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德瑞拉之舞

2018-11-13 03:39张天翼
钟山 2018年5期

张天翼

我朝我丈夫的方向翻身六次,朝没有他的方向翻身六次。

翻这十二次需要两小时,一百二十分钟。这还是在我极度克制翻身欲望的情况下。我总对每次翻身寄予可怜又空洞的期望,盲信着睡眠这次会在另一边等我,直到第十二次。

失眠该从何时算起?答:从你身边的人进入睡眠开始算。有了对照组,才有了“失”。我抚摸丈夫的身体,他睡得像一座倒下来的温热的雕像,像一场捉迷藏游戏里乖乖闭目默数的捕捉者,像等待大利拉刈去头发的参孙。我的手指穿过他卷发,在头皮上滑出滋滋声,又溜到他后颈,揉压他胡桃色的皮肤,寻找刽子手最爱的那条能落斧子的骨缝。

他全无知觉。

每次失眠,都是一次被遗弃,我被独自遗弃在几厘米外的深渊里。

人在失眠的时候,脑子会像一台无法停止的坏机器,不断把做错的选择、说错的话、口角时的诅咒和追悔莫及的时刻循环播放。他对此大惑不解:脑子是你自己的,你为什么要想?你忍住不想,不就成了?

在他看来,该不想的时候忍住不想,就像憋尿一样自然。这就是为什么不能谈论痛苦,因为痛苦无法交流。断腿人无法理解独眼人。

滴滴踏哒,滴哩踏踏哒——这是什么调子?在哪里听到的?像个失灵的音乐盒一样不断重复;今晚有蓝月亮,咱们夜里去看吧?是月亮变成蓝色?那倒不是,蓝月只是种说法,当一个季度有四次满月,第三个满月就叫蓝月亮。既然蓝月并不蓝,那有什么可看?滴滴踏哒,滴哩踏踏哒;刚才你给侍应生的小费又给少了;你脱胸罩的时候能不能拉上窗帘?……

我每翻一次身,旅店床单的温度就增加一度,失眠本身有一种魔法,如果人不能获得睡眠的神光庇护,黑暗里的精怪就围拢上来,愉快地拿人的焦躁开宴大嚼。它们那些看不见的手,像栽花一样,把钉子一根根栽到我和床单之间。翻到第十二次,我身下已经是一块滚烫的钉板。作为背景音乐,我丈夫在梦中发出各种无意义的声音,吹气声,吸气声,哄小孩撒尿那种嘘嘘声,奇怪的烧水壶似的噗噗声……

他侧着脸,脸上皮肉轻微往下掉,容貌开始有屈从地心引力的趋势。他鼻梁上戴着丝绸眼罩。除了拉下眼皮的卷帘,外面还要加一层绸缎防盗罩,严防任何光线,或人,盗走神圣的睡眠。

也不能说他没尽过心。我失眠的最初几年,他也曾积极寻找助眠香薰,催眠音乐,安睡枕,甚至半开玩笑地在床头贴过文字如蝌蚪的符咒。我们还能鉴赏它带来的一点烦恼。后来关怀像所有必将终结的慈善一样结束了。他说,总强调这件事,反而助长它的气焰,如果不做心理暗示,也许会好一些?

于是,我跟他都装作这件事不存在。

然而它就在那里,重视它或忽视它,它才不理会。它像虫找到了最甜的苹果,安安稳稳地在中心盘踞下来。苹果外表依然红润,但苹果知道虫在。

他也知道,所以不愿咬下去,紧邻它之前的夫妻娱乐节目也失色了,不管体位是俯视或仰视,他总能看出我眉间对睡眠——对被遗弃——的忧虑。就如博尔赫斯说的:不仅是干渴,是干渴和对干渴的恐惧使日子难以忍受。

——不仅是失眠,是失眠和对失眠的恐惧破坏了一切。

后来,我又对这次庆祝结婚六周年的旅行寄予厚望。我以为异国会让它水土不服,以为长途跋涉会消磨它的法力,以为这个海滨城市的潮湿空气会让它翅膀滞重,至少打个盹,放过我。飞机上我靠着舷窗睡了两个多小时,醒来看到我丈夫的目光,像王子吻醒睡美人之前满意地鉴赏着。

但入住旅馆的第一夜,我还是失眠了。然后是第二夜,第三夜。

我在去参观海边悬崖巨石的大巴车里睡得口水四溢,在十七世纪教堂著名的天顶画下面发出不雅的小呼噜……

就是没法在床上睡着。

他的一呼一吸仿佛潮汐,我像一只搁浅的螺,眼巴巴望着面前不远处潮水的湿渍。我望着我的丈夫,望着平静而掩藏一切的海面。

他轻松地翻过身去。我望着这个把受伤战友扔在战壕里的背叛者的背影。

旅店房间墙上古董钟咔哒一声,那是时针分针拥抱在一起的声音。午夜十二点。

我慢慢坐起来,好吧,我放弃了。

我放弃了,一旦跟自己说出这句话,浑身一轻。

猛地坐起身,有点头昏目眩,像从一种粘稠的处境里挣脱出来,不过脚底一踩到床边毯的硬毛,心里好过多了。我站起身,床的弹簧紧跟着我的臀部,弹回平面。

滴滴踏哒,滴哩踏踏哒,脑子继续回响这个调调。我在心里哼着它,想起这是作坊街一家店铺里放的音乐,白天我和他路过,进去转了转,什么都没买就出来了。

我赤脚走到衣柜前,连胸罩都懒得穿,胡乱抓一条波点连衣裙钻进去。鞋柜的柜门每次打开总是发出极刺耳的声音,算了,我弯腰拎起旅馆的塑料拖鞋。

开门出去之前,回头看一眼床上人在被子里制造的隆起,终于,这次轮到我遗弃他了。

一出门我把鞋子扔下,趿上。走廊里的灯光发绿,绿得可爱。午夜十二点过六分,一个失眠人该干点什么?我拥有整个夜晚。我可以干一切我丈夫不感兴趣的事,比如,去海边看蓝月亮。

我从电梯出来,距离门口几步的值班室里,值班的意大利老头正用袖珍电视机看一个才艺秀,一对少年男女在台上跳舞,四肢飞旋。他听见电梯声,向我转过头来,光秃的眉脊往上一纵,往我身后看看,见没有别人,眼中射出惊奇的目光,略夸张地睁圆眼睛。午夜好,美丽的夫人,你一个人要去哪儿?

我拽起两边裙摆,一屈膝。我要去参加舞会,不要告诉我丈夫,好吗?

他在身后喊道,注意安全!……

走出旅店,我使劲吸一口夜的体气。月在天空的极高处,白而亮,浑圆得可爱,像一枚从舞者手钏上滚落的银铃。四周云朵宛如蜕下的灰丝绸舞裙。舞者不知哪去了,只剩银铃遗留在层层叠叠的布料中。

夜间的城跟白昼完全不同,现在它像沉入水底似的,浸在青白天光里。两边铺面都已关门,放下铁皮卷帘门或窗帘,像一张张我丈夫那样戴着眼罩的熟睡的脸。我趿着鞋,沿着大街走,全无仪态地拖着脚,绝不费心蜷缩脚趾把鞋子带起来,鞋跟一下下拍击石板路面,发出踢踢踏踏的声音。

时有一辆摩托车响着极大噪音疾驰过去,勇猛得像圣乔治前去屠龙。我吹起口哨,一支歌吹完,刚好一条路走到尽头,十字路口有个带阶梯的圆形小广场,白天总是坐得七成满,中间有裤子肥大的男孩卖艺跳舞:单手倒立急停,把竖起的手臂推到一边好像那是假肢,用头顶住地面,滴溜溜打转。他女朋友在一边给他用CD播放机放音乐。我总想过去往他的帽子里投钱,每次都被我丈夫拽住,走吧,快走,多粗俗,不值得你花钱。

现在这块地面空无一人。我摸摸裙子口袋,里面天意一般有个硬币,遂走过去,蹲下,把硬币竖着塞进地面石板的缝隙里。月光在上面反射出一丝银光,明天,当男孩在此倒立时,硬币的光会折射进他眼中。

再走两个街区就是那条作坊街,白日云集的游客行人散去,作坊里的匠人们也早就回家了,街道像一条长长的骨架安静摊放着。通往海滩的路是另一条,但我走到路口中心回头一张望,发现一片漆黑中,居然有个窗口亮着。屋顶的霓虹灯招牌已经关掉,但我认得招牌的形状:一只高跟女鞋。那条盘旋不去的旋律,滴滴踏哒,滴哩踏踏哒,就源于他家的老式唱片机。

不知被什么力量驱使,我像赴约似的走过去,站在门外犹豫一阵,抬手敲门。

敲到第三声门就开了。门后一位矮小瘦弱的老妇人,棕色脸盘,黑卷发在肩膀上结一根粗辫,嘴唇错动,在嚼什么东西,一面用探寻的目光等我说话,一面双手绕到背后解开腰间皮围裙,显然她已准备回家。我说,抱歉,打扰了……后面不知该怎么说下去,因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来敲门。

但魔幻之夜的意思是,一切不合理自有解释。老妇目光一闪,我记得你,亲爱的,白天你来过。她扇着手让我进去。不过那时你跟你丈夫在一起。等等,是丈夫吗?还是……她挤挤眼睛一笑,皱纹在松垮的表皮上起舞。

我笑道,是丈夫,不是情夫,如果要选情夫我不选他那样的。

老妇说,哦,别这么说,他是个蛮俊的男人,你可以让给我,我愿意选他做情夫!我和她都笑了,她亮出满口棕黑牙齿和牙上的黑色药草渣。

屋里只剩桌上的一排工作灯还没关,昏暗里有种舒适的惺忪,长长松木案子上,分格工具盒像被掀掉盖子的旅馆房间,上线用的木柄锥子像一排卫兵一样立在架子上,还有十几只木偶人脚一样的鞋楦,凌乱地堆在一起,犹如某个有砍脚习俗的蛮族人的战利品,有点阴森,又像一篇哥特风黑童话里的一幕。一切染着木头与皮革的气味,闻惯了甚至觉得很香。四边墙上钉满了错落短木板,每块板上摆一只女鞋,像几十只脚踩在不同高低的梯子上。每只鞋都像艺术品。我走到架子前,停住,老妇说,我也记得你曾拿起一双鞋,翻来覆去看了又看,我以为你就要买了,可惜你丈夫把你拉走了。

我知道掩饰无效,歪头笑一笑,挪出两步,站到我曾爱不释手的鞋子面前。老妇问,你为什么没买呢?

我说,因为我丈夫觉得我的小腿短,比例不够好看,他喜欢我穿高跟鞋。

这双鞋没有高跟,乍看它是双极普通的平底鞋,就是那种斗牛士们穿在粉红长袜下面的圆头鞋。但拿起来会发现鞋面是双层的,两层都透明,红色来源于其间流淌的液体。我捧着它,手掌抬高,放低,欣赏血在血管中流动的奇景。红玛瑙被炼金术士炼化,红玫瑰精魂溺水而亡,红枫林立于日落余晖,红樱桃醉倒在葡萄酒中,红唇吻着革命者流血的心。啊!

老妇在我身后说,绝大部分鞋是皮革绸缎质地的足枷和刑具,这双不是。试试,亲爱的,我保证它的滋味比十个情夫还好。

我一只一只踢掉脚上拖鞋,老妇望着我的左脚。我知道她在看什么,左脚脚背上有很多条疤痕。我解释道,我母亲生我时,一条左腿先出来,助产士太年轻没经验,把腿塞回去的动作太急,脚掌断了,神经也受损,后来做了好几次手术,拼好了神经骨头,保住了正常行走能力,那些疤就是拼图图案里的缝隙。

我边说边穿上红鞋,明白了 “比十个情夫还好”的滋味是什么。鞋底软得像云,刚开始能感到鞋面一圈液体的凉意,很快它被体温染热,犹如不会凝固的血液,在皮肤外建立新循环。我愉快得说不出话,扬起双臂,踮脚原地转个圈,足尖足踵传来阵阵陌生的惬意。老妇说,我只做了一双,你穿居然这么合适,带它走吧,亲爱的,这双鞋我送给你。

我说,不行,明天我来付钱。她无所谓地笑着摇摇头。像祝祷又像预言似地说,今夜你一定还有奇遇。

于是我反复道谢,穿着这双血和玛瑙的鞋子踏出门去。奇怪,夜像是变幻了一点点,哪里有变也说不清,像是空中飞来了无数不可见的透镜,让一切形状与光色在折射中变形。我大步往前走,像个拿到了护照的偷渡者,像找到一位坚贞同伙的劫匪。

从这个街口开始,每当我要过马路,交通灯总是及时变绿,像集体接受了什么秘令,向我证明此夜确是魔幻之夜。月光四处弥漫,像干冰机喷出的雾气飘在舞台上,等待伶人登场。再过一条马路就到海滩了,海波早就在棕榈树之间的缝隙里闪闪发光。

从棕榈树的栏栅之间走过去,海赫然仰躺在那里。我站住,心满意足地叹一口气。

在它随着呼吸一波波柔媚荡动的肚皮上方,是一轮满月。并不蓝的“蓝月亮”,吸饱了海上蒸腾的水汽,它显得更滋润,自得,心满意足。

我舍不得让新鞋沾沙子,遂把它放在沙滩与石板路交接的边缘处,赤脚走下去。走下去,像踩在新研磨的豆沙里。月光照得沙面成了淡奶油色,我踏着奶油豆沙向前走。每一步,足趾和足踵都被更软的弧面托住。

一整块海滩空无一人,没有脚印。一整排棕榈树密得像筛子,道路上的声音传过来,已经被筛得细碎。

睡意和世界距此仿佛远得隔着十二个雨季。我立在海水中,一只完好的脚,一只带着纵横刀痕的脚,海浪不厌其烦地一次次抹拭它们,仿佛那样能把疤痕擦掉。

我站一阵,继续往前走一阵。走走停停,不知过了多久,一个人向我走过来,一个白衣白裤的男人。为了打消我的警惕,他远远把双手举高,像投降的士兵向对方营地走过去。其实我并不害怕,他不知道我正在等他——也不一定是他,我在等任意一人来演男主角,带着即兴台词上来,与我交锋。

他的第一句台词是:女士,这是不是您的?

原来他举起手是因为手里提着东西。东西是一双鞋,红色平底鞋。

我答道,是我的,谢谢。

他说,我们在南边海滩喝酒聊天的时候,波比把它叼过来——波比是我朋友的爱尔兰梗犬,总喜欢把各种小玩意叼来叼去——我朋友有点醉,想回家睡了,我说,那我去找鞋主人还鞋吧。

傻子才会去深究这理由的真假,我点头笑一笑。身为灯光师的月亮把金属色泽的银光打给他,照亮他的脸、肩膀和长到耳垂处的淡金色头发,无论在哪个舞团剧社,那都是一副领舞人的身段,一张既能扮哈姆雷特,也能扮科里奥兰纳斯的脸。

他向我伸出空着的手,我也扬手相握,但他把我的手背翻到上面,低头一吻,唇上薄髭像极短的小刷子,有分寸地轻轻一擦。我先是意外,没反应过来时手背已经一酥。

请问您的名字?

叫我辛迪。我怎么称呼你?

叫我“六”。

这么奇怪的名字。

我本名当然不是六。他笑了,露出两排白牙齿,犬齿有点歪斜,像音阶里一个不小心弹错的音符。您知道毕加索的原名吗?我的原名跟他差不多长,说一遍这夜就过去了。你不是本地人对吧?

不是,我跟我丈夫来这里旅游,庆祝结婚纪念日。

他一面嘴里说,祝贺你们,听上去真甜蜜,一面往四周找。我笑道,不,他在旅馆房间睡觉呢,不会跳出来怒揍搭讪者,别怕。

他也笑了。那你放弃甜蜜的睡眠,独自到海滩来干什么?也来看蓝月亮?

我说,你又独自到海滩来干什么?也是失眠症患者?

互用问题代替答案后,他向面前的海面伸出一条胳膊,像也要握住海的手背吻一下,说道,晚上的海,才是海,白天它只是,游客脚底下的一滩水。

对。我由衷说道,有月亮的天空才是天空,白天它只是候场时的舞台。

一阵海风吹过,他的淡金色头发飘起几绺,肥大衬衣和布裤像帆似的在背后膨起来,布料紧贴他胸口、腹、胯。我抬头去看月亮,他却低头看着我的脚,裙襟被风撩起,掩藏的脚背泄密似的露出来。我观察他的表情,他沉着地说,您的脚很美……人们都觉得有疤是丑的,是吧?要我说,正是重叠的刀痕,才令一无是处的泥团和铜块变成罗丹的吻和夏娃。

他声音中的真诚令我一阵震悚,双手在身边的沙中握紧。我一时说不出话,他善解人意地把话接下去。不知道有这样美丽双脚的辛迪,是做什么工作的?

我说,我是个设计师。

设计房屋?公共花园?布料?图书?

都不是,我设计立体书。你呢?

他长吸一口气,仿佛那答案是胸中的火焰,需要猛拉一把鼓风机,让它的火苗窜出口腔,他傲然道,我是一家博物馆的馆长。

哎呀,这个工作真了不起!是什么主题的博物馆?

他笑道,你想去参观吗?想去我就告诉你。

想。不过这个时间博物馆肯定关门了,我明天……

你忘了我是馆长呀,我想要它凌晨开门它就可以凌晨开门。解说员也为你随时待命。哦忘记说了,解说员也是我。

我仔细打量他的脸色,辨认其中有没有歹念,自认为判断清楚后点点头。六的眼中闪出惊异之色,他没想到我会答应。又用肢体语言确认了一次,他显得愉快极了,一手背在背后,一手从面前划到肩膀旁边,深施一礼:女士,我代表考洛斯博物馆欢迎它的第三千六百五十四个访客。“考洛斯”是希腊语中“舞蹈”的意思,您将见到一座小而美妙的舞蹈博物馆。

我又说,等等,我出门急,没带钱也没带信用卡,馆长先生能否先借我钱买门票?

当然这是无意义的玩笑,他笑嘻嘻道,算你运气好!今天刚巧是特殊日子,博物馆免票。

是什么节日?

是“辛迪女士芳驾光临日”。

我笑得哈哈有声,毫不掩饰对这话的受用。两人花心思互说废话,就是调情,我承认,但是,睡得着觉的人在梦中无论通奸杀人都不必有负罪感,既然我失去进入那块放纵之地的资格,自找一点恣意总可以吧!

他抬手举起那双鞋子,说,可否?

我犹豫了一下,他的意思是要帮我穿上,这就超出绅士风度和随口调情的范围了,可判断他是恋足癖病患又为时过早。嗨,管他呢。我扬起脚尖,蜷起脚趾点动两下,并给点头的脚配音:好哇,谢谢。

六单腿跪下来,托起我的脚踝,先掏出一块叠成方块的蓝手绢,像古玩店伙计给古董瓷器抹灰似的,把脚掌脚背上的沙子拂一拂,掸一掸,再把那双红色平底鞋套上去。他赞道,你的鞋子也很美,配得上你。

我看着那个陌生的头顶、陌生的发旋,一阵恍惚。六年前这天,婚礼的晴朗早晨我在化妆间里哭泣,哭得满室阴云,前夜右脚——好看的那只脚——被不知名的虫子蛰伤,足踵又肿又圆,特意订制的婚鞋小了一号,怎么也穿不进去。伴娘们给我擦药水,有人拿来冰块,有人打电话给熟悉的医生问有没有快速消肿的法子。亲友们坐在不远处的礼堂中,玩手机,用大帽檐扇风。我瘫坐在凳子上,哭个不住,上一场失败婚姻遗留的恐惧,和婚前镇压下去的犹豫、畏缩,此刻卷土重来。

最后我丈夫被叫进屋。礼服和发胶把他包扎得像一份精美礼品,好看得陌生。人们都蹑足退出去,关上门,但我知道他们都贴了只耳朵在门板上偷听。他跪下,不出声地亲吻我的脚,从足趾到足心,犹如阿基里斯上阵前,帕特洛克罗斯亲吻他的战甲盾牌。

我渐渐止啼。他说,现在我口袋里有把瑞士刀,咱们切开鞋跟,再用胶带粘住,好不好?或者干脆,改造成没跟的穆勒鞋。

我笑了。再后来,他命门外的人找来一瓶橄榄油。先用冰块敷肿处,再反复抹橄榄油,他总算把那只肥大的脚跟塞进鞋里。我忍痛站起身,吻他,吻那双刚吻过我脚丫的嘴唇,嘴唇上还带着淡淡的药水味儿……唉,那时我多爱他呀。我昏头涨脑地说:即使需要切掉脚跟或脚趾,我也会穿上这双鞋,跟你完成典礼。(听听!)

其实不用切掉,走向圣坛时,我已经感觉到大拇趾和脚跟都在流血。我是新婚之日把血流在鞋里而不是床上的新娘。

我听到面前的六说,好了,现在是凌晨一点二十分,咱们走吧。

走出棕榈树栅栏,踏上街道,我正要问博物馆远不远,要步行多久,他四下张望,忽然目注街的另一头,探身扬手,又吹了声口哨。就像这一夜所有忽然出现的人事物一样,我看到了一辆马车——真正的马车,由身穿丝绒黑马甲的驭夫控缰驾驶的马车——蹄声笃笃地过来。

他笑嘻嘻,以完成一个魔术的魔术师的表情看着我,马车停下之后,驭夫打着哈欠说,我们早下班了,我要回家了,不过如果顺路可以捎你们一段,二位去哪儿?

这是此城的观光马车,而“我们”指的是他和马,他的马叫帕芙,因为——你们听过那首歌《神龙帕芙》吧?“神龙帕芙,住在大海边,小杰吉·佩帕是爱它的友伴”,我叫杰吉,所以我家美人叫帕芙。真没听过?那我给你们唱……

坐马车并没有想象中美妙,铁条座椅硌着骨头,怎么坐都不舒服,美人帕芙扭动浑圆屁股前行,不时往屁股后边的脏布袋里噗噗撇下几个粪球,不幸我们的方向是顶风的,臭气随风阵阵袭来。幸好夜色很美,我们从一个路灯的光团里走向下一个光团,脸上交替掠过树影和亮光。

我知道六一直在打量我,像反复读一道谜题的谜面,也像转校生被安排到新座位上,望着身边新同伴,好奇,暗怀期望,跃跃欲试,又略带羞涩。他狭长的鼻梁中间凸起一粒小圆骨头,就像里面有个极小的指头要捅破皮肤伸出来。他捧着手肘,竖起小臂,一只指节搭在鼻梁上,下意识地来回摸那块小骨。嘿,你为什么一点不犹豫?你不怕我是专门诱骗单身女性的杀人犯?

我笑一笑。你是吗?

当然不是。但你的防卫心这么淡薄,可不好!下次有像我这样的陌生人邀你到陌生的地方,你不要去。

我嗯一声。他诚挚地看着我,看着不看他的我,半天才把头转回去。

马车在一个路口停下,我挥手跟杰吉和帕芙道别,马蹄哒哒远去。街两边都是三层小楼,每个方向的阳台都像个装满花的镂空铁盒,花香渗在夜间空气里,犹如一勺蜂蜜调在凉茶里。六领着我走了几百米,拐进一条小巷。

月光下有什么东西一闪,我低头,发现墙根有一溜脚印,用奇特的闪光涂料漆着,一直向前。印子由水滴型的小巧鞋掌印与圆点状的鞋跟印组成,仿佛一个鞋底踩了漆料的女人刚刚轻快地走过。

六说,那是我画的,给游客指路用。我说,好想法,庞贝城的街道也是这样,雕刻出一个个阳具标志指向妓院,你是不是借鉴了那个?

他上半脸皱眉下半脸笑。我说,怎么啦?做那种表情干什么?听不惯女人说阳具这个词?

亮光鞋印一直指向一幢小楼,楼前有台阶。台阶上也有鞋印,不过只有半个前掌印,没有鞋跟印。我也踮起脚尖,一级一级走上去,想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福尔摩斯和华生关于验尸报告中“半个脚印”的对话——人为什么会用足尖走路?因为他在跑,拼命地跑,他要逃避什么东西。

故事里的老人要逃避追上来的恶犬与死亡,急迫地跑向舞会大厅的女人要逃避什么呢?无趣的生活?

小楼是砖拱结构,外墙刷成淡淡玫瑰色。门楣上方有一座向外突出的石雕,一个长颈如天鹅的女人正从石头中舞出来,月光给她披了白纱,她闭着眼睛,高扬起一对圆滚滚手臂,像是有什么力量拉住她的手腕,把她提到空中,一束藤蔓环绕她的身体,顺着腰间爬到背后,又从肩头长至耳边,一路打着花苞,最后在头顶形成开花的花冠。

我仰头欣赏时,六走到门前,掏出钥匙开门。我说,她身上的藤蔓象征什么?束缚?负罪感?

六不满地看我一眼。欢乐,当然象征欢乐!你没跳过舞?没感受过跳舞时周身像要开出花朵似的那种欢乐?在埃及语中,“舞蹈”这词的意思是“求得欢乐”,跳舞是为了快乐。

他边说边走动,把两扇镶彩色玻璃的木门推到一边,脚尖从阴影里拨出黑猫造型的瓷门档,把门挡住。我正要进去,他伸手一拦。等等,你确定?你真不怕这是连环杀手的魔窟?

我抬头看看,一笑。“这样一座殿堂里是不会容留邪恶的。”

六盯着我慢慢点头,莎士比亚,《暴风雨》,了不起的引用。好,请进吧!

灯光已经亮起。我走进去,站住,深吸一口气。面前是个宽敞的长方形门厅,柔和的金色灯光照亮每个角落,地板上交杂铺着粉色与灰色大理石方砖,两边墙壁绘的依然是藤蔓,蔓延到穹顶上,结聚到一起,在那交汇处垂下一盏吊灯。六站在下面,双手张开。尊敬的女士,欢迎来到舞蹈博物馆。在他身后的地板上,大约有几百只鞋摆放在一起,宛如集结了一支军队。

各种舞鞋,女士与男士的舞鞋。只有鞋,没有人,宛如一群狂欢男女整夜跳舞后,把鞋子脱在这里,手挽手上楼睡觉去了,鞋子从疲乏的脚上纷纷落地的啪嗒声尚有回响。每对鞋都美不胜收,方才老妇人作坊里是当代美术,此处众履则是史书插图。丝绸鞋面和丝绒鞋面泛着相似又相异的光色,桃红缎子系带鞋小巧得像一对花瓣,船形鞋,杏核形鞋,红漆鞋跟,黄铜鞋跟,木制镂空雕花鞋跟……每双鞋组成不同的站姿,顺着它们,可以往上想象出一个个舞蹈动作中的身体。缤纷的女鞋中夹杂黑色男鞋,像繁花间的叶子。

最初那阵眼花缭乱过去之后,我发现鞋子与鞋子看似杂乱,其实留出了林中小径似的缝隙。六领头走进去。那路径并非笔直,而是蜿蜒回环,他走得极快,随着路径时而转身,时而小步跨越,时而斜向滑出一步,像在跟一个看不见的舞伴共舞。

一支舞,原来这就是进入舞蹈博物馆的仪式。我也走进去,或者说,笨拙地舞进去。纵然小心谨慎,还是在一个转身处走不稳,踏错一步,踢到鞋上,心里一慌张,眼前已提前出现一长串鞋子醉汉样歪倒的情景……谁知鞋子竟不动,我蹲下察看,用手拨拉,才知道鞋是钉在地板上的,如蝴蝶标本钉在软木板上。走到最后一步,只见群鞋之外丢着伶仃一只白缎面舞鞋,鞋帮上密密绣着凸起的花纹,五光十色之外一只白蝴蝶。另一只不知哪去了,仿佛一千零一夜的零一。

六等着我,双手背在后面,腰杆笔挺,像等待舞伴从上一曲里撤下来、再接她开启下一曲的绅士。我回头凝视舞鞋方阵,问,这么多鞋,哪来的?那只白鞋的另外一只呢?

他示意我跟他走下去,边走边答,鞋子是关于这个博物馆的长长故事的最末一节,请允许我从序言开始……

走到一个房间外,他伸手推开门,里面是个非常大的大房间,辽阔得像个微缩荒野,天花板漆成蓝色,地板是墨绿色,可解作海波或草茵,四壁安装的十几个投影装置射出全息影像,投在空中,地上,栩栩如生。

每组影像都是一群跳舞的人,地区和族群名字像3D字幕一样漂浮在他们脚边。深棕色皮肤、头插长翎的几内亚男人们给四肢擦上各种颜色的粉末,边吼叫边轮流抬起膝盖,肥厚脚掌重重夯击在地面上。哥萨克人一起做着蹲踢式舞蹈,两腿轮流往前踢,双腿跟地平线平行,越踢越快,少女们在他们中间跳跃着绕来绕去,以拍掌的节奏与他们相和。法国普罗旺斯的母亲们肩头扛着婴儿,沿着圆形轨道舞蹈,男人大步跳跃,女人们快步跟随,摇晃身体,互相做出牵拽的动作。古希腊的斯巴达人手握兵器,做出各种战斗与防卫的动作。红色的人,黑色的人,黄色的人,白色的人。光色并不完全写实,掺入一点蓝绿色,像马蒂斯《舞蹈者》画中颜色。当他们完成一组动作,影像就变化成另一种族的另一种舞蹈,不同时空的人把癫狂和欢乐接力下去。

六那黄铜似的声音在房间中回荡:梵文的《吠陀经》认为整个宇宙起源于舞蹈,诸神跳起狂野宏伟的环形舞蹈时,混沌的灰尘扬入太空,形成了宇宙与星系。在我们这颗小小蓝星上,各地的国度、村庄、部落,没有一个群体没有自己的舞蹈。每秒钟都有几十万人为了诞生与死亡、欢喜与悲伤而起舞。如果你愿意多花点时间,可以在第一展室看到本馆收集的一千五百六十种舞蹈,这些影像文献展示了舞蹈在童年时代的原始形态,以及它们的流变。

我像等待车流里的空隙一样,等到一处解说词的暂停,立即插进去:好!足够了,馆长先生,下一个展厅怎么走?

他倒没有失望之色,只说,后面还有苏丹酋长一边跳舞一边吞吃火炭的影像,还有几内亚丛林部落行阉割礼的舞蹈,特别珍贵,你真的不想看?

这时他脸上有种文献学者式的、纯真的沉迷神色,亦像小男孩邀人分享他珍藏的金龟子,动人极了。但我说道,对不起……

他不死心。还有我读博的时候跟导师到加里曼丹岛拍摄的祭祀舞,美极了,我们花了五个月才等到那一场。

我说:还是抱歉,我是那种读侦探小说直接翻到尸体那页的人。

天呐。他笑得那颗歪齿在双唇中间一闪。对你来说,我博物馆里的尸体是什么?

是那些鞋子的故事,我猜那才是这个馆的核心,猜得对吗?

他没回答,做了个让我跟上去的手势。我们穿过房间,真实身体与虚幻身体擦肩而过。门打开,门关上。他嘟囔道,你根本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好吧,那我从头讲起。

走廊的墙根处,闪光的女人鞋印又出现了。我溜到那一边去,紧挨着鞋印走,就像跟那位看不见的女士肩并肩,走了几步发现我每一步都刚好踏在鞋印旁边,完全不用调整。六低头看着我的脚步,开口讲道:

很多年之前,这国家有个喜欢跳舞的王子。只是王子,不是储君。他是国王的小儿子,上面有两个沉稳强壮、很得民心的兄长,兄长们也各有儿子,也就是说他继承王位的可能性极小,但这并不是坏事,这位爱跳舞的王子没什么政治抱负,他乐于一辈子享受王室年俸,一辈子沉迷在派对和舞会中,研究舞蹈历史与艺术,为各地的舞蹈协会剪彩,挂个顾问或副会长的头衔。每位王子的婚姻都是大事,他也不例外。到了必须结婚的年纪,他征得父母同意,宣布要举办一场盛大舞会,连续六日,最后他会从满场女子中选定王妃……

故事暂停,六打开第二个房间的门,与之前的房间一样,室内有虚幻的人影幢幢。场景变成阳光明亮的晒谷场,又变成月光下燃着一堆堆篝火的广场,六说:二号厅和与之相连的三号厅展示了十六世纪至二十世纪欧洲流行的二十四种社交性复式群舞,如小步舞、康特尔舞、伦德莱尔舞。男人与女人用舞蹈来表现爱情中的欢乐、眷恋和姿态。旧式的链状舞蹈逐渐退场,代替它的是轮状舞和环状舞……

人们组成两排纵队,先面对面鞠躬行礼,然后一个跟一个排成直线,直线组合成方块,他们旋转,迈步,转圈,线条有序地交织,汇合又分开。裙摆旋转起来,像伞在雨里张开,舞步一停,裙子落下去,伞就收了。旋律像一只手握着丝绸带子在牛奶河里抖动,飘荡。管乐与弦乐本身就像一对在光亮地板上滑行的人,我的耳朵吞咽音流,满足极了。

六在我身后,把故事讲下去——

却说舞会开幕前一夜,从外省赶来的女郎挤满了都城的酒店。音乐响起,王储夫妇走下舞池领了一支舞,舞会正式开始。女人们像暴雨前拥挤在空中的云。王子对每位舞伴都礼貌地微笑邀请,下场完成一支舞,但他没有邀任何人多跳一曲。他是不是曾对某双明眸、某对朱唇动心了?无人得知。到最后一晚,王子终于找到最佳舞伴。她是个白裙白鞋的娇小女子,双腿双脚如有魔力,他跟她一曲又一曲地跳下去,没有更换舞伴,一直跳了十二支曲子……看,在第四个展室,我们复原了一场上世纪贵族舞会的全貌。

他打开门,像掀开一个珠宝箱盖子,金光迸溅出来,门内的大厅四壁是金色与红色,墙壁上挂着希腊神话故事挂毯和油画,油画大多是半胸像,画中人从黑底子上投出忧悒严肃的目光。男人们身穿白衬衣黑礼服,或带蓝色斜绶带的军装,女人们的裙子像植株杂生的花圃一样缤纷,小扇子在手里像虫子翅膀一样急速扑闪。音乐从上方圆弧形楼厢里传出来,圆舞曲的旋律像美酒一样香滑地喷到空中。人们互相伸手邀请,走入舞池。

一段群舞结束,乐曲变化,影像也变了。人们都退到一边,留下舞池中心一对男女共舞。那两人的影像是彩色的,其余人变成了黑白。而那女人也近乎全白,白裙白鞋,长至手肘的白手套,镶蕾丝花边的高领犹如花器,捧起一张小小胭脂面孔,额头上垂下一块方形白蕾丝,像窗帘也像眼罩,直遮到鼻梁中间。琴弓在弦上极快地小幅度颤动,吐出蛛网一样绵密的乐音,四只脚尖以出奇的伶俐在蛛网的细密格子里跳跃,辅以扭动腰身肩膀,双手不时伸出,指尖与对方精准地碰触。没人能做他的对手,只有她。他们像林中草地举行舞祭的巫人,浑身俱受着魔法的笼罩与支配。

真美。我看得呆住了。六说,这就是当年舞会最后一夜,第十二支舞,是波兰流传过来的一种快步舞。不过那晚他们并没跳完。

为什么?

最后一曲尚未结束,那白裙姑娘忽然离场,风一样跑出去,甚至没留下名字。王子追出门,只看到台阶上遗落一只舞鞋。

我哼一声,这行为根本不合逻辑嘛。

不,合逻辑的。她是个聪明女人,她肯定明白,无论跳舞跳得多么情投意合,如盐入水,王子也不一定让她成为选择题的唯一答案。于是她勇敢地、睿智地溜走了。

所以丢下一只鞋子逃跑是欲擒故纵?

是。因为人类天生有将事情做完、让需求得到满足的倾向,“未完成”总是在记忆中亮着最高瓦数的光芒,这光驱散了一切别的女人的影子。王子心中再也不惦念别人,只迫不及待想解开这个谜。而风筝没有彻底飞得无影无踪,她给他留下了线索:一只舞鞋。

后来呢?王子怎么找到她?让全国女性都来试穿这只鞋?

六被逗得哈地一笑。当然不,那多蠢!脚一样尺码的女人成千上万,试能试出什么来?再说,他怎么舍得让别的女人的脚伸进去,污染这只他视作信物的鞋?

我只能干笑两声。对,有道理。

开始他想要寻找制鞋的工厂或作坊,但鞋上没有任何制作者的钤印,也没有一个鞋匠认得出它。后来王子发布了告示。匿名告示,发在报纸上,详细描述一只女鞋,重金求购另外一只,也求购关于鞋子主人的线索。登出告示之后,他把自己关在书房里,日夜面对那只鞋,幻想鞋子之上尚未探索就骤然消失的一切。一切在想象中趋近完美,反过来令他相信自己正在寻找的是世上最好的女人。他试图为她画像,画出的每副面孔都不一样。如此持久的念念不忘,已经够分量命名为爱。他的王父与王兄过来探望,走出书房时说,天哪,他真的恋爱了。国王的话很快传遍全国,人们都知道王子爱上了那神秘女郎。有一些人按照告示中的描述,拿仿造的鞋来碰运气,都被赶走了,更多人跑来声称他们见过穿这双鞋的姑娘,在教堂,在面包铺,王子的幕僚们每天忙于甄别真假消息。而在城中某一个平民公寓里,神秘女郎也在按捺着现身的欲望,她要摸索那条界限。渴望固然能把好感熬成爱,但等得太久,也会导向遗忘。在大家几乎绝望的时候,另一只鞋终于出现了……

舞蹈影像仍在循环。我们走过他们身边,开门出去,轻手轻脚地掩上门,怕惊乱他们的舞步。

六继续讲道,告示发布的十二天后,一个背斜挎包的小男孩被带到王子书房里,人们瞪大眼睛,目睹他从挎包里掏出一只白鞋,犹如魔术师从帽子里掏出白鸽。

走向第五个房间,门一开,轻柔如灰烬的音乐飞扑出来。房间中央凹陷下去圆圆的一大块,蓄着水,是个极浅的水池。两个舞者的影像出现在水面上方。六说,这是曾风行于意大利锡耶纳地区的水舞,跳舞的两人没有身体接触,只用脚尖或手向对方泼出水花。

他们踩在水中,跟着音乐跳或踏,单脚或双脚,踮起一个脚尖把身子抡得转起来,另一只脚尖在水面画出波纹,最后踢出一串水珠。每当他们做出撩水、踢水的动作,水池底的装置会让水相应地喷溅出一小柱,逼真得令人惊叹。我叹一口气,这象征恋爱初期互相试探的阶段,是不是?

是的。六也叹一口气。最美好的时期。

我装作专心观赏舞蹈,等了差不多够礼貌的时间,开口问道,那个小男孩是谁?

是她弟弟——绰号“小老鼠”,后来娶了一名王室远亲——她没有现身,戏剧张力要保持到最后一刻,否则前面的铺垫都会减分。由小老鼠带路,王子和随从们到达她的家,车子堵塞了整条路。她的父亲、继母和两个姐姐早就等候多时,她们很知分寸地换上灰扑扑的衣服,立在楼梯口。楼梯上响起脚步声,王子站在楼梯下,手捧两只舞鞋,仰望着一个遍身雪白的美人赤足一步步走下来,像白光照进灰尘。她在倒数几梯处站住,他跪下来,替她把鞋穿上去。

走廊里摆放着长桌,桌上一列排开带小龙头的高大玻璃罐,就像自助餐饮料区似的,旁边放着尖角形的纸牌,上面写出饮料的名字。我读道:棕榈汁,蜂蜜酒,麦芽啤酒。六从旁边的藤筐里拿了一个纸杯,说道,这些是人们跳舞前用来激发精神、助兴的东西,你要不要来一杯?

他给自己接了一杯棕榈汁,小龙头里冒出淙淙水声,我说,我也要一杯那个,谢谢。长桌对面是供休憩的长椅,我坐下来,身子往下滑,屁股抵在椅子边缘上,红鞋子跟脚一起歪向两边。桌子侧面还有一只半人高的小冰柜,他打开冰柜,从里面夹了两块冰放进杯子里,转身走过来,朝我一笑递给我杯子。我抬手阻止他坐下,一仰头把杯里的棕榈汁灌下去,手背蹭着嘴角,把杯子塞回他手里,笑嘻嘻道,续杯,谢谢。

第二杯拿来,我才慢慢啜饮。他在我身边坐下,样子斯文地喝他那一杯,挪了一下,不是挪远,是挪近。他每靠近一厘米,我的体感温度都会上升一度,就像他皮下骨骼由取暖灯管做成。这种热力不是没缘由的,但我若无其事地把棕榈汁喝得索索有声。

窗外蓝月亮像个巨型监视器探头一样,炯炯地亮着。他看着手中的杯子,说,一直是我在讲,也该你讲讲了。

我讲什么?我对舞蹈一无所知。

不,你应该也讲个故事,作为回报。

我可以选别的回报吗?

你连门票都没买!记得吗女士!你还不肯留下个故事当门票钱?

我想了想,说,可我不知道讲什么,讲劳伦斯布洛克的侦探小说?

不,讲讲你的爱情,你的丈夫。愿意吗?

……第几个?我是说,你想听我第几个丈夫的故事?

我的头一场婚姻纯真得像儿童简笔画。二十岁,我跟好友去草地音乐节玩,T恤撕到胸罩下沿,渔网丝袜套在平角内裤外面,帆布鞋上头两条不一样颜色的花长袜,就那样挤在人群里,为台上抱着吉他狂抓狂挠的长发汉子们嘶吼,晚上跟人合租帐篷。帐篷根本不够用,地面上横躺的身子摞起一层半,有些人在睡,有些在嗯嗯呃呃地搞小型肉体狂欢。我是那一半真睡觉的人——那时我还年轻,像童话里的金发姑娘似的,在熊窝里都能睡得着。不过叫醒我的不是三只熊,是三个女人,后半夜我朋友和她新交的朋友们把我摇醒,我趿上帆布鞋,鞋跟都没提就被拽出帐篷。揉着眼迷迷糊糊走了几分钟,发现自己置身一个露天派对,周围多了好些人影,音乐从一个人肩扛的大收音机里冒出来,人们搂抱着跳舞,黑暗里一些晃动得合乎韵律的光点,是人指头里的烟头。

一些男人迎上来,他们是我朋友的朋友的朋友,几个姑娘像蒲公英种子一样散开,落入他们的手臂里,立即融入旋律和轨道。剩下一个金发仔伸手微笑代表邀请,我就跟他跳。说是跳,其实是软塌塌地跟着晃,白天的狂欢和晚饭的啤酒让我始终不太醒得过来,表现在行为上是出奇的柔顺,懒得拒绝。金发仔小声说,来,咱们提提神。

他手往裤兜里一探,摸出两个棒棒糖样的东西,往自己嘴唇里塞一个,递我一个,像学校里同学之间分零食。我伸手要接,身子忽然奇怪地往后一退。

那一下的力量源于胳膊上多出的一只手。我回头看到一个高大的红发青年,他把住我的手说,美人,后半场舞跟我跳好么?说完直瞪着金发仔,满脸我看不懂的威胁。金发仔上下打量他,举起双手做投降状,叼着棒棒糖走了。红发青年望着我,满眼诚挚,低声说,那是他们自制的大麻糖果,别碰!

原来他是在保护一个素昧平生的姑娘。我也望着他,他的眼睛美得像一针兴奋剂,从我的眼珠注射进来,瞬间走遍全身,我清醒了。神哟,怎么才能让这双眼睛永远望着我,我愿意用一根手指去换。他见我不说话,目光和声音更像呵哄,有种让人腿软的温柔:相信我,那绝对不是你的损失,你想嗨,我有好多别的法子。我是键盘手,我们乐队明天有表演,我可以带你到后台去,你想在那儿看完整场都行。

我摇摇头说,不想,我想要刚才那个。

看他失望地一愣,我笑着拉起他的手放在我腰间,我是说这个,我要你跟我跳舞,你邀请过我的,对不对?

于是我们吻了又吻,并在吻中明白对彼此的渴望旗鼓相当。夜风里手脚面颊都冻硬了,只有四条嘴唇绵软如梦境。我们紧紧搂抱,缓缓旋转,天堂只在四个脚掌踩着的那一丁点地方——所以你看,我怎么可能不懂跳舞的快乐、那种晕眩和六神无主?

我真心希望他日后每次想起我这个前妻,也会先想起这一幕,而不是互相扔碟子扔沙拉碗,手执水果刀搁在手腕上威胁要割下去……那些满面眼泪、满口刻薄话的狰狞嘴脸。我们在相识十八天后结婚,四百八十六天后离婚。那一夜,爱情代替大麻让我嗨得神智不清。恢复清醒后我发现,键盘手丈夫给女人们的温柔是天上的雨,而婚姻则把我推进安稳的室内,从此我就只能从窗户里看下雨。再加上他经常跟着乐队出远门演出,雨就更成了广播里遥远某市的天气预报。

当被人追问狠了,不得不解释为什么离婚的时候,我打着哈哈说:因为药劲过去了。

后来我想(是“想”,可不是反省),一切太容易了,应该麻烦一点,应该再熬一熬。更怪我不该穿着帆布鞋牛仔裤就跟他去公证结婚,见证人只有他们乐队的主音吉他。当愤怒失望、觉得日子过不下去的时候,反锁门坐在抽水马桶盖上,想想恋爱结婚花费的气力,肯定会有些舍不得,顺着那一截舍不得的线头拽呀拽,总能扯出更多缠绵不断的眷恋。

也许错不在此,但我总得,总得责怪点什么吧。

所以第二次婚礼前我让我丈夫陪我把准备工作搞成了长达半年的马拉松。我亲自设计了伴娘裙和婚礼蛋糕。我甚至买了一盒小颗水钻,一张张绘画、剪贴,做了两百张立体请柬,由他用镊子把水钻贴到立体新娘的脖子和手指上。我对他说,我切掉脚跟也要穿上婚鞋,因为那婚鞋是买了折价机票飞到米兰去订制的。

讲完这些,我呼出一口气,像吃完一块蛋糕似的两掌拍拂,打掉不存在的碎屑。六还没从沉浸状态里出来,他呆呆思索,双眼一下一下眨动,很像那种眼皮会动的老式塑胶娃娃,我忍不住伸手把他一只眼皮按住,我小时就爱这么玩娃娃。他唉唉地叫着,把我的手推开。

我抽回手,假装没注意他指头上传来一丝束紧的力量,像要收起捕蝶网的网口一样,把我的手留在里面。我心里说,嘿,怎么能这样?我刚刚可是在讲我的婚姻生活。

一旦察觉到细微的抗拒,他的手立刻回到守礼绅士的正轨,落回膝头。他说,两次婚姻,两次?经历过一次失败,你还有再战的勇气,真了不起。

这话不像他此前的赞扬一样能让我振奋,我苦笑道,我的故事也就剩一点愚勇可取。不等他反对我的自我贬抑,我抢先把话题拧回上一个频道,唉,求你了,说回辛德瑞拉和王子吧,他们的故事是真的?

他看我一眼。嗯,是。

我猜游客们一定不相信,他们会觉得都是你编出来的。

不会,他们来的时候解说员不讲这个故事。

那解说员什么时候会讲故事?女王陛下来访的时候?

不,在他心情好的时候。他笑道。

就算故事是真,辛德瑞拉那些想法你又怎么知道?肯定是你想象出来的。

你又错了。我讲述的一切都有引用来源,我的解说词后面可以跟一页参考文献列表——因为她后来写了自传,“故意丢一只鞋”等等,全是她自己写出来的。

这次轮到我惊得张开嘴巴。这些心理活动她都写出来了?

是啊。那本自传文采不高,不过以平民视角记录了很多王室生活的细节,极具文献价值,我念研究生时还写过一篇研究她自传的论文呢。

等等,王室能容忍她写这种揭老底的东西?

哦,她写自传的时候早就跟王子离婚,并自动放弃赡养费,王室管不到她了。走吧,你还有一半展室没参观呢。

剩下一半在楼上,我跟在他身后绕着木楼梯走上去,像跟随鹦鹉螺的纹路走进它壳里。墙上悬挂的玻璃画框里镶着奇怪的画,我停下来端详,六说,这是“舞谱”。地上荧荧的足迹引路,通向第六个房间。第六个房间是纯白的,白得像糖霜。人们站成一个方阵,两手各握一根长长的白绸带,绸带从一角连到另一角,横向或斜向相交,两个跳舞的人在绸带的网中跳跃、转身,绸带撞在他们腰间,他们灵巧地滑向另一端。绸带的线路本身也在变化,执绸带的人走动,两手交叠,或张开,或并拢,网格便随之变斜,变宽,变窄。

六以一种面无表情的声音讲下去:他们理所应当地结婚了,一场盛大婚礼过后辛德瑞拉住进宫中,她的父亲、继母、继姊妹和弟弟也搬离原来的老房子,住进新居,分享了王妃的光芒。王子参加派对有了固定伴侣,报纸上最常见的照片,就是他与辛德瑞拉光彩照人地出现在各种舞会上。

他抬手屈指,敲敲身后墙壁。我们身在的这座博物馆,博德街6号,前身曾是王子母系家族的私人产业,由著名印度裔建筑师迪让·雅度设计督建——楼下大厅里有这座房子刚落成的照片,就像刚裱上花的新鲜蛋糕一样华美——这房子被作为结婚礼物赠予王子,他和王妃常在此举办舞会,或邀请世界各地的舞蹈家来表演,上流人士都以能出入博德街6号为荣。

我说,这样看,他们的婚姻生活不是很幸福吗?

六摇摇头。他闭紧嘴巴,打开七号门。

第七个房间的四壁、天花板和地板从中间整齐分开,一半漆成黑色,一半漆成白色。舞女的衣裙与身体也同样半黑半白,半张脸涂黑,半张脸涂白,一条手臂黑色一条手臂白色。她头顶和双手手心平放着三个放白蜡烛的黑铁托盘,两脚分立,站在黑与白的交界处。音乐一响,她的腰肢开始摆动,提起膝盖,单手举高,又缓缓伸到脑后,双脚在交界线处跨过去又跨回来。她的动作越来越大,在各种难以置信的柔媚动作中,那三个蜡烛托盘始终保持平衡,蜡烛亦不倒,不灭。

他解说道,这种以平衡为主题的观赏性舞蹈源自苏门答腊。黑白象征人世的夜和昼,恶与善,悲与喜,生与死,三盏蜡烛象征信仰、忠诚、爱。

我刚要说话,舞女猛地做了个向后仰倒的动作,我吓一跳,下意识地伸手想扶,但她以惊人的腰腹力量,游刃有余地弹了回来。烛焰晃了晃,仍然明亮。

我叹一口气。照我看,这舞蹈的主题倒更像婚姻——那三根蜡烛象征丈夫、小孩和自己,或者象征家庭、事业和自由,所有已婚妇女都是这样踉踉跄跄地努力保持每根蜡烛不灭,跳舞已经不足以形容其难度了,那简直是杂技。

六笑了,他以为我在讲笑话,所以不管好不好笑,笑都是应有的礼仪。我再叹一口气,叹息他的不理解,也羡慕他的不理解。我说,做了王妃的辛德瑞拉,也没保住她的蜡烛,是吧?

六点头。他们的婚姻并不幸福,虽然有过欢愉和希望,但不足以抵抗侵蚀。到了晚年,七十岁的辛德瑞拉在自传里写道:“每个晚上我们都安排节目,忙不迭地出门,到各种嘈杂的地方呆着,只因为那样就可以不用说话了。跳舞是一种太好的幻觉,该死的幻觉。”

宛如一阵冷风从时间的缝隙中吹来,我手臂上起了粟粒。我觉得这话像是在我心里藏了很久,而由不知多久前的她说出来。我明白,共舞那一刻有着世上最甜美的恍惚,它把爱里最有迷惑性的东西提纯、具象化。跳舞的时候你不用说话,音乐会替你说,手和脚会替嘴巴说。腰肢坚贞地跟随手掌,浑然一体,膝盖情热地拨开双腿,推它转弯,每个动作都是一句美妙的许诺:许诺亲密无间,许诺同进同退,许诺如影随形……但它不是琥珀,它不能把爱的感觉像昆虫一样包裹在里面,达成永生。

爱里有如此多像致幻剂似的东西,它们仅仅是一种太好的幻觉。该死的幻觉。

六说,我们走吧。

并肩走出这个房间,他探过头来观察我的脸色。抱歉,这故事越来越苦了,你还想听下去吗?

不就是婚姻失败嘛,婚姻失败也没那么苦。你为什么要抱歉?

第八个房间十分拥挤,足有四五十人,我往门里走了一两步就不敢深入,怕撞到屋里的人。人们戴着花纹繁复的面具,身体近乎全裸,面具和身上绘有抽象化的图案,我认出的有太阳、星星、匕首、花朵、山丘、丛林、鹿、狼……乍看去,面具花纹颜色没有规则,仔细分辨能看出面具上花纹颜色分为红色调、黑色调、蓝色调。他们直直地凝视前方,望向虚空之中,并不看人,与舞伴只随机做出一种动作便各自松手,旋步走向下一个舞伴,一切仿佛毫无规律。除了人们脸上,墙上也错落地挂着各种陶制面具,空洞的眼睛里透出墙纸颜色。

他说,这是澳大利亚中部的面具舞。他们用面具区分人和动物、祭司与战士、猎人与首领,等等。在面具舞中,舞蹈已经具有了哑剧的特征。

第九个房间里,满室闪耀橙红色火光。他说,这是危地马拉一个崇拜火神的族群的舞蹈。

像第五个房间里的水一样,火是真实存在的,火燃烧在不同高度的陶瓷盆中,高的有人小腿高,矮的大致到人脚踝。火盆摆设成一个难以看清的图形,女舞者的眼睛由黑绸带蒙住,她的男搭档牵住她手,领着她舞进火的兵阵,他以手抬高或前引的动作,告知她火的位置与高低,她则以各种恰到好处的跳跃、踢腿、旋身,凌空越过一簇簇火焰,这默契的代价如此可怕,一旦心未领神未会,血肉就成了火盆里的燃料。我看得揪心,拉一拉他手腕,示意离开。

第十个房间布置成星空的样子,墙壁地板漆成最靠近黑色的蓝,代表行星恒星的光点在幽深的蓝色之上闪耀。两个跳舞的人站在相隔最远的两个角落,皮肤上涂着银色粉末。行星徐徐运行,光束划过,像无形的刀尖剖过去。男人以舞蹈的抽象化方式,做出亲吻、拥抱、爱抚的动作,女人相应做出被亲吻、被拥抱、被爱抚的动作,默契得像边缘吻合的两块拼图。他们甚至以表情和姿态模拟了性爱。

然而两人中间隔着茫茫虚空,怀中只有空气,只有星光。

我当然没见过这种舞,但它表达的那种无奈却熟极了,熟得心里一酸。六没有解说,可能他也觉得这舞的意义不用解释。他只是声音平静地讲完最后一页剧情梗概:他们结婚数年后,王子遭遇一次重大事故,性命无虞,但腿伤导致行动不便,他不能再跳舞了。

隔空起舞的两人就像书中插图,像无声的画外音。虽然早被剧透了,还是觉得黯然,我苦笑一声,不能跳舞,这不足以成为婚姻失败的理由吧?

六看我一眼。你有没有读过《查泰莱夫人的情人》?

他以这种委婉方式说出另外一个理由。我说,这个……也是辛德瑞拉晚年自传里写到的?

六点点头。他们也没有孩子,起初是不想牺牲时间心力,事故之后两人尝试了各种方法,都失败了。“送子鹤只要在云端瞥一眼,就看出不能把孩子送到这个卧室里。太失败了,我们的虚假和谐连鸟类的智商都骗不过去。”你看,这件最苦的事她反而写得最幽默。

再后来呢?

再后来辛德瑞拉跟她的舞蹈教师出轨了。反常的是,她跟情人约会并不怎么费力躲闪,仿佛关于丑闻的报道正是她想要的。王室的各种活动不再允许她出席,连一家亲的表面功夫都不费心做了。辛德瑞拉写道:“我那位以优雅闻名于世的婆婆肯定关起门来骂了我婊子,而且不止一次,我肯定。而我唯一的烦恼是记者们偷拍的照片不挑角度,把我拍得显胖。我是跳舞高手啊,我的小腿哪有那么粗?”

他一边说我一边笑,因此当他讲出故事结局时,最后一点伤感也被冲淡。他说:在被记者们的相机围猎一年之后,辛德瑞拉与王子签署了离婚协议,她从王妃变回了平民女子,但很多东西永远不会变回去了。

走出第十个房间,门砰地一声关上了。我好奇心忽起,猛地转身再次推开一条门缝,看里面灯光和人影会不会突然亮起。

六愣了愣,随即笑得弯下腰,嗓子里发出痉挛似的笑声。你以为博物馆的展厅是冰箱?开了门灯亮,关了门灯灭?

我也笑得扶住墙。

展厅外的这一段走廊摆放着一排衣架,架起不同式样的跳舞裙子,每条裙摆下都伸出一根铁杆支撑,像一群单腿站立的鹳。我从这些穿裙子的鹳旁边走过,伸手撩起裙角,再让它像水一样滑下去。说真的,我有点累了,眼皮发涩,两腿也沉起来,每拔起一步都感到肌肉的勉为其难,这一夜要是穿高跟鞋脚肯定要痛死了,想到这里,我感激地低头看看脚上的平底鞋。

六走在我后面,温存的眼光投向每条舞裙,这应该都是他引以为豪的珍藏。他伸手捞起一条石英粉色连衣舞裙的长袖,托在手心,另一手搂住木头衣架的腰,一个滑步,搂着衣架转个圈,顺势滑向下个织物舞伴。

奇怪,他始终神采奕奕,怎么会有人整夜不睡,还能像刚切的柠檬一样新鲜?

我正盯着他研究,他朝我看过来,双手一摊。嗨,博物馆的故事讲完了,又该你了。

该我什么?

讲你的第二个故事啊,之前你问我“你要听哪个”,现在我想听你跟现在纪念周年庆的丈夫的故事。他狡黠地一动眉毛,先说你们在哪认识?咖啡馆?自助干洗店?书友俱乐部?美术馆?……

他见我眼珠一转,知道自己猜中了,哈地一声,伸高手臂表示庆祝,样子又幼稚又气人。我有点泄气。我就这么好猜?

这有什么难的?你是个文雅端方的女人(我瞪他一眼,仿佛文雅端方都是贬义词),你平时常去的地方肯定就那么几个。讲吧,讲点又酷又浪漫的情节让我吃惊,讲“尸体出现那一页”。

……好吧,是美术馆。那年我跟出版社签了一套艺术启蒙立体绘本,要到美术馆去临摹名画,埋头一画半天,中午去一楼商品部买袋巧克力曲奇,拿到消防楼梯间里去吃。一边吃一边戴上耳机听音乐,跟着音乐摇晃身子,转圈,踢腿,活动发僵的脖子四肢,每天如此。楼梯间里窗户宽大,光线充足,安静得像口井,午间休息时没人进楼梯间,我可以独占整间餐厅兼舞厅。有一天我正嚼着饼干,闭眼扭屁股扭得来劲,忽听背后传来一声咳嗽。

我双手连抓好几把,才把耳机从耳孔里揪下来,仓皇转身,一个男人站在楼梯间的铁门旁边,脸上有种刚按捺住笑的样子。我想到刚才的丑态,头皮一麻,感觉身上一圈刺像豪猪遇敌一样篬起,色厉内荏地凶起来:怎么?有什么问题吗?这里不许人吃东西还是怎么着?

他说,没有没有,抱歉,女士,我只想请您让一让,您挡住楼梯了,电梯太慢,我着急上楼。

我让开身子,耳机像连着神经的两颗牙齿在胸脯上晃荡。他从我身边过去,又回头,微微一笑,做了个奇怪动作:用指尖点点唇角。我呆站着看他步履轻快地小跑上楼,两只一看就死贵的黑色牛津鞋交替点在楼梯上,从这个视角刚巧看到裤筒里穿的是一双红底黑斑点的艳丽袜子,配色犹如七星瓢虫。

又想起他的动作,我掏出手机,用前置摄像头当镜子,照见嘴角明晃晃挂着一块黑饼干渣,像颗过于立体的痣。哦天哪。

一小时后红袜子像瓢虫一样飞了过来。画画的间歇,我目光随意一晃,余光里忽然亮起一块红斑。十米之外,那人坐在大厅中央的环形休息凳上,手捧一本书读,一条腿压另一条腿,脚腕上红袜子像交通灯似的醒目。接下来的几小时我顾自画画,画完一幅,把画架搬开一点,他独个儿坐在圆环凳子上,犹如字母Q的那一点。这座美术馆一向访客不多,但直到闭馆再没有别人进来,也够奇怪的,就像这地方暂时被遗忘了,就像……世界煞费苦心地给我和Q先生腾出一整个下午的独处时空。

风在宽大的窗外簌簌拨弄槐树的浓荫。我不断把颜料唰唰涂到纸上,他时而抬头看看我,其余时间低头读书。他骨节分明的手举着书的时候,三根手指托在外面,两根手指别在里面,像一支巴洛克风格的精致象牙器具。时间流逝,我逐渐产生错觉,这房间越来越小,小成了一个普通人家的起居室,夫妇两人各呆在屋子一角,各忙各的,互不交谈,也觉得舒适安宁。

期间他曾起身出去,我竟心中一沉,啊,他走了,他其实并不是为我而来,他可能真的只想找个安静地方读书……几分钟后,牛津鞋的履声响起,他回来了,我的心又亮起来。他轻轻甩动手指,等了一会儿才重新拿起书。原来是去了卫生间。

黄昏降临,闭馆时间到,室内响起示意访客离场的轻柔音乐。警卫探头进来,说,五分钟。我和那位Q先生同时转头说,好。

我想了想,径直朝Q先生走过去,像走向早就相中的姑娘,终于下决心过去邀她跳舞。他迎着我缓缓坐直身体,双脚落地,啪地一声合上书,搁在大腿旁的椅子上。

我在他面前停住,他抢先说,你好,女士,其实我只是想问一下歌名。

什么歌名?

刚才你在楼梯间哼唱的歌的名字。我觉得那歌好听极了。

我还没回答,他又小声说,你跳舞的样子也好看极了。我瞟一眼他放在身边的书名,《病毒学及免疫学……》——哦天哪。我说,“请留下来陪我”。

女士,我一下午都在这陪你,但是现在闭馆了……

我给他一个恶作剧得逞的笑。不,这就是那首歌的名字,“请留下陪我”。我哼唱副歌,“请留下陪我,因为我只需要你”。他跟着每个词点头,用下巴打拍子。

我们对望着,犹如喉咙面对即将被唱出的乐谱。他说,我猜你画了我。我能看一看吗?

我确实偷偷画了他,他的高颧骨、塌脸颊,以及中间带凹坑的下巴都是我最爱的款式。一小时后他请我吃了当天的晚饭,后来我们有了更多正式约会。我一直想,在一身西装三件套牛津鞋下面暗藏一双瓢虫袜子的人肯定不会无趣,肯定还有可供开采的东西藏在灵魂的褶皱里。直到婚后某天我才发现那是个误会,我的医学院教授丈夫那天心不在焉地穿了他妹妹的袜子。坐在美术馆里用一个下午积蓄勇气,跟一位陌生女士搭话,是他毕生做出的最有趣的事。

我讲这些的时候,我和六走到走廊的底部,又走回来,我的平底鞋踏不出脚步声,他的麻编渔夫鞋也悄无声息。

他问,婚姻到底是什么样的?

我打量他的漂亮面孔,那条狭长的、带凸起的秀气鼻梁,还有眼睛,那里面有种让人生气的古怪的天真。我伸舌头舔一圈嘴唇,等找到要说的话,舌头便缩回嘴唇里。你有没有过拆洗被罩的经历?把被子外面的罩套拆下来,洗干净再套上去?

有过,我小时经常帮我的保姆套被罩,后来上学时住宿舍也都自己料理。

套被罩需要跟人合作。你要跟对方合作把被子塞回罩子里,每人抓住被子的两只角,四个手臂在空中反复开合、抖动,让被子跟被套紧贴在一起。

他一边点头,一边做出手臂开合的动作,以证明他做过。

对,就是那样。婚姻就有点像套被罩,如果两人没有合作抖被子,被子倒也能盖,但就总觉得有地方不贴合,不舒服。我和我丈夫就是缺了那一步。明白我的意思吗?

他想了想。被子不舒服,所以你一直失眠,是不是?

这已经是第二次尝试了,这次已经是补考,我跟婚姻还是文不对题。你考过物理吗?距离=速度×时间。题目要求算清我跟我丈夫之间的距离。但怎么能算得出呢?为什么第一次拥吻后隔着马路挥别遥望、两人间的距离无限接近零,而后来汽车驾驶座与副驾驶座间的距离有一条马路那么宽?还有地理,空气里为什么会出现山脉和裂谷?隔着一张小圆餐桌吃饭的两个人,桌下的腿变换姿势时会碰到对方的脚尖,然而他们中间有一个漂着冰山的北冰洋。

我和他并无本质上的共同点,恋爱时我们聊的是对彼此的渴望和占有欲,婚后逐渐无话可说,换十个话题也撑不足一晚上,所以我们常请朋友到家里来吃饭——就像辛德瑞拉和王子热衷举办舞会——借由他们的眼来看,我们还是对令人羡慕的夫妇,我和他都需要这种局外人的角度安抚自己。

他从不跟我吵架。每次我的眉毛失去平衡,声调提高一点,他就举起双手表示谈话终止。他说:我希望你加强精神力量,要克制,当你失控时,你就不再是你,不再是我娶的那个甜美温柔的女人。这是他何时产生的误解?我很少甜美,偶尔温柔。而更难堪的是,我并不如他所期望的那样,能圆滑、圆满地周旋在两个家庭之间。

他多次建议我报名一位上师的学习班,去修炼“正念”,据说他朋友夫妇参加过,脱胎换骨成了一对平静快乐的新人——这就是他为婚姻开出的处方。我所有困境,对他来说皆因精神力量不够强大,外在表现之一便是失眠。而这种缺陷带来的抱怨也令他痛苦。这都怪我。

我喃喃道,为什么?为什么情人跟丈夫只是换了个身份,就像换了头似的完全不一样了?

六说,这个我也许能解释,我写关于辛德瑞拉自传的论文时写过这段——攻打一个城市和管辖一座城市需要的是两套人马,有些统治者擅长攻城拔寨,所向披靡,得到国家建立政权后,却不懂如何治理。爱情与生活也需要两种智慧,两种技巧。正如进入任何一门学科都要首先承认自己的无知,然后虚心钻研、学习,要想习得那两种技巧同样如此……

他那年轻学者的热情里,有种孩子似的不自知的残酷。他不明白这种问题是用不着答案的,所有问问题的人早就有了答案。

我挂着空洞的笑意,怜爱地凝视他,看他发表伟论,想起我丈夫手执一本心理学书籍,耐心跟我讲解的样子,那本书的主题是如何自我纾解情绪和压力从而治疗失眠……真不能说他不努力。可惜,他的抚慰徒具其表。

要承认无知?我早就在为之羞愧了。相似的幸福婚姻是什么样的?世上多了一个丈夫形状的平行宇宙,只要宇宙张开双臂让你跃迁进去,现实中的一切都能反转,郁愤忧愁转为平静愉悦,加油站商店的三明治也能变成米其林餐厅的苏芙蕾。各不相同的不幸婚姻又是什么样的?世上多了一个丈夫形状的黑洞,一个150磅的不解之谜,即使你叫得出城里所有灌木乔木的名字,懂得十八种踮起足尖跳舞的美好技巧,认得出春季秋季夜空中的星座,那条谜语也让你觉得自己一无是处。

如果那些技巧可以习得,我最想要得到床上的智慧。不,跟性爱没关系,我只想知道,该怎么跨越双人床中间那条令人惧怕的裂缝?当我在绵软的褥单沼泽里等待,当我们冷战的时候,我遥望床的另一边他的背影,我该如何说出第一句话?他伸手拿马克杯喝水,放下书,关灯,两片肩胛骨相应而动,像两块门扇开开合合,门里是他的心他的脏腑。我该怎么叩门,才能被容纳进去?我本该在门里,我本该是他肉中的肉,骨中的骨。

渴望始终在变化,但人们选来实现渴望的人是无法变化的。最开始他们为嗜甜的舌头选了樱桃蛋糕,后来又失望于蛋糕没有烤羊排的膻香味。哪有这么便宜的事?麻药过劲了,魔法消失了。第一次失败,败在不假思索。第二次,第二次是我和我丈夫都高估了对方和自己。

六说,豌豆上的公主睡不着是因为豌豆,你睡不着是因为你身边的人,人不是豌豆,人不能被扫到簸箕里。你有勇气结两次婚,为什么没有勇气再离一次婚?

不,我还想赌,赌这一切不会再变坏。用钢笔写字的时候,笔下的字没有颜色了,人总会用更大的力压着笔尖继续写,等墨水下来。因为你看不见墨囊,没法知道墨水是不是没了。有时墨永远不会下来。

我拨开窗帘看看,蓝月亮变得惨白,即将沉落,像酒杯里最后一块残冰。六说,还剩最后两个展厅,咱们看完好吗?

于是我们走进倒数第二个房间。这里没有影像,屋里的木地板上刻出弯曲交叉的轨道缝隙,像电脑主机里的线路,像人们在克里特迷宫中乱闯留下的行迹。轨道里有两个东西动了起来,不是牛头人米诺陶洛斯和破解迷宫的忒修斯,是一男一女两个木偶。有头,头上有逼真的假发,穿着真正的礼服,脚下穿着舞鞋,只是脸上没有五官。

它们的木头脚心里伸出一根杆子插入轨道里,下面安着滑轮。滑轮格格滑动,它们像贴地飞行一样向彼此滑过去,停下来,四支手臂有点僵硬地扬起,犹如得了关节炎的老人,手与手搭在一起,舞蹈开始了。

它们跳的是最简单的华尔兹,一二三,旋步,转身,裙子飞离地面几厘米,一二三,再旋转。

六说,这是辛德瑞拉故事的一点余韵:王子生命最后几年热衷于设计机械人偶。死前两年他已不再出门见客,自我幽禁在这幢房子里。他设计了这个房间里能让人偶跳舞的轨道。两个人偶也是他亲手做的,连假发都是他的。他剃掉自己的头发,让工匠做成假发给人偶用。

我望着木人头上的假发,觉得一阵寒意一阵恶心,强笑道,真不容易,他到老还没秃头,还有这么多头发可剃。

不,王子去世时并不老,只有四十一岁,还在壮年。他死于糖尿病并发症。

四十一……而辛德瑞拉活到了七十多岁?

还不止,她八十九岁才去世,辞任王妃之后,她又结过两次婚,生育了五个子女。后两任丈夫一个是芭蕾舞团导演,一个是出版商,离婚后都跟她保持和睦关系。她客串过电影电视剧,跟时尚品牌合作设计舞衣、舞鞋和首饰,还一直热衷策划沙龙、派对、办舞会,直到六十多岁还在交往职业舞者小男友。晚年她出了本自传,大赚一笔,移居南意一幢海边别墅。可能因为爱跳舞,她身体一直非常健康,去世那天还在试穿新舞衣。

女主角有这样的结局,实在出乎意料,我只能连续说道,哇!

六像要肯定什么称赞似的点点头,说,辛德瑞拉是穿着自己设计的露背裙,在化妆镜前的椅子上去世的,女侍出去给她拿降压药,回来发现她已停止呼吸。真是生命力强大的女性,是不是?她死后王室拒绝发表悼念,估计还在记恨她那本自传。

我说,也有可能是她后来的人生把前半段衬托得太糟糕。你说这是辛德瑞拉故事的余韵,我觉得不是,这不是余韵,这才是她人生的重头戏。

对,我用错了主语,这是王子的故事的余韵。

两个人偶在音乐中搂抱在一起,女人的木头脑袋亲昵地垂下来,搁在男人的木头肩膀上。想到这是那位王子脑中的画面,我就觉得这一幕凄凉又诡异,他的前妻已经在异国开启第二段人生,远比跟他在一起快活精彩、滋味无穷,他仍在反复回想初见那一夜的共舞,直至生命尽头。

最后他思念的不是任何一种繁复舞步,只是最简单一支华尔兹。

我说,我们走吧。

天快亮了,夜晚的摄政将要移交给白昼的独裁,如果掀开窗帘看一下,黎明的光会漂白这个房间。我的失眠假期就要结束了。

我浑身酸痛,仿佛每块肌肉都在拳台上被揍了一遍。六去他的办公室替我倒水,他离开前低声对我说,左转第三个门。

左转第三个门是什么?是卫生间。他连这个都想到了!为怕我尴尬,还特意以倒水的名义走开。

我清空了自己,用冷水拍拍脸,甩着手上的水走出来,瘫坐在走廊的椅子里,茫然望着对面墙上带框的黑白照片和油画,大部分画里画着双人舞或多人舞会的场景,也有几位舞蹈家的舞台照,还有一幅青年男子的半身画像。

那人身材瘦削,一头淡金色长发在肩头打卷,白面孔上有一对愉悦满足的眼睛,鼻梁狭长,身后垂挂着大幅猩红幕布,桌上摆着白玫瑰花瓶和一只骷髅头……等等!

我像福尔摩斯一样跳起身,冲到那幅画像前。

——“福尔摩斯手里拿着寝室的蜡烛,高举起来,照着挂在墙上的由于年代久远而显得颜色暗淡的肖像……把右臂弯曲着掩住宽檐帽和下垂的长条发卷。‘天哪!’我惊奇地叫了起来。好像是斯台普吞的面孔由画布里跳了出来。”

那也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的一段。我睁大眼瞪视那幅画像,画中人的鼻梁中间凸起一粒小小骨头,就像里面有个极小的指头,正要捅破皮肤伸出来。

六带着水杯回来,我在画像边等他,像破了案的侦探一样,得意地屈起手指敲敲画框边缘。

他并无被揭破秘密的窘态,只平静一笑,把杯递给我。是,你发现了,我是他们的后代之一,这个,他抬手点点鼻梁,这是我们家族一项出奇强大的基因。一张家族合影,看鼻子就知道谁是血亲,谁是姻亲。推算起来,我该叫辛德瑞拉“叔祖母”。

我伸臂在空中做了个蛙泳的划水动作,所以这座故居是你的家族任命你照料?

不光是照料,我已经继承了这套房产。不,这没什么可羡慕的!你不知道,博物馆每年的门票收入根本不够维护修缮的费用,我还要向各种保护历史建筑的基金会申请资金,要跟别的国家的博物馆积极互动,选择展品出去办展览,好扩大知名度……馆长这头衔,听起来有趣,做起来,太难了。他皱眉咧嘴,做出一个咬了酸梨子的牙疼模样。

我由衷地说,你做得非常好,你叔祖母如果还活着,肯定会为你骄傲,说不定还会穿着舞裙来博物馆帮你宣传。

他笑一笑。

我想起门口的鞋子,说,那些鞋子都属于你的族人们?

猜得差不多。那些是王子与辛德瑞拉的亲友们的鞋的复制品。我用两年时间一一写信给他们的后人,询问是否收藏有当年祖辈的古董衣履,可否捐献给博物馆。大概有七成的信都收到了回音,他们寄来家中的珍藏,也叙述了小时常听家人讲起的辛德瑞拉的传奇。在那些传了两三代、早已走样的睡前故事里,辛德瑞拉是个可爱如精灵的姑娘,被她的坏继母和懒姐姐奴役,也并不心怀怨恨。王子的舞会那夜,她没有舞衣舞鞋,本来没法参加,但有一位好心的神仙教母出现,用仙术变出舞裙水晶鞋,南瓜变成马车,老鼠变成仆从,让她光鲜如公主般驾临舞会,赢得王子的心……后来王子找到她,迎娶她,他们永远幸福地生活下去。

这个故事太圆满,不过也太乏味。

是。

我弯腰把空杯放在椅子上,白瓷杯上画着一个黑色高音谱号,像一个单脚站立、一手捂在胸口一手扬起的身影。他往前一伸手,示意继续向前。

我说,你一直没讲过自己。

没什么可讲,我没有故事,一个也没有。

怎么可能?为什么?

因为我胆怯……他的笑容变得难为情,就像孩子悄声诉说夜里怕鬼,不敢去卫生间,他自己知道不一定合理,但那个怕却实实在在。辛迪,我的故事的第一行还在钢笔的墨水囊里,还没落到纸上。

难道你以前夜里去沙滩散步就没遇到过别的女人?

他不说话,是“有过”的意思。

我追问道,那后来呢?

没有后来,她们不愿意……留下来。好了,我们到了。

在第十二个房间门前,他伸手要推,罕有地犹豫了。

我忽然有种急躁和恐惧,不是跟一个陌生人在午夜走进陌生空宅那种生和死的恐惧,而是惧怕寄予希望的人说出错误的回答。我深吸一口气,想把这一刻拖延一下。等等,我一直忘了问,为什么是十二?

他的嘴唇绷紧,也有显而易见的紧张。他不看我,看着门说,《圣经》圣城耶路撒冷有十二个门,十二个门是十二颗珍珠,门上有十二位天使。而摩西又曾派出十二个探子窥探耶和华所赐的迦南,只有一个人回报了嘉信,神便使他们存活,让他们进入流淌奶与蜜的美地。

说完最后一个词,他呼地推开门。

我走进去,看到了自己。

一束光从天花板打下来。一位穿白裙白鞋的女人浴光而立,白手套长至手肘,镶蕾丝花边的高领犹如花器,捧起一张两眼如深潭的面孔。那张面孔,不属于任何一个别的女人,是我的。

跟“我”并肩站立的男人则长着六的脸,狭长鼻梁中间一块小骨头。管弦乐奏响,柔媚得像春天的水,这房间立即像多孔的海绵似的浸透了。

我的心脏砰砰跳着,犹如蛮族战舞的鼓点。六的声音在我身边响起:博物馆里的记录仪扫描了你的脸,合成到舞者身上。最后一支舞是你和我的。

贴着四壁排列一圈密密麻麻的玻璃展柜,每个柜子的黑绸缎棉垫上摆着一双舞鞋,丝绸鞋面和丝绒鞋面泛着相似又相异的光色,桃红缎子系带鞋小巧得像一对花瓣,船形鞋,杏核形鞋,红漆鞋跟,黄铜鞋跟,木制镂空雕花鞋跟……我想起他的话:门口那些鞋只是复制品。这里精心保存的才是真正的古董鞋。

宛如那些曾目睹辛德瑞拉艳光的玩伴们并未离去,仍站在四周,两眼发亮,等待为下一支舞鼓掌。

在我呆呆凝视时,他不知从哪里取出一双鞋来,双手捧着,走到我面前。白缎面高跟舞鞋,鞋底倾斜着亮出来,像并在一起的一对微型滑梯。鞋帮上绣着凸起花纹,鞋口有些发黄,以不完美证明自己的真身。

不用问,这是辛德瑞拉的舞鞋。

他把几个小时前在海滩上的话再问了一次:可否?

我死死盯着那双鞋。它从整夜萦绕在空中的、烟雾一般的传奇故事里掉落出来,像传讯的鸽子落在我面前。

我非常,非常想拒绝,拒绝它,拒绝这支叵测的舞,但我眼前出现了那双鞋像画框一样镶嵌在布满伤疤的脚背四周的样子,仿佛它已经发生了。人怎么可能改变已发生的事?……我点点头,他蹲下,替我除掉脚上的红色平底鞋,把白色高跟舞鞋套上去。

踮着脚站在高跟鞋上,会感到准备去够什么原本够不着的东西,那悬于一点、岌岌可危的平衡也令人浑身紧张。造鞋的老妇说,大部分鞋是皮革绸缎质地的足枷和刑具。是的,像不时扎向马腹的靴刺——这大概就是为什么人们觉得穿高跟鞋的女人“性感”。

他深吸一口气,挺直腰身,眼睛在鼻梁两侧,像山峦一南一北两颗星星,灵魂从眼珠后面浮出来,犹如掌管水域的神灵从湖底升上湖面。我发现他的性感忽然锋芒毕露,在这摇摇欲坠的时刻。他不动声色地,像削铅笔一样,一刀刀把隐藏的自己削得如此尖锐,充满攻击性。他向我鞠躬,伸出手。我抬起手,让他握住。

投影造出的两个虚幻的人消失了,让位给血肉之躯。我被拉得很近,近得能看清他眼皮上几根未能跟眉峰会合的毛发。就像把手伸进兽笼格栅里,我一阵胆寒,嘶嘶地向齿缝里吸气。这是这夜的第一支也是最后一支舞。

堤坝崩塌,久违的幻觉席卷而来。他的手扣到我背上,像牛仔的绳圈套住马脖子,我被带走了,带进洪流中,身不由己,而这一切危险的亲密,竟还都包裹在舞蹈动作的合理性之内。

地板像抹了润滑油,像涂了带雨水的云,光和影在身上脸上更迭。挪移到光源下时,他的睫毛在眼睑下投下阴影,像垂落并拢的手指。一夜过去,他唇上的薄髭也变厚了。

……这是什么曲子?

是王子跟辛德瑞拉跳的第一支舞,是一切开端之曲。

是不是每个鼻梁凸出骨头的人都天生擅舞?六是这么好的舞伴,节奏就像长在他双腿里,身姿无与伦比,矫健有力,又满含体贴。我跟随他,犹如梵高画里的两枚光团,被风和蓝紫色气旋裹挟,漂浮,飞行在空中。

我昏昏沉沉地看着他,嗅到他皮肤上独特的气息。他的睫毛长得让人想伸手梳理,淡金色头发从头皮上立起短短一段,又以柔和的曲线倒伏下去,一种荒谬的美。

他眼中有哀愁和热望,一夜遮掩的思虑都集中在那儿。

他说,你该明白,我对你的邀请不止这一支舞。我知道你喜欢这个博物馆,你可以与我一起掌管它。外面的时间在这儿是不算数的,我们可以永远跳舞。我绝不会强求你成为贤惠的妻子或母亲,我也从来不是人们眼里的正常人,所以我不要求你“正常”。我不会要求你做任何事,你完全自由,你可以自由地成为任何你喜欢的样子。

他的眼神变得松软,松软得像舒服的枕头,那种对失眠人来说比大麻糖果还诱惑的枕头。

我看着他,两唇衔着缄默,像衔枚夜行的士兵,一旦出声,枚落,就会被军令处刑。

我不能开口说出这一夜的愉悦,我不能说我从未享受过更默契的陪伴,我不能说我甚至愿意做你口中歪斜的犬齿,成为旋律里弹错的那一个音符,而我也想与你度过更多的夜晚,度过令人发疯的一个又一个失眠的小时,度过所有我害怕被遗弃的时刻,让我本质里幽暗的部分在皮肉之下退却。我那缺乏意志的心脏,就像被重击过一样,沉甸甸地充血,那些必须拘押的、有罪的话语把笼子撞得一声声闷响。

可是啊,如果有人用了最极致的形容词,要警惕,万万不能相信。风声呼啸,光扫过我的瞳孔,我有一瞬间看不清任何东西,又仿佛看清了所有,看到抛家弃子的女人到异国来,伴他定居在这里,机票,行李箱,裙子,国际长途电话,愤怒不解的父母,水电费账单,衬衣胸前污渍,沉闷聒噪的日子,无法在异地接续的工作,疲惫地打着绺不再美妙的金发和面孔……如果有人用了最极致的形容词,要警惕,万万不能相信,因为那证明他还不懂得幻灭的剧痛。而“完全自由”只是飘在木架子上,因缺乏血肉而过分轻盈的舞裙。

我说,谢谢,谢谢你陪我度过这个失眠夜。

魔法消失,马车将变回南瓜,仆从变回老鼠。这朵玫瑰就像所有的玫瑰只开放一个上午,这个承诺,就像所有的承诺一样,只美妙了一个夜。

六替我叫了出租车,并提前付清了车钱。但离酒店还有几个街口时,我让司机停车,下车慢慢走回去,我需要一段步行时间,需要用疼痛的脚掌踩在地面上,获得那种沉重、艰难但确切的感觉。

这是个阴暗的早晨,天空黏糊糊的,并不清新,没有什么催人振奋的征兆。后来太阳出来了。每次熬过一整夜再见到阳光,总像阔别一年。平底鞋不知什么时候被扎破,里面红色液体早就流个干净,现在它显得苍白、疲乏、空洞,一双再普通不过的鞋。

走过那条作坊街,我忍不住再次转弯进去,去找那家老妇人的鞋店,只走到门口就进不去了,门外停着搬家的卡车,几个工人正进进出出搬板条箱。高跟鞋形的霓虹灯招牌已经摘掉。我还不死心,探头往里看,果然,空了,制鞋案子搬走了,满墙鞋架只剩高高低低的木板。犹如一切魔幻故事的结局。我没机会把鞋钱还给老妇人,也再没机会让这双鞋恢复血色。

又路过那十字路口,带阶梯的圆形小广场还没来游客,裤子肥大的卖艺男孩跟女友坐在一起吃热狗,CD机放在他们中间,两人都面无表情,仿佛一天还没开始已经疲倦了。

终于回到旅店,大堂的钟显示早晨六点钟,守门人不在,电视关着。我搭电梯上到十二楼,走廊里的地毯软得让人想就地倒下。我们房间的门虚掩着,仿佛在等我推开。

我像个孤儿回到了孤儿院,没什么喜悦,不过总归心头一暖。推开门,我丈夫正背对着门口,站在窗前跟女儿——女儿们——打视频电话。他叉着腰,为小女儿的新发型发出笑声,那笑声洪亮,健康,是个度过一夜香甜睡眠、毫无心事的人的声音。多好的嗓子,多顺畅可亲的家常话,他一个人就能造出满屋热闹温馨。

我站在门口听了一分钟,掩上门,又下楼去,打算等他打完电话再上去。

在大堂里,我遇到换掉制服、准备下班的守门老头。他说,早上好,美丽的夫人。

他对我愉快地挤挤眼睛。普林斯先生早晨问我有没有见过您,我说夫人五点钟出门散步去了。

我不太笑得动地一笑。谢谢你。

等会儿你们打算去哪吃早餐?

还去昨天你推荐的那一家,等我丈夫给女儿们打完电话就去。

昨天普林斯先生给我看了照片,您那对红发双胞胎真漂亮啊!真羡慕您,您家三个女儿都像天使一样。

是,我爱她们,我爱我丈夫,我爱我的家庭和生活。

注:

1.文中丈夫的姓氏普林斯(Prince)也是王子的意思。

2.本文中出现的所有虚构数字都是六的倍数。

3.“请留下来陪我”(Stay With Me) 是英国骚灵歌手萨姆·史密斯的歌,收在他2014年5月的同名专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