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德明,王宇开,丁 堃
(大连理工大学科学学科技管理研究所,辽宁 大连 116024)
当今国家间竞争力愈加体现在科学技术的竞争上,很多国家和企业都在大力发展科技,而科技的竞争很大程度上是知识产权的竞争[1]。日本政府和企业意识到了知识产权对于各行业竞争力的重要性,所以提出了“知识产权立国”的国家战略,并在制度方面逐渐追赶上美国[2]。随着中国经济不断发展,同样的问题逐渐凸显,中国也逐渐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中日两国地缘相近,相互交流比较频繁,很多方面可以相互借鉴。
随着知识产权工作的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和相关政策的研究已然成为学术界备受关注的课题。Pitkethly从专利授权的角度对比了英国和日本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3]。Daliot-Bul通过2002年日本推出的知识产权战略的品牌战略项目的分析,得出品牌战略成为日本产业政策的主要力量[4]。吴汉东从国家层面分析知识产权制度是一项社会政策工具,并进行了理论上的分析和实证分析[5]。李东华根据日本确立“知识产权立国”的总体战略和详细的行动计划,从知识产权制度创新以及改革动向进行了全面的介绍和分析[6]。冯晓青通过对美、日、韩不同知识产权战略的对比,明确了三个国家之间不同知识产权战略之间的差异性,定位了三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特点,借此指导中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开展[7]。早期的知识产权的研究和比较都是对知识产权进行描述性的研究,不能很细致地对战略计划和政策进行对比研究,形成这个难题的关键是对战略计划和政策的量化[8]。对于政策的量化研究,目前主要是从政策主题、政策目标和政策工具三个视角展开,Rothwell等研究了科技活动和政策工具之间的不同作用方式,并将科技政策的政策工具进行划分,分别是供给型、环境型和需求型[9]。顾建光等从政策工具使用的角度将政策工具分为三类,即管制类、激励类和信息传递类[10]。罗敏等将低碳政策工具分为规制型、经济激励型和社会型三大类[11]。黄萃等基于计量的视角对中国发布的风能政策的政策工具进行了定量分析[12]。
本文以发布的中国和日本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文件和战略推进计划为研究基础,从战略主题、战略目标和政策工具方面对中国和日本的知识产权战略进行量化分析,并对中日两国的知识产权战略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对比研究,进而为中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推进提供决策参考。
本研究所选取的中国知识产权战略政策文本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NIPSO)和中国知识产权局(SIPO),包括2008—2017年的10份年度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以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国发[2008]18号)、《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办发[2014]64号)、《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3份纲领性文件。日本的知识产权战略政策文件主要来源于日本特许厅(JPO)、日本知识产权战略总部等机构,包括日本的《知识产权政策纲要》(2002年),以及2003—2017年的15份年度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
以上28份中日的知识产权战略政策文件共有约90万字,经过文件的结构化预处理后形成数据库,然后应用自编分词工具提取主题词,主题词涵盖了知识产权战略的战略目标、规制对象、政策工具等内容。为了保证主题词提取的精度与准确性,需建立知识产权战略的主题词库。首先,分别对上文所选取的中日知识产权战略政策文本对象进行分词,从中国知识产权战略政策文本中分得39912个词;从日本知识产权战略政策文本分得129945个词;然后,把助词、连词、人名、地名、数词、副词等词去掉,根据原有词库和用户导入词库比重对词分配权重,基于这个权重对数据库中的词进行深层次的筛选,进而得到中国知识产权战略主题词4322个和日本知识产权战略主题词6475个。将得到的主题按照词名、词性和词性标识进行归类列表,从而构建出主题词数据库。
分析得出知识产权主题词后,对中日28份知识产权战略政策文本进行精读,把纲领性文件及年度推进计划的知识产权战略目标进行梳理,在主题词的基础上补充完善分别得到中国的知识产权战略目标58条,日本知识产权战略目标65条。同样以主题词数据库为基础,析出政策工具类的主题词,再通过文本精度拓展主题词,分别获得政策工具为,中国知识产权政策工具23条和日本知识产权政策工具21条,再对44条知识产权政策工具进行了分解,通过相关主题词抽取和拓展,获得下一级的中国知识产权政策工具1230条和日本知识产权政策工具2526条,进而建立中日的知识产权战略目标数据库和中日知识产权战略政策工具数据库。
战略主题是知识产权战略文件的基本单元,是描述知识产权战略政策的基础。战略主题包含了中日知识产权战略的政策的时间和空间信息、政策对象、政策情景、战略目标、政策工具等内容。由于各个国家所偏向知识产权战略核心是不同的,所以基于不同知识产权战略核心会形成的知识产权战略主题也有所侧重。通过中日知识产权主题的探寻,能够基本确定两国知识产权战略核心的基本异同。分别对中日两国的战略主题进行词频统计,并由公式value(值)=ln(fre(xi))+ln(len(xi)),fre(xi)和len(xi)分别代表xi的频数和文本长度,接着按照值大小排序,得到中日知识产权战略主题词top-50,分别如表1和表2所示。
表1 日本知识产权战略主题词top-50
表1可以清晰地反映出日本知识产权战略的主题方向,计算每个词的频数在top-50词频中所占比例,并加以标注,得到日本知识产权战略主题主要反映的四个特征:
(1)日本知识产权战略的主体更加关注中小企业(3.86%)、大学(3.77%)、公司(1.75%)、政府(0.99%)和技术转移机构(0.31%);而知识产权的主要类型集中在专利(2.79%)、商业秘密(0.52%),而商标、外观设计、植物新品种、实用新型根据上述方法虽然没有进入前50的主题词中,但也拥有一定的数量,并且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信息(3.65%)和数据(0.91%)也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内容。
(2)非常重视内容产业(4.91%)、科学(4.23%)、技术(3.22%)、产业结构(2.08%)、酷日本计划为核心的文化产业(1.45%)、研究开发(0.48%)、风险投资(0.81%)、知识产权纠纷(0.24%)等知识产权问题。
(3)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上,日本积极完善知识产权制度(3.51%),激发专利申请(0.53%)热情,提高专利审查(0.78%)效率,构建全球化(1.01%)、网络化(1.01%)等的基础设施(1.59%),致力于实现“世界最快、品质最好”的专利审查,此外还非常重视人力资源开发(0.92%),加强知识产权教育(0.63%)的投资,进而培养出更优秀的知识产权人才(0.55%)。
(4)非常注重国际化战略,通过国际交流(3.58%)宣扬日本文化,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0.49%)的制定,加深在世界市场(1.05%)上的影响力,以此提高国际竞争力(0.35%)。
表2 中国知识产权战略主题词top-50
表2可以清晰地反映出中国知识产权战略的主题方向,中国知识产权的战略主题主要反映了四个特征:
(1)中国的知识产权战略更强调以创新为主的自主知识产权(1.37%),更加注重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0.92%),其政策主体比较关注于企业(0.686%);而知识产权的主要类型集中在专利(3.77%)、商标(3.24%)、植物新品种(1.73%)、地理标志(1.31%)、国防知识产权(1.28%),并且重点强调了信息(1.60%)、传统知识(1.09%)、广播影视(1.01%)、遗传资源(0.83%)、农产品地理标志(0.48%)、非物质文化遗产(0.45%)的知识产权。
(2)中国知识产权战略非常重视国家科技计划(0.59%)中支持的重点领域(0.98%)、专项(3.59%),经过筛选进一步得出科技重大专项(0.56%)进行重点培育;也同时发展改革(0.77%)、知识产权文化(0.56%)、知识产权宣传(0.56%)等现实问题。
(3)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上,中国更重视行政执法(1.19%)体系的完善,包括知识产权法律法规(0.83%)、司法鉴定(0.56%)、司法保护(0.39%)等,逐渐重视侵犯知识产权(1.34%)的知识产权案件(0.56%);同时更为关注知识产权服务(0.92%)、知识产权信息(0.83%)、专利代理(0.92%)、知识产权试点(1.54%)等服务体系的构建,此外还通过积极举办知识产权培训(0.77%)来加快培育知识产权人才(0.92%)。
(4)在国际化战略方面,中国知识产权正处于积极开展国际合作的阶段,包括关注海外知识产权(0.62%)并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0.56%)等内容,逐渐走向知识产权国际化(1.81%)。
知识产权战略目标可以通过设定未来成果的期望值协调知识产权政策实施,知识产权政策的扩散,知识产权政策的信息流动,从而保证知识产权战略在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和不同部门之间有效落实执行,保障知识产权在提升国家创新能力和国家竞争力上的促进作用。中国和日本在政治体制、经济基础、社会环境、文化背景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中日的知识产权战略目标侧重点也不尽相同。利用政策文本中战略目标的内容分析,揭示中日两国的知识产权战略目标的异同。将中国(2008—2017年)和日本(2003—2017年)知识产权战略政策文件中明确提出的战略目标作为知识产权战略目标基础文本,抽取关键词构建如图1的知识产权战略目标词云图。
图1 中日知识产权战略目标词云图
从图1中也可以看出,虽然中日的知识产权战略目标都关注于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与保护,但是战略目标的构建基础和针对问题的侧重点都有所区别。日本的知识产权战略重点侧重两个方面,一是置身于全球化的国际视野,积极参与全球知识产权竞争,力图构建最先进的知识产权制度,提高日本的国际竞争力;二是考虑到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带来的数字化、网络化社会变革,逐步加强内容产业和数字网络等新业态的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中国的知识产权战略目标侧重于自身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战略政策等基础架构的完善,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产业发展与经济进步的能力,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造知识产权营商环境,激励知识产权创造。
以上是从粒度较小的关键词来进行知识产权战略的目标分析。为了能够更精确地了解对中日知识产权战略之间的异同,本文在多份知识产权战略文本基础上对中日两国的知识产权战略目标进行了分类整理,得到如表3和表4中日知识产权战略目标的主要内容。
表3 日本知识产权战略目标
从日本的知识产权战略目标来看,日本在第一阶段是围绕知识产权立国进行相配套政策和措施的构建。日本在第二阶段开始定位于世界顶级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方向。进入第三阶段后,日本全球数字化网络的潮流融入知识产权制度构建的体系当中,从而强化日本在全球的知识产权竞争力,第四阶段的日本将努力推动世界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使其跻身为制定亚洲乃至全球知识产权标准,并积极培养全球性知识产权人才,试图引领全球的知识产权。
从表4中可以看出,中国知识产权战略目标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围绕国家创新体系的需要,配套的知识产权相关措施,努力构建知识产权制度,初步形成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四个维度的框架,其中在创造方面重点提升自主知识产权,并着重强调了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以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领域,运用方面强调以企业为载体的知识产权运用和成果转化,保护方面强调改善盗版假冒的情况、缓解滥用知识产权的情况以及降低维权成本,管理方面着重强调知识产权的宣传,形成知识产权的文化氛围。进入第二阶段的中国不断地规范之前所构建的知识产权制度框架,显著提升知识产权基础。第三阶段提出知识产权强国战略,从整体上夯实知识产权制度基础,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组织实施和保障,同时,积极参与知识产权的对外交流合作,力图利用知识产权促进经济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
表4 中国知识产权战略目标
政策工具是组成知识产权政策系统的核心元素,是政府掌握运用的,达成战略目标的手段和措施,以战略目标为预期,以战略思想为指导。为了能够对中日知识产权战略进行更直观的对比分析,深入全面地梳理了中日知识产权战略政策工具,将政策工具分为三级并进行集群聚类分析。按照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将一级政策工具分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然后利用相似度函数[13]将中日知识产权战略政策工具数据库的几千条政策工具进行分级聚类。设语义相似度函数为f(x)=sim(x),利用语义识别分析[14]计算各条政策工具的相似度,再将一定范围内的最大相似度记为模糊匹配函数g(x)=max{x};然后对政策工具和从主题分析得出的各级政策工具进行匹配,得到相似度匹配函数f(x,y)=sim(x,y),最后根据sim(x,y)将中国的1230条政策工具和日本的2526条政策工具都分别匹配到四个一级工具以及各个二级政策工具中,其中中国和日本的一级和二级政策工具如表5所示。
表5 中日知识产权政策工具分类
从知识产权的创造来看,中日两国都在改善审查机制和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开发上投入很大比例,但是中国倾向于基础信息平台的建设,鼓励支持新兴行业知识产权、构建行业标准,通过知识产权试点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日本则更重视内容产业开发,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等,力图构架社会5.0为基础的数字网络。
从知识产权的运用来看,中日两国所采用的政策工具不尽相同,都在努力构建产学研体系(日本为产学官)、加大质押融资力度、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加强地方知识产权战略,但是中国更加重视专利信息利用对知识产权运用等的辅助作用,日本则关注于各类知识产权内容的数字化存档及其档案的跨领域检索、交叉利用、开放共享等。
从知识产权的管理来看,中日两国都大力宣传知识产权,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强化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手段,指导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例如中国贯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管理标准化,日本推进中小企业对知识产权的灵活运用;但是中国更加注重国家在宏观层面上对知识产权战略的组织、实施和保障,日本为了推动“酷日本”的文化战略,非常重视内容产业的管理。
从知识产权的保护来看,中日两国的政策工具基本一致,包括构建法律基础、加强维权援助、打假专项行动、保护商业秘密和防止知识产权滥用,但是中国的法律基础类工具(12.68%)所占比例要远高于日本(4.00%),日本监管保护力度的(7.05%)大于中国(5.12%)。同时中国的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在政策工具上非常强调行政执法体系的建设完善(占比9.76%),而日本仅限于知识产权纠纷处理体系。
从整体来看,中国和日本所采用的政策工具存在一定的重叠,但是由于战略目标、政府职能和政策环境的不同,在部分二级政策工具上存在较大差异,而且政策工具的百分比也有所不同。而在三级政策工具上的差异就更为明显。为了展示中日各级知识产权政策工具的相互联系和交互关系,构建政策工具的共现网络聚类集合如图2和图3所示。图中政策工具字体的大小与该节点的度成正比,政策工具网络节点的度即指与该点直接相连的点的个数,反映了政策工具在网络中的核心作用,度越高表明越多的政策工具节点与其联合使用。因此,选取度作为衡量政策使用频度的指标。
从图2中可以看出,日本政策工具在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四个一级工具上分布比较均衡,以近几年析出的三级政策工具为例:在知识产权创造上包括活用AR、VR人工智能等内容制作技术带动地区知识产权的活性,界定人工智能生成物的知识产权属性,公布以数据构造为基础的专利审查事例,律师、代理人等从业人员的培养,开放式的知识产权系统以及文化品牌建设等;在知识产权运用上包括鼓励地方建立知识产权知识体制,加快战略标准化步伐,完善档案信息利用机制,稳定加强知识产权许可和提高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包括完善监管保护机制,完善数据网络中的法律基础;在知识产权管理上包括加强产学官协作的共同研究,培养知识产权存档型人才。
图3显示,中国政策工具主要集中在创造、保护和管理上,知识产权运用的内容相对不足。在知识产权创造上,主要的三级政策工具包括支持高校标准化研究与培训机构的发展,完成专利导航试点项目实施指南,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包括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完善版权与公安、电信部门协调,修订《专利法》《著作权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等;在知识产权管理上包括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强市,软件正版化的使用管理,放宽专利代理准入门槛,加强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的管理等;而在知识产权运用上,有专利信息的利用,包括专利预警、专利价值评估等。
本文收集了中国和日本自建立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来的知识产权战略文件,既包括《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等纲领性文件,也包括各年度战略推进计划,然后利用文本发掘技术析出两国知识产权战略的主题词、战略目标和政策工具。通过对以上三方面的分析,得出中日知识产权战略的以下特征:
从知识产权战略主题分析来看,日本更加注重大学和中小企业等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主体的活跃程度,知识产权战略对酷日本计划为核心的文化产业的支撑作用,并努力构建世界最先进的知识产权基础设施,实现世界上高效、高质量的审查机制,同时还努力推进国际标准化战略的实施,积极参与国际化标准的制订;中国的知识产权战略明确指向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知识产权助推新兴产业与科学技术的发展,通过司法保护和知识产权执法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合作。
从知识产权战略目标来看,中国虽然非常明确地提出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宏伟目标,但是其核心目标仍然是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和激励知识产权创造,逐步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日本的战略目标则更加具有时代特征,力图构建最先进的知识产权制度,提高国际竞争力,试图引领激烈的国际知识产权竞争,同时主动应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带来的数字化和网络化社会变革,加强内容产业和数字网络等新业态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图2 日本知识产权政策工具聚合图
图3 中国知识产权政策工具聚合图
从知识产权政策工具来看,中日两国在政策工具的使用上有很多相同之处,例如都侧重于审查机制的优化,人力资源的开发,推进知识产权的质押融资,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开展维权援助,完善监管保护机制,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指导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等。日本的政策工具运用更加体现出与时俱进的特征,不仅在为实现知识产权国际化做努力,还不断丰富内容产业的发展,灵活应用人工智能产生的先进技术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例如:日本利用AR、VR、人工智能开发内容产业,活化地方知识产权;加强涉及商业秘密的电子数据信息的保护;积极加强产学官协作下的共同研究。而中国的知识产权政策工具更加注重政府的协助作用,例如:通过行政管理导向知识产权发展方向,推进引领型、支撑型、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市)建设,努力开展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和示范城市;完善监管机制,开展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行动;加强日常监管且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将“放管服”逐渐融入知识产权服务业,同时通过发布工作指南等指令性政策工具推进落实知识产权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