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共艺术是现代城市文化和城市生活形态的产物。公共艺术在公共空间中为公众共享的艺术,既是一种空间中的艺术表达,更是一种文化的空间生产。从当代视野下研究宗教空间的形态模式、分布特征和使用方法,总结宗教空间与城市公共空间的共生关系,指出城市宗教空间存在的长期性。
关键词:公共艺术;宗教空间;公共性;文化意义
一、公共艺术的概念
公共艺术的含义首先指它是否具有公共性,这种公共性不是指公共空间放置的艺术,也不是指反映大多数人意志的艺术,而是指社会市民的自发的公共意识和文化特性。关于公共艺术的概念及相关的公共性问题,主要存在如下两类观点:一类观点强调公共艺术的文化属性,认为公共性是公共艺术的前提;另外一类观点则更多地强调公共艺术的物质属性,认为公共艺术就是公共空间的艺术,即公共场所的艺术。
(一)公共艺术的表现方式
1.公共艺术作品与大众互动性
公共艺术作为放置于公共场所内的艺术作品,应具有与大众产生交流的特点,避免以完全孤立、与公众保持距离的观赏形式存在,而是要从大众对作品的参与及互动方面加以研究和探索,创作出生活的艺术,身边的艺术,使生活在其中的人们与之产生精神上的交流,真正做到将艺术融入生活。
2.公共艺术的公共开放性
公共艺术的开放性一方面是指公共艺术置于其间的场所。这些公共性的场所往往是人流不息、车辆往来、视域开阔的开放型空间。因此置于其中的公共艺术品必须具备形体和视觉上的开放性,多角度视域的观赏方式以及公众的介入等特征。另一方面是指对观赏者的接纳程度上的开放性。它必须面对、接纳多层次对象的需求。公共艺术不仅是为公共场所而作,且具有某些社会功能的性质。
(二)公共艺术的特性
1.公共艺术的社会性
社会公共空间拥有一种变形或者是重新确定所属权的潜在可能,并赋予城市空间新的意义。社会公共空间处在持续不断的重新界定当中,通过它,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冲突在一个实在地方得以完成。
2.公共艺术的时代性
公共艺术的时代性作为公共艺术作品应具有一定的艺术性,这是存在的必要条件,不能给公民带来愉悦的空间视觉载体不能称之为公共艺术。在公共性的前提下,公共艺术品创作的出发点首先应考虑照顾大众的心理调和,关怀和尊重带有普遍性的公共利益和情感,反映具有普遍意义的公共意志和公共愿望
二、宗教空间与城市共生关系
(一)宗教空间的公共属性
宗教空间的公共属性一般体现在各种类型的宗教活动上,这是一种公共活动,因而宗教空间必须有基础设施、适合的环境氛围和特定场所来满足宗教活動的需求。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宗教的聚集活动总是带有某种特定的仪式效果,在现代社会中,公共空间经常为使用者提供一定的场所,在相对有限的空间内进行特定的活动,因此在宗教建筑中会有很多的空间设计成供人们进行宗教活动的公共性空间。
(二)宗教空间在城市中存在的文化意义
宗教空间在城市中有一定的美学和文化内涵,例如道教文化是一笔丰富而宝贵的遗产,道教建筑十分重视艺术效果,整个宫观的建筑艺术以道教神仙信仰为核心而展开,具有宫殿式建筑对称和均衡的特点,又体现出道教的审美趣味。在布局上一般呈现对称式布局。这种布局方式带来的空间效果往往比较肃穆庄重,秩序明显,各个组合单元顺着中心轴线组织成为整体。例如建于人口稠密聚居地的青羊宫,采用传统的院落来组织空间,用人工建造自然环境,通过在宫观内大量种植有着深厚宗教意蕴的植物,设置草坪、花圃等进行宫观的园林绿化,体现了人与自然的调和关系,及“道法自然”的审美原则,以求达到“虽由人作,宛自天开”。
三、迈向公共性宗教空间
(一)宗教空间公共性的转化
宗教的空间性体现在,虽然宗教活动往往要求特定的场所,但它并不局限于特定的场所范围之内。宗教生活是人类生活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宗教活动像任何活动一样,必须以空间作为自己的载体。简言之,现代国家中的社会公共空间具有独立性与开放性,在共享的共同空间中,通过提倡管理层面的公共化和功能层面的多元化,主动融入当代生活。
(二)当代模式下的公共性空间
我国依然处于公共艺术规划的初步探索阶段,从对历史的认知了解来看,我国公共艺术失去了个性,忽略了其特色的地域文化内涵,割断了历史文脉。目前存在的现状和问题是缺乏整体规划、建设无序不完善;尽管当代公共艺术所面临的挑战不仅仅体现在文化观念和设计意识上,同时还涉及到更为广阔的民主和公共权益的社会学领域。而公共艺术正可发挥重建场所精神的重要作用。从理论上和已经证实的事实来看,当代公共艺术及其文化理念介入和整合,将会产生诸多良好的效应,参与公共活动的积极性;增进大众对公共艺术的重视,产生良好有序的宗教活动。
结语:公共艺术的产生和发展与人类的生产活动紧密相联,同时又受到各个时代宗教、哲学等社会文化环境因素的直接影响。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公共艺术愈来愈证明它是时代、思想、感情、审美观念的结晶,是社会发展形象化的历史记载,是一代人向往追求的体现。是表达审美理想的具有三维实体的造型艺术,是一种静态的、可视的、可触的实体,以主体的造型形象和空间形式反映现实,从对宗教空间概念公共性的研究得知,宗教促成人们选择公共活动并促发了公共空间,宗教空间延伸的文化意义对于人们产生着积极的社会作用,是社会精神生活的物质见证。
参考文献:
[1]邹文.公共艺术管理制度亟待完善.人民日报.2002年3月30日第7版.
作者简介:
王璋琪(1993年—),女,汉族,河南南阳人,硕士在读,成都大学,研究方向:艺术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