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农村的械斗

2018-10-25 03:24郑山明
书摘 2018年6期
关键词:湘南宗族村落

☉郑山明

外人在评价湘南农村的风俗时,常常会脱口而出的一个词是“民风强悍”,原因是这里自古就有宗族械斗之风,俗称“大打三六九,小打天天有”。解放以后,特别是土地集体化以后,械斗之风有所收敛,但也没有绝迹。人民公社解散,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械斗一度又有反弹之势。很多在湘南的农村基层任职的干部,最焦虑的就是两件事:宗族械斗和计划生育。直到改革开放后大量年轻力壮的农村劳力流入城市打工,械斗之风才渐渐淡出。

宗族械斗,可分为宗与宗之间的械斗和族与族之间的械斗。宗与宗之间的械斗,实际上就是不同姓氏之间的争斗,族与族之间的械斗,就是同宗同姓中不同家族之间的争斗。次数最多规模最大的,是宗与宗之间的械斗。家族之间的械斗,相对而言容易调停,即使调停不了,参与的人也不会太多。

在封建社会,引发械斗的原因很多。不同姓氏的两个人一次简单的口角,都有可能诱发大规模的械斗,特别是两个有宿怨的宗族之间,一头牛吃了对方的农作物,都会引起大规模的流血冲突事件。到20世纪中后叶,械斗大都缘于争山争水。争水,往往爆发于干旱时节水源紧张之际。湘南多旱,为了从共用的水库或河流中多引些水到本村的农田,或保证本村的人畜饮水,每个村都会派出强壮劳力在分水处守候。虽然村与村之间都订立了相关条约,甚至在分水坝的高矮上都固定了刻度,但总有些脾气火爆的年轻人会不守乡规民约,出言不逊,或强行拓宽流往本村的出水口。在事关本村本族利益和荣誉的问题上,对方的人决不会善罢甘休,必定会以牙还牙,寸步不让,结果很容易产生肢体冲突。这时候,如果一方吃了亏,受了伤,或者丢了性命,那么一场更大的械斗就在所难免了。到这个节骨眼上,任何公理都不起作用,追究谁是谁非,谁最先挑起的矛盾,已毫无意义。

争山,主要争山林权属。一直以来,村与村的边界线是比较模糊的,前辈留下的一些粗线条的界定契约,也大都在土改时丢失,因而埋下了山林权属纠纷的隐患。这类纠纷中,最有可能引爆械斗的是争坟山。古人过世后,为讲究风水,下葬的墓穴有时会选得比较远,甚至到了其他宗族的地盘。每到清明祭祖时,同宗同姓的人齐聚一堂,浩浩荡荡开到老祖宗的坟山,举行轰轰烈烈的祭祀活动。如果族人认为这座山风水好,能保证本宗族世代荣昌,想让这块地成为本族永久的风水宝地,就会放出风说,这块地、这座山,原本就属于这个宗族,有本族先辈的坟茔为证。这种霸王逻辑自然不能让这片山林的真正所有者信服,先是派人交涉,交涉不成,便大动干戈。

湘南的械斗不仅具备充分的动机,也具有充分的条件。一个自然村落最大的有两三千人,最小的也有二三百人,大多是同根同姓,加上累世联姻,一个村子里的人七弯八拐都有亲戚关系。平常大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散淡自在,看不出有多么友好,亲热,邻里之间隔三差五还会产生一些矛盾纠纷。但一旦出现“外敌”,基于宗法和姻亲的凝聚力便立即显现出来,前嫌隐退,隔阂消失,大家同心协力抵御“外侮”。除本村的人力外,同宗的外村人也是一股重要力量。湘南农村村落比较密集,而且很多都是由同一个祖宗开枝散叶衍生出来的。每隔几年,同宗的村落都会派人共同修订族谱,每年清明节都会一起祭祀共同的祖先。通过这些活动,确保宗族关系脉络清晰,层次分明,血脉畅通。超大的村落和宗亲关系,使湘南农村的械斗规模空前,参战人数高达三四千人。集结一个县的警力前去制止,也无济于事。

真正的械斗展开之前,有许多的准备工作要做。一是派出“外交使团”到同宗同族的其他村里进行游说,希望得到人力和物力的支持。一般来说,“使团”多少会有收获。除了经济上的援助外,还会借到一些鸟铳、梭镖、大刀等武器。但要请他们派人参战会有难度,除非被游说的村落也存在械斗隐患,以两村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前提,本着同宗同族、同仇敌忾的宗旨,会安排部分有战斗力的人员前去支援。二是战前动员,发动本村本族的人积极参加械斗。这个时候,村党支部一般是不出面的,在一些宗族势力强大的村落,村支部的号召力并不强,即使有号召力,也不愿挑这个头,怕上级追责问刑,最多在幕后摇摇鹅毛扇子。村里辈分最老、威望最高、家里实力最强的人会被大家推举出来主持大局,主要围绕械斗制订村规民约:家中有劳力不参战的如何处罚,在械斗中伤亡人员的家属如何抚恤,械斗所需经费如何筹措,等等,事无巨细,都要摆布清楚。三是检修器械,所有的武器都要搜罗出来,逐一检查,有锈的除锈,刃钝的磨快,把杆松的加固,然后按每个人的特点和特长,将武器分配到人,各自保管。有些地方的械斗还出现了大炮,一些复员军人回乡后,根据在部队学到的技术,土洋结合,造出了能让炮弹在对方阵地上开花的大炮,其震慑作用非常大,还有些复员军人按照部队的方式来训练村民,战斗力大为提高。

这些准备工作做好后,就正式拉开战幕了。这一天,村里会杀猪宰牛,主妇们都来办厨,全村青壮老幼还有外村来参战的人员一起会餐,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江湖义气,快意恩仇。在酒劲的作用下,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力大无穷,战无不胜。会餐结束后,青壮劳力就会根据事先的安排,雄赳赳气昂昂奔赴械斗第一线。那些办厨办累了的妇女,目送她们的儿子或者丈夫的身影消失在弯弯的山路上,心中充满忧虑,深怕他们站着出去,横着回来。

械斗开始时,双方都在一定距离内用火铳进行射击,同时向对方喊出一些侮辱性、挑战性的语言。很多时候,上级派来的调解人员会及时赶到现场做工作,双方热闹一阵后,不分胜负,打道回府。如果这个时候调解工作不及时不到位,械斗就会向短兵相接的阶段发展,一些手持大刀、梭镖的青年人会嗷嗷叫着冲向对方阵地,刀光血影,喊声震天,顷刻间便有人受伤或丧命,也有人被对方捉住,捆绑起来,押回村里。通常经过这么一个回合,械斗就会告一段落,双方收兵回村,战败方把受伤的人抬回村里,延医治疗;把死者的尸体安葬好,安排专人做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并按事先的约定发给一笔不菲的抚恤金。

死者已矣,伤者光荣。最令村里人头痛尴尬的是赎回俘虏。一般情况下,获胜方不会杀俘虏,但会极尽羞辱迫害之能事,比如把他的双手反绑在村公祠的柱子上,不给他饭吃,村里人却在他面前大吃大喝;把女性的内裤套在他头上;把他的头发剪成阴阳头,等等,就像猫玩一只老鼠于掌中,尽力宣泄胜利者的傲气。俘虏方的人,不用费什么劲就能想象到俘虏的遭遇,会想尽一切办法去救赎。他们很少直接去找对方协商,这样做只会受到更多的羞辱,而是请另外一个村子的长辈去从中斡旋。即使这样,刚开始时对方也会提出很多苛刻的条件,经过中间人多轮商谈后,才会达成协议,放回俘虏。

这一次械斗虽然结束了,但事情远未了结。因为出现了人命,两个村子、两姓宗族之间的梁子结得更深了。输的一方总想重新挣回面子,胜的一方则想进一步扩大战果,威慑对方。所以只要有风吹草动,又会狼烟再起。从此,村民们不敢单独去远处的山林放牧砍柴,边界上的田地没有人敢去耕种,慢慢就荒芜了。

械斗中如果出现了人员伤亡,政府是要问责的。公安部门深入村里,调查谁是组织者,谁是直接伤害者,然后依律定罪,以宣示法律的权威。然而,要弄清谁是凶手并不容易,村里的每一个人,都不会或不敢提供真实情况,更不会说出是谁把对方杀死的。当然,到最后,总会有人被判刑,被问责,受到处理的人和他的家庭,村里都会有一个妥善的安排。

械斗是一种落后甚至野蛮的行为。作为宗法社会的残余,随着社会的进步,必将消失在历史舞台上。但它是特定时代的特定产物,是那个阶段农村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很多过来人的深刻记忆。不了解械斗,就不了解湘南农村和农民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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