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燕虹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高校的贫困资助力度,资助的前提就是要做好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本文主要解析了当前高校贫困生认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的一些举措。
1 高校贫困生认定存在的问题
目前,对于贫困生认定,多数高校的一般做法都是依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各高校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具体的评定方法,认定的基本标准都是《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同时由学生所在地的村或者居委会、乡镇或者街道和縣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生证明,并结合该生在高校中的表现情况来认定。由于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方法程序原则并不是很完善,导致现有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
1.1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真实性不高
贫困生认定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材料就是“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这也是各高校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一个重要证明。由于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是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的,此表需要民政部门的公章,由于高校生源源自四面八方,各地区经济状况存在很大的差距,各地对贫困的标准认定不同,在加上实际操作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即使有的学生不贫困,但在“人情”关系影响下,简单盖个章,是很容易的,这使得贫困证明的真实性大打折扣。这给高校的认定审核带来了很大的困难。高校审核过程中,具体的实践过程则一般是落在辅导员身上,由于辅导员本身工作繁琐,再加上经费限制,工作职责所限,实地走访不可行,能使用的手段一般也局限于电话、信件、学生提供的书面材料,无法做到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深入了解。因此,如何核实贫困认定的初期申请和贫困证明的真实性成为目前贫困认定的一大困境。
1.2 认定缺少量化标准体系,评议小组的评定结果有失公平
在班级组建评议小组进行贫困认定时,由于缺少量化标准体系,实际认定中只能靠学生之间的印象和认定组织工作成员的经验来判定,导致认证结果容易出现不公平的情况。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所递交的书面材料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的在校表现以及生活情况进行评定困难程度等级,由于参加认定的学生生活方式和节俭程度不同,在选择资助的人选时没有办法去区别谁是不是真的贫困,谁比谁更贫困。由于资助的人数范围有限,大多数是采用民主评议投票的方式,因此导致同学之间在比人气而不是在比贫困。在认定贫困生等级时,有的同学填写家庭收入尽可能的低,以示自己特别困难,更出现了一些本可以交齐学费但为了获得补助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人,学生的这种不诚信动机也导致了认定工作的困难。另外,有些学生虽然家境贫寒,自尊心强,内心又因为自卑不愿意暴露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还有一些学生家庭情况不是很困难却积极表达出来,从而被认定贫困学生,而熟悉其实际情况的学生考虑情面关系问题不举报,种种因素都会导致最后认定结果不合理,资助工作也失去了公平公正性。
1.3 部分学生申请动机不纯加大贫困认定难度
近几年,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逐年增加,资助范围也逐渐扩大。各种助学金的金额远远超过了学校设立的许多奖学金金额,无形中对传统的评优产生了冲击,甚至在学生中还出现了“学习好不如贫困好”的一些不正常的扭曲心态,也弱化了大学生诚信教育。有的同学看着身边的同学获得各类奖助学金,原本不贫困的学生也跟风而上,加入贫困生认定的行列中,不少人认为参加贫困生认定好处多多,可以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又能改善自己的物质生活,这样的“免费午餐”不要白不要。再加上现有的认定制度并不完善,假贫困生也层出不穷。而一些家庭经济真的困难的学生,有些因为胆小,性格内向,或者自卑怕申请后被人看不起而放弃申请得不到真正的帮助
2 完善贫困认定工作的几点建议
综上述,为落实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尽量建立公平公正的贫困认定机制,本人认为贫困生的认定应该采取以学生本人在校生活交往等表现为主,生源地贫困证明等材料为辅的工作方针,同时完善各项监督举报机制,科学合理完成贫困认定工作,让国家有限的资助金用到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身上。
2.1 建立与多元化资助体系相适应的思政教育体系,物质资助与精神资助同步进行。重视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意识培养以及责任心教育,提高贫困生的道德素养,开展诚信为主题的校园活动,消除学生套取贫困助学的投机心理,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贫困生认定过程。增强学生的感恩教育,对给予他们自主的国家、社会、学校心存感恩之心,并在学有所成之后用自己的爱心和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的责任心态,鼓励学生自食其力,减少对家庭的依赖。开展专门针对贫困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引导和沟通,使他们能正视贫困,促进贫困生人格健康发展。
2.2 健全完善贫困生认定方法和标准,建立量化考核体系
在学生入学后,尽快收集贫困学生相关家庭积极情况的信息的基础上,对申请的学生,辅导员可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学生在校期间生活消费习惯表现,综合确定贫困生的认定。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直接认定为贫困生:如建档立卡对象、烈士子女、孤儿、低保家庭,如明确规定拥有多少钱以上的手机和电脑定性为高档使用品,了解学生在食堂的消费数据,以此作为贫困认定的参考数据。根据地区城乡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确定不同的贫困生比例和等级标准,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比例可适当降低,标准也应比农村的高等来解决城乡之间的贫困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可建立相对科学的量化考核认定体系,对家庭收入,学生消费情况,地区来源等设置一定的分值比例,综合考量学生的贫困等级,可有效避免一刀切以及单一标准的弊端。
(作者单位: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