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溶
【摘 要】:目的 探讨分析应用胎儿系统超声检查对产前胎儿畸形筛查的应用及臨床意义。方法 选取我院从2017年3月~2018年3月进行产前胎儿畸形筛查的1800例孕妇作为本次临床研究对象,随机分为对照组(n=900)与观察组(n=900);对照组孕妇给予常规产科检查,观察组孕妇给予胎儿系统超声检查,对比观察两组孕妇的的检查情况。结果 两组经不同检查方式筛查后,观察组孕妇的漏诊率明显低于对照组,且检出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采用胎儿系统超声检查方式对孕妇进行产前胎儿畸形筛查,其检出率更高,有利于胎儿畸形的尽早发现,值得在临床中广泛普及应用。
【关键词】:胎儿系统超声检查;产前筛查;胎儿畸形
【中图分类号】R71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83(2018)08-03--01
出生缺陷指的是胎儿自母体娩出后在精神、功能、形态等方面存在异常,这是导致新生儿畸形率与死亡率不断升高的主要因素,因而加强对孕妇的产前胎儿筛查对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有着积极意义。在常规的产科超声检查中,只能对部分无脑儿或单心室等较为严重的畸形胎儿进行检测,使得漏诊情况时有发生;而胎儿系统超声检查作为一项安全无创的筛查方式,因其高检出率在临床中得到广泛应用。因此,本文对应用胎儿系统超声检查对产前胎儿畸形筛查的应用及临床意义作出进一步的分析与探讨。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从2017年3月~2018年3月进行产前胎儿畸形筛查的1800例孕妇作为本次临床研究对象,对照组年龄22~40岁,平均年龄(29.4±6.5)岁,孕周18~40周,平均孕周(28.1±3.4)周,给予常规产科检查;观察组年龄23~41岁,平均年龄(29.8±6.2)岁,孕周19~41周,平均孕周(28.5±3.1)周,给予胎儿系统超声检查;本次研究孕妇及家属均知情同意,经由我院伦理委员会批准,两组间一般资料对比无明显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有可比性。
1.2 方法
对照组孕妇行常规产科检查,协助孕妇呈仰卧体状,应用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测仪对其进行诊断,将探头的频率设置为3.5MHz,对胎儿的腹围、头围、双顶径、股骨长以及胎儿的存活情况进行检测,并记录胎儿的节律、心率,以及羊水指数与深度。观察组孕妇行胎儿系统超声检查,先确定胎儿的头部位置,以三切面对其颅内结构进行观察,以多切面观察其小脑半球、丘脑及侧脑室等部位,扫描其颜面部,包括两眼、鼻、唇等,对上唇部有无连续中断及两个眼眶的形状、大小是否一致进行判断[1];然后检查其颈部处是否包块,检查脊柱时,要对其颈椎至尾椎位置的强回声光带的是否完整给予观察,包块尾椎尖端处有无合拢、脊柱是否存在生理性弯曲等情况,其次以横切面方式检查其椎体三角光团;胸部位置处,观察双肺、心胸比例及心轴是否正常,以左右室长轴切面与心四腔切面判断心脏畸形的情况;并对胎儿腹部,如脐血管入口、腹壁等处以横纵双切面进行检查;对四肢的手、足部形状、长骨结构作检查;最后检查其羊水情况、胎盘厚度、脐带血管数目,以多切面对疑似畸形处进行观察。
1.3 评判标准
对比观察两组孕妇经筛查诊断后的临床检出率与漏诊率,然后进一步深入分析。
1.4 统计学
组间观察数据应用SPSS20.0软件进行分析,计数资料数据行x2检验,计量资料数据行t检验,p<0.05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孕妇经不同方式检查诊断后的情况
经两种不同方式筛查并诊断产前胎儿畸形统计后,经两组间数据对比分析(详见表1),观察组孕妇行胎儿系统超声检查后,其检出率明显高于对照组,且漏诊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论
胎儿畸形主要指胚胎在发育时,因多种不同因素导致胎儿的结构、生理功能及形态等出现异常,因而只有通过产前胎儿畸形筛查,让孕妇对胎儿的情况能及时了解,并决定是否进行妊娠,从而避免出现晚孕引产畸形的情况。产前检查指通过影像学技术及遗传学来对胎儿的缺陷状况进行评估与判断,当前在临床中主要是采用胎儿系统超声检查的方式,它能清楚的显示胎儿的大小,并对其胎儿的畸形状况,如脑积水、脊柱裂、软骨发育不良及脑脊膜膨出等进行准确的鉴别与诊断[2];超声检查作为一种新型的诊断技术,其操作更简便,可重复性好,且安全无创,是进行产前胎儿畸形筛查的一种重要方式。
综上所述,对孕妇进行产前胎儿畸形筛查行胎儿系统超声检查方式,能提高检出率,有效避免发生出生缺陷,值得在临床中应用。
参考文献
覃敏, 何莉燕, 张承芬,等. 产前系统超声检查对中孕期胎儿畸形筛查的临床应用分析[J]. 西南军医, 2016, 18(1):43-44.
张娟, 瞿国丽, 鲁娇,等. 产前胎儿系统超声检查对胎儿畸形的临床诊断应用[J]. 中国医药指南, 2016, 14(17):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