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国俊 张晓宇
[摘 要] 投贷联动业务是商业银行参与风险投资、支持科创企业发展的新模式。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贷联动模式较为单一,不能有效契合科创企业轻资产、高成长性的融资需求特征。针对投贷联动业务推进中的痛点和难点,提出了投贷联动的金融生态圈模式。该模式下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围绕科创企业成长基金、PE/VC、产业龙头科技企业、产业并购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多方主体展开,并融入互联网金融、Fintech、法律和审计等多业态元素。依托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数字化手段,在交易撮合、产业对接、资源整合等方面发力,解决“投”、“贷”双方信息不对称、利益诉求不一致等问题,最终形成金融服务的闭环生态系统,从而有效契合科创企业的综合金融服务需求。
[關键词] 生态圈模式;投贷联动;科技型中小企业
[中图分类号] F8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6043(2018)09-0147-05
Abstract: The investment and loan linkage business is a new model for commercial banks to participate in venture investment and support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innovation enterprises. The model of investment and loan linkage of commercial banks in China is relatively simple, which cannot effectively meet the financing demand characteristics of science and innovation enterprises with light assets and high growth. Aiming at the pain points and difficulties in promoting, the study puts forward the financial ecosphere model of investment and loan linkage. Under this model, the linkage business of commercial banks focuses on the growth fund of science and innovation enterprises, PE/VC, industrial leading technology enterprises, industrial M&A; fund, and technology-based SMEs, and integrates multiple business elements such as Internet finance, Fintech, law and auditing. Relying on the digital means in terms of large data, chain blocks and cloud computing, the study develops in terms of deal making, industrial docking and resource integration, resolves information asymmetry and interests appeal inconsistent of investment and loan, and finally forms the closed-loop ecological system of financial services, so as to effectively fit the comprehensive financial service needs.
Key words: ecosphere model, investment and loan linkage, technology-based SMEs
党的十九大提出,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这就为商业银行提升金融服务供给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商业银行应在“回归本源、回归主业、回归实体经济”的路径下寻求结构调整思路。我们认为,商业银行支持实体经济不应是“大水漫灌”,而应是“精准细化”,做到“有所为而有所不为”,重点支持科技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活动。在支持创新方面,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这将为商业银行带来新的业务蓝海,也为发展投贷联动提供了新的契机。
一、我国投贷联动业务的发展现状
(一)试点逐步推进
早在2009年,国家开发银行特批获得了国内首张人民币股权投资牌照,并成立了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开金融”)开展投贷联动业务。而后,包括浦发银行、招商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农商行等商业银行逐步跟进,探索投贷联动模式。但受现有法规限制,商业银行对科创型企业的金融支持十分有限。为了进一步拓宽科创型企业,特别是中小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渠道,2016年4月,银监会与科技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鼓励和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投贷联动业务试点,有效防范风险,不断提升科创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我国投贷联动首批试点在5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进行,有10家银行参与试点。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银行不能进行股权投资,但试点银行经申请和批准后,可设立投资子公司。随着投贷联动试点的启动,北京、天津、上海等地纷纷开启了投贷联动工作,各试点银行也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其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截至2016年末,北京地区投贷联动规模已达40.06亿元,内部投贷联动同比增长63.42%,外部投贷同比增长近20倍;天津地区5家试点银行已为14家科创企业办理投贷联动业务,贷款余额共计2亿元。截至2017年1季度末,上海投贷联动规模为37亿元,较2016年末增长44.38%。在政府和商业银行的双发动力下,投贷联动业务后续还会有进一步发展空间,试点范围将会进一步推开。
(二)已有运行模式渐趋成型
随着监管层的逐步推动,目前国内商业银行投贷联动模式已逐步进入正轨。下面分试点银行和非试点银行简要阐述。
1.试点银行模式
试点银行的投贷联动模式即所谓持牌模式,是银行直接拿到了股权投资的牌照,可以在境内设立直属子公司开展股权投资,并以贷款辅助(杨再平等,2015;张小东和康立,2017)。这种模式在《指导意见》中有详细的规范,商业银行一般采取股贷分离的模式。即股权投资由银行专门设立的子公司担任,而相应的贷款发放则由银行成立专门的部门或特色分行来予以配合,并同时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为科创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務(廖岷和王鑫泽,2016)。
在投贷业务模式上,《指导意见》做了周密部署,但其中的几项规定仍然对获得股权投资牌照的银行形成了制约。一是拥有牌照银行设立的投资功能子公司,以及专职予以信贷配合的机构最终都需要纳入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这将在较大程度上占用试点银行的风险资本。二是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且与其他业务资金隔离。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资本金和利润收入较低的商业银行开展业务的难度。
2.非试点银行模式
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非试点商业银行无法运作在境内设立投资子公司的模式,更多需要采用曲线操作策略,主要模式包括以下两种:
(1)实力较强的国有银行和部分股份制银行采取“信贷投放+境外子公司股权投资”的模式来间接实现投贷联动。具体做法是,商业银行母公司先在香港或其他地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再由海外子公司在内地设立境内直投子公司负责股权投资,同时由境内银行的分支机构给予信贷支持。这种模式下,商业银行可以发挥集团优势,降低内部沟通成本,既满足境内监管要求,也符合当前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趋势。但该模式的一大弊端是内部利益输送难以防范,应还贷款可能会转化为银行股权投资,达到变相逃债目的。
(2)投贷联盟模式。该模式是目前国内商业银行投贷联动最为普遍的一种模式。商业银行可以与自身风险偏好相似、信贷投向政策匹配的VC/PE机构合作签订投贷联盟协议,当VC/PE所投企业有融资需求时,商业银行在额度范围内直接向该企业提供贷款并跟踪介入,同时约定在一定条件下,把贷款转换为企业的相应股权。这部分股权将由风险投资机构代持,当被投资企业进行并购、IPO等风险溢价时,风险投资机构抛售代持股权以获得收益,银行通过选择权分享股权溢价。如企业发展不及预期,银行也可以放弃贷款转为股权的机会,待贷款到期后直接退出。在投贷联盟合作中,由于商业银行与VC/PE在授信评审、投资选择与风险隔离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需要加强对VC/PE的投资经验、企业现金流等方面的考察。
(三)业务推进仍有一定阻力
1.政策法规上还有诸多限制
《商业银行法》明确禁止商业银行对企业的直接股权投资。因此,国内大部分商业银行主要通过与风投企业合作,曲线进入股权投资领域。目前只有10家试点银行有资格直接设立投资子公司进行投贷联动业务。另外,股权投资期限一般较长,银行需要和风投机构承受相同的坏账风险,但目前监管部门在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方面尚没有配套措施,这也使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时面临后顾之忧。
2.“投”、“贷”双方的利益诉求存在不平衡
商业银行注重低风险容忍度,追求资金量大、薄利、防御性风险管理,而VC/PE等投资机构注重高风险、高收益和企业的成长性。同时,商业银行在投资决策上反应速度明显慢于市场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在目前的审批机制和考核机制下,商业银行在投资决策流程期限、审批流程上很难与非银行投资机构同步,信贷风险在短期内无法转移。
二、构建投贷联动金融生态圈
上述分析表明,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投贷联动模式仍旧较为单一,一方面不能有效契合科创企业轻资产、高成长性的融资需求特征;另一方面也未形成整体化、生态化、场景化的业务模式,需要进一步突破传统的藩篱。通过结合数字化技术,研究构建融合科技金融元素的新型投贷联动模式,打造多方平台化互动的投贷联动金融生态圈,解决投贷联动业务发展的痛点和难点。
(一)银行、风投机构、政府资金三方联动
1.把握风险资本的投资方向
风险资本总是与创新活动紧密联系,是支持创新创业的首要金融资源。风险投资机构在项目筛选和评估、企业价值发掘以及市场进入退出机制等方面具有专业优势,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应首先把握风险资本的投资方向,找准投贷联动业务可实施的产业细分领域。
从投资规模来看,我国风险投资市场近年来十分活跃,但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征。我国的风险投资市场规模和投资项目的增长呈现了一定的阶段性,至2007年达到6万亿的市场规模,2008年后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投资规模缩水大半,市场波动幅度较大,但目前仍保持万亿以上的市场规模。随着国家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转型升级,未来3-5年,我国风险投资规模将迎来新一轮增长周期,商业银行应顺应趋势,科学定位参与风险投资的模式和切入点。
2.积极介入政府引导基金运作
发达金融市场的实践表明,政府引导基金对风险投资具有很强的带动作用,商业银行应重视政府资金市场化运作所带来的激励效应和风险分担功能,积极利用政府引导基金开展投贷联动业务。
根据2015年出台的《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我国的政府引导基金主要可投资于创新创业企业、中小微企业、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项目以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其主要运作模式有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助、融资担保及投资保障等。
从政府引导基金的管理机构情况来看,全部是非银行机构投资者,以PE/VC为主,目前商业银行尚不具备管理资质,不能以普通合伙人(GP)参股。
从基金规模来看,近年来全国政府引导基金持续保持爆发性增长态势。截至2016年底,国内共成立901支政府引导基金,总规模达23960.6亿元(图1)。这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图1 近年来我国政府引导基金规模和数量增长情况
数据来源:基金业协会
从政府引导基金关注的投资方向来看,2016年以医疗健康、人工智能以及科技、传媒、通信(TMT)为主,其中医疗健康和人工智能分列第一、第二,TMT占比下降至第三,物联网、大数据成为新的投资热点(图2)。这为商业银行参与风险投资、开展投贷联动提供了产业方向指引。
政府引导基金的主要金融需求为配资需求、投资项目需求、基金托管需求等。大中型商业银行可充分借鉴英国“中小企业成长基金”(BGF)①的成功经验,与所在地地方政府签订战略协议,由相关政府部门投入引导基金,发起设立“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长基金”,商业银行和风投机构围绕该基金开展投贷联动。在当前的监管政策背景下,商业银行以优先级LP的角色参与基金,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管理,同时为中小科技型企业提供贷款,探索一条多方共赢的投融资发展路径,形成银行、投资机构和政府三方共建、共享、互动平台。
(二)创新模式:以投贷联动为主线的科技金融生态圈
在银行、投资机构和政府共建、共享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投贷联动的金融生态圈模式(图3)。该模式下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围绕四大类核心客户展开,并融入互联网金融、Fintech法律和审计等多业态元素。
1.构建投贷联动的多层次客户视图
在投贷联动金融生态圈中,应围绕国家科技创新的路线图和产业链布局,基于行业、产业链、生命周期等维度,面向多类客群开展服务,形成平台化、集合化的产品体系与差异化服务模式。
(1)政府部门。政府相关部门以引导基金为母基金,投资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基金。成长基金对科创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商业银行在与政府部门合作的同时,可获得更多社会资源优势。
(2)投资机构。包括VC/PE和天使投资、种子基金在内的投资机构,以劣后级LP参股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基金,与商业银行投贷联动,并为商业银行参股资金提供安全垫。通过共建、共享平台,商业银行依托风投机构的项目筛选机制和风险识别能力提升对科创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
(3)产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利用产业内资源集中优势和业内龙头地位,可发起成立产业并购基金,商业银行和投资机构分别以优先和劣后LP参股并购基金,并购基金对科创企业对科创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4)科创企业。科创企业特别是中小型科技企业是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的核心客户群。通过“成长基金”模式,科创企业不仅得到了商业银行的贷款融资,同时也获得了风投机构、成长基金和产业并购基金的股权投资,在生命周期各阶段均有相适应的投融资服务与之匹配。
2.建设多业态融合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在投贷联动金融生态圈的基本构架基础上,还需要注入更多互联网和数字化基因以及配套的审计、法律咨询服务,从而形成以投贷联动业务为主线的面向多业态开放、共享平台。通过整合多方资源、信息集成共享,真正提高科创领域投融资对接效率,有效缓解商业银行服务科创企业时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1)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为科创企业和投资机构提供全面的数据支撑。一方面,可有效缓解科创企业融资渠道匮乏的问题;另一方面,利用大数据技术精准筛选投资标的,可解决投资机构信息获取难、项目甄别难的痛点。
(2)商业银行通过平台与互联网金融公司、金融科技公司合作对接,有效防控业务风险。包括应用大数据分析技术,从更多维度对科创企业进行精准画像;应用物联网技术对科创企业的生产销售过程实时监控,确保信息的可靠性、风险可控;多方共享反欺诈平台等等。
3.形成金融服务的闭环生态系统
充分依托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数字化手段,围绕金融生态圈各方主体的核心需求、痛点以及服务优势与短板,打通投贷联动业务的科技金融生态渠道。在交易撮合、产业对接、资源整合、风险联控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建立“撮合+投贷联动”的合作模式,搭建起一套高度一体化的商业模式和闭环生态系统,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一站式的综合金融服务(图4)。
图4 投贷联动的金融生态闭环
三、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的策略建议
(一)业务策略
1.以数字化模式推进投贷联动金融生态圈建设
推进数字化转型是商业银行未来几年发展的重要支撑点。通过数字化推动投贷联动业务流程改造是金融生态圈模式创新的关键。对此,提出两点建议:
(1)形成一体化的投贷联动大数据体系,构建目标客户视图。商业银行在传统领域有着天然的数据和客户网络优势,但在风险投资和创新创业领域有较大的瓶颈和掣肘。投贷联动业务应结合政府的政策信息、风投机构的目标客户数据、Fintech公司的大数据分析工具等多业态资源展开,通过数字化推动投贷联动金融生态圈的扩容升级。
(2)加强与Fintech公司的战略合作。借鉴国际先进同业的做法,商业银行可通过与大型Fintech公司进行战略合作、共建金融实验室等方式,利用Fintech公司的云计算、区块链等科技创新优势,拓展线下线上渠道业务合作,提升投贷联动的产品加载能力,打造数字化融资服务平台,构造全新的金融生态。
2.以金融生态圈为基础,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方案
前文已经阐述了投贷联动的金融生态圈模式,具体到业务层面,商业银行应面向以科创企业、政府部门、投资机构、产业龙头企业为代表的生态圈主体,融合多业态元素,制定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方案。
一方面,与优秀的市场化股权基金管理机构、行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等相关投资机构开展代持认股选择权、认股权溢价换股权等业务合作,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对于有增长潜力的企业,以投为主、以贷为辅,建立中长期的合作共赢纽带。通过为基金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帮助合作基金从企业处取得认股选择权,并与合作基金共同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强化企业的成长动能。同时配套科技含权贷业务,给予签署认股选择权协议的科技型企业信用贷款等。另一方面,与互联网金融企业加强合作,通过债券投资同股权众筹、P2P网贷相结合,形成“投、债、贷”联动的新业务条线,提升线上线下综合金融服务水平。
(二)区域策略
1.以风投机构和政府引导基金为风向标实施布局
风投机构和政府引导基金是金融生态圈中的主要代表,它们投资规模的地区分布将给商业银行投贷联动的区域策略提供依据。
图5显示,我国风险投资最集中的省份主要是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等省和直辖市。我国政府引导基金投资则主要集中于华东、华南、华北地区。综合分析,建议商业银行重点布局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江苏,加强与这些地区投资机构和政府部门的合作,集中优势资源推动投贷联动业务发展。
2.关注Fintech重点企业的布局动向
从Fintech公司的地域分布来看,中国领先的Fintech公司主要集中于北京、上海、深圳和广州。为了能够占领市场先机,商业银行应及早在这些区域布局,将与领先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纵深化,充分发挥金融科技在打造投贷联动金融生态圈中的驱动作用。
(三)风险策略
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缺乏稳定的现金流,又大多属于轻资产型,没有可供抵押的实物资产。科创企业虽然可以自身的股权或认股期权来向银行贷款提供质押,但这种质押的权益尚未有实际价值,不是有效的第二还贷来源,并不能真正缓释风险。在金融生态圈模式下,由于融入了更多金融业态,风险机制更加复杂,需要持续优化风险策略:
1.合理设定风险容忍和风险分担机制
在投贷联动的机制设计中,应当合理设定科创企业的贷款风险容忍度(魏国雄,2016),确定商业银行、政府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担保公司、保险公司之间不良贷款本金的分担补偿机制和比例,使不良贷款率控制在设定的风险容忍度范围内。
2.建立“防火墙”和风险隔离机制
商业银行即使以优先级LP参股科创企业成长基金,对单一基金或单一企业的投资比例建议不要超过自有资金的10%。通过银行集团设立子公司直接进行股权投资时,面向科创企业的股权投资应当与其他投资业务隔离;股权投资子公司应当与银行金融集团母公司实行机构隔离、资金隔离;开展科创企业信贷投放时,贷款来源应为表内资金,不得使用理财资金、委托资金、代理资金等非表内资金。
3.多方合作打造风险释缓平台
融合多业态元素的目的就是要打造一个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开放、互动平台。在金融生态圈模式下,通过建立金融科技云平台,打造数字化风险防控机制,形成涵盖数字风险识别、数字风险计量、数字风险监测、数字风险控制和数字风险报告的数字化风险管理体系,以数字化推动客户信用大数据库和风险释缓平台共建。商业银行应加强与PE/VC的合作,做到債权优先于股权,利用PE/VC的客户筛选和风险识别能力选择跟投、跟贷的企业,依托风投机构的评估模型、经验、团队对投贷联动风险进行可靠评估,与商业银行自身的风险评估形成双保险。
4.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体系
投贷联动需要商业银行更新风险理念和风险偏好,由过去只关注不动产等重资产抵押物,转向看重技术含量高的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联合担保等轻资产抵押。建立一套完备的风险与收益评价系统,规范投贷联动业务流程,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各个阶段进行实时监督,建立完善投资退出机制,实现与其他业务的风险隔离。
[注释]
①2011年,为恢复经济增长,英国银行家协会(BBA)以及巴克莱(Barclays)、汇丰(HSBC)、劳埃德(Lloyds)、苏皇(RBS)、渣打(Standard Chartered)等英国主要银行在英国监管部门的支持下,建立了英国“中小企业成长基金”(BGF)其投资对象为极具发展潜力和国际化前景的中小型英国企业,旨在帮助这些新创企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并构建可持续发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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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