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玮 黄玓
摘 要:在社会经济、技术的推动下,我国政府部门对不动产的关注度日益提升,初步建立不动产登记机构,为我国不动产管理工作提供专门的管理部门,在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中不断对不动产登记条件进行细化与整合,为我国测绘事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理论基础。
关键词:不动产;测绘事业;关键技术;初步探析
中图分类号:P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344(2018)30-0242-02
自《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颁布以来,不动产登记工作已经成为我国现代化社会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本文将针对不动产测绘工作中的关键技术进行研究与探讨。
1 不动产测绘的发展现状
权属、地籍、房产测绘是不动产测绘的主要内容,能够为土地、行政区域划分、房产确定权属界址提供符合要求的测绘成果。因此,我国特将权属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作为法定测绘。一旦法定测绘的数据和图件被登记确认,所生成的法定测绘井具有极强的法律效力,能够为国土资源管理、民政管理、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以及人民法院确认产权、处理产权纠纷问题提供有力凭证。从我国《测绘法》中所制定的内容来看,目前我国已初步构建权属测绘制度、地籍测绘制度和房产测绘制度,并针对权属、地籍、房产的相关资质条件等内容做出明确的规定,但该体系所涉及的内容并没有将我国不动产的所有内容涵盖景区,导致我国不动产无法实现统一的等级与管理。例如,海域、林地、草坪作为不动产的重要内容,在不动产的登记过程海域、林地、草坪的等级工作难易统一开展、共同管理。为解决我国不同产登记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实现对不动产的统一等级,需要我国法律部门不断丰富不动产的测绘内容,实现不动产测绘工作的多元化、丰富化开展,及时借鉴国内外优秀案例,对不动产测绘工作进行改革与创新,使不动产管理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2 不动产测绘的关键技术
不动产测绘关键技术主要涉及三方面的内容,即不动产测绘的数据标准、支撑技术、平台建设内容。
2.1 不动产测绘的数据标准
从我国不动产管理工作的发展现状来看,房屋、土地等不同类型的不动产运用不同的技术标准与办法实施相应的登记管理工作,在整个登记过程不同发展领域在的不动产内容之间无法实现数据兼容与数据共享,为不动产统一管理工作的开展带来极大的阻碍。为确保不动产管理工作能够顺利开展,需要在不动产管理工作中实现“四统一”。为此,管理部门需要构建一个统一的数据分类体系、数据表达模式,对不动产测绘内容进行统一管理与分配。
不动产测绘的数据标准主要涉及四个方面的内容,即“要素分类”、“分类编码与属性分类”、“指标”、“表达模式”。①“要素分类”。对不动产实施要素分类时,应严格遵循系统性原则和科学性原则,确保数据信息具有较高的重要性与稳定性,能够将不动产测绘的层次结构真实的反映出来,明确各要素种类之间的继承性、相关性以及行业之间的协调性。因此,对房屋、土地、海域、林地、草原等不动产进行分类时,应根据不同类型的从属关系,对其进行划分级别。②“分类编码与属性分类”。对不动产测绘内容进行分类编码时,应严格遵循唯一性原则、扩充性原则、兼容性原则、适用性原则,确保编码对象的名称与代码具有唯一的可识别特征,要素类和要素编码内部预留足够的空码位置能够为编码扩充提供有力条件,对要素编码进行设计时注重与国家现行编码之间的衔接,为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使用的实际需求。③“指标”。建立不动产数据指标需要将不动产统一等级条例作为建立基础,根据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结合其他行业对不动产的实际需求,对不动产测绘数据指标项目进行制定。④“表达模式”。构建不动产测绘数据表达模式时,应将地理信息技术作为多维表示的载体,严格按照表达模式与不动产类型,将不动产的客观物理形态、权利归属、处分利用转流等情况详细的表示出来。
2.2 不动产测绘的数据库
数据库作为不动产测绘工作中的成果载体,数据库的前期设计内容与逻辑结构对数据平台是否能够满足广大用户的需求具有极强的决定性作用,并与其他相关平台进行无缝连接。
不动产测绘的支撑技术主要表现在“基本数据内容”、“元数据标准”、“数据库的框架体系与层次结构”、“数据文件的命名规则”四个方面。①“基本数据内容”。对不动产测绘的基本内容进行确定时,首先应对与不动产有关的可提供、已存在的数据进行归纳、分类,将其中具有多义性、重复性的数据内容去除,结合相关技术规范,对其进行更新。②“元数据标准”。数据的内容、数据的质量、数据的状况、数据的特征等信息被称为“元数据”。通过建立元数据能够对外数据交换接口的管理工作进行完善,优化系统内部数据管理工作。③“数据库的狂阶体系与层次结构”。将数据库内容作为构建基础,将不动产专项信息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利用信息管理技术对其进行分析、分类、归类、管理,以此构建数据库的总体框架结构。④“数据文件的命名规则”。对数据文件实施命名时,应根据数据分类的具体情况,结合各表的功能与内容,遵循一定的原则对数据文件进行总体设计,提高数据库文件管理质量与管理效率。
2.3 不动产测绘的支撑技术
不动产测绘的支撑技术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即“空间基准技术”、“数据获取技术与数据处理技术”、“质量检验技术”。①“空间基准技术”。自不动产开展统一登记工作后,通过制定一系列具有统一性的空间基准,对不动产实施相应的转换工作,使不动产登记工作能够统一进行。②“数据获取技术与数据处理技术”。其中,“数据获取技术”在构建构成,需要对不同发展领域的不动产进行调查,根据测绘技术的相关要求以及测绘技术的应用标准,结合不同数据在获取过程所具备的优势,灵活的选择与之相适宜的测绘技术,实现对地理信息的准确、快速的获取;“数据整合处理技术”,应严格遵循独立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完整性原则与适应性原则,明确现有不动产测数据储存形式的多样性、数据类型的复杂性,正视不同发展领域下不动产的个性差异,实现对不动产数据的整合预处理以及处理与转换工作,确保不动产数据具有较高的完整性、系统性与全面性。
2.4 不动产测绘的平台建设内容
不动产内容广泛,所涉及到的信息量相对较大,为实现对不动产信息的统一采集、统一汇总、统一登记、统一入库、统一服务,需要从政府的宏观调控入手,落实地方管理工以及社会服务工作,通过运用成果集成技术、成果展示技术、不动产测绘技术等相关技术,构建统一的管理平台。①“成果集成技术”。成果集成技术主要将地理空间结构作为技术的应用基础,将多类、多级的不动产内容集合到一起,实现不动产成果的整合,该技术主要由集成管理方法、数据库、平台运行环境、软件系统等构成。②“成果展示技术”。成果展示技术是将不动产登记需求作为发展基础,对不动产测绘数据进行语义分析,运用数据互操作模式,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不动产测绘数据方案,构建三维数据模型,实现对不动产成果的展示。
3 总 结
综上所述,为实现对不动产的统一管理,应大力推广不动产测绘应用技术,宣传不动产统一管理的重要性与发展性,政府部门落实对不动产管理的宏观调控工作,实现对不动产产业的强制性整合与管理,提高不动产管理的规范性与法制性,促进我国不动产测绘工作的发展与进步。
参考文献
[1]史志凤,尹鹏程,张季一,于金羽,顾和和.房地不动产测绘技术应用示范建设研究[J].北京测绘,2017(03):20~23.
[2]楊伯钢,黄迎春,张海涛,张保钢.不动产测绘关键技术初探[J].测绘科学,2017,42(04):113~118.
[3]葛露露.不动产测量必要精度与坐标转换参数求解方法研究[D].中国矿业大学,2016.
收稿日期:2018-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