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中的正当防卫认定研究

2018-10-16 11:40张会敏
法制与社会 2018年25期
关键词:家庭暴力正当防卫认定

摘 要 正当防卫是受害者为免受其当前正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其认定时,需充分考虑防卫起因、时间、对象、主观条件及强度等。但在家庭暴力的环境下,因家庭环境的特殊性,再加上传统正当防卫的理论相对严格,受害者的反抗行为通常很难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致司法实践当中常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本案就家庭暴力中正当防卫的认定进行了深入研究。

关键词 家庭暴力 正当防卫 认定

作者简介:张会敏,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检察院,研究方向:刑法。

中图分类号:D923.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9.123

家庭暴力现已成为全球性问题,并受世界各国人民的广泛关注。我国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家庭暴力程度更加严重。以往对于家庭暴力,多数人认为清官难断家务事而秉持包容态度。伴随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人们的人权意识越来越强,对于家庭暴力的态度也有所改变。但因我国传统正当防卫理论过于严格,再加上对于家庭暴力并无统一轻刑化标准,致案情的判决大相庭径,给司法实践带来了诸多问题。

一、家庭暴力概述

(一)家庭暴力的基本概念

针对家庭暴力,不同国家对其的定义有所差异。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家庭暴力作出了如下解释: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身体、精神等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依其形式不同可分为身体暴力、语言暴力和性暴力三种,其中身体暴力即对身体的攻击行为,如殴打、打耳光、利用工具攻击等;语言暴力即以语言威胁、恐吓、辱骂等,以引起受害者痛苦;性暴力包括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或性接触。近些年来,家庭暴力还出现了另一种暴力——冷暴力,即在矛盾产生后,双方并不是通过殴打方式处理,而是对对方表现冷漠、轻视、疏远等态度,语言交流度极低,是一种常见的隐性暴力。

(二)家庭暴力的特征

家庭暴力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行为主体固定。家庭暴力,简单来说,即指发生于家庭成员的之间的暴力行为,由这个概念可知,家庭暴力的行为主体具固定性,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存在一定家庭关系,如夫妻、父母子女、婆媳等。通常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多见女性、儿童及老人,尤其是女性。据妇联统计,我国2亿多具家庭当中,有三成左右家庭发生过家庭暴力,其中受害者多为妇女。伴随社会的发展,现家庭暴力当中也常见男性为受害者的现象。第二,行为隐蔽。家庭暴力发生于家庭成员之间,处家庭环境内部,就这点而言,由于个人的隐私性,家庭暴力具隐蔽性。受传统思想观念以及家庭伦理价值的影响,多数人会选择掩盖家庭暴力,有些人甚至认为此属正常现象。部分受害者即使身处险境,但因“家丑不可外扬”而不愿向公安机关反应事实。社会大众由于缺乏对家庭暴力真实面目的认识,也多选择不说。第三,时间持久。据相关调查研究表明,多数家庭暴力并不是偶尔发生的,而是存在于整个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在整个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暴力还会反复发生,有些甚至在婚姻关系开始前及结束后仍存在。第四,手段多样。家庭暴力的形式多样,手段多元化,多数家庭暴力为身体暴力,包括殴打、捆绑、限制人身自由等,少数存在语言暴力及性暴力,诸如威胁、恐吓、性虐待等。近些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传统家庭暴力形式的家庭暴力行为逐步减少,而更多的是冷暴力。第五,后果严重。家庭暴力是对受害者人身权利及生命的侵犯与践踏,当这种侵犯与践踏超出受害人的承受能力时,受害人即可能会产生极端思想,并作出极端行为,甚至给社会带来一定危害。据妇联统计,由于不堪忍受家暴而杀害施暴者的案件在故意杀人案件当中所占比例达10%,这就是家庭暴力引起极端事件发生的现实表现。另有研究调查表明,生长于破裂婚姻家庭的青少年其犯罪率明显高于普通家庭。

二、家庭暴力中正当防卫认定所存在的问题

(一)正当防卫行为的认定具一定难度

家庭暴力具很强的隐蔽性,难以被外界发现。也正是因为家庭暴力具隐蔽性,受害人在受到伤害作出正当防卫时,这种正当防卫的行为也通常会因证据薄弱而导致无法认定。在实施司法实践时,因缺乏具强证明力的证人或证言,司法机关无法通过加害强度、是否存在“适时”条件等来判断受害人的行为是否为“正当防卫”。再者,依传统正当防卫理论,受害者需于危险迫在眉睫时方可实施正当防卫,这对于家庭暴力中的正当防卫不太适用。因男女双方力量存在较大差距,当女性受害者面临迫在眉睫的危险时,其可能无法作出正当防卫。这更加大了正当防卫行为的认定难度。

(二)受害人防卫的“尺度”难以把握

我国《刑法》严格规定了正当防卫的限度,即不得超出不法侵害人实施侵害的强度,倘若超出此强度而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那么受害人还需承担一定刑事责任。针对家庭暴力案件,若严格依此规定来认定正当防卫,那么受害者的正当防卫范围就明显更于狭窄。但倘若应用《刑法》中的“无限防卫”的规定来对家庭暴力中的正当防卫进行认定,这也是不合适的。因多数家庭暴力当中,不法侵害人对受害者施暴的目的往往也只有教训等目的,若受害人“无限防卫”,又可能会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致受害人反成为侵害人,受害人的防卫“尺度”难以把握。再者,“受虐妇女综合征”理论认为,长期受家暴的妇女更易表现出一些特殊的心理及行为模式。当施暴程度超出受害人的承受能力范围时,受害人将会采取“以暴制暴”的行为来反抗不法侵害人,而当这种行为过激时,其就可能超出正当防卫强度而构成犯罪。

(三)防卫的“适时性”认定较为困难

正当防卫的前提当中有一条明确规定:受害人实施正当防卫应处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这就意味着受害人要想作出正当防衛,就必须处于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而未结束期间。在普通案件当中,通常可依着手犯罪时间的防卫时间来认定正当防卫是否“适时”,但其并不太适用于家庭暴力中的正当防卫。通常地,在家庭暴力当中,受害人在受到家庭暴力期间是不具备停止侵害的力量的,多数受害人只能选择在施暴者无施暴能力的时候进行反抗,如多数受家暴的妇女只能选择在丈夫睡觉或是酒醉时进行反抗,但这种反抗行为因“适时性”的影响而又难以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三、家庭暴力中正当防卫认定的相关建议

(一)视情况而定,给予正当防卫的认定实施适当推定

在实际生活当中,由于家庭暴力而引起的“以暴制暴”行为屡见不鲜,这些行为产生的原因及程度因受害人所受伤害、心理等因素影响而有所不同。对于这类正当防卫的认定,司法机关应视情况而定,针对属正当防卫的“以暴制暴”,应免于追究受害人的刑事责任。但因家庭暴力具强隐蔽性,在无强有力证人证言的前提下,仅凭受害人的供述是很难认定其行为属正当防卫的,稍有不慎,还可能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为有效保障受害人的正当权利,在对家庭暴力中的正当防卫进行认定时,就有必要实施适当的推定。

针对不法侵害人的供述,应充分考虑相关证人的证言,结合鉴定结果及意见来对其供述的真实性进行判断,最终得出正确结论。若受害人的受伤部位较为敏感或伤情严重,而不法侵害人的受伤部位并非致命位置,或是伤情较轻,则可推定受害人的“以暴制暴”行为可能只是为了停止不法侵害,而非意图伤害或杀害不法侵害人。再者,可结合受害人身上的旧伤,推断其长期遭受家庭暴力,而推定受害人的行为属正当防卫。

(二)正确理解并严格把握防卫的“尺度”

相比于普通暴力犯罪案件,由于家庭暴力而引起的“以暴制暴”的暴力犯罪案件有所不同,因此,对于其正当防卫“尺度”的认定,也有别于普通刑事案件。我国相关法律条文明确规定,针对家庭暴力中的正当防卫进行认定时,不仅要考虑防卫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及不法侵害人不法行为所带来的危害,而且还应考虑受害人的家庭环境及家暴史。若受害人长期遭受家暴,且家暴强度较高,最后一次遭受的家暴甚至有危及生命或丧失尊严,而致受害人“以暴制暴”的反抗,最终使不法侵害人受到严重伤害甚至死亡,此类情况当中,受害者显然未超出一定“尺度”,属正当防卫。另,充分考虑受害人的家庭环境,若受害人只能通过“以暴制暴”方能摆脱危害,也可认定受害人行为属正当防卫,而未超出防卫的“尺度”。超出防卫“尺度”,表明受害人所实施的防卫行为已超出其所受到的侵害,侵害与防卫比例失衡。只有受害者的行为超出防卫“尺度”,方能认定为过度防卫。但家庭暴力中的“以暴制暴”行为多数是由于长期受到家暴而产生的,其存在于整个家暴的环境当中。因此,对于家庭暴力中的“以暴制暴”行为的认定,不能单纯地依普通刑事案件当中的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来实施,而应适当低于普通刑事案件。

(三)适当放宽防卫“适时性”的认定

在普通刑事犯罪案件当中,对于行为人正当防卫的认定,其防卫行为必须发生于不法侵害正进行时,若是于不法侵害发生前或发生后实施,则会被认定为犯罪。在家庭暴力案件当中,对于“以暴制暴”行为的认定,若只是单纯地依普通刑事犯罪案件中的认定标准进行认定,虽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但却使处罚范围大大扩宽,未充分考虑受害人的实际情况,也不利保护受害人。根据家庭暴力的特征,家庭暴力的受害人通常是处弱势地位,其很难在施暴者实施不法侵害行为期间产生反抗行为,部分受害人虽有能力反抗,但因害怕反抗受到更大的伤害而选择不反抗。再者,依“受虐妇女综合征”理论,多数受害人会产生过激的思想与行为,其可能会采取极端手段来进行反抗。在对此类行为进行认定时,司法人员可适当放宽正当防卫的“适时性”,不必将正当防卫的实施時间局限于“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而可适当将其延伸至家庭暴力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这样既可使受害人在受暴时因反抗而受到更大伤害,同时又可保证受害人正当防卫行为的实施,有效保护受害人权益及生命安全。

四、结语

总体而言,现家庭暴力已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由于家庭暴力而产生的犯罪行为也越来越受社会重视。由于家庭暴力的特殊性,因家庭暴力而产生的正当防卫的认定也存在一定困难。在司法实践当中,司法人员应严格把握因家庭暴力而产生的犯罪行为与普通犯罪行为间的差异,在对家庭暴力中的正当防卫进行认定时,可适当进行扩张,针对未构成正当防卫的,可酌情减轻量刑。

参考文献:

[1]陈璇.家庭暴力反抗案件中防御性紧急避险的适用——兼对正当防卫扩张论的否定.政治与法律.2015(9).

[2]刘丹文.论家庭暴力犯罪中的正当防卫.苏州大学.2017.

[3]罗凯馨.论“以暴制暴”犯罪中正当防卫之适用.法制与社会.2016(19).

[4]陈飞、杨冬.家暴案中受虐妇女“以暴制暴”行为的正当防卫适用.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6,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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