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背景下新建独立院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研究

2018-10-21 08:52吴培培
文存阅刊 2018年23期
关键词:依法治校独立院校法治化

摘要:依法治校对高校学生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在依法治校背景下,为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推进学生教育管理规范化与科学化,公办高校学生管理需要法治化,独立学院学生管理更需要法治化。独立学院作为高等教育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校生也是一个庞大的群体,本文以独立学院这一特殊主体为切入点,对独立学院学生管理法治化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对管理程序和权利救济制度完善等方面提出了独立学院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实现途径。

关键词:依法治校;独立院校;学生管理;法治化

一、依法治校背景下独立院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必要性

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指对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过程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围绕保障学生的基本权益下。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依靠法治的精神,遵循法治的原则,充分保障学生的各项权利,开展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实现学生受教育权益的最大化,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独立学院作为高等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学生管理法治化更应倾向于结合独立学院发展现状和学生管理现状的基础上,不断建立健全学生管理的各项法律制度,特别是独立学院校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构建学生管理科学的运行机制,不断克服在独立学院学生管理过程中的人治化、经验化倾向,达到依法治理学生管理的状态,实现独立学院学生管理效益的最大化,切实保障独立学院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独立院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新建独立学院在学生管理过程中存在与公办高校学生管理一样有共性问题,同时也存在自己特有的问题,这些特有问题反映在学生权利实现过程中主要体现在对学生管理运营机制方面,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学生管理职能发挥难到位

与公办院校相比,新建独立学院的生源状况有较大差异,其日常的学生管理工作在独立学院人才培养工作中发挥作用更加突出,对学生日常管理的要求更为具体,公办院校对学生管理工作更多是于引导学生如何学的问题,新建独立院校要求更为具体帮助学生解答为什么学,为谁学的问题,其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更多,要求更高,这就这就需要独立学院的学生管理更准确的定位和更明确的职能,而现实中独立学院的管理的定位不清晰。

(二)学生管理力量配备不足

新建独立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配备与公立院校相比而言是不足的,主要具体表现在工作能力上的缺乏系统培训和人数上配备的相对不足,独立学院基本上人员配备相对公办而言较为精简,但对学生成长发展管理力量的需求丝毫不低于公办院校,在《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学生与辅导员配比,比例不低于1比200配备辅导员,如果说就按照200配备,对于公办学生需求而言能够满足要求,但对于独立学院而言,由于学生管理面临的问题较多,面临的困难较大,如果按照统一标准配备很难满足学生管理的需要。这样的比较相对而言独立学院学生管理力量就會显现不足,会带来学生管理上的一系列问题。

(三)管理程序机制和权利救济机制不完善

“没有程序就没有权利”、“有权利就要有救济”,目前新建独立院校的学生管理在不断的探索和发展过程中,程序机制的形成需要时间的积淀和运行的不断实践完善,而这两点对于目前的新建独立院校无法实现,管理中程序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学生的权利救济做了很大的修改,但目前规定距离现实的运行还有一定的差距,救济机制尚未建立,无法满足现实学生管理工作中学生权利救济需求。

三、新建独立院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途径和措施

(一)健全和完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首先,在各项校内管理制度中,应将“学生本位”的管理融汇其中,突出管理制度中学生的主体地位,明确学生应享有的权利,使学校管理制度的制定能够符合现代管理理念的要求,使制度具有更强的时代性和科学性。

其次,要把握“合法性”这一学生管理制度的基本准则,独立学院在学生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中,要准确把握其上位法的基本精神和要求,结合独立学院自身的特性和独立学院受教育者的具体情况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使学校的管理制度切合学校管理需要的同时,更合乎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规定。

最后,要规范独立学院学生管理制度的制定程序,独立学院体制优势势对制度的灵活制定,更应注重在出台事关学生各项权利的管理制度的程序性要求。要明确学校学生管理制度制定的基本程序,规范制度制定流程,并注重制度制定质量审查。

(二)提高全体教职人员和管理者的法治意识

对于学校的日常学生管理工作角度,教职人员和全体教职人员的法治意识是基础,独立院校推进依法管理举办者的法治意识是关键,提升教孩子人员与管理者的法治意识,便于明确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各自权利与义务,便于贯彻“学生权利本位”的理念,充分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管理者与教职人员有良好的法律意识、较强的法治观念,有利于形成法治的思维和行为模式,有利于运用法律的手段管理学校,有利于运用法治的方法对待日常的教育管理工作,有利于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制度推进学校事业的发展。从教职人员和管理双方角度来看,法治意识的提升有助于明确双方职权利,有利于学校管理者与教职员工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学校举办者和和学生的法治意识提升,推进学校的各项工作发展。培育独立学院管理者和教职员工的法治意识需要国家层面的努力,也需要高校自身的努力。

(三)完善独立院校学生权利救济机制

应该将在教育管理过程中,学生认为任何权利受到侵害或自己被不公正对待的事项都纳入到校内申诉的范围对于学生权利受到侵害,应该进一步扩大校内救济的范围,学生认为任何权利受到侵害或自己被不公正对待的事项都纳入到校内申诉的范围,这样充分发挥校内申诉在独立学院的学生权利救济中的积极作用,在独立学院校内管理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应该进一步明确校内申诉委员会的构成,提升校内委员会的相对独立性;进一步细化申诉委员会的职权设置,让其权能和效力明晰化。同时应该进一步完善校内申诉的配套制度,比如引入听证制度、确立回避和时效制度等,不断完善校内申诉制度在独立学院学生权利保护中的作用,让校内申诉制度成为学生权利救济的主要渠道。

参考文献:

[1]黄建华:《依法治校背景下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问题研究》,景德镇陶瓷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论文。

[2]李萌萌:《行政法视野下我国高校的法律地位研究》,安徽大学2014年硕士研宄生论文

[3]赵任,刘鑫鑫:《论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行政与法》2014年第12期。

[4]孙帅梅:《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探究》,《思想理论教育》2012年第19期。

[5]陆伟,王知春:《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探究》,《中国成人教育》2015年第1期。

作者简介:

吴培培(1982年—),女,汉族,贵州贵阳人,讲师,法学硕士,四川大学锦城学院财会会计学院经济法教师,研究方向:经济法学。

基金项目:

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新建院校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课题项目《依法治校下新建本科院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研究》(项目编号:XJYX2017B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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