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企业、服务劳动者就业和创业、服务国家经济发展对技能型劳动力资源的需求。目前,我国职业技能鉴定虽然已经初步建立了法律法规、行政管理体系与技术支持体系,但是从职业鉴定工作的主体作为看还存在一定的不足,本文所提出的“三项举措”,就是针对职业鉴定工作的主体拓展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效率而言的。
关键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主体;三项举措
职业技能鉴定是按照国家的职业技能标准和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劳動行政部门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能力进行客观、公证、科学规范的认证。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理论和技能操作部分。对于报考技师和高级技师的还要进行论文答辩。[1]我国一直坚持培养和发展技工队伍,以技术等级鉴定考核作为动力机制和管理机制来鞭策和激励技工队伍提升技能水平,为服务企业、服务劳动者就业和创业、服务国家经济发展不断坚实技能人才的储备和提供渊源不断的供给。目前,我国职业技能鉴定已经初步建立了法律法规、行政管理体系与技术支持体系,形成了初、中、高三个等级和技师、高级技师两个技术职务的鉴定考核规范,正在积极尝试以坚持职业能力与工作业绩相结合的评价内容;坚持国家标准与岗位需要相结合的评价标准;坚持专业评价与企业认可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坚持行政指导与寄书支持相结合的组织措施;坚持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着力推进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内容、开发复合技能型人才的评价体系、探索知识技能型人才评价机制的发展目标。在追求发展并不断发挥作为的过程中,从职业鉴定的主体作为看来,一些薄弱环节也呈现出来,提出问题、分析问题、针对问题,探讨解决问题的对策,就是助推我国职业鉴定工作实现发展目标的动力支持。
一、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主体的自身建设
我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主体是国家领导下的各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与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由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具体实施对劳动者职业技能的鉴定。因此,发展我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举措首先要落实在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主体的自身建设上,正所谓“打铁必须自身硬”,“上梁不正下梁歪”。如何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主体的自身建设,就是要理清工作现状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明确和完善制度建设,以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从我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主体自身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看。职业技能鉴定本来是有法可依和有具体工作制度为规范的一项工作,但在实际运行中,管理不到位和管理随意性问题表现突出。其一鉴定机构的随意性问题。主要是考务管理不规范,考评员委派没有执行不定期和回避制度;鉴定场所场外鉴定超出等级范围进行,鉴定设备实施难能满足要求而降低标准鉴定,甚至在没有明确鉴定标准的情况下擅自考评;卷面考对一次题卷重复用或自行删改试卷而用,严重地损害了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其二管理人员的随意性问题。主要是缺乏责任意识,业务学习不足,业务自律精神欠缺,不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相关标准,在考评过程中执法不严,对参考人员给予“人情”或“同情”的照顾,执法不严、监考不实,造成鉴定结果失真。
因此,发展我国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首先必须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主体的自身建设。具体做到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部门、管理机构、管理队伍的自身建设,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队伍的综合能力及整体素质,加强对考评员、裁判员、质量督导员等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加大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场地、仪器设备以及先进的技术手段运用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对于职业技能鉴定全过程要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对报名参加技能鉴定的人员资格进行严格把关,考试过程严格监督,以此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
二、创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主体的工作模式
从我国职业鉴定工作主体的工作模式看,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等、靠、要”问题。“等”就是等待考评人员或组织考评人员的单位上门报考;“靠”就是依靠已经形成的工作观念和工作方法僵化死板的履职;“要”就是眼睛瞄向其他同行单位,看人家的待遇,嘴巴向上的,向上级单位和上级领导提要求、讲价钱。很显然,这类工作主题与持有这样工作模式的职业鉴定工作主体是不能够开展好本职工作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的,因循守旧不会实现进取,过于重视客观条件的满足而忽视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就不会具备发展中的竞争实力和进取实力。
因此,发展我国的职业鉴定工作必须创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主体的工作模式和服务模式。转变工作模式,就是变等待参考人员上门变为主动到大中型企业进行走访,了解企业职工技能概况,宣传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协调企业主动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深入企业进行技能鉴定,助推鉴定工作顺利开展。转变工作模式,就是要打破机关事业单位作息时间的限制,尽可能满足培训单位或企业在鉴定时间安排上的要求,在坚定业务精细化管理,加大无纸化考试阅卷系统的运用力度,不断开发新题库,丰富题库资源,改变原来以纸质考试为主的模式,进一步规范鉴定工作考务程序,积极拓展职业技能鉴定覆盖面,提高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
三、拓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主体的服务范围
从我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服务范围看,还需要增加服务品种,如组织技能竞赛,以比学赶帮超的势头带动业、就业、创业人员提高自身的技能素质;组织技能竞赛或技能锻炼的活动月、活动周活动,展示和比试技能,进行现场录像,通过媒体做广播宣传,在全民中制造学习技能、提高技能、运用技能的活跃氛围。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技能鉴定作为服务重点,围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开展鉴定工作。深入乡村了解农村劳动力对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需求,在扎实做好乡镇劳务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农闲和农民工返乡时机集中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农村劳动力提供方便、及时的服务,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成为提升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增强就业竞争力的有力帮手。
(作者单位:吉林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作者简介:彭海峰(1974~)男,大专,吉林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助理讲师,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成人职业技能培训)。
参考文献
[1]茅志强谈职业技能鉴定[J].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学报,2007,1(2):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