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翠玉
(1.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经济管理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8;2.吉林省金融安全研究基地,吉林 长春 130028)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中小型企业蓬勃发展,成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这些中小型企业自身力量薄弱、规模较小、运营管理不够规范、财务状况不理想;同时中小企业融资需求量少、融资期限短,因而难以从传统金融机构获得融资。而P2P网贷平台开展的供应链金融服务,申请周期短,门槛较低,借贷期限更有弹性,充分的将供应链金融模式与P2P借贷平台的优势整合,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因此,P2P供应链金融业务应运而生,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
目前,在接近4 000家的P2P平台中,不少平台已经凭借自身所在产业的优势开始整合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中的优质企业,为其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2017年1~9月P2P网贷行业供应链金融业务成交量约为688.3亿元,占同期P2P网贷行业成交量的比例为3.23%[1]。在网贷行业中,能获得优质资产的企业,就有可能从优胜劣汰的洪流中胜出(如表1)。
表1 2017年P2P网贷行业供应链金融业务成交量TOP10平台运营数据
数据来源:网贷之家研究中心
从相关的统计信息来看,目前P2P平台涉足或部分涉足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平台集中分布在一线城市和沿海城市,以北京、广东、浙江最为集中,大多数为有背景平台,这也印证了供应链金融业务是有门槛的。目前,110余家P2P平台中80余家平台供应链金融业务占比不足60%,只有20余家平台供应链金融业务占比在90%以上。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平均借款期限为4个月左右,总体低于P2P网贷行业平均借款期限的6个月。2017年,供应链金融业务标的综合收益率呈总体上升趋势,略高于同期网贷行业综合收益率。
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规模大、实力强、资信良好、可质押的资源也非常丰富,P2P平台就可以选择与其合作。利用核心企业与其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因贸易往来与交易行为而产生的应收账款进行融资,P2P平台可将其包装成短期项目发布在平台上,由P2P平台将投资人与核心企业的供应商连接,形成借贷关系。该方式中,对核心企业的依赖程度较高,因此P2P平台对核心企业的选择是否正确决定了该业务的成败。
核心企业居于供应链的主导地位。上下游企业要围绕核心企业提供原料、半成品、成品和销售、仓储、运输、配送及其他服务,通过紧密的交易往来开展融资服务。因此,核心企业的银行信用、行业地位和发展前景对确保整个供应链的资金链安全及稳定运行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P2P供应链金融服务中,风险控制的重点在于:P2P平台一方面要审查核心企业能否真正有实力对其上下游企业进行担保,以及与上下游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否基于真实交易背景;另一方面要确认核心企业能否配合融资服务企业做好相关的资金管理,以及查实其所能承受的负债额度。
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通常拥有雄厚的资金、较强的市场力量和综合实力,可以自身出资建立P2P平台为其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贷款等金融服务[2]。核心企业与其上下游企业长期的交易往来中掌握了大量的交易信息和企业自身财务、信用等实际状况,当上下游企业有融资需求时,P2P平台对其进一步审核后,可以为其提供一定的信用额度。这种方式能够加速供应链上资金运转速度,增强整个供应链的竞争力,从而达到抢占市场份额,增加获利的目的。这种模式中,核心企业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资信状况的掌握成为风险控制的焦点。
上下游企业都是围绕核心企业的中小型公司,一般缺乏核心技术,资产规模较小,其抵抗风险能力较弱。特别是有些企业为了降低经营成本,在经营行为中都存在偷税漏税的不法行为,向核心企业发起的P2P平台提供的财务报表和资金数据缺乏真实性和可信度,这就存在着重大信用风险。同时,在供应链背景下,上下游企业的信用风险还受到所在产业供应链整体运营情况等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因此信用风险监管是关键。
机构,是供应链上企业之外的;以某种共同的特征和元素组建起来的;在某方面有绝对优势的营利或者非营利组织。由该机构自己发起设立P2P平台,为机构内的成员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以解决机构内成员资金短缺,周转困难的需求。如北京的道口贷,就是由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发起的,以清华北大校友圈为核心阵地,平台以“校友网络+供应链金融”为特色,专注于为校友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涉及包括房地产、环保、纺织业、电子商务等多个领域[3]。
在该模式中,机构P2P平台对核心企业资质审查及应收账款的质量监管是风险控制的关键。首先要求核心企业必须是清华等顶尖高校校友控制的大型企业、上市公司或者行业龙头,校友信息公开透明。如果核心企业资信存在风险,必然会导致应收账款质量无法保证,就会产生系统性信用风险。其次,P2P平台对校友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行业状况的动态监测、现金流追踪、调整授信策略也成为风险监管的重要方面。
核心企业与上游供应商签订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由此产生应收账款债权[4]。供应商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保理商,保理商向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供应商实现资金周转。然后保理商向P2P平台申请融资,经过严格审核和内部审批流程后,双方签订合同,P2P平台将其打造成优质投资标的供P2P平台投资人进行投资,实质就是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投资人。项目到期后,保理商从核心企业处收回本息将其支付给平台投资人,投资人可以进行提现。
在这种模式下,主要风险点在P2P平台对核心企业、供应商、保理商的资质审查和供应链金融保理业务中操作风险的控制能力。由于对供应商、核心企业、保理商资信审查不全面不严格,可能会导致坏账风险。另外,在该业务操作过程中,应收账款重复抵押是保理商违规操作的惯用手段。虽然应收账款债权印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进行登记公示,但是并没有强制要求应收账款再转让时进行登记,这就导致应收账款在不同平台重复抵押的情况发生[5]。同时,在保理业务中不遵守操作规则,保理人员缺乏业务操作经验,都会导致风险的发生。
P2P供应链平台要加强对供应链核心企业、上下游中小企业的授信管理。在对融资主体进行信用审查时,不仅要注重企业自身经营、财务、管理等主体风险的审查,同时也要对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和团队进行严格审查,避免个人风险导致企业融资风险[6]。P2P供应链金融更应对融资项目进行有效监管,要依托真实的交易,确保融资资金用于产业供应链中,使得项目的操作风险处于可控的闭环。
重视对供应链核心企业的授信准入管理。核心企业与P2P平台高度配合,对上下游企业融资有着重要的信用背书作用,其各种风险也会传递给供应链中的上下游企业,因此核心企业的商业信誉和经济实力是P2P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P2P平台通过建立主体评级与债项评级结合的风险计量模型来设置核心企业的准入标准[7]。
加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信用风险管理。在P2P供应链金融业务中,虽然上下游企业通过与核心企业的信用捆绑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其信用风险,P2P平台盲目地降低对作为融资主体的中小型企业的准入要求。不应只局限评价财务报表、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等传统方法,应该重视上下游企业历史履约记录以及风险来源等因素,选择与核心企业合作关系稳定,具有合作顺畅的购销关系的融资主体。
P2P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更多,因此对风险的考量不再局限于单一企业,而是要以全局的眼光建立线上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全方位的风险监控。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P2P平台供应链业务防线预警与防控的专业化和智能化水平。P2P平台进行供应链金融服务之前,通过与核心企业的战略合作,能够更全面的掌握融资企业真实的经营信息和数据,提早降低因中小企业信用问题而导致的融资项目的潜在风险;发放贷款之后,P2P平台通过与物流企业、第三方电商平台、保理公司等相关企业信息共享、联动协同,实时把控融资企业动态以及资金用途与流向,通过观测第三方物流企业运输与库存的相关数据,掌握质押物市场波动情况,防止发放贷款以后融资企业出现经营恶化、质押物贬值、违规操作、商业欺诈行为而造成的损失,做到不良早发现、信息早共享、风险早预警、监管早防控,提高线上供应链金融风险的联防水平与能力[8]。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信用评价的基础上,借助共享信息平台的大数据分析,获取融资企业的网络交易数据,对信贷风险提早预警。通过构建共享信息平台,构建多维度识别指标库、法律风险数据库,与传统金融机构的风控形成互补。
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对线上供应链金融全行业业务流程再造,通过数据流、资金流、信息流、物流链有效协同,构建起一个以P2P供应链金融平台为核心,纵向串联起BC两端用户、横向打通线上线下产业链延伸区域的完整金融生态[9]。P2P供应链金融普惠性较强,可以满足更加多元化的融资需求,弥补传统金融服务灵活性差、资质审查门槛高、借贷周期长的不足,积极推动新兴业态金融与传统金融的融合,提升了金融普惠水平。通过积极构建产业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积极构建银行、融资企业、核心企业、第三方(电商平台)四位一体的线上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营造出体验更好、成本更低、风险更小,能全方位满足不同客户需求的金融服务生态系统环境。首先,建立健全线上客户电子信息档案,整合线上与线下数据,对客户进行分级管理;其次,整合内外资源,发挥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互补优势,提高核心竞争力,打造针对中小企业现实需求的多元化的线上金融产品与服务目标体系[10];最后,通过创新提升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搭建高效畅通、无缝对接的全渠道体系,创建供应链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的融合发展生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