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阿维 张建伟 图登克珠
改革开放前,长期受“左”的思想影响,分配制度的根本特征是平均主义。[1]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克服平均主义”口号,在农村率先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制度层面打破了平均主义的分配模式,确立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的分配制度。东部沿海地区在资本、技术、劳动力、政策方面的投入都优于中西部,长期执行向东中部倾斜的宏观经济政策使得西部和东部差距畸形的扩大,悬殊差异已经严重制约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同时,长期以来国家重视城市建设而忽视农村发展,导致城乡差距逐渐拉大。为了扭转地区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的不良局面,国家在不同时期提出了不同的经济体制转型,调整发展战略,逐步重视赤贫问题和乡村振兴。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了按生产要素贡献率分配,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达到共同富裕目标的分配体制改革。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规范分配秩序,调节收入分配,重视解决部分成员社会收入差距过分扩大问题。
首先,从全国来看,西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全国倒数第一,整体收入水平非常低;其次,西藏城乡收入绝对差距持续扩大,相对差距依然保持在3:1左右;第三,西藏地区农村人口占绝对多数,而农村人口中低收入群体人口基数比例最大,导致收入水平整体偏低。2017年,西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万元,增长率较全国高出5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国第一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去年增长10.3%,增速较农村增速低3.3个百分点,但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差距仍在加大。
西藏居民收入分配格局主要指城镇和农村居民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分配比例,以及与之相关的需求结构、产业结构、地区结构和城乡结构。就收入差距趋势而言,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理论认为,当经济发展到高级阶段,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可以被城市工业部门以高于农村农业平均收入的固定工资所雇佣,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出来,其工资性收入比重就会增加,收入差距由上升趋势变为下降趋势,直到城乡工资收入差距基本消除餐能达到相对稳定状态。但目前,我国仍处于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初期阶段,必然引起收入分配向城市集中,城乡收入差距逐步扩大不可避免。
改革开放以来,西藏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一直处于上升趋势。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居民家庭可以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反映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居民家庭收入高低程度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民生指标。[2]从西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比较而言,1978年-1992年,西藏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均高于同期全国水平,截止2003年之后,西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低于同期全国水平,且绝对差距较大;1978年-1988年,西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高于同期全国水平,但是增长速度较慢,截止1989年之后,西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低于同期全国水平,2017年,西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超过万元。
从西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同期消费支出来看,1994年之前,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高于其可支配收入,其收入主体主要是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相对较少,入不敷出。而农村居民借助农牧业生产,改革开放以来,人均纯收入与消费之间处于一个比较科学的态势,收入不仅能够维持家庭消费支出,还能略有结余。1994年之后,养老金、退休金标准提高及社会救收入的大幅增长是拉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1994年召开了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了“一个中心、两件大事、三个确保”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方针,进一步把增加农牧民收入尤其是增加现金收入放在农牧区工作的中心位置,极大地促进了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3]
1.西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结构
首先,西藏农村人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家庭经营性收入逐年下降,但依然是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主体。其次,随着地区经济的整体发展,农村居民外出务工或从事其他行业,使工资性收入有所提高。第三,由于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和农村最低养老金标准的提高,使农村居民的转移性收入较以前大幅提高。2017年“三包”经费对转移性净收入增长的贡献达到52.8%。
西藏农村居民收入结构持续优化,经营性收入是农村居民最大的收入来源,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7.6%,工资性收入比重过低,证明农村主要还是依靠农牧业生产取得收入。转移净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增长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农村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和精准扶贫对于低收入群体的帮扶力度加大,使西藏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增长;土地流转带来的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增加,以及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使西藏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增长。
2.西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差距扩大
城乡居民内部存在较大的收入差距。2016年,西藏农村居民低收入群体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13元,中低收入群体为7916元,中等收入群体为11371元,中高等收入群体为18258元,高等收入群体为41028元,高收入群体与低收入群体绝对差距为36315元;西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最低收入群体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56元,贫困户为6956元,低收入户为10529元,中等偏下户收入群体为17567元,中等收入户为25533元,中等偏上户为36011元,高收入户为46707元,最高收入户为72420元,高收入群体与低收入群体绝对差距为69064元。西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群体主要集中在中低收入群体,所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体水平较低。致使西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居全国倒数第一,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比全国低10516.7元。
表2 西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配格局[4][5]
表3 西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结构比例变化
从西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差距来看,以历年当年价格计算其收入绝对差距,从1978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差390元,到2017年相差20341元,西藏城乡居民之间存在收入绝对差距,并且呈现逐年扩大的趋势。但在这40年间,有些年份较上一年绝对差距有所缩小。1983年-1985年,从522元逐年缩小至449元;1996年-1997年,从4055元缩小至4050元;2003年-2005年,从6367元逐年缩小到6333元。从整个趋势来看,收入绝对差距缩小幅度比增加幅度小很多,增加幅度从1978年的390元扩大到2017年的20341元,名义差距扩大了52倍,以致于城乡收入分配绝对差距进一步扩大。
图1 西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差距
3.西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对差距缩小
改革开放以来,从西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对差距来看,以历年当年价格计算其收入相对差距,1978年-2017年西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对差距较大。1985年,西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对差距最小,城乡之比为1.84:1;1996年西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对差距最大,城乡之比为5.16:1。近十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对差距趋势有所减小,但是仍然差距较大。
总体而言,改革开放以来,西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对差距大致呈现倒“U”型增长态势。现阶段,城乡相对收入差距逐渐缩小。从增速来看,西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收入,城乡收入差距缩小;从城乡居民高、低收入组来看,城镇和农村高、低收入组相对差距缩小;从城乡居民收入比来看,近十年来城乡居民相对差距缩小。
1.西藏各市、地之间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差较大
2006年以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高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而拉萨市、那曲市和阿里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区水平,林芝市、日喀则市和山南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则低于全区水平;占据区位优势的拉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均高于其他市地。
表4 2006年-2017年西藏各市、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单位:元
2.西藏各市、地内部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差距不断扩大
整体而言,西藏各市、地内部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差距不断扩大。阿里地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增长趋势最大,从2006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差6632元扩大到2017年的22922元;林芝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增长趋势最小,从2006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差4730元扩大到2017年的8809元。
图 西藏各市、地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
3.西藏各市、地城乡恩格尔系数差异
1978年全国基尼系数为0.317,自2000年开始,基尼系数越过0.4的警戒线,并逐年上升,2004年超过了0.465,此后,国家统计局不再公布基尼系数。因此,西藏城乡收入差距水平无法从官方得到准确的估量。文章就采用恩格尔系数来衡量西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高低,不再用基尼系数来衡量城乡收入差距。恩格尔系数用来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居民的生活水平状况。根据2013年-2017年《西藏统计年鉴》中食品支出占城乡居民总支出的比重计算,恩格尔系数在0.59以上为贫困,0.50-0.59为小康,0.40-0.50为小康,0.30-0.40为富裕,低于0.30为最富裕。总体而言,西藏各市、地居民总体生活质量不高,昌都市的农村居民、日喀则和那曲的城镇居民均处在温饱线上,只有山南市和林芝市整体处于富裕社会。
表5 西藏各市、地恩格尔系数
西藏是“少边穷”集中区,城镇化水平低、工业基础差、实体经济发展落后,农村人口全区总人口的七成左右,造成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整体较低,位居全国倒数第一。与西部其他十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较而言,经过四十年的发展,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均比较低。1978年西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居西部第一位,2017年西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均将至西部第七位。
表6 1978年-2017年西部十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单位:元
从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来看,西藏居全国各省倒数第一,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一般来说,人均可支配收入同生活水平成正比,即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越高,生活水平则越高。因此,可以推断,西藏居民生活水平处于全国低水平。
表7 2017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
经济增长引起产业结构变迁以及就业结构的优化,导致收入分配结构发生变化,有可能导致收入分配差距拉大;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可以使社会各阶层流动性增加,从而缓解收入差距带来的冲突和社会效应。因此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同时,保持较高的社会流动性,则会大大缓解差距带来的各种压力。由于地区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导致地区收入差距扩大的同时,城乡收入差距也在扩大。
历史上西藏的经济结构单一,生产方式落后,农牧业长期占据经济发展的主导地位,导致第一产业比重过高,第三产业比重过低。改革开放以后,中央先后召开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为西藏农牧业发展提供了较为宽松的生产条件。从1978年-2017年西藏地区三次产业生产总值构成数据统计来看,产业结构逐渐趋于合理化。1978年-1984年三次产业结构为“一二三”模式,1985年-1996年三次产业结构为“一三二”模式,1997年-2002年三次产业结构为“三一二”模式,2003至今三次产业结构为“三二一”模式。从三次产业就业人数比重来看,从事第一产业人口比重逐年缩小,但产值却逐年增加,说明农村仍然存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
从三次产业就业人数比重与三次产业对经济的贡献率来看,就业人员数量与生产总值之间并不存在明显的正相关关系。总体而言,第一产业就业人员相对较多,而对经济贡献率相对较低,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从事第一产业的农牧民,人均收入水平较低。
1978年-2016年西藏三次产业结构指标
首先,由于资源禀赋的不同,农村居民在获取资源和利用现有资源方面受到很到的空间限制;其次,在人口流动方面,农村居民流向城市的过程中会受到当地居民的排斥和一些地方政策的限制;第三,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的有限性,造成收益补偿水平低;第四,市场经济的自发调节性,迫使劳动力、资本和技术向城市集中,对于农村居民来说,缺乏受教育、就业和获取信息等机会,去城市就业面临就业和福利歧视,从而导致区域间的就业机会、社会福利体系上的不平等。
1978年-2017年,西藏的城镇化率由11.3%增加到30.89%,较全国低26.46个百分点。
表8 1978年-2017年西藏城乡人口数量变化
西藏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资金主要来自国家预算内资金,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由1978年的17548万元增长到2016年的16555043万元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每年都达到80%以上,甚至在最近三四年,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全部投向城镇的交通运输、仓储、邮政、房地产、公共管理和社会保障业。虽然农村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逐年在增加,但在社会总资产投资所占比例非但没有增加,反而在2014年之后逐年下降。农村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远远赶不上农村社会发展,占西藏总人口70%左右的农牧民,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不到总投资的20%,严重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农村,使得本来发展滞后的农村更加艰难。
表9 西藏城乡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西藏自治区与全国其他省市比较,居民在教育、科技、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相对滞后。统计资料显示,截止到2012年年底,仍有23.74%农牧民没有安全舒适的房子居住,有20.36万人广播没有覆盖,有16.89万人没有电视覆盖,45.09%的农牧民没有参加新农保,73.55%的村没有医疗机构,相当一部分农牧民饮不上自来水,大部分农牧民户没有厕所,每个农牧民户家庭负担人数为5人。虽然西藏教育实行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15年全免费,但由于西藏地广人稀,学校数量只有857所,全区共有村庄5255个,基本上3个村庄一个学校,上学路途遥远加上西藏农牧民对教育不重视,导致一些偏远地方学龄儿童没有上学的情况依然存在。另外,西藏农牧区住户相距较远,交通不便,农牧民出行只有靠骑马和走路,办事效率低下,有的地方对现代科学技术发展一无所知,信息闭塞。西藏农牧区社会事业的发展需要长时间持之以恒的大量的资金投入,由于资金的短缺,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西藏农牧区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