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增强干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包括运用“会计”这一专门理财工具推进依法理财和科学理财的能力。为此要求领导干部一要遵守会计法规确保依法理财,二要提升会计素养推进科学理财,三要强化会计监督实现规范理财。
关键词 干部素质 理财能力 会计理论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已进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的征程。报告同时强调,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要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在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鼓舞下,广大党员干部掀起了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热潮,包括对现代理财知识的学习。理财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项技术,它既需要具备一定的基础理论,也需要掌握相关方法技能,尤其需要恰当运用“会计”这一专门理财工具。领导干部系统学习财务会计相关知识,既是有效提升干部自身科学理财、依法理财能力的需要,也是推动提升政府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需要。
一、遵守会计法规确保依法理财
习近平同志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依法治国就要依法理财。为此要求领导干部在系统了解财政、财务规章的基础上,带头遵守财务会计法规,不断规范会计单位理财行为。
(一)全面了解财务会计法规体系
我国财务与会计法规体系可以概括为4个层面内容:一是全国人大制定的财务与会计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二是由国务院制定的会计行政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法实施细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等;三是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企业财务通则》、《行政事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四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公共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如《湖南省会计条例》等。
为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切实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我国于2014年8月31日新修订出台《预算法》,明确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各部门、各单位作为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负责。为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盘活用好结转结余资金,我国规定自2016年起,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地区或部门适当压缩下年财政预算安排规模;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对结余较多和预算执行不力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对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实行一案双查,不仅严肃查处直接当事人,还要追溯追查申报、审批等环节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2017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将预算绩效管理写进报告中,这既体现了我们党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决心,也是切实增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财政管理能力的需要。
为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我国于2017年11月4日重新修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法广泛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修订后的会计法突出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质量立法宗旨,强调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公司、企业会计核算作出特别规定;规定国有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法律责任更加明确、更具可操作性。会计法明确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带头遵守法规,严防会计风险
一方面,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視单位会计工作。依法合理设置会计机构,配备高素质的财务人员,确保单位财务预算和会计核算工作的高质量。要建立、健全单位会计管理制度,依照法律和规章制定单位内部控制手册,确保本单位全部经济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单位领导要主动配合财务人员,带头支持财务人员依法、依规办理各项会计事项,切实防范财务会计风险。
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可能的风险点并切实加以防范。以下几个风险点尤其值得领导干部重视。一是商品采购。根据相关规定,除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政府应采购本国货物。如果条件不具备采购国外货物,班子集体决策也违规。二是支出审批报账。过去“三公经费”支出随意性比较大,现在则是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多重管控,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支出管理制度。有时一些看似合法的票据,却存在不合理因素,这时就需要充分发挥会计监督作用,从源头把好关。三是个税代扣代缴。自2016年开始,各单位会计部门负有全面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代扣代缴涉税风险较大。比如,有的员工多处取得工资薪金采取多处扣除费用标准;发放的过节费、免费旅游、高温补贴等人人有份的福利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公司以现金发放或报销的形式,向员工支付超标准的车辆补贴、通讯补贴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公司为员工报销的MBA、EMBA等社会学历教育或非学历教育费用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在产品促销活动中,以社会公众为对象随意发放的促销礼品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在年会、展销会、开业庆典等活动期间向员工家属赠送的礼品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股东在公司借款逾期,既未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也未归还,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外购劳务未代扣代缴个税;利用阴阳合同方式逃税,等等。为切实避免这些风险,各单位必须充分了解并严格遵守财经政策和会计规章,如实办理各项会计事项,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与合理、合法。
二、提升会计素养推进科学理财
(一)深入了解会计信息系统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经济管理工作。在企业,主要是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對企业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进行监督。会计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信息系统,其对相关资料的加工处理是一个周而复始、循环往复的过程,离不开一系列专门方法的有机结合,包括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和编制会计报表等。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据以登记账簿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文件,是会计单位重要的经济档案。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大类。原始凭证俗称单据,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直接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经济业务的主要内容及完成情况和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是会计资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书面证明。会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凭证审核制度,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以及真实性、完整性和正确性进行审核。记账凭证是单位会计人员依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进行归类、整理,并确定会计分录而编制的凭证,它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填制记账凭证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记账凭证从填制到审核、记账的全过程均应由当事人签名。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对机制记账凭证应当认真审核。打印出来的机制记账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者签字,以明确责任。会计单位要建立健全会计凭证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会计凭证的安全、完整和方便使用。
会计账簿是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各单位的会计账簿通常按经济用途分为序时账、分类账和备查账三大类。序时账也称日记账,它由出纳人员根据单位收付款业务(凭证)逐日逐笔进行登记。分类账又包括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两类。总分类账是根据编制会计报表的需要对全部经济业务进行总括记录的账簿;明细分类账是根据单位内部管理及政府预算管理的需要开设的,是对总分类账进行补充说明的账簿,是会计单位加强管理的重要手段。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如实记录以及妥善保管各类账簿。如有违反,相关人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会计报表是反映会计单位财务活动情况、财务经营成果、财务收支规模和预算执行结果的书面文件。不同类别单位依据其开展的业务活动及服务对象不同,编报的会计报表有所不同。我国对企业会计较早进行了改革,明确规定企业会计应当定期编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最新出台的《政府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与报表》规定,政府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和预算报表两大类,其中财务报表具体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净资产变动表、现金流量表;预算会计报表包括预算收入支出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
(二)切实加强财务会计分析
财务分析主要是以会计报表和相关资料为依据,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为进一步分析企业发展趋势和评价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提供重要信息,目的是改善管理决策。现阶段,财务分析已经成为人们开展理财活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广泛应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和企业经营管理之中。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一是分析单位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二是分析各单位资产、负债的构成及资产使用情况;三是分析各单位收入支出情况及经费自给水平;四是分析专项资金收支使用情况;五是分析定员定额情况;六是分析单位财务管理情况,包括各项往来是否清晰、结余分配是否正常、专项经费使用是否合规、工会经费使用是否合理等。现阶段,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尤其要注重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提供依据。
企业财务分析的侧重点依据不同利害关系人有所不同。就企业投资者而言,他们通常会高度关注其资本的保值和增值状况,对投资回报率表现出极大的关注。而对于拥有企业控制权的投资者,还会进一步考虑增强企业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降低财务风险和纳税支出等问题,以追求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企业债权人最关心的则是债务人的偿债能力,以保证按时、足额地收回贷款本息。作为企业经营者,外部利害关系人所关心的一切问题都在他关心的范围之内。此外,他们还会通过财务分析及时发现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供应商通常希望了解客户的信用状况,从而决定是否给客户提供信用,以及提供怎样的信用。政府由于兼具多种身份,既是宏观经济管理者,又是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和重要的市场参与者,因此政府对企业财务分析的关注点因身份不同而异。作为宏观经济管理者,其要通过对企业的财务分析,了解其是否依法纳税,是否有违反劳动法、合同法等情形。而当其作为国有企业所有者时,不仅要关注投资产生的社会效应,还必须对投资的经济效益加以考虑;在谋求资本保全的前提下,也期望获得稳定增长的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尽管不同利益主体进行财务分析有各自的侧重点,但就企业这一主体来看,财务分析的内容可归纳为4个方面,即偿债能力分析、营运能力分析、盈利能力分析和发展能力分析。其中,偿债能力是财务目标实现的稳健保证;营运能力是财务目标实现的物质基础;盈利能力是前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同时也对两者的增强起着推动作用;发展能力是企业壮大实力的潜在能力。四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企业财务分析的基本内容。
三、加强会计监督实现规范理财
会计监督是指以国家的法律规范为准绳,以会计信息资料为主要依据,对即将进行或已经进行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作出评价,规范经济单位的会计行为,并据以施加限制或影响的过程。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也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会计监督是一个由单位内部监督、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所构成的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
(一)自觉开展会计内部监督
内部会计监督是指各单位为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和内部规章要求、提高经营管理效率、防止舞弊、控制风险等目的,由单位内部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经济活动所进行的会计监督。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依据国家财经法规、制度处理各项经济活动,这种监督融合在日常的会计业务工作之中,它随会计工作本身及时、经常地进行,是任何别的监督所不能替代的;二是利用会计资料和信息控制单位的经济活动,服务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这两个中心,在参与中施加限制和影响,这也是其他监督所不能替代的。
内部会计监督的实施具体由单位负责人和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共同进行。单位负责人作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为确保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實与完整,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内部会计管理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和作用发挥,为单位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创造良好的环境。会计人员作为具体执行会计管理制度和处理相关会计业务的直接责任人,有权拒绝办理或纠正违法会计事项,并对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进行严密监督。
(二)进一步强化国家层面的监督
国家层面的会计监督主要是指政府有关部门如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代表国家意志,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部门职责权限,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行为、会计资料所进行的监督检查。国家会计监督又分为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税务监督三大部分。
财政监督是指国家各级财政机关依据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财政法律、法规,运用特定方式对单位资金的筹集、供应以及资金的平衡调节与具体运用进行的经济监察和督导。加强财政监督有利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快国家财政收入及时足额上缴,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保证国家预算、计划的全面完成,促使各单位加强经济核算和财务管理,努力降低消耗和成本,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绩效,同时也有利于加强各单位的会计核算与管理。
审计监督是中央和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据我国宪法和法律,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国家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独立性的经济监督。各级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的干预。一切从属于政府审计部门审计范围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都必须无条件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
税务监督是指国家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根据税法和财务制度规定,对纳税人纳税及影响纳税的其他因素所实行的专门性经济监督。税务机关通过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一方面促使纳税人依法经营,建立健全有利于正确计算和反映纳税所得额情况的各项基础工作,推动各单位加强会计管理;另一方面,督促纳税人依法纳税,遵纪守法,堵塞各种税收漏洞,纠正和查处违反税法的行为,保证财经法纪贯彻执行。
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税务监督作为政府实施经济监督的重要手段,各单位必须自觉配合实施,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这既是一种义务,也是一种责任。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单位为掩盖违法违纪事实而拒绝检查;有的单位虽不公开拒绝检查监督,但采用种种手法阻挠、刁难、破坏各种外部经济监督,或者制造假象,隐藏有关资料,甚至谎报情况,进行误导。这些都是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依托社会力量开展广泛监督
社会公众的监督具有广泛性,它能对遍布各个领域、各个层次的会计行为起到监督作用,具有很大的威力。而注册会计师依托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或称社会审计,更加具有专业优势。注册会计师承办审计业务时,不得与委托人存在任何利害关系,否则必须实行回避,以做到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和约束,依法独立执业,做到客观公正。
我国《公司法》《证券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对需要进行社会审计的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如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财务报告必须经由注册会计师审计才可以对外公布。另外,一些企、事业单位的出资人或上级主管部门,也会委托注册会计师对相关单位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等实行审计。被审计单位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把应当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工作托付给注册会计师审计,并积极配合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不得示意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当的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在国外素有经济警察的美誉。相对而言,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审计还处于发展阶段。随着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的稳步发展,会计的社会监督将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作者单位为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
[作者简介:文秋林,女,湖南长沙人,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工商管理教研部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