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书彦 汪冉 冯潇
摘要:通过对武汉市物种类农业文化遗产现状的研究,发现武汉市现有物种类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起步较晚,主要通过开发地方品种的方式进行。针对目前武汉市物种类农业文化遗产存在的问题,如物种类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偏低,保护管理体制分散,保护缺乏文化内涵的挖掘等,提出了需要加大物种类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建立统一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制,深入挖掘物种类农业文化遗产的内涵等建议。
关键词:物种类;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力度;管理体制;文化内涵
中图分类号:F3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8)15-0129-04
DOI:10.14088/j.cnki.issn0439-8114.2018.15.031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Protection of the Agro-cultural Heritage of Species
in Wuhan
LEI Shu-yan,WANG Ran,FENG Xiao,XIA Yan-yang
(Institute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 and Technology,Hubei Academy of Agricultural Sciences,Wuhan 430064,China)
Abstract: Through study on the agro-cultural heritage status of Wuhan species, it was found that the existing agro-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in Wuhan is late and mainly through the development of local varieties. According to the agro-cultural heritage problems of Wuhan species at present, namely the low in the agro-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of species; decentralized management system of agro-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lack of mining cultural connotation in the protection, suggestions of increasing the agro-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establishing a unified management mechanism of agro-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and deeply mining the connotation of the agro-cultural heritage of species were put forward.
Key words: species; agro-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management system; cultural connotation
自从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在2002年南非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期间提出了“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系统”(Globally Important Agriculture Heritage Systems,简称GIAHS)项目,特别是2007年中国青田的稻鱼共生系统被评为全球5个GIAHS试点之一以来,农业文化遗产的研究在中国引起了一定的重视,相关研究不断增多。广义的农业文化遗产主要是自然与人文的有机结合体,一般是指同人类进行农业生产、生活活动紧密相关的重要物质与非物质历史遗存的综合体系[1]。目前学界一般将广义的农业文化遗产划分为十大类,分别是遗址类、工程类、景观类、聚落类、技术类、工具类、文献类、物种类、特产类、民俗文化类[2]。其中物种类是农业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物种类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不仅有利于保护农业文化遗产、传承农业历史文化,而且也是保护传统农业特色,打造地域特色农产品品牌,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对于物种类农业文化遗产的研究十分必要[3]。
武汉市位于江汉平原东部,地处东经113°41′-115°05′,北纬29°58′-31°22′,属于北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雨量充沛、日照充足、四季分明。武汉市良好的自然条件为丰富的农业物种提供了基础。史料中有许多关于武汉农业物种的记载。在清代《武昌县志》上就有关于洪山菜薹的记载:“味尤佳,它处皆不及”以及《黄陂县志》中记载脉地湾萝卜是黄陂的著名特产之一,远在元代末年就形成了独特的产品,在明代更被列为皇家贡品。民间有“塔耳崗的柿饼张家冲的枣,脉地湾的萝卜俏如宝”的说法。有关蔡甸莲藕的记载:“江村夜涨浮天水,泽国秋生动地风。高下绿茵千顷尽,新陈红粟万箱空”等。
武汉市现有物种类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起步较晚,主要通过开发地方品种的方式进行。为了更好地保护、研究和利用武汉市农业物种优势,本研究在摸清武汉市物种类农业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对目前武汉市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综合分析,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策略。
1 武汉市物种类农业文化遗产的现状
农业物种类是指人类在长期农业生产实践中驯化和培育而成,并传承至今的传统畜禽和作物物种资源,主要以地方品种的形式存在。通过有关部门批准审核以地理名称命名的产品,扩大地方品种影响力,实现对地方品种的保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并于2005年5月16日发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05年7月15日中国实施《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全国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另外,为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和使用管理,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农业部组织制定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2008年8月8日发布与实施。武汉市现有物种类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起步较晚,主要通过开发地方品种的方式进行。
1.1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规定》中所称的地理标志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产品范围涉及中药材、茶类、蔬菜、果品、粮油、家禽、牲畜、水产、酒类、传统工艺品等多个品种[4]。
由表1可知,自2004年江夏梁子湖大河蟹被认定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至今,武汉市国家地理标志产品逐年增加。目前武汉市共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14种,蔬菜类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最多,水产类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次之。其中有水产类3种、蔬菜类6种、粮油类1种、牲畜类1种、果品类1种、茶类1种、加工产品1种。武汉市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主要分布在黄陂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最多。其中新洲区2种、江夏区3种、洪山区1种、蔡甸区3种、黄陂区4种、汉南区1种。
1.2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登记工作,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审查和专家评审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工作。农业部设立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专家评审。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类别有种植业类、畜牧业类、水产类[5]。
由表2可知,自2014年蔡甸藜蒿被评为武汉市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至今,武汉市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以每年新增1~2种的速度逐年增加。目前武汉市现有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6种,产品类别以种植业类为主,只有1种水产类产品。武汉市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分布在江夏区2种、黄陂区2种、新洲区1种、蔡甸区1种。
由表1、表2可知,对比武汉市现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两者之间存在一些差异和相同点。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与国家标志地理产品存在重合。黄陂的脉地湾萝卜以及江夏的梁子湖大河蟹既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又是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但是,两者之间的差异更加显著。从时间上来看,武汉市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起步时间晚于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武汉市最早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申请于2004年,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2014年才起步。从数量上来看,武汉市现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14种,多于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6种。从影响力来看,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更具特色一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更受广泛认可,尤其是政府部门的认可,因此品牌影响力更大。
1.3 未被纳入保护体系的地方特色农产品
除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外,武汉市还有许多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地方特色农产品。这些地方特色农产品也具有评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潜力,也是武汉市物种类农业文化遗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表3)。
这些地方特色农产品都具有一些共性,蕴含各种价值。即社会经济价值、历史文化价值、科研示范价值等,使得地方特色农产品区别于一般农产品。①社会经济价值。这些农产品所具有的独特产品特性能够帶来经济效益。例如新洲蘑菇远销八方,出口欧美,新洲摘取了“全国双孢蘑菇之乡”“全国双孢蘑菇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全国食用菌行业标准化示范区”等众多桂冠。②历史文化价值。这些农产品都具有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例如武昌鱼就因为毛主席诗词《水调歌头·游泳》中“才饮长沙水又食武昌鱼”闻名遐迩。南北朝时代的大诗人庚信,在《奉和永丰殿下言志十首》诗中写道:“还思建业水,终乙武昌鱼。”唐代大诗人岑参在《送费子归武昌》诗中写道:“秋来倍忆武昌鱼,梦著只在巴陵道。”③科研示范价值。这些农产品需要科学技术的支持,通过良种提纯复壮工作保障地方品种的发展。例如黄陂脉地湾萝卜等地方品种种性退化严重,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持[6]。
2 武汉市物种类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
物种类农业文化遗产具有突出的生态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科研价值和示范价值等。随着物种类农业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被社会认可,武汉市物种类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不断推进,每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都不断增多,但是就实际保护效果而言并不理想。物种类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存在以下问题。
2.1 保护力度偏低
1)地方品种消亡。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效农业在扩大粮食供给的同时也危及农业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高产品种的大面积推广取代了更能体现生物多样性的地方品种,使其逐步灭绝。为此政府通过地理标志认证的方式,扩大产品影响力保护地区物种。但是武汉市的地理标志认证起步较晚,虽然每年认证产品不断增加,但是依旧有部分珍贵的物种类文化遗产还未纳入认证体系。因为生产条件特殊或者产量不高、价格偏低等原因一些地方品种已经濒临灭绝。比如江夏的杨桐萝卜已经很难在市面上看到。《武汉市志》中有记载土地堂杨桐萝卜,以产地“杨桐”而闻名,早在明代晚期开始种植。它的特点是皮光泽、肉细嫩、凉拌脆、小炒香,作酱菜别具一种风味,晒干丝更是香气浓郁,常吃不厌。当地人称赞“杨桐萝卜胜土参,香甜可口爱煞人”。20世纪80年代的时候,杨桐萝卜年种植面积在千亩以上,总产达150万kg,作为名优品种销往武汉、北京等地。现在市场上的杨桐萝卜已经被白皮萝卜、春雪莲、韩国白雪等品种取代。这些品种根肥块大收获期长,根形美观根皮光滑商品性好,但是杨桐萝卜却具有更好的口感和更丰富的营养价值。杨桐萝卜的消亡只是地方品种消亡的一个缩影。
2)政府认证影响力缺乏。对于申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企业而言,标志的影响力决定了农产品生产效益。但是目前企业在申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公共标志(登记证书)时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和提交一些材料。分别由质检总局发布核准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核发《地理标志农产品专用标志使用证书》按要求印制专用标志。由农业部做出登记决定并公告,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相关标识代表着获得了国家的认可,可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产品收益。但是国家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还有待提高,没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无法让使用标识的企业达到预期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