活好才能生产好”,最终墙东面的人吃饭、穿衣、日用品都要凭票供应,这里面应该包括猪肉吧。后来,墙东面的人不顾危险,以游泳、挖地道、跳高楼、用重型汽车硬撞、热气球、滑翔机、弹射器等方式向墙西面逃亡。
多年前,见邻居家养兔子,兔子居然能够打洞跑到墙外去。那么让兔子出场一会吧。西德摄影师弗雷德·哈姆扛着摄像机来到波茨坦广场,他打算拍广场上一个天使雕塑的,但一眼望去,到处都是兔子,“蹲在两个反坦克障碍物中间的野兔就像一尊雕塑”。很多年后,我还能幸运地遇见《柏林墙边的兔子》,读到了一个困在柏林墙内的兔子的故事。关于墙、自由、屠杀、镇压、反抗的寓言。被枪支、警犬、探照头“保护”的兔子,虽说只能吃一种草糊口,却安于现状。新生的兔子们,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终于有一天有一小撮穴兔在围墙下打洞,于是豢养者开始了杀戮。
墙,越来越壮观与坚固。我在一间小屋里,通过阅读感受着“四面漏风”而知晓的历史和地理。我想,那些善于“砌墙”的少数人类的内心是充满恐惧和不安的,我,一个人类的零头,与重要的事件几乎都失之交臂,是幸运还是不幸难以言说。此刻,让我忘记所有有形和无形的墙,闭目想想1988年左右那道土墙,攀上墙沿,墙内是累累的红彤彤的桃子。我只摘一个,塞进书包,墙边,那个低我两个年级的女孩那满头白发的外婆看着我,眼里却盛满了疼爱。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邻家阿姆是肯定没有听说过这句话的。如果我指着落日对阿姆说,看,夕阳。阿姆会疑惑于这个一生中新鲜的词语,什么夕阳?阿姆连普通话的“落日”也弄不清楚是什么事物,我们那只管喊“太阳落山”。
我出生的地方是平原,没有山,却偏偏要喊太阳落山。至今,我也还是觉得怪怪的。难不成先民移居此地前,曾在山村生活过,每天就看着滚圆的日头滑入山凹。
阿姆已经把落日关在身体外二十多年。阿姆像她娘,阿姆的姐姐也像她娘,都是五十岁左右的时候,眼睛就慢慢模糊,后来只剩下一点点亮光。这种病,谁也说不出名堂来。我只是琢磨,阿姆的三个儿子如果愿意带她去大点的地方求医,说不定就能找出这眼病的名字,而后,阿姆还能看见这样好看的落日,大步地去码头边淘米洗菜。儿子们只用了乡间的“通用叹息”打发了阿姆没有阳光的日子:遗传。
阿姆与水有关的生活,主要依靠门前的那口老井。从卧室到灶壁间、从堂屋到井的步数,她记得比每一个儿子的生日还清楚。我总是看见她在井边打水,用棒槌敲打一大堆的衣服,以至怀疑她洗过的衣服比没洗好不到哪去。我还真没见过三个儿媳给阿姆帮过手,所以落日一来,我就觉得特像那口井的井盖,于是可怜起这个瞎眼婆来。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阿姆当然没去过大漠与黄河,她只有她的炊烟。我们那离长江不远,十几里路的样子。即便这样,很多人其实跟阿姆差不多,知道中国有一条河叫黄河,中国有一条江叫长江,黄河是远了点,可长江这么近也没去看一看中国的长江。大部分的生活就在屋前屋后的那些庄稼地里完成,有少数两个适逢吃住行不要花钱的年代,到了天安门远远见到了还没有赤豆大的毛主席,倒是激动得两眼一边流出了黄河一边流出了长江。阿姆只认识村边的一条小河流,往北三里就是她的娘家,其实再走几里就到江边了。
阿姆是爷爷的侄女,阿姆的爹是爷爷的大哥。大爷爷活在我脑海里最鲜活的一幕,就是个戴了顶旧草帽、背了只竹篓,在小河边撒网打鱼的老头。落日下,他喝着老酒佐以一盘油炸小 。
那条小河喂养了两岸坡地上的大豆、桑树、芝麻、山芋,灌溉时节,细瘦的身体也能通过水泵涌入茫茫的水稻田。落日斜照院子,奶奶在石臼边舂芝麻,打算做糍团。我呢?还在追小河里的鸭子,踩蚌,摸蟹,一不留神就走远了。日头落尽,天已蒙蒙黑,折回的路上必经过村庄的墓园。那里的每一块石头上,有一个字是相同的:张。但埋着的人,活着时我一个也没见过。于是白天消失的乡间传闻在天黑时跳起舞来,我已说不出那时有多害怕。唯一可以壮胆的,是爷爷和我说过的走夜路先摸几下额头,有祖先的神灵保佑。我唱起歌,照爷爷所说,狂奔到家时泪都憋出来了。奶奶摸我的额头时,晚餐美好。
很快,真的很快,天不怕地不怕的爷爷问过爸爸几遍“我真的要死了吗”,就在“张”姓的石头群中住了下来。落日填满他凹进去的简历,依然从容,豌豆苗上的蚂蚱家族像往常一样蹦跳着。夜晚途径墓园,我不摸额头了,也不害怕,那里有了我熟悉的人。
爷爷走的时候,落日就像他最后滚动的喉结。
外婆走的时候,落日就像平原眉心上的痣。
这其间隔了十六年。十六年里,我见过了无数地方的落日,心也慢慢平和了下来。现在,八岁的孩子开始读《小王子》了,我不甘心的是,我八岁的时候没有《小王子》读,八岁时读到《小王子》会想些什么呢?我只能确定,八岁的孩子和三十八岁的我读《小王子》里的落日是完全不同的。他的眼里是一个没有人也没有房屋的星球,全部的疆土只容得下一盏路灯和一个点灯人,他觉得很奇妙,一个人不用上学,只要早晨熄灯晚上点灯,其余时间白天休息晚上睡觉,还没有一叠叠的家庭作业。我呢,看见了星球越转越快,一分钟转一圈,每天只有一分钟,说会话一个月过去了。那个星球在二十四小时之内,有一千四百多次日落。壮观得简直要让人发疯,如果让我住在那里,我也会和小王子一样,回想从前自己挪动椅子,寻找一次又一次落日的情景。
我早已到了怀念的年龄,怀念阿姆,爷爷,平原上的落日。那时天黑了,除了少数游戏可打发时间,不睡觉没什么可做,不像点灯人所说“生活中我喜欢的事情就是睡觉”。星球转得太快了,日常变成从日落后才丰富、充实起来。电影、新闻、喝酒、写作,星球转得日出替换了日落,我们才想起要睡觉了。
而我诚实地想说,稍稍遗憾没能有过牧童的经历。从前那么好看的落日下,我可以坐在牛背上慢慢回,还是个“系牛莫系门前路,移系门西系碡边”的熟手。阿姆的老井旁,还有残破的连枷,斑驳的碌碡粘了些须多年前碾压谷物的气息。
读《五柳先生传》,陶靖节以“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性嗜酒,家贫不能常得。亲旧知其如此,或置酒而招之;造饮辄尽,期在必醉。既醉而退,曾不吝情去留。环堵萧然,不蔽风日;短褐穿结,箪瓢屡空,晏如也。常著文章自娱,颇示己志。忘怀得失,以此自终。”为平生所愿。记得我家旁边种了六棵柳树,如今已砍伐一尽。说多了淡泊有时听起来挺假的,但可以安度余生的,还是在那落日、土地、河流相互温暖的地方。
几支三节电池装的手电筒光束打亮了南方乡间夜晚的呼吸,所到之处蛙声骤息。石蟹总是在匆忙赶路,黄鳝一出洞,几乎掩盖不了眼尖少年捕捉到的细微痕迹。熟睡中的鱼在光影里一动不动做着美梦,扁扁的五根刺芒的铁叉已被精准地抡出……一双双眼睛在夜晚出奇动人。它们天真地闪烁,穿梭在厌倦了蔬菜的少年的口舌间。那群夜色中出没迅捷的孩子,我是功课最出色的一个,也是手脚最笨拙的一个,而善良的他们从未抛弃过我。我清楚记得,平时不爱搭理的极为顽劣的那个,拍了下我的肩膀,猛地一脚将那条倒霉的火赤链跺进田埂的泥土中,脑袋已被踩得重度变形,猩红的嘴腔翻到了外边,身体一阵阵抽搐——这番情景至少在我梦中出现过五次。他对我说的两个字“别怕”,宛然一个大侠惯以使用的语气,多年后依然在我耳边轻声安慰。
当年的少年们已是肚腩鼓鼓的人之父。田野却一个劲地“减肥”,差不多成了彼时绿床单上的一小块补丁。那些遍地动人的眼睛闭上了,只有少数还在惊诧地注视着突变的周围。他们时不时地还去寻找它们。他们以为我有了“不食人间烟火”的职业,他们以为我早已不屑那些乡间往事,他们不知道只要喊一声,我就会往那个方向奔跑,认认真真跟在他们身后,再捕获一声“别怕”的感动。他们不知道啊,我捧着东汉的“仲春令月,时和气清,原隰郁茂,百草滋荣。王雎鼓翼,仓庚哀鸣。交颈颉颃,关关嘤嘤”都快生锈了。
合上张衡的 《归田赋》,“仰飞纤缴,俯钓长流”,左脑袋弹弓,右脑袋鱼竿,飞起垂落,我在书卷边烦躁不安。
大概去年春天,一个歌手把“诗和远方”唱得让无数人百感交集。一时间,许多好梦一下子又发芽了。其时,我身在离毛主席像上那粒黑痣很近的地方,牵挂病痛中的妈妈,歌词第一句“妈妈坐在门前,哼着花儿与少年”就把我的心撞疼了。
我就翻保存的照片,最早的一张,恰好是还不会骑车的妈妈扶好自行车车把,我,几个月大,坐在绑在车前杠的小凳子上。我的眼里没有“诗和远方”,确切说我被所有的“诗和远方”包围着,滋润着。黑白照片上,我和妈妈就在早被拆掉了的瓦房门前,门前有大片的油菜花、竹林和田野。
门前,万事万物开始荒芜。我差不多已好久没有读到心动的句子,诗人们不厌其烦地写下一页又一页 “某某辞”、“某某帖”、“某某经”、“某某引”等怪怪的诗题,感觉都不会好好说话了。就像一平所说,诗人们争来吵去,而大片土地、阳光被荒置在一边。顾城的《门前》还有“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我们站着,不说话,就十分美好”,虽说“土地是粗糙的,有时狭隘”,他依然看见“然而,它有历史,有一份天空,一份月亮,一份露水和早晨”。博尔赫斯在《诗艺》里回忆爱默生曾在某个地方谈过,图书馆是一个魔法洞窟,里面住满了死人。当你展开这些书页时,这些诗人就能获得重生,就能够再度得到生命。对我而言,《诗经》、陶渊明、王维、雅姆、安娜·布兰迪亚娜、辛波斯卡、金子美玲……都一一活得嘴角微扬,替我驱散了蚊蝇。
歌手在唱,生活虽说不是太如意,转折中却把诗和远方的事物并列。远方的什么呢?不是大海,不是森林,不是草原,不是沙漠,是田野。田野是人与万物最为气息相融的地方。那一刻,我与一平感同身受,“我坐在田埂上想家,想念远方的朋友。有时觉得母亲就在那黄昏和土地的边缘。那时我还小,我不知道今天我这样思念那个时候。”于是,我摊开纸,写“我可以双手背握/闲晃中年/像田埂上的那只喜鹊/我双手背握/像拢好的翅膀/恬静,发蓝/我知道芦苇的天空/略高于我的/也知道山芋的大地/略深于我的/它们的爱简朴,直接/往往比我默契”(《远方的田野》)。
土豆、生菜叶、药芹、核桃、苹果、香蕉、番茄、洋葱、草莓、青椒、红椒、黄椒、柠檬、火龙果……多繁荣的田野啊。而这片“田野”就一个盘子那么大,这片“田野”叫水果沙拉。它们聚到一起,途径机械处理、运输、储存、冷藏、加工、包装、管理和广告。我不爱吃这类食物,而越来越多的人信任上了这份营养平衡的食单。詹姆斯·布鲁吉斯讲了个“水果沙拉的故事”:水果沙拉经由现代化的、工业化的、不安全的、荒谬的、半科学化的、经检验合格的、官僚的、燃料效率不高的、经济上有悖常理的耕作和销售方法从果树上来到餐桌上。一个“原始人”为了获得四卡路里的食物需要消耗一卡路里的能量,而现代人为了获得四卡路里的食物需要消耗多少能量呢?
田野在远方了。田野边的“菖蒲上,两只白头翁/含情相望,相守/长着我们很快就到来的样子”(《旅程》),而我时常会远眺那份温暖来。
有一种现象,说撒谎吧,也不是,说虚伪吧,又谈不上。一时间不晓得用哪个合适的词来归纳。总之有点儿多米诺骨牌的效应,或者更恰切地说,往水里扔了个小石块,波纹会荡漾开来。比方说,有次我看了看表,说快十一点半了,去吃饭吧。一个摸摸肚子说饿了,另一个也跟着说饿了。结果食堂还没开饭,再看下表,时针少转了一个数字。
和土菜馆的老板喝过几回酒后,就成了朋友。我很爱吃他那里的蔬菜,燕笋、苋菜、茄子、八角丝瓜都是连夜去山村取回来的,还带着新鲜露水。他的小南瓜很是玲珑,切成丝,嫩黄嫩黄的,让我有了做南瓜丝饼的冲动。土菜馆的荤菜,以山村散养的母鸡和黑猪为主,时常还收些村民捕到的黄鳝和斑鸠。我的朋友食肉动物偏多,有的见不到猪肉吃不下饭。作为饭局的主要召集者,一是土菜馆的食材确实好,二是照顾老板的生意,慢慢地,那里变成了三天两头喝酒的据点。他们筷子伸得快,盘子空得快,一个劲地咂嘴,鸡汤灵格,猪肉蛮香,我也非常快乐。我属于那种看着喜欢的人吃得舒畅特别心满意足的人。朋友们吃得欢,又带他们的朋友来,以至有一次母鸡和黑猪不够了。老板为了不扫兴,只能以菜摊上的鸡和猪肉充数,我的朋友几筷子下去,像平常那样夸赞这山村里的鸡和猪就是不一样,并劝他们的朋友好好尝尝。我注意了下他们的表情,嚼上几口,都点头应声说,是不错。那一天,我成了个犯了错误的小孩。
又一天,我在土菜馆招待朋友以及他远方来的朋友。从酒柜翻出两瓶老“杜康”,挂在酒瓶脖子上的开酒钥匙早已锈迹斑斑,酒牌也磨损得残破了,但“1987年某月某日”的生产日期依稀可辨。我拿起又放下,再拿起再放下,最后还是拿起了。酒柜里存放的最老的酒啊。桌子上人多,老酒只有两瓶,我都不好意思再分了,喝其他的酒。朋友对他的朋友们说,三十年了,还是兄弟舍得拿出来分享。他的朋友们则劝,喝别的酒,这酒值得再藏藏。我不由分说,把瓶子给开了,酒色略黄,掉下去明显挂杯,完全具备三十年老酒该有的品质。我咽了咽口水,给自己的杯子倒了杯没什么年份的所谓名酒。朋友一口下去,好,有年份的就是不一样。他的朋友们也纷纷举杯向我表示谢意,好酒。我又是那副心满意足的样子,真的,在饭桌上你总能看见我是那么心满意足。可隔了一天,有人喊我吃饭,就是那个送我老酒的朋友,拿出两瓶同样的老酒,唯一不同的是,“1986年某月某日”的模糊生产日期更早了一年。他不喝酒,属于总有人送酒的人。我猴急地把陶瓷酒盖撬开,和另一个好酒的满满斟上,它真的具备了老酒的所有品质。一口下去,味道不是想象的醇厚,碍于面子,我把皱起的眉头松开,说了句不错,并且和那个好酒的一人一瓶喝了个光。对这款老酒心生怀疑,后来打听,酒不假,没那么个年份,只是把瓶子做老了。于是想起,我用这老酒招待朋友的朋友们时,其中有一个皱了皱眉头。
吃肉的,喝酒的,没有一个故意说谎的人,只是童话里那个说皇帝“什么也没穿”的孩子都长大了。
爱德华多·加莱亚诺写了个《怀疑礼赞》:
上课的第一天,老师拿来了一个大号的细颈瓶。
——“这个瓶里装满了香水。”老师对米格尔·布伦以及其他学生说道,“我想测试一下大家的感知能力。谁嗅到了气味就举手。”
他打开了瓶盖。瞬间就有两个人举起手来。接着,5个,10个,30个,所有人举起了手。
——“老师,我能把窗户打开吗?”一名女学生请求老师,她已经被浓郁的香水味儿熏晕了。几个声音随声附和。空气中弥漫的强烈香味儿已经让所有的人难以忍受。
于是老师把瓶子交给学生,一个个地传递下去。瓶子里装着满满的清水。
读完有点无言。
去年参与过一个讨论,某刊主编作为导师,围着十几个诗人学生分析诗歌。有一首诗只有七八行,内容我忘记了。导师说这是一个作者投稿,让大家说说这首诗差在哪,如何修改得好些。诗人学生纷纷给出意见,什么逻辑问题啊,意象问题啊,反正毛病多得很。轮到我发言,我“不知好歹”,这诗挺不错的,你们改过的地方还是改回来好,这诗有点穆旦的风格。导师揭晓答案,穆旦的早期作品,诗人学生们低下了头。我也是“诗人学生们”中的一个,我偏偏要抬起头,“穆旦又未必都写好诗,只不过这首是蛮好的啊。”
编这样一个故事吧。“张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梨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我递给导师一张纸条,那时他是诗人学生,我成了导师。说说这诗差在哪里如何修改好些,诗人学生说,这不是大白话嘛,没法修改。我点点头。
读《世说新语》,陈 拜访荀淑,因家境贫穷俭朴,没有仆人可供役使,于是便叫长子陈纪赶车,幼子陈谌拿着手杖在车后跟从。孙子陈群还年幼,放在车中。名士陈 坐的大概是一驾窄小的马车,否则也不至于多出一个陈谌没地方坐。书页上这一画面,令我想起爸爸骑着那辆28寸的“永久”牌自行车,前杠上是侧身而坐的我,妈妈抱了妹妹在后座上。那车结构比陈 家的马车略为“宽敞”。
后来,我的书橱里摆了辆自行车。那是有次散步时遇见一个手艺人,他用紫红色铝丝娴熟地绕一个小什件。专注,慢慢有了雏形,抬头见还有我这样一个老男孩在好奇地观望,给了我一个友好的星星般的微笑。那是一辆小巧别致的单车。有人买吗?我问。偶尔也有,他说。给我一个吧,我想,我摆弄着单车留给他的背影大概比往常有了几分顽皮。
整个小学期间,每天一公里不到的路,我用脚走下来了。读中学时,我拥有了第一辆单车,24寸金狮牌的,用它完成每天来回六公里的读书之路。车链条老掉下来,常要同行的人帮忙,没别人时,只能自己装,两只手被机油弄得脏兮兮的。一群少年,在狭窄的乡间马路上风里来雨里去,双手脱把撒欢过。我记得那么一个雾天,我右手扶车把,左手搭在一辆手扶拖拉机的尾部借力 (这曾是我们都调皮过的一幕,也没少挨拖拉机手的训斥),没想到前方有几个砖块,等看清楚时已一个颠簸摔了下来,右脸眼角处在柏油地面上摩擦出了深深的血痕,隐隐地留下了一个伤疤。
我记得关于这辆单车,还有另一个血的故事。初一年级的新生,许多同学都是骑家里大人用旧的车子,有些个子矮的坐在座垫上,双脚还不能同时够得上脚踏板,所以骑起来构成了左一晃右一晃的风景。我的单车是爸爸新买的,高年级的学生中午上街老是来车棚拿我的骑(在学校几乎不锁车子),我好多次要骑时都找不到。有一次那个可恨的家伙取车时被我碰了个正着。我大字形拦在车前与他理论,他抽了我一个脑瓜子就带上一个漂亮的女同学走了。我让班里上街的同学带上我尾随我的单车。果然,那个家伙又去镇上图书馆借古龙、梁羽生了,那个女孩大概借琼瑶吧。恰好的是,我那在镇上高中读高复班的表哥和几个同学经过。我委屈地向他哭述,他们冲上楼去噼里啪啦一顿狠揍,那个叫谢什么国的家伙从此再也没有取过我的单车。每次遇见我他都扭头避开,我也神气了好一阵,但每想到他鼻孔里的血和打肿的脸,我都感到一丝愧疚,觉得表哥他们那时也太狠了吧。
十七岁的时候,我还骑着单车往返于乡村与小镇的路上,车把上挂了启明星和下弦月,离高考的日子越来越近。我二十五岁看《十七岁的单车》时,早已不骑单车了,我的金狮牌小单车也不知送给了哪个亲戚家读书的孩子。我的眼睛里奔跑的是,西西里卡斯泰镇上五条长裤和一条短裤追赶着令男人垂涎、女人嫉妒甚至诅咒的玛莲娜的美臀的六辆单车。面对西西里女人的嫉恨、谎言和羞辱,雷纳多穿梭在鞋匠、牙医、理发师、裁缝、律师中,往女人包里撒尿、往男人酒杯里吐痰、与同学打架,捍卫着玛莲娜的尊严。哪里有玛莲娜的影子,哪里就有雷纳多单车的轮子,我的眼睛撞见了墙洞上他的眼睛,为流逝了的平淡无奇的青春期的性幻想补课。
我还要补很多课。比如万二喜推着单车带上凤霞过日子,最后是凤霞生孩子大出血而死、医术高超的教授吃馒头撑死,最后是福贵带上外孙馒头、二喜带上岳母去给最疼爱的人上坟说话。《活着》里总有人不让善良而知足的人好好活着。
我的爷爷算得上赶潮流的人,二十几年前,尽管自行车的改装费比自行车还贵很多,他照样把自行车改装成“电动车”:在车架上安上一黑色的长方形铁盒,其中可能包含电池、马达之类物件,有一拉索拖在外面。爷爷用力猛一拉,即发出“突突”的令人厌恶的嘈杂响声。爷爷一跨上去,一溜黑烟穿过蹬自行车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