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为中国医师协会主办的系列杂志之一,是中国医师协会二级机构(检验医师分会)自主创办的国家级综合类专业学术期刊。国内外发行。以广大从事检验医学、病理学、临床医学及科研教学有关人员为主要读者对象。面向检验医师专业群体,刊载与检验医学、病理学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以及以疾病为基础、以循证医学为依据的各种检验项目的临床诊断和应用经验。是加深检验医师对临床医学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提高检验医师的临床分析能力,构建检验医师与临床医师的交流平台。同时,为加强国际交流,促进我国检验医学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本刊除设有专家论坛、论著、临床研究、基础研究、综述、会议(座谈)纪要、临床病例(病理)讨论、经验交流、国内外学术动态、医学见闻、健康教育与继教园地、企业与临床(新技术及新产品推广)等栏目外,还增设如检验医师查房、检验医师笔记、检验医师病例辨析、基层论坛等特色栏目。
2.1 来稿须附正式单位介绍信。介绍信应注明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项。在稿件上盖章无效。
2.2 来稿应一式3份(包括图表)。要求字迹清晰,英文摘要及参考文献应隔行打印。特殊文种、上下角标符号、需排斜体等应予注明。凡字迹潦草、涂改不清的稿件一律退回。投稿网址:www. cjocp. com/,邮箱:cccm @ em120. com。
2.3 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省、部级以上基金或属攻关项目,应注于作者单位上方,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项目(基金号)”,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
2.4 来稿需注明通讯作者具体联系方式,包括单位、科室、电话、邮箱、通讯地址、邮编等。来稿须付稿件处理费,每篇80元,邮寄到本刊编辑部:天津市和平区睦南道122号,《实用检验医师杂志》编辑部,注意请勿寄给个人。
2.5 来稿一律文责自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进行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期1个月不寄回者,视为自动撤稿。
2.6 来稿决定刊用后,由作者亲笔签署论文著作权转让书,专有使用权归中国医师协会所有。除以纸质载体形式出版外,中国医师协会有权以光盘、网络期刊等其他方式出版决定刊用的文稿。
2.7 稿件刊用后,将通知作者按有关规定交纳版面费。稿件刊出后酌致稿酬,赠当期杂志两本。
3.1 文稿 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新颖性。要求科研方法设计合理,统计学方法使用正确,论点明确,资料真实,数据可靠,讨论严谨、层次清楚,文字通顺,书写工整、规范。论著、综述、讲座等一般不超过5 000字。
3.2 文题 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最好不加副标题,一般不用标点符号,尽量不使用缩略语。中、英文题名含义应一致。
3.3 作者 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更改;作者单位名称及邮政编码标注于作者下方,如果作者有电子信箱,可在单位名称后加圆括号写出,如:(Email:……)。集体署名的文章必须明确对该文负责的关键人物。除集体署名作者外,其他对该研究有贡献者应列入志谢部分。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征得本人同意,并附其本人同意的书面材料。
3.4 摘要 论著须附中、英文摘要,摘要必须包括目的(Objective)、方法(Methods)、结果(Results,应给出主要数据)和结论(Conclusions)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不用“本文”“作者”等主语。中文摘要400字左右,英文摘要600个实词左右。英文摘要尚应包括文题、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名、邮政编码和国名。不属同一单位时,在第一作者姓名右上角加“1”“2”“3”……,同时在单位名称首字母左上角加“1”“2”“3”……。
3.5 关键词 论著需标引3~8个关键词。请使用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最新版(Index Medicus)医学主题词表(MeSH)内所列的词。如果最新版MeSH中尚无相应的词,处理办法:① 可选用直接相关的几个主题词进行组配。② 可根据树状结构表选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题词。③ 必要时,可采用习惯用的自由词作为关键词。关键词中的缩写词应按MeSH还原为全称,如“HBsAg”应标引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每个英文关键词第一个字母大写,各词汇之间用分号“;”分隔。
3.6 医学名词 以1989年及其以后由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暂未公布者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编辑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中文药物名称应使用1995年版《中国药典》(法定药物)或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药典委员会编辑的《药名词汇》(非法定药物)中的名称,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用商品名。
3.7 图表 图表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题目。说明性的资料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本刊采用三横线表(顶线、表头线、底线);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一般按标准差的1/3确定有效位数。线条图应墨绘在白纸上,高宽比例约为5∶7。以计算机制图者应提供激光打印图样。照片图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图中需标注的符号(包括箭头)请另用纸标上,不要直接写在照片上;每幅图的背面应贴上标签,注明图号、作者姓名及图的上下方向。图片不可折损。若刊用人物像,应征得本人的书面同意,或遮盖其能被辨认出系何人的部分。大体标本照片在图内应有尺度标记。病理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图表中如有引自他刊者,应注明出处。
3.8 计量单位 实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具体使用参照2001年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一书。正文中时间的表达,凡前面带有具体数据者应采用d、h、min、s,而不用天、小时、分钟、秒。注意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1条时应采用负数幂的形式表示,如ng/kg/min应采用ng·kg-1·min-1的形式;组合单位中斜线和负数幂亦不可混用,例如前例不宜采用ng/kg-1·min-1的形式。凡是涉及人体及动物体内的压力测定,可使用毫米汞柱(mmHg)或厘米水柱(cmH2O)为计量单位,但首次使用时应注明mmHg、cmH2O与千帕斯卡(kPa)的换算系数。其换算系数为1 mmHg=0.133 kPa。量的符号一律用斜体字,如吸光度(旧称光密度)的符号为A,“A”为斜体字。
3.9 数字 执行GB/T 15835-1995 《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小数点前或后超过3位数字时,每3位数字一组,组间空1/4个汉字空,如,“1,329.476,5”应写成“1 329.476 5”。但序数词和年份、页数、部队番号、仪表型号、标准号不分节。参量及其公差均需附单位。当参量与其公差的单位相同时,单位可以只写一次,即加圆括号将数值组合,置共同的单位符号于全部数值之后,如:75.4 ng/L±18.2 ng/L可以写作(75.4±18.2) ng/L。百分数的范围和偏差,前一个数字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如:5%~95%不要写成5~95%,50.2%±10.6%不要写成50.2±10.6%。附带长度单位的数值相乘,按下列方式书写:4 cm×3 cm×5 cm,而不写成4×3×5 cm3。
3.10 统计学符号 按GB 3358-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常用如下:① 样本的算术平均数用英文小写x(中位数仍用M);② 标准差用英文小写s;③ 标准误用英文小写sx;④ t检验用英文小写t;⑤ F检验用英文大写F;⑥ 卡方检验用希文小写χ2;⑦ 相关系数用英文小写r;⑧ 自由度用希文小写ν;⑨ 概率用英文大写P(P值前应给出具体检验值,如t值、χ2值、q值等)。以上符号均用斜体。
3.11 缩略语 文中尽量少用。必须使用时于首次出现处先叙述其全称,然后括号注出中文缩略语或英文全称及其缩略语,后两者间用“,”分开(如该缩略语已公知,也可不注出其英文全称)。缩略语不得移行。
3.12 量的名称 按GB 3102.8-93《物理化学和分子物理学的量和单位》书写。原子量改为相对原子质量,分子量改为相对分子质量。如:分子量为585 kD,应改为相对分子质量为585×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