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助推继续教育供给侧改革探讨

2018-11-06 10:45苏迪韩红蕾
成人教育 2018年8期
关键词:人才培养质量继续教育供给侧改革

苏迪 韩红蕾

【摘 要】继续教育供给侧改革的实质是通过调整“主体—客体”之间的关系定势,强调客体对主体的反作用,实现驱动转换,促进供需两侧和谐发展,从而彰显其价值本色。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是需求侧从有效人才的需求出发,运用一定的评价标准对供给侧改革价值判断的活动,评价体系的地位、职能、机制及科学评价标准与供给侧改革天然契合,在实践应用中助力供给侧改革。

【关键词】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继续教育;供给侧改革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794(2018)08-0018-05

一、基于价值本质理论的供给侧改革

(一)价值本质理论

价值是主体需要与客体属性之间效用关系呈现出来的质。[1]价值涉及的客体对主体的意义,不是实体范畴,而是一对关系范畴,表示客体与主体之间的一种特定关系。主体是指在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主体只能是广义的人,包括人的各种社会集合形式——个人、群体、人类。客体是指主体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客体大体有三种类型,即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其中,社会客体包括个人、群体、社会组织、社会机构等。所以,人总是既为主体又为客体,人是具体主体与客体的统一。

主体与客体存在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主体与客体是相互规定的,没有主体就没有客体,反之亦然,即相互依存。同时又相互作用,认识关系、改造关系、评价关系、审美关系体现主体对客体的作用,客体对主体的反作用也同样存在。正如恩格斯所说:“相互作用是事物的真正的终极原因。我们不能比对这种相互作用的认识追溯得更远了。因为,在这之后没有什么要认识的东西了。”[2]哲学界有一种流行的观点是,主体占主导、支配地位,客体处于从属、被支配地位,这属于机械唯物论,不是辩证唯物论的见解。由人组成的社会客体更不可能是完全被动的承受者,而是表现出较高级形态的、自觉的能动性。[3]客体反作用于主体,强迫主体尊重客体的自身的属性和规律,同时秉承差异性共存的理念,努力寻找与主体利益相关的交集处、共同点、互补性,尊重差异性,以实现主体与客体共荣共生、和谐发展,唯此才是价值的应有之义。

(二)基于价值本质理论的继续教育供给侧改革

继续教育是以继续教育系统固有的特性满足“继续教育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具体来说,继续教育系统是培养人的活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具有商品的属性,满足继续教育利益相关者的需要。继续教育系统包含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学院、广播电视大学系统、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系统以及职业导向型的培训机构,是供需关系中的供给侧,在价值哲学范畴作为客体。同样,继续教育利益相关者指国家、政府、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团体和个人,是供需关系的需求侧,在价值哲学领域称作主体。因此,本文所述的客体、供给侧都指继续教育系统,主体、需求侧则指继续教育利益相关者。

当前,人才供需结构性失衡,人才结构与产业结构错配,且呈现“过剩”与“短缺”的动态失衡态势。《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指出:“我国结构性就业矛盾突出。”[4]特别是《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人才规划纲要》)提出,“我国人才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5]具体表现在,一方面,供大于求,低质产能过剩;另一方面,供不应求,优质产能不足,“高精尖缺”领域内高技能、高层次人才供给不足。

可见,矛盾产生的主要方面、逻辑起点和主导作用在于供给侧。继续教育供给侧改革是经济供给侧改革框架下针对人才结构与产业结构错配所做出的的重大决策,突出教育从需求到供给的历史演进,是从填鸭式供给到有效供给的根本性转变,是对教育发展动力从“外部+”到“内部×”的升级。继续教育供给侧改革以提高供给质量为出发点,推进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改变供给对于需求的结构性失衡矛盾,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结构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其实质就是调整“主体—客体”之间的关系定势,打破主客关系之间力量平衡的固定模式,特别强调客体对主体的反作用,实现驱动转换,促进供需和谐发展。

二、基于价值评价理论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 (一)价值评价理论

价值评价是主体对客体能否满足主体需要及其程度的判斷,是价值关系在意识中的反映。[6]价值评价基本结构包含“评价主体、评价客体”。价值评价有以下功能:第一,导向功能。以价值评价结果为导向,引导客体按照主体的意志运动,使主体的意志被客体所认同,激发客体的内在动力。第二,预见功能。评价要关注价值关系发展,即主客关系的积极发展,并能够指出价值关系运动的后果,预见未来。第三,选择功能。如果客体某种功能对主体具有积极作用,则提倡增强这种作用,反之就摒弃。第四,判断功能。若客体的属性和功能对于主体有积极肯定的意义,有利于主体的发展,即为正价值,反之则为负价值。

价值评价作为客体属性与主体需要之间关系的评判,是以一定的评价标准来进行的。实践是一切评价标准的出发点和归宿,实践的准则是评价的最高准则。[7]这种价值评价标准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统一。[8]评价标准合目的性是评价主体必须以主体的需要和目的来评判客体的属性;评价标准合规律性指评价主体以客体自身的本质和规律性来评判客体的属性。

实现评价标准科学化需要遵守以下方法论原则:主体原则、时效性原则、综合原则和发展原则。

(二)基于价值评价理论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

1.评价体系构筑供给侧与需求侧间的桥梁

由继续教育供给侧改革的价值定义可知,其价值以有效人才来体现。以有效人才为视角,通过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以下简称评价体系)审视和判断供给侧改革价值,是一种可以普遍接受的基本观念和逻辑基点。评价体系的主体是需求侧和继续教育利益相关者,评价体系的客体是供给侧和继续教育系统。按照价值评价的定义,评价体系是需求侧从有效人才的需求出发,运用一定的评价标准对供给侧改革价值进行判断的活动。

从系统论视角看,人才来“源”于供给侧,“流”向需求侧,需求侧与供给侧是继续教育的“一体两面”,应良性互动并协调发展,绝不能将“两侧”割裂开来。有了评价体系作为“两侧”互动的桥梁,这个系统才是完整的。评价体系有效引导、推动“源”头供给侧改革,有效供给“流”向需求侧,谋求“两侧”动态平衡、同频共振(如图1所示)。

2.评价体系是供给侧改革的助推器

供给侧与需求侧双方存在着复杂利益博弈关系,供给侧隶属社会客体,具有较强的能动性和反作用,既可促进需求侧发展,也会掣肘和阻碍其发展。为此,发挥评价体系桥梁职能,尤其突出其导向、预见功能,关系到供给侧改革发展的目标和方向。选择功能确保供给侧改革“趋利避害”,判断功能判断供给侧改革成败得失。评价体系能够促使供给侧改革真正做到有的放矢,有效避免“摸着石头过河”,促进“两侧”相互协调、适应。

从价值关系运动的规律来看,供给侧与需求侧相互作用的过程如下:需求侧按其需要和目的与供给侧发生关系,使供给侧为自己服务;供给侧以自身的本质和规律在实践过程中反作用于需求侧,需求侧与时俱进,不断更新和调整自己的需要;经过“作用—反作用—调节—再作用”的多次反复, 促使需求侧与供给侧逐步相互适应和接近。评价体系遵循发展原则,评价标准必然是一个动态、开放的系统,与上述过程天然契合,能够直接反映价值关系运动的客观规律,有利于把握该过程的整体趋势、各个要素和环节,是供给侧改革的助推器。

3.科学的评价标准决定供给侧改革成败

评价体系是检验供给侧改革目的的试纸,是衡量供给侧改革效果的标尺,是校正供给侧改革行为的参照。评价标准设计是否科学,能否坚持正确方向、紧贴需求侧实际、合理有效,直接关系评价体系能否充分发挥其“风向标”作用,直接决定供给侧改革的成败。科学的评价标准必须坚持实践基础上的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统一。

评价标准的合目的性以“内在尺度”,即以需求侧视角(国家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行业企业和个人发展等要素)来评判人才。需求侧的需要和目的起着一定的制约作用,但是客观要求其不能仅仅以自身作为评价标准,要考虑供给侧的本质和规律。评价标准的合规律性以“外在尺度”,即继续教育系统的人才培养模式、专业结构、培养理念、创新人才等方面去评判人才。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是检验价值评价的标准。实践可将“潜在价值”转变为“现实价值”,只有在实践活动中,供给侧价值才能呈现在需求侧面前。

实现科学的评价标准的方法论原则主要包括:第一,主体原则。将社会发展的需要摆在基础和核心的位置,同时尊重各个主体的个性和多样性。第二,时效性原则。追求时效性,克服虚假性效应。时效性原则要求注重实绩、实效、实践的结果和发展需要,反对理论脱离实际,以及只重过程不重效果的倾向。第三,综合原则。评价是一项系统工程,综合原则要求评价标准的整体性和全面性,避免“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当然,综合也不是面面俱到、包罗万象,必然是有主次、轻重、缓急、眼前和长远之分的综合。第四,发展原则。评价要着眼于价值关系的发展,评价标准本身要与时俱进。

三、评价体系助推供给侧改革

我国继续教育供给侧改革已进入关键阶段。为促进供需两侧可持续发展,亟须发挥评价体系的“指挥棒”作用,着力推进供给侧改革。

(一)评价体系“去产能”

改革开放以后,继续教育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承担着学历补偿角色,为当时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大量必要的人力资源。当前,随着终身教育理念的普及,加之高等教育大众化,“学历本位”的质量观不再掌握着继续教育的话语权,继续教育注重学历补偿的导向日趋衰落。然而多数普通高校依然以“学历教育”供给为主导,折射出学历教育虚假供应已成为现实,学历教育已存在部分过剩的问题。

供给侧改革就是要淘汰过剩产能。化解继续教育过剩产能的供给侧改革——压缩学历教育,具有一定的破坏性,能够起到“破旧立新”的效果。教育部于2016年11月22日出台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对控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总体规模有积极的作用,是对过剩产能的淘汰与清退,是供给侧改革的实质性举措。

《人才规划纲要》明确了人才的概念,認为“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做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针对人才评价,提出“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论文倾向”。[9]可见,将学历作为评价人才的标准,并不符合此纲要精神。评价体系作为继续教育的“火车头”发挥着根本性的导向作用,应坚决克服“唯学历论”的评价标准,打赢“去产能”攻坚战。

(二)评价体系“补短板”

创新创业人才是我国由“中国制造”迈向“中国创造”的基石。专家认为,应“在优化‘供给侧环境机制过程中,激发微观主体创新、创业、创造的潜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浪潮强势来袭,2015年6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指出,“要把创业精神培育和创业素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现全社会创业教育和培训制度化、体系化”。

创新创业人才供给能力不足成为继续教育的一块“短板”,供给侧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补短板”,为继续教育改革提供了与社会发展相契合的切入点。继续教育要将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作为重要阵地,以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人才为突破口,牵引供给侧改革。

评价体系强调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核心属性,进一步突出创新创业人才导向,准确把握创新创业人才的基本特征和核心要素,能够将创新创业人才从一般人才中甄别出来。这对壮大创新创业人才队伍、提高创新创业水平具有巨大的助推力和驱动力,也成为我国未来一定时期内继续教育的主要方向和供给侧改革的根本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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