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美]佩姬·威廉姆斯
编译/高锡凤
1997年4月的一天晚上,美国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街头,行人如织。杰克逊正疾步走向迪吧,突然黑帮成员库库蘑从后面狠狠地拍了一下他的后脑,让他一个踉跄差点跌倒。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对方已经逃之夭夭。尽管如此,他依然认出了这人就是库库蘑。第二天晚上,杰克逊一心想找库库蘑解恨,但是没有车,于是找到惯偷巴恩斯帮忙。巴恩斯通过拆线点火,很快就偷到了一辆别克马刀车。于是,杰克逊开车,一路上把巴恩斯的朋友威廉姆斯、鲁道夫叫上车。他们四人一边喝酒,一边吸大麻卷烟,身上都带了武器,杰克逊带了一把.380手枪,巴恩斯的是.357,鲁道夫的是9mm口径,威廉姆斯则是霰弹枪。
没找到打人的库库蘑,他们在街上闲逛,晚上11点左右,一个叫陌儿的毒品贩子开着红色雪佛兰随想曲从前面驶过,车上音响震耳欲聋。
杰克逊一伙四人立即开车尾随这部车,不久进入辅道,杰克逊突然前插,逼停了雪佛兰,接着枪声响起,陌儿慌忙跳车逃跑,尽管胸部中枪,他依然挣扎着往前跑;坐在雪佛兰副驾驶位置的杰拉德则跳下车朝相反的方向跑。
“他妈的,不要跑!”杰克逊一边大叫,一边开枪。
陌儿倒在了街旁边的辅道上,当场死亡,杰拉德成功逃脱。
看见死了人,杰克逊和鲁道夫急忙驾驶别克车逃离现场,威廉姆斯和巴恩斯则跳上死者的雪佛兰车,关掉音响,把车径直开到市郊,藏进草丛里。威廉姆斯告诉巴恩斯,他在雪佛兰车上捡到了一把.380手枪,巴恩斯说不要带在身上,于是他们把枪藏在树丛里,然后步行回家。
第二天一早,杰克逊和巴恩斯到市郊,打算处理掉雪佛兰车,但是刚好有个农夫正在草场放猪,他们只得作罢。
当晚,警察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经过现场勘查,没有找到很多痕迹物证,只有一个.380手枪子弹弹壳,散落的汽车玻璃碎片,以及死者心脏里面的弹头。
两天后,惯偷巴恩斯主动到警察局投案自首,交代了作案过程。又过了一天,威廉姆斯和鲁道夫也投案自首,只有杰克逊没有到案。
投案的三人一致指认是杰克逊开的枪。警察迅速开展抓捕,先来到杰克逊的家,杰克逊和母亲及两个姐姐住一起。家人告诉警察,杰克逊18岁了,很少在家里住,除了来要钱和食物,平时都住在镇北边的安居工程小区。
蒙哥马利市的西边部分属于黑帮瘸子帮势力范围,崇尚蓝色和黑色,北城区属于血帮,崇尚红色。杰克逊是亲血帮的,所以住在北边。他高大健壮,圆脸,笑容灿烂,声音低沉,左前臂有“S”字母的文身,是他父亲刺上去的。他12岁就开始贩毒,读到八年级就辍学了,因为殴打他人和抢夺枪支,在少年教养所关押了一年。此次发案时,他还处在假释期,涉嫌非法入侵当铺案。
杰克逊的母亲玛丽琳同意警察进屋搜查,结果在卧室壁橱里找到一把.380口径的Mag手枪。在警方的劝说下,随后不久,玛丽琳带着儿子杰克逊投案,接受调查。
起先,杰克逊否认和巴恩斯、威廉姆斯、鲁道夫相熟。警察告诉他,在他们盗取的别克汽车里,发现了一个“每日皇后”奶茶杯,上面有杰克逊的指纹。这虽然是个谎话,但效果很好,杰克逊逐步承认了开车把雪佛兰逼停的事实。
“但是我没有杀人,那个时候子弹纷飞,各个方向都有,起先是威廉姆斯朝天鸣枪,接着是死者的同伴开枪,非常混乱,不知道谁打死了陌儿。”杰克逊辩解说。
四名被告都被指控故意谋杀,为了能确保死刑,警察和检察官继续证实他们在杀人之前有抢劫的犯罪动机。
杰克逊预感到了其他三名同伙已经出卖了他,肯定是把责任往他身上推,然后配合检察官,作为同案污点证人,以此保住命。
检方指控的依据是建立在三名同案污点证人的证词之上的,故事很精彩,但是漏洞百出。现场遗落的弹壳和死者体内的弹头不吻合,唯一有联系的是现场的弹壳和杰克逊家里搜查到的枪属于同一个品牌Mag Tech,弹夹上没有杰克逊的指纹,据他母亲说,这把枪放在壁橱里很长时间了,是他父亲的,而他的父亲坐牢很多年了。
弹道学家公布了检测结果,死者体内的弹头有可能是三种枪发射出来的,分别是:.380、.357和9mm。
阿拉巴马州高级法庭法官
事发时坐在死者驾驶的车副驾驶位置的杰拉德向警方证实,别克车里面有多把枪向他们射击。
另一名关键目击证人是一位卡车司机,在肉鸡加工厂工作,当时从辅道对向驶来,中间隔一道防护带。案发时已经是深夜,辅道上的路灯已经关掉了,光线很暗。他看见别克车的驾驶位闪出火光,接着听见“砰”的一声响和几次啪啪的声音。当时坐驾驶位开车的就是杰克逊。
地区检察官办公室意识到该案有难度,于是提出庭外诉辩交易:如果杰克逊认罪,将判处无期徒刑不假释;如果不认罪,将以死刑起诉,一旦定罪,将作死刑判决。
杰克逊拒绝了。
2002年前的阿拉巴马州依然采用电椅执行死刑,那把用了近百年的电椅外号“黄妈妈”,其寓意主要是来自于高速公路中间的双黄线。很多人抱怨,阿拉巴马州与其他州相比,执行死刑的人太多。就在杰克逊接受庭审的1998年2月份,有近200人在等待执行死刑。
阿拉巴马州执行死刑的电椅“黄妈妈”
威廉姆·戈登法官主审本案,他55岁,担任法官20年了,是一位保守、率直的民主党人,在数次州法官选举过程中击败竞争对手当选。他主审了很多有影响的案子,比如在1993年,否决了州长在议会大楼上飘扬邦联旗的决定。他的同事评价他是“一个聪明、公正、学识渊博的法官”。
证人出庭作证从星期二下午开始,到星期五上午结束。因为付不起律师费,请不起律师,法庭给杰克逊指派了两名律师,都是全科律师,之前没有担任过命案的首席律师。庭审中,指定律师没有做深度的辩论。
作为关键目击证人,死者的同伴杰拉德没有出庭作证,只是宣读了他在警察局录的口供。对此,辩护律师没有反对,也没有和杰拉德面对面交流。
杰克逊没有出庭作证,命案庭审一般都是如此,主要案犯不出庭作证,他的辩护律师提出了反对,但无效。辩方没有找到有利己方的证人出庭,也没有过多地反驳三名同案污点证人的证词,揭露他们的动机。
由于辩方没有过多地辩护,陪审团采信了三名同案证人的言辞,裁定杰克逊犯有一级谋杀罪。
接下来的庭审立即进入判决阶段,抗辩双方激烈争锋。检察官要求判处死刑,而辩方律师提出判处终身监禁不假释。检方称杰克逊已经不适合在这个有序社会生存了,辩方则请来了四名证人,站在证人席作简短发言。
杰克逊的妈妈在证人席哭着哀求道:“请放过我的孩子吧,他是我唯一的儿子,我们需要他。”
杰克逊的爸爸说:“我的孩子之所以犯下如此罪行主要是因为交了坏伙伴,入错了群。我也有责任,没有教好孩子。”
很多州判处死刑需要12名陪审团成员全部投票赞成,而阿拉巴马州只要10人及以上就可以。经过陪审团无记名投票,12∶0反对把杰克逊送上电椅。陪审员贝克思说,他们不愿意把一个孩子送上电椅,何况涉案证词漏洞百出,他们甚至都怀疑杰克逊是不是致命的凶手。
戈登法官对陪审团表示感谢,随即解散了陪审团。
在阿拉巴马州,这件谋杀案还没有完,法官可以行使特权,推翻陪审团的集体判决,单方面作二次审判,改变判决结果。
在陪审团提交不作死刑判决书以后,戈登法官一直在考虑杰克逊应该死还是活。在他的要求下,州保释——假释办公室提交了一份八页纸的《宣判前调查报告》,报告提供了一些检察官没有或不便公开的事实:杰克逊未成年时的犯罪记录。自12岁起,杰克逊每年都要被警方逮捕,犯罪性质有两种:第一类是轻罪,如偷开他人车辆(拖拉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等;第二类是重罪,如伤害他人、抢劫当铺等。
州人事/社会简历部提供的资料显示,杰克逊仅仅跟随他叔叔做过短时间的小工;心理评估委员会报告称,杰克逊在少年管教所期间进行过测试,其智商是略高于“智力迟钝”等级。几份报告都没有提到杰克逊的童年生活:母亲在怀孕时吸大麻,在他还小的时候又吸食霹雳可卡因;父母亲吸了可卡因以后会互相打斗。虽然他母亲戒毒了,但是对他的心理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
戈登法官仔细研读了相关的报告,回忆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衡量减轻和加重的情节,比如说智力低下是减轻的情节,可以免除死刑,但是穷凶极恶、凶残暴虐、手段残忍就是十大加重处罚情节之一。在减轻和加重之间的衡量,陪审团选择了减轻,而戈登法官还在纠结。
一般是不允许在陪审团认定的犯罪情节上添补加重情节的,但是谋杀案法官会采取迂回的方式,转弯抹角地加进去。比如说,采用在法律规定以外的主观评估的方式来推翻减轻情节,减少从轻的因素,变相加重处罚。鲜明的例子是引证被告缺乏同情心,待人冷漠等等。
阿拉巴马州曾经有个谋杀案,陪审团发现被告的智商测试只有65分,属于智力缺陷,这是减轻处罚的重要情节,但是法官不采信这个证据,说智商测试想得到高分很难,但要得低分却很容易,可以伪装。比如说吉普赛人就故意在智商测试中得低分,但谁都知道他们非常聪明。
纽约等州使用的“老思帕奇”电椅
陪审团裁决过去了四个月,戈登一直在起草判决令,他认为杰克逊有加重的情节,比如始终不认罪,拒绝庭外诉辩交易,说明他还没有悔改的心意,不愿意承担责任;他之前的众多罪行中,有三项是暴力犯罪,而且在假释期限内杀人,罪加一等。当然,他也存在从轻的情节,比如他听母亲的话,主动去警察局接受调查;他主动配合警察交代案发经过;他有个女朋友和一个孩子,但从没有对其实施过暴力;这都是减轻处罚的情节。
戈登删除了“杰克逊年轻不成熟”作为从轻的情节,部分原因是杰克逊的个子大,案发时,他身高1.83米,79公斤,差35天满19周岁,属于体格成熟男性。
但是案情出现了戏剧性的扭转,戈登竟然又觉得杰克逊可能不是直接凶手。坐在雪佛兰副驾驶位置的杰拉德的口供中,没有明确说明谁持有.380手枪,没有列举是谁开的枪,只听见四五声枪响;有两个人手中持枪,一把是.357,另一把是9mm。依据这个口供,可以推测可能是一个人开了枪,也可能是两个人都开了枪。
依据弹道检测报告,杀死陌儿的子弹头是.380或.357手枪,那凶手就应该是惯偷巴恩斯,因为巴恩斯和威廉姆斯都提到过,巴恩斯有一把.357手枪,这倒是说得过去。
戈登感觉得到,三名同案证人一致打算把杰克逊列为团伙头子和主犯,以争取自己的轻判(后来的事实是:威廉姆斯被判处终身监禁,鲁道夫被判到2015年9月可以假释,巴恩斯到2017年12月可以假释。他们都拒绝外界采访)。
尽管戈登处于矛盾之中,但是考虑到该案的残暴,以及杰克逊的现实表现,他选择忽略该案的一些疑点,坚持行使否决权,否决陪审团的裁决,决意判处杰克逊死刑。
杰克逊母亲的娘家人听到了新闻,戈登法官要推翻陪审团的裁决,立马告诉了杰克逊的家人。杰克逊的家人赶紧联系辩护律师,律师又急忙到监狱去找杰克逊,不过杰克逊已经知道了这个消息。
优秀的律师和当事人及其家属需要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和协商机制,但是该案律师和当事人杰克逊缺乏这种联系。律师和杰克逊的家人第一次见面是在法院,庭审开始前的一段很短的时间。家人不知道死刑判决的程序,更不知道法官竟然可以否决陪审团的裁决,律师根本就没有告诉过他们。庭审过后,律师叫他们不要担心,说死刑都快要取消了。
阿拉巴马州的法官
1998年7月2日,戈登法官发布死刑判决令,在法庭上作了正式宣判,这次陪审团的位置上空无一人。
“杰克逊先生,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法官问。
“尊敬的法官,我很抱歉——”杰克逊站在法庭上,哽咽道,“我真的没想到会发生那样的结果。尊敬的法官,我不想死,求求你,让我活命,我不想死。”
法官没有动摇。
司法否决权第一次进入美国司法系统是在20世纪70年代,目的是防止死刑判决的滥用。1972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审理“福尔曼诉佐治亚州”一案时,发现死刑案件裁判过程中存在滥用程序、种族偏见的情形,种族差异太明显了,黑人判处死刑的人数是白人的四倍,如果受害者是白人,那么这个比例会更高。随后最高法院下令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执行死刑,到1976年,由于各州纷纷修改了死刑程序,规范了法官在死刑案件中的否决权,最高法院才在“格雷格诉佐治亚州”一案中批准恢复执行死刑。现今,13个州取消了死刑判决。
请注意,起先授予法官否决权的初衷是偏向减少死刑判决,彰显慎重。
在杰克逊案件投票过程中,有陪审员问戈登法官:“如果我们投票决定了不判死刑,法庭可以推翻这个裁决吗?”
“可以的。”戈登答,“但这不影响你们的投票。”
“既然是这样,我们有什么必要走这个程序?”
“因为法律是这么规定的,我是法律的执行者。”法官说,“这不是合适的回答,但这是最好的回答。”
现今,只有佛罗里达州、特拉华州和阿拉巴马州共三个州的法官有否决权,前两个州的法官使用这个条款时非常谨慎,一般都是把死改生,正是因为否决权,特拉华州已经15年没有执行死刑了。而在阿拉巴马州,过去的32年中的31年,每年至少使用一次否决权,把生改成死。
约七十名阿拉巴马州的法官曾经单方面地下令对狱犯执行死刑,总数超过百次。该州近二百名等待执行死刑的囚犯之中,有36人是因为法官行使否决权把生改成死的。
死刑判决的潜在错误很多,据美国国家科学院研究结论,每25个死刑判决中就有一个是冤枉的。进入21世纪以来,死刑判决下降了一半。而在阿拉巴马州,2010~2013年的四年间,共执行死刑四人,其中的三人都是法官行使否决权把生改成死的。
已故的麦克莱法官是阿拉巴马州九名巡回法官之一,主审了阿拉巴马州30%的死刑判决,他经常主动申请审理死刑案件。法官贝克斯顿行使了五次否决权把人从生改成死,人称“霸死墩”。
1984年,黑人罗伯特·李正是通过否决权被判处死刑的,罪名是枪杀白人店主凯特。他的定罪主要是同案犯的证词,该同案犯却得到了轻判,25年监禁的。罗伯特提出上诉,指责法官有种族偏见和法律服务缺失,因为法庭指派的律师从没有辩护过谋杀案,竟然还是受害者的朋友。上诉失败了,尽管检察官承认在挑选陪审团成员时,曾经刻意打压黑人候选人,这在阿拉巴马州是常事。
2000年4月,黑人罗伯特·李被送上了电椅,直到最后时刻,他依然说自己是清白无辜的,只是被判了“种族死刑”。
1987年,木材造纸工人、黑人瓦尔特被控杀害18岁的干洗店白人员工,法官里·凯把他直接安排到死刑牢房,好像下意识地就要判他死刑。庭审持续了一天半,有12名辩方证人发誓作证,说案发那天,嫌疑人瓦尔特在家里举行烤鱼小聚会,有不在现场的证据。但是陪审团还是裁定他有罪,因为有三个目击证人作证,说案发时看见嫌疑人的卡车停靠在干洗店旁边。
陪审团判决瓦尔特终身监禁。里·凯法官则行使否决权,否决陪审团的裁定,改判死刑,理由是“残忍地杀害了一名花季少女”。
阿拉巴马州死刑注射椅
里·凯法官的情感没有得到宣泄。上诉期间,瓦尔特的律师发现检方可能隐藏了对被告有利的证据,过大地宣扬了不利的证据,其主要证人还存在作假证的嫌疑。1993年,瓦尔特被无罪释放,但是他已经在死牢里面待了六年,经历了生死两重天。
死刑犯曾经多次驳斥否决权,理由是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规定,一审不受两次判决的原则;第六修正案规定,有权使用陪审团体系的原则;以及第十四修正案,保护合法权利的原则。否决权是一审两判,侵犯公民合法权益。
回到本案,杰克逊知道他被改判死刑后,立即请求重审和更换律师。
新指派的律师是布莱恩·斯蒂文森,阿拉巴马州“平等司法倡议组织”的发起人和主席,该组织是非营利性民间组织,旨在帮助那些无力支付律师代理费的死刑案件。该组织逆转了多起死刑案,包括上面提到的瓦尔特的死刑逆转就是该组织辩护的。
斯蒂文森是全美出名的反否决权的斗士,很多涉及否决权的案子都有平等司法倡议组织的身影。他在哈佛法学院毕业之后,从特拉华州移居到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已经30年了。1995年,因为他出色的辩护,荣获“麦克阿瑟天才奖”。54岁的他又瘦又高,头皮刮得精光,像佛教里的和尚,是仅有的几名非裔美国黑人刑案辩护律师之一。
阿拉巴马州静脉注射执行死刑
每年秋天,他往返于纽约大学兼职教课,过程中,他和学生发现,阿拉巴马州的死刑判决司法系统中,被告都是黑人和穷人,而另一个事实是,管理者包括19名上诉法官,都是白人。
斯蒂文森认为否决权是死刑判决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在他的新书《正义的慈悲》中指出:“法官的否决权是令人难以信服的政治工具。”
平等司法倡议组织的总部是一栋砖混结构建筑,在蒙哥马利市中心的回春街,西班牙小食吧和汉克·威廉姆斯博物馆之间;当年奴隶就是从这条街的尽头阿拉巴马河宽广的河湾处运上岸的,然后在市中心的公共喷泉处拍卖。
赞成否决权的人士指出,否决权可以确保恶贯满盈差中选差的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斯蒂文森则反驳说,死刑判决已经沦落为部分人的广告词,在检察官和法官竞选的时候,他们可以宣扬判了多少死刑,以增加他当选的筹码。
每六年一次,阿拉巴马州换选巡回法官(死刑案就是他们管辖的)、刑事上诉法庭和高级法庭的法官成员。在选举年,否决权的使用陡然增长,比如说2008年法官选举年,30%的死刑是通过否决权改判的,而在头一年2007年,这个比例只有7%。
在阿拉巴马州,否决权的目的都是确认嫌疑人犯罪,以从重打击。阿拉巴马州高级法庭退休法官道格拉斯说,排除一起刑案意味着丢失选票,确认一起刑案就能增加选票,让你坐上法台和法椅。
本案的被告杰克逊是在1998年的夏天被改判死刑的,这一年刚好是法官选举年。有人说戈登法官是想竞选什么职位,可事实是,他决定退休了。前地区检察官麦库怡正在竞选他的位置,那时麦库怡在当地电视台已经开始做广告了,拍摄了专题采访片。她说,想在阿拉巴马州当选刑事法官,你必须要有“杀手的眼神”。
阿拉巴马州的法官竞选费用冠盖全美同行,竞选不设置捐款限制。有数据显示,在2000年到2009年期间,竞选一名上诉法庭的法官吸收捐赠款大概是2.06亿美元,比前几年翻了一番。感兴趣的团体和政治派别会通过各种渠道捐款,以支持对自己有利的候选人。
虽然有人想方设法掩盖曾经捐款给某候选人的事实,但还是有迹可寻。通过对阿拉巴马州100人次的法官选举研究,竟然发现该州允许律师捐款给法官候选人,而这个法官可能主审该律师辩护的案件。本案的检察官兰迪请求戈登法官判处被告杰克逊死刑,他就曾经捐款给戈登竞选法官,如1991年4月通过妻子捐款给戈登,而且他的妻子就是戈登办公室的文员。虽然当时只捐了50美元,那是因为戈登是无竞争对手的唯一候选人,其本人限制了捐款数额。
法官本身也捐款给法官候选人,以支持观点相近的人。1993~2012年,有40名行使过否决权的法官曾经捐款给其他候选人,以竞选州刑事上诉法官、州高级法庭法官和总检察长。比如本案法官戈登就先后两次捐款,第一次是350美元,第二次是退休后捐款2000美元给继任者女法官麦库怡。
阿拉巴马州律师协会是包含了执业律师、法官、检察官在内的法律人行业协会,这个协会不认为相互之间捐款有违职业道德。但是平等司法组织认为,这种做法摧毁司法公正,显然有结党营私、办人情案的嫌疑;这样的法官其实就是“穿法官袍的政治家”。
自2000年起,民主党州议员汉克一直提交议案,要求进行死刑改革,废除否决权。他认为该项制度极大地偏向了检察官一方,而没钱的辩护人就只能接受法庭指定的辩护律师或合约律师,这些律师只要具备五年的刑事律师经验即可。美国律师协会认为,在新时代,死刑案的辩护团队应该至少有两名高素质、有经验的律师,以及负责调查、心理健康、法医和物品滥用等方面的专家协助。
辩护律师需要较强的职业道德,法庭指定的死刑案辩护律师更是需要高度的责任感和职业操守。在阿拉巴马州,负责死刑案的律师有五分之一的人被律师协会给予警告、停职或剥夺律师资格的处分。
民主党州议员汉克的改革提案没有被采纳。共和党州议员肯韦德也颇有微词,说阿拉巴马州的司法很特别,死刑依然很普遍,他不反对死刑,但是正在参选的法官,为了当选,就会否决陪审团作出的终身监禁不假释的判决,改为死刑,带有强烈的政治因素,着实让人不理解。
巡回法庭的法官托米说:“让我们面对现实吧,毕竟都是人。”
2001年5月,阿拉巴马州高级法庭发现戈登法官在审讯杰克逊的时候作了一个错误的决定,当时辩方曾经提出警察制作的杰克逊的笔录不能采信,因为警方是通过说谎的方式诱供得到的笔录。在审讯时,警察谎称在涉案的别克车里面发现“每日皇后”奶茶杯上面有杰克逊的指纹,诱使杰克逊承认参与了犯罪,而事实是车上有茶杯,但根本没有他的指纹。庭审时,对辩方的请求,戈登没有理睬。
杰克逊的案件发还到蒙哥马利县法庭,戈登已经退休了,新当选的麦库怡法官负责此案审理,她裁定该笔录有效,可以采信。
杰克逊再次上诉到阿拉巴马州高级法庭,该法庭有九名法官。其中有一个叫道格拉斯的法官,原来是摩拜县巡回法官,曾经在一起抢劫杀人的案件中行使否决权,案犯被执行死刑。不久,他竞选高级法庭的法官成功。曾经有一幅他的竞选宣传画:他身穿法官袍,眼神坚定,目视选民,旁边有文字——他诠释了完全意义上的公正。
2002年2月,高级法院维持原判,执行死刑。投票结果是7∶2,道格拉斯法官竟然投了反对票,一个行使否决权把人从生改死的法官,这次也反对否决权,着实让人惊讶。他指出该案的证据不足,杰克逊存在最大可能发出致命一击,但不是绝对肯定,不具有唯一性,陪审团裁定的终身监禁不假释是比较合适的判决,所以他反对执行死刑。
同年年底,杰克逊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结果依然是维持死刑判决。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杰克逊的家人没有放弃,案子在上诉系统里不停地流转,理由是陪审团成员定罪不准确、法官行使否决权不合理、庭审律师不合格、证据披露不公正,等等。
2009年,关键目击证人、坐在副驾驶位置的杰拉德死了,是在毒品黑帮内讧中被打死的。
最终,所有的上诉都失败了。
上诉法庭认为,不管怎么说,一审时,在是否判处死刑的投票中,陪审团以12∶0反对判处死刑,这一点足够证明当时的指定辩护律师是合格的。
2013年10月,杰克逊和他的法律团队向联邦法庭申请人身保护令,这个令状允许被告起诉州审判体制违反了联邦法律或宪法。
2014年5月,有联邦行政司法官建议否决此申请,但联邦法庭还是批准了此人身保护令申请,此案又转回到地区法官面前,这次是美国上诉法庭第11巡回法庭受理,位于亚特兰大州,主审法官是艾德·凯慕斯,被美国《国家法律周刊》杂志评为“全国第一支持死刑者”。
如果第11巡回法庭拒绝杰克逊的请求,杰克逊可以再一次向美国最高法院申请,也可以请求阿拉巴马州州长实施行政赦免,从轻处罚。此时的州长是共和党人罗伯特·本特利,他是死刑坚定的支持者。
第11巡回法庭的判决依然是杰克逊败诉。
尽管一审陪审团无记名投票12∶0反对判死刑,杰克逊还是面临着执行死刑,创造了阿拉巴马州的记录。
阿拉巴马州高级法庭法官道格拉斯说:“我自己并不喜欢否决权,这个东西不好,但是它是法律,虽然很多法官不喜欢,但还是要用。我的原则是,如果陪审团没有尽职,和我了解的案情有出入,那我还是会行使否决权。”
1982年1月的一天晚上,蒙哥马利市东郊,一名清洁工鲍尔·爱德华向两名便衣警察兜售大麻。便衣警察托尼和玛丽试图抓捕他,在扭打过程中,爱德华掏出手枪连开数枪,射中玛丽的胸部,然后还抢到托尼的枪,射中托尼背部一枪。
玛丽当场牺牲,成为阿拉巴马州第一位在执勤时被杀的女警察。庭审时,清洁工爱德华一口咬定,案发时他误认为两名便衣警察是抢劫犯。由此,陪审团以11∶1的投票结果判处爱德华终身监禁不假释,反对死刑。
戈登法官行使了否决权,改判爱德华死刑,理由是他吸毒、贩毒、赌博,不是好人。
当事人上诉后,上诉法庭投票结果6∶3,驳回重审,认定戈登法官写了一篇简短而且有点含糊的裁决书,没有明确爱德华判处死刑的关键点:他是否明知对方是警察。
阿拉巴马州上诉法庭有签批简洁否决权报告的习惯,不知道为什么在爱德华的案件上却盯得很细,要求写明加重和减轻的全部情节。
于是戈登法官列举了案犯爱德华的减轻情节:无重大犯罪记录,对家庭负责,邻里关系融洽,悉心照顾有病的母亲,在监狱表现良好,学会了读写。然后,他改判爱德华为终身监禁不假释。
在爱德华一案中,上诉法庭驳回了他的否决权,他闭门反思,改死为生,而门外有二百多名警察在抗议他的改判。
退休后,戈登法官对外说:“让陪审团来决定吧,如果选择陪审团制度,我们就必须依靠这个制度。”
有人问他,为什么在杰克逊的案子上要行使否决权,而不采用陪审团的裁定,尽管他很清楚杰克逊射出的子弹有可能不是致命的那颗。
他的回答很简单:在其位,谋其政。
他审案22年,感觉有些人空谈误事。他问,你做好准备为那些狱犯买单了吗?修监狱,招募狱警,食品、医疗、卫生,等等,狱政系统不堪重负。有时,你必须要让某些人消失。
最近,阿拉巴马州采用静脉注射戊巴比妥钠,让死刑犯安乐死,引起争议不断,有人说还是恢复电椅,有人说应该仿效佛罗里达州注射鸡尾酒式的三种药物混合而成的致命药剂。等待执行死刑的死囚犯则向联邦法庭申诉,要求保持安乐死,不同意变换其他方式。
“黄妈妈”依然作为备用手段,设置在阿拉巴马州西南部艾特摩尔镇霍尔曼监狱,杰克逊正关押在这里等待执行死刑。他说:“你们在谈论如何对我执行死刑,然而连你们自己都不肯定是不是我杀的人,真是荒唐!”
他不再喜欢谈论凶杀案了,转而回忆自己的童年。小时候他偷食品,因为不想再找隔壁孩子讨要面包,担心对方在学校取笑他。他偷香水,到街上卖掉,然后请姐姐一起吃汉堡王。“我感觉人生来应该是美好的,只是后来被玷污了。犯了错,不能简单地一杀了之,而应该寻找更深刻的社会原因。”
2014年5月30日,他已经36岁了,胖了不少,当天接受静脉注射戊巴比妥钠盐。
1997年4月发案,1998年7月判处死刑,2014年5月执行死刑,前前后后17个年头,从陪审团的裁定终身监禁不假释到法官行使否决权,经历生死两判,亡命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