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贤文化与农村社会治理

2018-10-16 11:45
唯实 2018年9期
关键词:乡贤村民农村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传承发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第15期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课题组对省内部分乡村建设新乡贤文化、推动农村社会治理的探索实践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若干对策建议。

一、新乡贤文化的时代内涵与新乡贤主要群体

“乡贤”一词在《汉语大词典》的解释是:乡里德行高尚的人。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乡贤是指那些特定乡村中的贤达之士,他们通常具有高尚的德行和崇高的威望,并且具备为乡村公共事业提供服务的能力。乡贤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乡村的一种表现形式,它植根于乡村社会土壤,蕴含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诚信友善等优秀文化基因。

随着时代与社会的发展,乡贤的内涵和作用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用“新乡贤”这一表述既有历史渊源,又能突出其特定的时代特质与现实意义。新乡贤是中华传统文化在当代乡土的守望者,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的倡导者和践行者。新乡贤文化是对传统乡贤文化的批判性继承,它既汲取传统乡贤文化中的价值精华,又践行和融入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发扬传统乡贤品格,又凝练现代乡贤品格,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优秀传统文化在乡村社会相契合、传统与现代相对接的文化。推进新乡贤文化建设,构建兼具乡土性与现代性的农村社会治理模式,有利于延续农耕文明,培育新型农民,涵育文明乡风,促进共同富裕,也有利于中华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新时代新气象,新乡贤可以突破地域性,不局限于家世出身、籍贯居所,也可以突破全要素等固有思维,只要一个人有德行、有声望、有才能,且对乡村有情感,愿意为乡村建设尽心尽力做贡献的人,都可以成为新乡贤。新乡贤的主要群体大致包括如下五类人:退休老同志,包括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等;先进典型,包括时代先锋、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经济能人,包括企业家(主)、职业经理人、科技人才、技术能手等;文体能人,包括专家、学者、演艺人才、体育人才等;其他人士,包括海外华人华侨、社会组织负责人等。

二、多策并举建设新乡贤文化

发挥新乡贤作用,创新和加强农村社会治理,要在选树一批符合标准和要求新乡贤的基础上,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新乡贤文化建设,形成新乡贤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社会文化氛围。

积极选树新乡贤群体。新乡贤的培育选树工作是新乡贤文化建设的基础。认真选树和培育退休老同志、先进典型、经济能人、文体能人和其他人士等新乡贤群体,通过严格的标准和规范的程序把群众真正钦佩信服的新乡贤选出来、树起来。同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不符合标准的新乡贤按程序取消资格,时刻保持新乡贤队伍的勃勃生机。一是选树“在场的新乡贤”。明确“立足基层、尊重民意、层层推荐”的原则,按照“政治上有觉悟、德行上有口碑、经济上有实力、社会上有影响”的标准,群众参与和组织把关相结合,建立个人自荐和别人推荐、村民评议、张榜公示、组织审查认定等规范的评选步骤和程序,真正把威望高、能力强、愿意为乡村做贡献的“本土”新乡贤和“外来”新乡贤推选出来。二是汇聚“不在场的新乡贤”。出台鼓励“离土”新乡贤回乡的积极政策,建立“离土”新乡贤信息库和挂钩联络制度,成立乡贤宗亲会等组织,举办乡贤文化交流会,开展在外乡贤联谊会,采取多种举措搭建返乡平台,支持在外乡贤能人回乡“二次创业”,发挥思想、知识、财富和资源等优势帮助家乡发展。三是培育“候场的新乡贤”。厚植新乡贤文化,在乡村树立“人人皆可为乡贤”的新理念,形成“人人学乡贤、人人崇乡贤、人人做乡贤”的浓厚氛围,积极培育新乡贤后备梯队,不断壮大新乡贤队伍。

大力弘扬新乡贤文化。通过积极营造文化氛围、打造精神家园,使政府和民间达成行动共识、形成文化自觉,基层组织重视新乡贤的培育,民间个人积极争当新乡贤,共同促生新乡贤安心乡土、回流乡村的局面。一是颂扬古代乡贤,厚植乡贤文化根基,把弘扬传统乡贤精神与培育新乡贤文化结合起来。搜集整理、挖掘整修本土乡贤历史资料和现存遗迹,全面梳理古代乡贤服务家乡、造福家乡的嘉言懿行,开展传统乡贤精神研究,改造形式、赋予新意,传承有益于当代社会发展的乡贤文化,使乡贤精神成为新乡贤文化的丰厚资源和基因滋养。组织社科专家、乡贤代表等开展座谈研讨,开展乡贤精神大讨论活动,提高保护和传承乡贤文化的自觉性。二是宣传时代乡贤,传播乡贤精神力量。组织新闻媒体深入挖掘返乡创业新乡贤、在外知名新乡贤、外来奉献新乡贤的感人事迹,在各类主流媒体开展主题报道、集中报道、系列报道,通过讲述有温度的故事,展现乡贤风采,传播乡贤精神,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借助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扩大传播覆盖面,搭建家乡与在外新乡贤交流互动平台。以晒乡景、赞乡贤、传乡风为主题,开展公益广告宣传。以古今乡贤建设家乡、回报家乡为原型开展艺术创作,以文艺的形式再现乡贤形象、讴歌乡贤精神、传递乡贤力量。三是展示乡贤形象,实现乡贤价值引领。在县、乡、村三级打造乡贤形象展示平台,因地制宜建设乡贤馆、乡贤公园、乡贤广场,或者设立乡贤廊、乡贤墙、乡贤榜,通过文字、图像、雕塑、实物、视频等生动形式,形象展示古今乡贤的真实形象和感人事迹,让乡贤人物呈现在人们的面前,使乡贤精神可感可知,固化乡贤文化内涵,在潜移默化中引领人们的价值取向、激发人们的爱乡情怀。四是开展教育活动,倡导乡贤实践自觉。开展乡贤文化“进课堂、进讲堂、进礼堂、进祠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报告会、故事会、实践活动等群众易于参与的方式,让乡贤精神特别是身边的好人好事好风尚走进村民、感染村民、影响村民,鼓励向表率看齐、向榜样学习,最终转化为群众性的自觉行动。开展新乡贤寻访活动,传递正能量、营造好氛围,引领人们见贤思齐、崇德向善。开展乡贤故事讲述活动,让古今乡賢人物的精彩故事和精神风尚在乡间传诵,传扬优良民俗、淳化质朴民风,重塑乡村情感联系和人文氛围。

树立新乡贤价值导向。持续培育新乡贤文化,需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树立良好价值导向,形成认可新乡贤、争做新乡贤的社会环境。一是建立联络机制。建立新乡贤信息库,将在乡的、不在乡的和潜在的新乡贤资料信息入库,动态更新信息库,随时掌握所有新乡贤特长优势、所处方位和工作生活现状,便于日常联系和工作联系。基层组织定期走访慰问和联谊等活动,凝聚乡亲乡情,提高新乡贤的荣誉感和归属感,解决新乡贤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激发新乡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完善待遇政策。出台和完善帮扶礼遇政策,关心新乡贤工作生活,对做出突出贡献并有需求的新乡贤,提供医疗、养老、生活等社会公共优惠服务。特别是在新乡贤回乡创业等方面给予高质量的服务,帮助降低创业成本,充分调动新乡贤回迁兴业的积极性。三是健全荣誉制度。组织开展先进新乡贤组织、优秀新乡贤等评选表彰工作,对作出积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特别是在一定层面上举行有仪式感的表彰活动,并在主流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和传扬。

三、推动新乡贤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的实现路径

乡贤文化是千百年来我国乡村和谐稳定发展的基石。新乡贤文化根植于乡土、贴近于乡情,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可以担当重要角色,在乡村治理中可以发挥正式组织难以发挥的作用。在各级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主导下,新乡贤可以成为乡村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引领力量,在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的交融中,描绘出属于自己的时代特色。

搭建新乡贤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的组织平台。根据各地方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现实具体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成立不同类型的群众社团性质的新乡贤组织。一是研究性的新乡贤组织,如乡贤协会、乡贤文化研究会等。传承古代乡贤精神,挖掘当代乡贤内涵,提出加强和改进乡村事务治理的意见建议。二是议事性的新乡贤组织。侧重对农村建设与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商议,主动参与农村经济建设、公共事务、乡风文明等工作,相关事务坚持公益性、民间性、服务性,使其成为基层政权组织与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三是协调性的新乡贤组织,如乡贤工作室、乡贤调解室、乡贤工作站等。侧重化解邻里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利用新乡贤威信和声望,发挥亲缘、人缘、地缘优势,开展矛盾调解、法律援助、接待信访、综合治理等工作。四是亲善性的新乡贤组织,如乡贤会、乡贤联谊会、乡贤宗亲会等。侧重强化本乡本土与在外新乡贤、乡土精英联络工作,立足乡情乡谊乡愁,加强基础性工作和宣传组织工作,增强在外有德、有业、有才、有志乡土精英的归属感,吸引更多的人才回流乡土、反馈乡人。当然,各种类型的新乡贤组织并非严格划分,往往只强调其工作内容的侧重点,它们的内涵属性和工作内容可相互包容。

鼓励新乡贤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的重点领域。根据各个乡村不同的经济基础和现实条件,找准新乡贤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的合理切入点。一是带动经济发展。鼓励和支持新乡贤运用积累的资金、信息、技术、人脉等资源,发挥熟悉村情、了解村况的优势,积极参与乡村经济发展,同心协力建设乡村共同体。支持新乡贤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扶持引导农民就业创业,发展科技农业、生态旅游、传统工艺等乡村特色产业,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支持新乡贤重点解决农产品销售中的突出问题,打造农产品销售公共服务平台,特别是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农村电子商务。二是兴办公益事业。鼓励有能力的新乡贤造福乡里、回报社会,弥补乡村集体资源相对不足的短板,积极参与教育、卫生、道路、供水、环境等公用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支持新乡贤投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事业,推进农村垃圾、污水等突出问题的治理,改善和提升村容村貌,共同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同时鼓励新乡贤开展各类帮护活动,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和残疾人。三是维护社会秩序。鼓励品行优、威望高、口碑好的新乡贤公正无偏地调解村民之间的矛盾争端,维护农村公序良俗和社会秩序。发挥新乡贤的道德教化作用,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实现农村地区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发挥新乡贤“智库”和“桥梁”作用,一方面为村“两委”提供决策咨询,另一方面在村民群众与基层组织之间起到上传下达和沟通協调作用。四是引领乡风文明。鼓励新乡贤在生活方式、行为举止、价值取向等方面给村民以示范引领,帮助村民远离迷信活动和“黄赌毒”,践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从而涵养农村社会风尚。同时鼓励新乡贤挖掘农耕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在新乡贤的引领带动下,形成一套乡村共同体的共享价值和规范意义,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落实。

需要把握好的几个问题。推动新乡贤文化建设,发挥新乡贤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必须确保正确的前进方向和道路。一是必须坚持的原则。引导和支持新乡贤参与农村社会治理,必须坚持党的领导,遵循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原则。从新乡贤个体的评定到新乡贤组织的建立,从新乡贤组织办公场所的设立到工作制度的制定,都要由基层党委、政府来组织领导、推动实施、监督管理;坚持村民自治,要充分体现村民意志、保障村民权益,新乡贤的所有工作都是为了村民、村民共享、村民评判,为村民参与乡村社会治理搭建平台、拓展渠道、丰富形式;坚持依法依规,要依法划定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政策法规边界,规范新乡贤组织及其个人的行为规范,并通过建章立制完善监督制约体制,充分保证村民对新乡贤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坚持厉行德治,注重乡土人情、德道规范的情感认同,在乡村治理中融入新乡贤参与的德治,增强乡村自治和法治的道德底蕴,为自治和法治赢得情感支持、社会认同,以德治实现善治。二是理顺新乡贤组织与村“两委”的关系。村“两委”是党的基层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是农村社会治理的领导核心和行为主体,而新乡贤组织则是对村“两委”的重要补充。要明确村“两委”与新乡贤组织之间“主”与“辅”、“断”与“谋”的关系,既要防止村“两委”过于强势、新乡贤组织太虚弱而沦为摆设;也要警惕新乡贤组织做大做强,在乡村事务中大包大揽、越俎代庖,架空村“两委”在农村社会建设和治理中的决策权。三是完善新乡贤组织的监管制度。县区一级成立的新乡贤协会等社会团体,要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实行登记,并严格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镇(乡)村设立的新乡贤工作实体,要在县区一级新乡贤社会团体和镇(乡)村两级基层组织的管理、指导下开展工作,做到统一规范管理、合法有序活动。基层党政机关要成立专门机构,对新乡贤组织和工作实体的政治方向、人员组成、工作实绩、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执笔人:廖炬先)

责任编辑:刘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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