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铁柱
摘 要:“义利之辩”是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一个重要内容。在这个时期内形成了各种义利思想,为汉代各种义利观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汉人的义利观总体上包括重义轻利、先利后义两种义利观。从两汉历史来看,重义轻利的义利观具有最广泛的影响。它对两汉时期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了汉代人们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尤其是宗族内部关系的主流思想。这个问题很值得我们今天借鉴。我们要对汉人的义利观及其在宗族关系领域中的实践进行理性的分析,以便对当今社会正确义利观的建立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以期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添砖加瓦。
关键词:宗族;重利轻义;重义轻利
一、汉人义利观的形成与发展
义利观是一个大问题,思想流派、任何思想家都、任何人必须面对这个问题。春秋战国时期是社会大变革的时期,奴隶制经济崩溃,封建制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思想领域内也发生巨大变革。“学在官府”的局面被打破,各派(儒、墨、道、法、阴阳等)思想家纷纷著书立说,形成了各自的理论体系,自然也形成了各自的义利观。即春秋战国时期的“义利之辩”成为“百家争鸣”的一个重要内容。在这个时期内形成的各派义利思想为汉代各种义利观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汉人的义利观无非包括先义后利、重利轻义两种义利观。董仲舒的义利观是重义轻利义利观的典型代表,两汉还有很多思想家如陆贾、贾谊、桓宽、班固、王符等都在自己的著作中表达了重义轻利思想。而公开地宣扬重利轻义或见利忘义义利观的学派尚属罕见,但在社会实践中却有不少重利轻义的事例。
从两汉历史来看,儒学大师董仲舒的重义轻利的义利观具有最广泛的影响。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经过董仲舒改造的儒家思想开始成为两汉正统的统治思想,重义轻利义利观可以说成为了两汉正统的义利观,它对两汉时期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董仲舒的思想体系中,有两种义利观并存,一种是义利对立,谈义不谈利;另一种是义利两有,但义重于利。“夫仁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2]2542。“正”、“明”均是对道义的肯定;“不谋”、“不计”均是对功利的否定。这是一种将道义与功利对立起来的义利观。但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又说:“仁人者,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1] 152初看起来,这两句话的含义并无大异,但“计”与“急”这一字之差就使含义有了重大区别。“不急”将道义与功利看作了一种先后的关系,这是一种对义利都有所肯定,但义又重于利的义利观。《春秋繁露》出自董仲舒之手,《汉书》出自班固之手,两种说法均有一定的根据。这两种说法都与董仲舒的思想是相符的。董仲舒一般不反对言“利”。他主张给予民众一定的物质利益,提出了“薄赋敛”、“省徭役”等主张。在他看来,只有使民众的基本物质利益得到保证,社会才能得到治理。但是,他始终将义置于利之上。“君子笃于礼,薄于利”[1]64当人们将利置于义之上时,董仲舒则予以坚决的反对与痛斥,这是董仲舒义利观的原则。
董仲舒的义利观,总结了孔子、孟子、荀子的义利观,吸收了“利”的观念,从而更加富有弹性与活力。因此,他的义利观既是对先秦儒家义利观的继承,又是对先秦儒家义利观的发展。成为了汉代人们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尤其是宗族内部关系的主流思想。尽管在两汉历史上亦有不少重利轻义的事例,但重利轻义思想始终处于次要思想地位。
二、汉人义利观在宗族关系中的表现
1、宗族互助
有的人把自己的俸禄、赏赐、财产分给宗族成员。如朱邑,“身为列卿,居处俭节,禄赐以共乡党,家亡余财。”[2]3636初,(杨)恽受父财五百万,及身封侯,皆以分宗族。后母无子,财亦数百万,死皆予恽,恽尽复分后母昆弟。再受资千余万,皆以分施。其轻财好义如此。” [2]2890宋弘,“所得租奉分赡九族,家无资产,以清行致称。”[3]904任隗,“隗字仲和,少好黄老,清净寡欲,所得俸秩,常以赈恤宗族,收养孤寡。”[3]753“(廉范)在蜀数年,坐法免归乡里。范世在边,广田地,积财粟,悉于赈宗族朋友。[3]1104“长嫂舞阴长公主赡给诸梁,亲疏有序,特敬重(梁)竦,虽衣食器物,必有加异。竦悉分与亲族,自无所服。[3]1166梁竦尚不富裕,他依然把衣食器物分给宗族贫者。“(张)奋少好学,节俭行义,常分损租奉,赡恤宗亲,虽至倾匮,而施与不怠。[3]1198张奋虽财产倾匮,但仍不断地接济宗族之贫者。有的人在饥荒、战争中赈救宗族成员,如伏湛,“谓妻子曰:‘夫一谷不登,国君撤膳;今民皆饑,奈何独饱?乃共食粗粝,悉分奉禄以赈乡里,来客者百余家。[3]894”赵温,“岁遭大饥,散家量以振穷饿,所活万余人。[3]949“建初中,南阳大饥,米石千余,(朱)晖尽散其家资,以分宗里故旧之贫羸者,乡族皆归焉。”[3]1459有的人收养宗族中的遗孤。如宣秉,“所得禄奉,辄以收养亲族。其孤弱者,分与田地,自无
石之储。”[3]928 “(虞)延从女弟年在孩乳,其母不能活之,弃于沟中,延闻其号声,哀而收之,养至成人。”[3]1151有的人主动出钱敛葬死去的宗族成员,“(廖)扶逆知岁荒,乃聚谷数千斛,悉用给宗族姻亲,又敛葬遭瘟疫死亡不能自收者。”[3]2720 “(符融)妻亡,贫无所敛,乡人欲为具棺服,融不肯受。”[3]2233以上事例不免有收买人心的动机,以巩固其在乡里之地位,但他们的行为确实缓和了阶级矛盾,缓解了战争、饥荒给广大民众带来的痛苦。
以上事例均体现了儒家重义轻利的义利观,类似的事例在两汉的历史上还有很多,但也存在着宗族成员之间重利轻义的事例。
2、相互争财
有的人侵吞宗人财产,“(周党)家产千金,为宗人所养,而遇之不以理,及长,又不还其财。党诣乡县讼,主乃归之。既而散与宗族,悉免遣奴婢,遂至长安游学。”[3]2761宗族成员之间持兵械斗以争财物。“邻里有争财者,持兵而斗,(高)凤往解之,不已,乃脱巾扣头,固请曰:‘仁义逊让,奈何弃之!于是争者怀感,投兵谢罪。”[3]2769有的人因家贫而受到宗族成员的欺凌与鄙视,“吾家旧贫,不为父母群弟所容。[3]1209
总而言之,从《汉书》、《后汉书》及其它一些史料来看,绝大多数有关汉代宗族关系的例子所透露出来的都是重义轻利的义利观。“(冯绲)家富好施,赈赴穷急,为州里所归爱。[3]1281从这一句话就可以看出,广大民众赞同冯绲以重义轻利义利观处理宗族关系的行为。重义轻利的义利观是汉代人们处理宗族关系的主流思想,而重利轻义的义利观则是非主流思想。
三、重義轻利何以成为汉代宗族关系模式的主流思想
从汉代人们处理宗族内部关系的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出重义轻利的义利观成为汉代宗族关系模式的主流思想。原因何在?
一是,思想家的大力宣传。两汉历史上出现了许多有名的思想家,都在自己的著作中表达了重义轻利思想,他们不遗余力地向社会宣扬重义轻利的义利观,强调以重义轻利的义利观在处理宗族内部关系。他们的观点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地由社会上层渗透到社会下层,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广大民众的日常行为,如“(王丹)家累千金,隐居养志,好施周急。……没者则赙给,亲自将护。其有遭丧忧者,辄待丹为办,乡邻以为常。行之十余年,其化大洽,风俗以笃。[3]930广大宗族成员赞同王丹重义轻利的义利观,深深地影响了当地的风俗习惯。这些社会舆论倾向表明普通民众认可了重义轻利的义利观。重义轻利义利观最终成为了汉代人们处理宗族关系的主流思想。
二是,统治者的大力提倡。在汉代社会,宗族是汉代乡里社会的基础,是国家稳定的基础,宗族关系的有序与否关系到乡里秩序的稳定与否,关系到国家秩序的稳定与否,所以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凡是在宗族关系中践行重义轻利的义利观的人是能够得到统治者较快地提拔与任用的,上引所举之例冯绲,他在宗族关系中,力行轻利的义利观,后“初举孝廉,七迁为广汉属国都尉,徵拜御史中丞。[2]1281后又为陇西太守、辽东太守、京兆尹、司隶校尉、廷尉、太常。任隗赈恤宗族,力行重义轻利的义利观,“显宗闻之,擢奉朝请,迁羽林左监、虎贲中郎将,又迁长水校尉。肃宗即位……以为将作大将,……建初五年,迁太仆,八年代窦固为光禄勋,所历皆有称。章和元年,拜司空。”[2]753统治者的以上策略又促使人们以重义轻利的义利观来处理宗族关系。
三是,运用法律手段严惩破坏宗族关系的行为。前引周党之例,周党及其财产由宗人照料。周党成人后,宗人企图侵吞其财产,两人对簿公堂,县官把财产归还周党,给其宗人一定的惩罚。县官处理此案必有一定的法律根据,汉代法律定然严惩破坏宗族关系之人。
通过对汉人义利观与宗族关系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启示:一是,我们要长时间地通过各种方式宣扬重义轻利的义利观,形成广泛的社会舆论,使其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的日常行为。二是,我们要将正确义利观的推行与个人利益、个人前途紧密结合起来。三是,采用教育和法律手段,规劝与强制相结合的方式推广正确的义利观。
三十年来,我国的改革开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经济获得了飞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得到逐步确立,物质文明得到极大丰富,但有些人却丧失了正确义利观的指导,我们相信以上论述能够对当今社会主义新型义利观的建立具有一些积极的借鉴意义。在现实社会当中,我们并不否认个人利益,但个人利益要在义的引导与制约之下。要先见利思义、重义轻利,而绝不能见利忘义、重利轻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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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山东师范大学 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山东 济南 2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